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主 |
释义 | 主:zhǔ(1)接待别人的人(跟‘客、宾’相对):宾~|东道~。(2)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物~|车~|当家作~。(3)旧社会中占有奴隶或雇用仆役的人(跟‘奴、仆’相对):~仆|奴隶~。(4)当事人:失~|事~|卖~|~顾。(5)基督教徒对上帝、伊斯兰教徒对真主的称呼。(6)最重要的;最基本的:~要|~力。(7)负主要责任;主持:~办|~讲。(8)主张:~战|~和。(9)预示(吉凶祸福、自然变化等):左眼跳~财,右眼跳~灾(迷信)|早霞~雨,晚霞~晴。(10)对事情的确定的见解:他心里没~。(11)从自身出发的:~观。(12)姓。 【火主】引起火灾的人家。 【公主】君主的女儿。 【户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 【业主】私有制社会里的企业或财产的所有者。 【小业主】占有小量资财,从事小规模的生产经营,不雇用或雇用少数工人的小工商业者。一般属于小资产阶级。 【本主儿】(1)本人:~一会儿就来,你问他得了。(2)失物的所有者:这辆招领的自行车,~还没来取。 【失主】失落或失窃的财物的所有者。 【民主】(1)指人民在政治上享有的自由发表意见、参与国家政权管理等的权利。民主是有阶级性的。(2)合于民主原则:作风~。 【自主】自己做主:独立~|婚姻~。 【买主】货物或房产等的购买者。 【地主】(1)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指住在本地的人(跟外地来的客人相对):略尽~之谊。 【二地主】向地主租入大量土地,自己不耕种,转租给别人,以收取地租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容克地主】原指易北河以东垄断军政大权的普鲁士贵族地主阶级,也泛指德意志的整个地主阶级。[容克,德Junker] 【君主】古代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现代某些国家的元首。有的称国王,有的称皇帝。 【财主】〈轻〉旧社会占有大量财产、靠剥削为生的人。 【牧主】牧区中占有牧场、牲畜、剥削牧工的人。 【苦主】指人命案件中被害人的家属。 【事主】(1)某些刑事案件(如偷窃、抢劫等)中的被害人。(2)旧指办理婚丧喜事的人家。 【卖主】货物或房产等的出售者。 【施主】和尚或道士称施舍财物给佛寺或道观的人,通常用来称呼一般的在家人。 【神主】旧时写着死人名字的狭长的小木牌,是供奉和祭祀的对象。 【原主】(~儿)原来的所有者:物归~。 【债主】借给别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 【顾主】顾客。 【宾主】客人和主人。 【真主】伊斯兰教所崇奉的唯一的神,认为是万物的创造者,人类命运的主宰者。 【教主】某一宗教的创始人,如释迦牟尼是佛教的教主。 【做主】对某项事情负完全责任而做出决定:当家~|这件事我做不了主。 【寄主】寄生物所寄生的生物,例如人就是蛔虫的寄主。也叫宿主。 【宿主】见〖寄主〗。 【领主】早期封建社会中受封在一个区域里掌握权力的人。在经济上是土地所有者,在政治上是统治者,也叫封建主。 【雄主】指有雄才大略的君主。 【窝主】窝藏罪犯、违禁品或赃物的人或人家。 【盟主】古代诸侯同盟中的领袖。后代用来称一些集体活动的首领或倡导者。 【霸主】(1)春秋时代势力最大并取得首领地位的诸侯。(2)在某一领域或地区称霸的人或集团。 【救世主】基督教徒对耶稣的称呼。基督教徒认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降生为人,是为了拯救世人。 【房产主】出租房屋进行剥削的人。 【奴隶主】占有奴隶和生产资料的人,是奴隶社会里的统治阶级。 【封建主】见〖领主〗。 【造物主】基督教徒认为上帝创造万物,因此称上帝为造物主。 【东道主】也叫东道。本指东道的主人。后指请客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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