单位食堂安全应急预案
学习网单位食堂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食堂安全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食堂安全应急预案1
为保证饮食安全,确保公司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食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员工食堂安全应急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学委办、校办公室、总务处、教导处、教科处、食堂管理员等组成。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z
组员:z 各班班主任
二、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出售。
2、立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报告制度报告。
①中毒人数超过3人的,应当于4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
②中毒人数超过10人或者死亡一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
③中毒事故发生在公司、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3、协助卫生机构治病救人。
4、封闭现场。
5、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被污染的食用工具、设备。
6、协助卫生部门填写《食物中毒事故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
7、经卫生部门检验后,属被污染的食品立即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被污染的食用工具、设备立即进行消毒。
三、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气源,积极扑救并报警。
2、利用各部位消防器材,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
3、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
4、处变不惊、与急不乱、勇敢果断,视实际情况及时拨打紧急电话119。
5、出现事故及时通知医疗单位,赶赴现场抢救,或及时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6、发生其他事故要积极组织正确的补救措施,要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提供情况。
7、肇事部位负责人,要坚守现场,等候处理。
8、手提灭火器
⑴、操作规程
①、手提灭火器,应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桶内的干粉抖松;
②、扯去铅封,拔除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③、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④、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射着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以免复燃;
⑤、灭火后,拾起灭火器压把,既停止喷射。
⑵、注意事项
①、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②、灭火器一经开启,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
③、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四、对爆炸、纵火、行凶、盗窃、破坏等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如下:
1、及时通知中心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
2、与事不惊,勇敢果断,控制现场,正确处理。
3、视实际情况拨打救助电话:报警:110 急救:120 火警:119。
4、保护好现场,控制嫌疑人。
5、发生事件部位负责人,要坚守现场,等候询问处理。
五、食堂安全事件的总结报告:
发生食堂安全事件后,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单位食堂安全应急预案2
为认真落实中心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及时排查不利于安全稳定工作问题、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经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研究,特制定食堂卫生安全的应急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
后勤服务管理部经理是中心食堂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食堂的司务长和炊管人员是食堂膳食卫生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中心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食堂膳食卫生安全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年度经营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后勤管理服务部经理要经常督促、检查食堂卫生情况,责任落实到人,成立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良好机制。
二、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坚持从业人员按规定时间体检,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食堂有《卫生许可证》并健全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及岗位责任,公示上墙,接受用餐者监督,加强食品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强化食堂卫生工作的过程性管理、监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
三、建立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现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司务长、炊事人员或第一发现者立即通知部门领导的同时,报告总值班领导、住站中心领导。
2、应急小分队立即奔赴现场,查明原因,及时用药,控制病情。
3、信息联络员第一时间上报安管科,通知县卫生部门,详细告知单位住址,职工数量,食物中毒情况等具体内容。
4、情节严重的,后勤保障提供车辆,资金保障及时送医院。
四、责任追究:
因管理人员不到位,造成重、特大卫生安全责任事故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