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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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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保护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依法享有的权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精选22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

3.15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我校校膳委会于14和15两日在各个超市、食堂门口成功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我们校膳委会主要以派发传单,问卷调查和海报展览等形式介绍了相关知识。内容涉及消费者的法定权利,常见的发生于消费者领域的侵权、欺诈以及违约现象,如何行使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等问题。

此次宣传活动作为本学期的第一次大型活动。这样的3.15让广大消费者更好的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增强了各部门干事的能力。在小伙伴的共同努力下此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在此感谢学校与同学们的支持,使得本次活动才能如此成功落下帷幕。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2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为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xx年“新消法、新权利、新责任”这一主题,xx所在xx广场开展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是第x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民生”成为今年的主题,针对此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结合这一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与消费安全意识,还现场向辖区群众讲解关于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知识。同时我司法所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的困难提供解决方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等,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侵权法》等,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心、贴心的法律服务获得了辖区广大群众的好评。

本次消费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的同时,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3

为了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认真贯彻落实“依法监管、阳光消费”年主题,xx检验检疫局按照《xx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办〔20xx〕x号)和市政府、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xx检验检疫局在接到省局通知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定董新吉副局长负责整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抽调局内相关人员组成宣传策划小组。围绕“依法监管、阳光消费”的活动主题,充分结合xx检验检疫局实际情况,突出在加快提质增效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细致制定宣传方案,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积极行动。

xx检验检疫局按照既定的宣传工作方案,走进企业、走上街头、走近群众,积极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普及进口消费品辨别和采购知识,提供进口消费品维权渠道,让每一位群众了解检验检疫机构认真履职,依法监管;让每一个消费者放心购物、阳光消费。

1.积极营造宣传氛围。xx检验检疫局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坚持广泛性、通俗性、多样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大力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和宣传手册、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深入群众传播知识。xx检验检疫局积极参与市消协组织的“3.15”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群众广泛宣传进口消费品辨识知识,切实提高维权意识。xx检验检疫局的宣传展板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介绍了检验检疫职能和把关成绩,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观看。xx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积极的向来往的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普及检验检疫相关知识,重点介绍了进口食品的辨别和选购注意事项以及进口汽车报检流程和维权知识。

3.加强与媒体联系。宣传当日xx检验检疫局邀请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xx晚报全程采访,对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的报道,让全市人民通过《xx晚报》了解检验检疫工作和掌握进口消费品的辨识和选购知识,扩大宣传效果。

三、效果显著。

整个宣传活动走进企业xx家,发放宣传资料近xxx份、接受群众咨询xx余次。有效引导了广大消费者树立了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提升了进出口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增进了广大消费者与进出口企业对检验检疫机构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树立了检验检疫局良好形象。下一步,xx检验检疫局将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严格依法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正当利益,全力构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和阳光透明的消费环境,为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4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质检办〔20xx〕18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做好系列宣传活动,制定了《贵州省质监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省、市、县三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紧紧围绕“质量提升,共促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质量信息发布

(一)召开“3.15”主题新闻通气会。3月10日,通过专题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预报“3.15”期间质监活动安排,并通报了全省质监系统20xx年执法打假情况及典型案例、20xx年及“3.15”期间执法打假工作重点、全省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及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处置情况。贵阳电视台法制频道、贵州广播电台综合新闻广播、贵州交通广播等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等6家平面媒体,新华贵州频道、多彩贵州网等10家网络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

(二)多渠道发布质量信息。一是在省局站发布护眼台灯等消费常识3篇。二是组织机电技术专家和13家较大规模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并在网站发布会议内容。三是联合贵州卫视百姓关注栏目,邀请专家拍摄制作了以电源插座、电线电缆和电饭锅质量比对为主要内容的“3.15说质量”专题节目3期,连续在3月14、15和16日百姓关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节目播出期间收视率较高,宣传效果明显。

(三)筹办“3.15”电视主题晚会。3月14日至16日,遵义市质监局联合相关部门精心筹办播出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遵义市20xx年“3.15”电视主题晚会》。在晚会上向观众报告了20xx年主要工作成绩以及20xx年工作措施,让市民对质监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主题晚会还对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执法打假案例进行展示和精心讲解。电视主题晚会突出了质监特点,更加贴近民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深入开展“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和安全的各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3月,全省共检查企业1730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58件,查获违法产品涉案货值金额511.5万元,查办大要案件5件。

(二)开展“3.15”安全销毁“黑心棉”等系列活动,集中销毁1530床价值近7万元的“黑心棉”。此批“黑心棉”是不法商贩用废弃棉衣、棉被以及从垃圾堆中捡来的带菌棉和垃圾棉加工制成,含有大量的致病细菌和有害微生物,会极大地危害人体健康。执法人员还走访南明区在建工地,查看了4个建筑工地集中住宿务工人员床上用品,对不合格棉絮进行了现场处置。

三、提供质量技术服务

加大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热线宣传,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对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查处。3月份“12365”举报投诉中心共接到电话、信函等业务398起,办结349起,办结率88%。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网络向全省手机用户中发布质检“12365”公益信息10万余条。同时,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放了“12365”环保宣传购物袋1万个,播放汽车执法宣传短片,大力普及识假辨假知识,鼓励消费者积极拨打1236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着力提升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质量诚信氛围。

3月15日当天全系统各地各单位积极走上街头、进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服务活动。现场发放质量相关宣传材料3万余份,宣传珠宝、白酒、电线、家用电器等产品在选购和使用方面的常识;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200人次,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血压计、珠宝玉石、家用电热装置、等产品提供免费检验检测服务;结合职能特点,对企业开展名牌培育帮扶指导、标准自我声明服务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5

作为一个以法学为特色专业的大学,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的服务广大消费者、维护其自身权益,推进消费者维权意识,民商法学院决定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号召,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开展“3.15”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下面我将对我们这次活动进行总结。

我们这次活动是我们民商经济法学院成立以来第一次活动,从活动的效果来看我们这次活动的预期目的达到了。我们这次活动主要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实践部承办,由宣传部、公关部配合完成。在安宁区工商局的配合下我们在陪黎广场进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作为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学法、普法的目的达到了,在对公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位干事都很认真,既发扬了我们法学专业学生普法奉献的精神,也体现了我们新一代大学生的素质。在学校我们进行宣传的时候,得到了我们广大同学的支持,对于我们组织者来说有这样的成果,我们很欣慰!在活动中有什么做的不到位为的地方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在巩书记、李老师的指导下,在我们每一位学生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活动”圆满成功。在此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将我们的每次活动都搞出特色,绽放光彩!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6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大学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活动形式和内容

1、画画。每个小组用给出的主题替怀化市工商局设计一个打假画,必须包含“3.15”的图标,每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这个环节是为了让同学们更有力的去创新和带动同学们的热情。

2、将开展权益知识竞答。以了解我校学生消费维权意识及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

3、进行了歌唱环节。让每小组用我们给定的有关“3.15”词用自己熟悉的伴奏或我们给出的调子唱出来,让同学们在玩的同时学到一些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二、活动目的

1、让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学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同时运用娱乐的形式让同学们在玩的时候学到有关消费者权益知识。

2、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三、活动结果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7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正式名称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成立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增强同学们的维权意识,环化学院权益部特开展此次“理性消费,为维护自己权益而努力”活动。现对活动进行总结,以期找出不足之处并总结本次的活动经验,为以后的工作与活动导航。

一、活动的背景与目的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召开会议,全面部署。3月9日下午,xx县XX年3.15活动领导组会议暨消协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在县工商局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尹如江、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县3.15活动领导组成员、消协常务理事、分会长、新闻媒体计7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对XX年“3.15”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与会人员围绕做好今年“3.15”系列活动以及筹备情况认真发言、讨论,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副县长朱健要求各单位按照霍政办秘[XX]30号和县消协[XX]0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3.15”活动,各单位会后要按照会议要求和部署尽快落实到位,领导要亲自抓,做到谋划好、准备好、安排好、落实好,要把今年我县3.15宣传活动开展的多种多样有声有色。

1、贯彻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

2、使更多的同学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密切配合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努力营造校园和谐消费的环境,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增强同学维权意识。

二、活动主题

理性消费,为维护自己权益而努力

三、活动内容

本部门精心准备活动,活动之前分工合作,相关人员找出有关大学生购物,做兼职中碰到侵权事件的案例以及相关资料,还有历届3.15活动主题和一些有关维权的漫画,并且整理了上学期《关于权益投诉表问题的工作反馈》、《南昌大学环化学院学风、院风、学生会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总结》、《南昌大学环化学院学生会权益部学期总结》,分版块制作海报向同学们展示出来。为了使活动更加的具有参与性,在活动现场还租来音响,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现场发放有关就业的调查问卷,并进行相关的解答问卷,具体如下:

1、“活动有理更有礼”系列活动

活动当天工作人员准备了一些投诉表,让一些在校园内权益受到侵犯的同学认真填写,并向他们保证会尽快处理。此次活动当中,本部门精心准备了礼品,并在活动最后将会有幸运抽奖活动,并及时将礼品送到获奖同学手中。活动举办的很成功,来活动现场的同学络绎不绝,大家踊跃参参与到活动当中,同学们通过参与都更多的了解到有关就业的维权问题。

2.维权宣传图片展

在活动现场我们部门已海报的形式展示出有关大学生就业、做兼职和平时购物时遇到侵权问题的案例,并分析部分案例,向同学们提出一些建议和维权的法律途径,还有有关购物消费维权,消费警示的漫画,同时展出历年3.15活动主题。展览海报的同时还在在天健园食堂门口设立咨询台,向同学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并现场接受和处理维权投诉。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讲解海报内容与维权知识,收集同学对维权的看法,深入了解我院同学在权益上的思想动态,以促进今后权益工作的互动。

四、“3.15”有关心理、就业问题有奖调查

部门在活动当日针对百余名同学进行“就业问题有奖调查”,切关同学们的利益,符合实际情况。在活动现场,我们组织部门成员发放调查问卷,并向同学们介绍本次活动的有关情况和发放幸运奖品;还利用音响宣传活动的主题,扩大了宣传效果,使得更多同学了解有关就业、做兼职、购物维权的途径。

发放调查问卷的同时,我们邀请过往浏览的同学进行签名,并将签名横幅在天健园展示五天。活动之后,我们针对调查问卷进行总体归纳,制作了问题集中反馈柱状图,以期进一步解决问题

五、活动经验与借鉴意义

此次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使广大同学学到了许多有关就业、兼职、购物等方面的维权知识,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都得到提高,同时对促进健康、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消费氛围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获得了圆满成功。并且本次活动的举办使“理性消费,小心陷阱“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一定的诠释,让同学们了解到更多解决有关就业、兼职、购物的权益问题的解决办法,展示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集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力帮助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环境。

六、活动不之处

1.3.15活动准备工作不够充足,部门的部委对本次活动的内容以及牵涉到的相关资料不够了解,有关维权的资料我准备不够充分,在宣传维权知识的过程中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2.活动的创新之处太少,部委对海报讲解不够生动,使得活动现场浏览活动展板的同学太少,达不到理想的宣传效果。

3.本次活动影响时间太短,不能经常对同学进行有关维权的教育。

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3月14日至15日两天,区消协联合区工商局、质检局、物价局、粮食局、卫生局、环保局、农委、地税局、商务局、商贸流通协会等执法单位在XXX市场南侧设立宣传咨询台,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此外,还有60余家商业、企业单位在现场设立了名优商品让利展销台。

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我们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制定出更加完善的部门制度:

1.部委身为权益部成员,在平时的工作和学习当中应当多解有关侵权的案例和维权的知识、法律和途径,以备在活当中能够具体讲解。

2.活动当中的部分相关内容,比如《关于权益投诉表问题的工作反馈》、《南昌大学环化学院学风、院风、学生会满意度问卷调查工作总结》、《南昌大学环化学院学生会权益部学期总结》,上传到团学联网站上,可以使得本次活动的效果具有长期性。

3.加强部委间的团结合作做精神,在工作当中要明确分配任务,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另外,活动当中不忘增强与同学间的互动,切实做到真正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8

为增强学校内全体师生保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本协会于3月15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趣味性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遏制手机吸费,打击无形诈骗”,其中具体分为两个流程:

一,我们对参加的同学先做一个调查,问卷纸上列着一些手机诈骗的常见手段,让他们选择哪些是他们经历过的,然后,我们对其进行统计;

二,参与者可以抽取一个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答对就有精美小礼品相送。整个活动氛围一直很好,同学们都很积极,首先,其中很大原因是我们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而且大多协会成员都表现得很积极在活动前几天,我们就已经把海报,礼物,问答卷等一系列物品筹备好。值得一提的是,因为预想到当天肯定有很多部门会举办活动,为了占据有利地形,我们在吃早饭之前就将桌椅搬到活动地点,为顺利举办活动提供了良好条件。另外,我们在有奖竞猜环节花了很多心思,发挥了我们的想象力,这些小礼品虽然不值多少钱,但是都很受大家的欢迎,那么来参与的人自然就会很多。

在此次活动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在活动中,因为参加的同学很多,都争着答题,抽奖,这是先前没预想到的,而我们没有将每个细节的工作分配给干事,以导致当时的状况比较混乱,不是很有秩序。还有一个问题,是参与的同学告诉我们的:“为什么没答对的人就连个鼓励奖都没有”,这会导致有些没答对的同学很失望,有可能减弱了我们的宣传力度。这些都是我们的一些错误,在以后的活动中一定会吸取教训。

整个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此次活动对于广大师生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也是对于自身素质的一次提升。此外,通过此次“3.15”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能够在游戏的同时,对手机诈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继而让更多的人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9

3月13日,由xx县工商局牵头,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多家单位,在屏南县中心广场开展了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展示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答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向群众展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示意图、有毒动植物识别图、有毒菇类识别图,向群众宣传到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此次活动共展出6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8种35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70余人次,同时销毁了假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60多公斤、非法行医药品19箱,货值4000多元。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用餐,进一步维护了和谐的就餐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0

为深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日子,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各级消保委根据中消协、省消保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消费与民生”、“生态消费”为主题的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内容及做法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全市各级消保委对“3.15”活动都十分重视,把它作为20XX年消保委工作的重头戏和开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消保委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召开常务委员会、五届五次全委会、相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多次办公室会议,对全市纪念活动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消保委按照市消保委的要求,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计划贯彻到所属各分会、联络站,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使本级消保委、分会、联络站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的良好局面。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市消保委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表现在:一是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工商局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党政领导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应邀参加消保委各种会议,亲临宣传咨询现场视察指导。如鄞州区人大副主任张世华、区政协副主席王飞龙出席区消保委四届五次常务委员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奉化市副市长宋达军在奉化日报上发表题为《坚持民生导向,提升维权水平》的署名文章。北仑区副区长刘文科亲临“3.15”咨询活动现场指导工作。江东区政府把纪念“3.15”活动列入政府3月份工作计划,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级工商局将纪念“3.15”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联合委员单位、部分行业协会及企业联络站开展纪念活动。各地分别通过全委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和维权知识,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免费服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二、主题鲜明,内容丰富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市各地消保委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编印《消费者维权手册》。在“3.15”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8万份《消费者维权手册》,内容包括年主题、生态消费及维权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和各地投诉电话等,同时收到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汽车消费ABC》、《低炭生活手册》、《农资商品知识手册》、《新消费漫画》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3.15”现场会,以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二)开展第二批示范茶楼评选活动。根据省消保委的文件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放心示范茶楼评比活动,活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先由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消保委初审后上报市消保委复审,市消保委会同茶文化研究会进行实地考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截止活动结束,全市共评选出4家省级放心示范茶楼。市消保委对评选出的示范茶楼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使被评上的茶楼真正发挥其示范作用。

(三)举办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为倡导健康、绿色、低炭的消费理念,落实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年活动主题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一次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从近年来被评为“消信单位”和“推荐产品”的企业中挑选出30家契合“生态”主题的企业及产品,把这些企业和产品的文字图片内容制成宣传海报在广场上集中展示,让消费者近距离的了解这些企业和产品,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引导消费。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通过组织消费者体验节能、安全、环保产品企业,生态产品实例讲课,生态消费倡议活动,建立绿色消费体验基地等方式,广泛开展生态消费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消费教育工作,重点推进生态消费教育。3.15期间全市各地消保委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消费教育工作。如鄞州区消保委连续三年在全区初一学生中发放《消费维权手册》,累计已发放消费维权手册30000多册;又联合区教育局、团委在42所中学7万名学生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深受广大师生欢迎。江东区消保委在宁波十九中学、江东实验小学成立消费教育学校,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两校全体师生1200余人参加,学生代表还以宣誓的形式发出生态消费倡议。大榭开发区消保委组织第一小学学生及家长到世纪联华超市实地模拟购物,根据模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点评,并围绕生态、低炭、绿色消费为学生和家长举办知识讲座,通过小手牵大手,引导学生及家长懂得重视生态消费等。

(四)召开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为更好的宣传年主题,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年主题,市消保委于3月11日召开了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总结20xx年消保委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发布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对年主题的涵义、确定依据以及市消保委贯彻落实年主题的六项举措进行了介绍;公布了20XX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会议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举行了常务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及培训会议,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五)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前后,全市消保委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天一广场举办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事业及新闻媒体共30多个单位153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现场烟草部门和工商演示真假烟酒鉴别方法。海曙区消费巡回法庭的法官们热情接待消费者咨询。宁波电视台“来发”、家博汇栏目组搭建了“3.15现场报料台”帮助老百姓维权。各县(市)区消保委、分会纷纷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还在活动现场安排文艺演出、开展食品检测、家电免费维修服务、有奖知识竞猜、珠宝首饰鉴定、发送环保袋等服务项目,深受消费者欢迎。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91个,参加工作人员xx80余人,提供现场维修服务622件,提供现场检测服务249件,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份,其中市本级1.34万份,现场接受咨询549人次,受理投诉115起。

三、重点监督,净化市场

全市消保委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参与市场监督检查190余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和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8起。

市消保委针对消费者抢购食盐,一度造成“盐荒”的现象,积极参与工商等部门的维稳行动,并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告诉消费者食盐供应充足,理性面对“盐荒”,不要相信谣言。海曙区消保委针对超市低标价高结算现象,走进家乐福超市,着重就《合同法》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案例作了讲解,并教育超市方面作为一家颇具影响力的超市,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准,受到了家乐福领导员工的欢迎;江北区消保委就此组织辖区内14家大小超市开展“承诺推行双倍差价补偿”活动,14家超市承诺:今后若有消费者在购物时遇上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情况,不管商品原价多少,超市方除退还多收费用外,一律实行差价两倍的赔偿制度,且不设上限。宁海县、镇海区消保委联合当地工商部门对涉及民生消费领域的格式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这些领域有:房地产、汽车销售、宾馆酒店、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洗涤、健身及大型商场、超市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的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对行业企业提出改正意见。另外,慈溪市消保委专门召开成立汽车专家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会上各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自愿签署《慈溪市汽车服务行业消费维权自律公约》,建立起汽车行业诚信自律机制。鄞州区消保委联合区工商局开展了“无障碍退货”诚信服务倡议活动,辖区新江厦、三江、麦德龙等22家大型超市卖场的代表签署了推行“无障碍退货”承诺书,这是继海曙“天一商圈”后的'更大范围推行,实惠了消费者。

针对质保期内车辆自燃赔偿问题发表消保委观点。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新买一个多月的轿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自燃。找经销商赔偿,经销商答复:你已经投保自燃险,所以你得先向保险公司理赔,把理赔款拿过来后,我们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给你补一辆新车。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却是: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给你理赔,但是你要将获赔部分的追偿权移交。可是把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后,消费者又将如何向汽车公司追偿不足部分?这类相互推诿、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已困惑多年成为“老大难”。市消保委十分重视,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先后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走访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由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消费者及法律专家参加的案件调处会。在此基础上就“三包”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如何赔偿发表了宁波消保委观点:《汽车质保期内“自燃险”该由经销商购买》——汽车质保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由经销商负责调换新车,其他费用如车辆购置税,建议地方税务部门退还给消费者以体现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车辆保险费建议保险公司能够延用等,消保委观点在当地媒体及中消协网站等刊出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为今后妥善解决这类矛盾指明了方向。此外,针对部分消费者对车险和车辆“三包”规定的不了解,发布了《新车保险有糊涂账,有些附加险种未必划算》的消费警示,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注意。

四、宣传先导,造势

利用消保委维权网络平台积极宣传“3.15”活动。“3.15”期间,市消保委对网站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发布各地消保委上报的动态信息,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和维权信息,提供网上“在线投诉”,加大“在线投诉”的解决力度。

同时,在纪念“3.15”活动中,各级消保委都重视抓好x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市消保委在“3.15”前后与新闻媒体开展了一系列报道活动,在宁波电视台、广播电台开通消费维权热线,先后接受采访10多次,宁波电视台各新闻段多次播放“3.15”新闻,《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新闻周刊》报道消保委“3.15”活动多个专版,在宁波网、宁波日报、东南商报设立维权专题栏目,刊播消费维权信息、案例及有关报道20余篇。余姚市消保委作客当地新闻网,与网民互动,就大家关心的邮购、预付费式消费、餐饮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解答,得到了网民的广泛支持。鄞州区消保委会同区工商局、电视台制作了“3.15”专题节目,在《鄞州日报》设立了“3.15”专栏,结合去年以来处理的汽车、保健品、房产质量投诉等典型案例宣传年主题的重大意义,提醒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意识。奉化市消保委与委员单位共同出资制作了20个路灯灯杆广告,安放在城区主要路口,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镇海、北仑区消保委与当地广播电台合作直播3.15咨询现场活动。象山、大榭消保委与当地新闻单位、学校合作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消法》、产品“三包”和消保委职责等内容,消费者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3.15”活动,全市共开办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0多期,开设报刊专栏xx个,有关“3.15”活动的宣传报道120余篇,其中市级50余篇,发布消费信息、警示57条。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1

“3.15”期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安全高效,简约有序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月活动。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设立宣传咨询活动点x个,出动宣传车辆x台次,制作板面、条幅等宣传标语x条,印发宣传资料x份,接受宣传人员x人次,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x件,调处消费者纠纷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高平、阳城县、沁水县(市)党政领导共9人参加现场纪念活动。活动整体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现就纪念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署有序,主题突出。

为了确保宣传活动高效有序,我局制定下发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活动。一是要求活动突出“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二是明确宣传内容以新《消保法》及配套法规规章为主线,重点宣传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实施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三是坚持正面引导为主,集中展示企业形象和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

各县(市)、区工商局也制定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使纪念活动得以有序的展开。

二、纪念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社会效果显著。

为了达到宣传效果,全市工商系统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培训会、演讲会、设立咨询服务台,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开设“3.15”专版,举办现场晚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多彩纪念活动。宣传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市工商局组织纪念活动有:3月10日召集市区内从事家用汽车销售服务经营者进行集体约谈,64家参会企业签署《家用汽车销售服务诚信经营倡议书》。3月14日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x余人参会,晋城电视台、太行日报、晋城在线的本地新闻媒体和驻晋城新闻媒体等10家新闻媒体到场作了报道。3月15日与晋城电视台、质监、药监、消协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纪念3.15大型电视现场直播晚会,揭露消费黑幕,解答消费者维权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法规,表彰维权先进工作人员,工商系统2人受到表彰。3月15日上午,在市物贸广场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现场接受咨询服务x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5起,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43家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参加宣传和形象展示,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参与现场活动。3月14日在太行日报刊登3.15专版,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督促企业自律。

3.15期间,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活动点5个点、出动宣传检查人员65人,x人次现场接受宣传咨询。高平市局在《高平新闻》报开设3.15专版,展示维权成果、宣传维权法律法规。高平市局3月11日,依法销毁货值x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陵川县局制作电视节目1期,宣传《新消保法》及配套法规。阳城县局通过县电视台、商场(超市)显示屏、流动广告车播放消费维权公益宣传片,宣传《新消保法》。沁水县局组织40家消费维权理事单位,3月15日在县城树理广场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泽州县局继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3.15期间再建站10个。

三、组织领导有方,确保高效安全。

为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我局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的同时,要求各局针对3.15当天现场活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人员和应急处理预案。如:市局3.15当天现场活动制定了具体工作安排,成立3.15应急分队,从现场宣传咨询服务、后勤保障、秩序维持等均定岗定责,明确到人,局领导各包一块,确保活动高效安全。各县(市、区)局也制定了相应现场活动工作安排预案,成立现场活动应急分队和安全保障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了整个纪念活动高效、安全无事故。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2

为加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理念的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安全和和谐的消费环境,20xx年3月10日xx市工商局在体育馆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20xx年03月16日—企业管理协会—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我们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的部分会干前去参与其中,协助是工商局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此活动围绕“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结合实际,周密部署,使宣传活动呈现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氛围热闹的特点。我们的主要任务:协助工商局分发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传单,让群众了解更多的消费理念的权益。同时也磨练了会干与人的交际能力,体会劳动者的辛苦。最后,我们还很荣幸地邀请了负责人与参与活动的会干合影,见证了我们20xx年03月16日—企业管理协会—xx学院企业管理协会共同的努力,丰富了我们协会的活动经验。

通过这次的活动参与,极大的增强了民众的维权意识,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合理的消费观念,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大学生在消费行为中的维权意识,学会了一些通俗易懂的辨别伪劣产品的小技巧,了解怎样去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3

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构建和谐、绿色的金融消费环境,xx银行xx分行积极响应人行号召,于3月9日至15日期间在分行辖内各营业网点、社区支行、xx银行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全面配合并主动做好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为期半个月,主题为“权利、责任、风险”。活动期间,xx银行xx分行工作人员重点围绕消费者各项法定权利、维权方式和渠道、银行理财、非法集资等内容对社会公众进行了重点宣传讲解。通过宣传,强化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合理地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高度重视,积极准备,为集中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为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维护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加强行内员工知识普及,该分行组织员工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新消法”修订背景、新亮点以及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学习《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手册》,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掌握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办法,提高员工依法查询、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合规意识。

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活动

(一)注重网点宣传

通过网点公示该分行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普及金融消费知识。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该行投诉电话、投诉渠道、投诉处理流程及消费者的申诉路径等。xx银行xx分行还统一制作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公示牌和宣传折页,布放于各营业网点显要位置。各网点LED、xx机具滚动播放“普及金融法规知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维权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稳定行业发展秩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等宣传标语。

同时针对越来越广泛的微信使用群体,xx银行xx分行制定了微信宣传材料,在该分行各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3.15特辑报道,普及金融知识。

(二)主题宣传活动

xx银行xx分行根据人行下发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制作了3.15主题宣传折页,在支行网点周边人流量大的区域摆设展台,由支行业务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宣传人员,积极主动地为前来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以及路过的市民发放折页、普及宣传金融知识。同时利用社区支行的便利条件,深入小区对群众开展安全权、知悉权、维权渠道、防范风险方式等多个方面的知识解读。

同时,在活动期间内,各支行售后经理在进行的各类现场回访过程中,对回访客户派送金融知识宣教材料,并进行面对面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三)进行内部高投诉领域的风险排查

在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了针对资产质量、违规操作、法律诉讼、客户投诉、信访事件、员工行为不当、理财产品与代理业务、对中小微企业乱收费等领域的自查。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员工教育与营销行为规范管理,防范于未然,提前化解潜在矛盾

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xx银行xx分行将在各营业网点显著位置持续公布投诉告示牌,长期在分行外网公布处理流程、基础金融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等内容。始终把银行业消费者宣传教育服务放在重要位置,每年定期以一定形式开展银行业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活动,构建公众教育长效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4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XX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5

接过旗帜,新成立的县蒲公英——先锋行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开始了首次消费体验活动。这是昨天上午我县开展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的环节之一。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凝心聚力打响“放心消费在xx”品牌。

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如何识别假产品?”“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维权?”在活动现场,市场监督管理、宣传部、质监、卫生、住建、农经、烟草、旅游等20多个部门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展出宣传牌,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把消费者维权服务宣传单发放到群众手中,并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整个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412人次,发放各类资料x余份。

活动中,xx百货总经理肖xx作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的倡议。自xx银泰的家商家代表,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承诺横幅上进行了公开签名,银泰同时建立了xx万元的先行赔付基金,公开承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时将实行极简快速赔付。活动现场对市级先进消费维权联络站及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

当天活动中,县消费维权义工队伍正式成立,该队伍将立足消费教育和消费宣传,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一系列消费教育活动,逐步建立起“依靠群众、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就地解决”的消费维权新机制。消费维权义工、食品安全义工、记者维权团、镇(街道)食安办主任0多人,一起实地体验银泰餐饮消费。

在活动“慧眼识真品”中,现场观众踊跃参与,明辨烟草、酒类的真假,并现场抢答科学消费知识问答题,强有力、齐参与的消费维权氛围浓厚。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6

为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修养,深入普及法律观念,增强大学生自我维权意识,我协会在3月15日举办了展板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一.活动进行的过程

1.活动流程

学术交流部负责搜集有关两会、司法考试资料,宣传部画好展板,其余各部将贴好资料的展板按时抬到健桥,进行宣传。

2.活动取得的成果

同学们通过观看展板,提高了自身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等观念,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经验

1.活动中的好经验

各部门人员分工明确,各尽其能,配合很有默契;材料贴近大学生生活,易于同学们接受。

2.活动中的不足

展板上的材料没有固定结实,没有考虑到风大,只要以后注意一下就可以了;材料虽然是从众多材料里筛选出来的精华,但是数量有点少,这点挺欠缺的。

总的来说,这次活动举办的还是相当成功的,虽然有些许不足之处,但只要稍加改进即可,法协的明天会更好!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7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2000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8

3月15日,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区局与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三、活动效果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19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华夏银行吉安分行作为服务经济实体,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宣传者、践行者。

华夏银行吉安分行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普及活动。

一是充分发挥厅堂“公众教育服务区”宣传作用,利用客户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着重通过网点厅堂人员日常管理、指导操作,厅堂醒目位置摆放折页及展板,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口号,播放教育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厅堂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让消费者了解各项重要权益,提升其风险识别能力等。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华夏银行吉安分行营业部联合太平桥社区举办“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我行员工为社区老年人讲解了如何防范金融诈骗、国债、理财产品等知识。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的加深了老年人对银行金融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提高了老年人金融风险认知能力、金融安全意识、防诈骗能力。

华夏银行吉州支行携手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于在网点举办“小小银行家”活动,到场24组家庭,活动中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向大家介绍了新版人民币的防伪知识和理财知识,并组织到场的大小朋友进行了点钞比赛,活动气氛活跃,参与度高。此次宣传活动从小朋友着手,引导小朋友从小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20

受到了黑龙江保险行业协会和总公司的高度重视,分公司按照行协及总公司要求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即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为中心,以“明明白白买保险,清清楚楚办理赔”为主题、为重点提高广大消费者健康的保险维权意识。分公司为做好本次宣传活动,按照保险行业协会的要求和分公司3.15客户服务活动的具体安排,结合分公司实际,及时召开会议,做好活动前宣导工作,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提前准备好宣传材料、展板等。

活动当天,分公司客户服务人员、核保核赔人员和服务部业务人员在分公司总经理刘兆龙的带领下参加了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我们充分利用省保监局和行业协会统一印发的基本常识解读、人身保险指南、以及保险案例分析等宣传资料,并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人身保险基础知识,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利用展板积极宣传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及我们的特色产品,让消费者了解阳光人寿保险,了解我们的产品;客服、两核人员耐心细致的回答消费者的咨询,打消了部分消费者“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疑虑,不失时机的宣传阳光人寿保险的直赔服务理念和优势也成为吸引过往路人了解阳光的一大亮点。

分公司在活动结束后,还在分公司内部组织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特别晨会、如何促进保险消费和谐演讲比赛、热心服务标兵评比等多种形式的3.15宣传活动,旨在提高保险服务意识,提升保险服务品质。

为了营造更好的宣传环境,分公司还在东北网、人民网、黑龙江日报、朝闻快讯等刊物上配发了宣传稿件,借助多种形式的保险知识传播平台、保险优质服务展示平台、保险消费者权益维护平台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倡导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展示保险业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贡献力量,同时,这些举措对宣传公司及产品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借此活动机会,我们也与同业的客服、两核人员进行了交流,就如何提高消费者保险意识、提高保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为客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沟通。分公司将总结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经验,做好本公司保险服务工作,让全社会了解保险,了解阳光、支持保险,支持阳光、让消费者明白投保、放心消费,为保险业健康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21

为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公众教育服务工作,营造和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xx银行xx分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其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行结合人行和工总行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加强国家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行员工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及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通过金融服务园地转发全行。组织全行干部员工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新消法"首修背景、新亮点以及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学习《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手册》(20xx年版),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掌握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办法,提高员工依法查询、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合规意识。

三、认真落实,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

(一)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营业网点通过液晶电视播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宣传教育视频,告知消费者,金融机构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履行的义务。电子屏滚动播放"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权益保护,以人为本,优质服务,诚信文明,安全消费和谐金融"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如xx支行营业部等网点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消费者普及"人民币反假"、"反洗黑钱"、"个人征信"等相关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二)走出去集中宣传。一是宣传"新消法"知识。市分行营业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以及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普及活动。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介绍资料60余份,介绍"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3.15"活动日,一位老年客户向活动组反映市分行营业部一柜员拾金不昧,表示要送礼物或锦旗,活动组婉言谢绝,在市分行营业部宣讲员指导下在网点留言簿上留下了感谢信;个人金融业务部宣讲员指导客户现场使用"95588"咨询电话;机构业务部宣讲员认真解答了一位老年客户关于其他行业的投诉,并帮忙拨通了12315投诉热线,客户深表感谢。二是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活动。3月10日,我行xx支行走进xxxx社区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宣传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通过布放展牌、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开展宣传,有奖问答、抽奖、文娱表演活跃现场气氛。

县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当晚对活动进行了报道。xx支行以"3.15"为契机,走进企业,将征信知识宣传手册、信贷产品手册发到企业负责人手上,详细讲解企业信用系统有关知识,要求企业珍惜信用信息,不能出现任何不良记录。开发区支行设立宣传台,向消费者宣传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等知识同时,还选择了与百姓生活相关度较高的业务种类,普及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开展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宣传。通州支行各网点除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并摆放宣传资料,向客户讲解反假币和征信知识外,还组织员工到农村集贸市场、人口流动量多的场所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六项权利、讲解反假币的基础知识、识假的技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办法、爱护人民币的意义等,并现场进行残损币及小面额钱币兑换,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xx支行开展"3.15"现金业务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为过往市民提供人民币反假、现金结算等方面业务知识咨询服务,受到广大市民欢迎和好评。xx支行组织12名义务宣传员,走进共建单位-如xx市如城镇供电社区开展现金业务宣传。提高社区群众对我行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四是普及银行基础知识。xx支行营业室举办了主题为"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从你我做起"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客户讲解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使用一些银行产品,如何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指导客户使用自助银行及网上银行。xx四个网点,联合展开"3.15"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工客户宣传银行卡、转账汇款、自助机具、电子银行等方面的内容,宣传我行服务政策。

(三)与监管部门共同宣传。3月15日,xx支行营业部理财经理、支行市场营销人员、金库管理员等专业人员与xx县xx银行货币发行科及计划统计科两位专家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就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电子银行、小微企业等金融知识进行了资料的发放和普及,收到了收好的效果。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xx分行115个网点开展网点宣传,开展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参与员工509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征信管理条例》知识要点、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指南、反假币等宣传折页7600余份、发送短信758条,受众对象3900余人。xx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对我行xx支行征信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了解了自身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了解我行投诉受理渠道和处理流程,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服务品质。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总结22

为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理念与氛围,增强我市企业、个体户诚信经营的诚信意识,维护市场交易和消费安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xx“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消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召开“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三、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工作,20xx年3月15日,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韶关市百年东街爱情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副主任林平杰、副市长王伟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门李晓林、市工商局局长欧新全等领导同志的亲临现场参加活动、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26家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律师代表参加了活动,并设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现场为20XX年度“消费维权之星”、20xx年度“诚信单位”代表以及20xx年“正版正货承诺”单位颁匾授证。

现场活动通过开展文艺汇演、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立即查办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倡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重视产品、商品质量,重视企业信誉,重视消费者权益,呼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营造出浓厚、和谐的“3.15”节日氛围。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各类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500多份,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8宗。活动期间,市打私办、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在韶关市东郊垃圾填埋场对20xx年以来查获的7批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冻品共13408件(约180吨)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四、在公众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版开展宣传

以韶关民声网为平台详细解读今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主题、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解读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部分优秀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广大消费者送去维权知识,提升维权视野,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在《韶城一周》开设3.15专版,隆重庆祝20xx年韶关市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并刊登同贺单位名单,在专栏中介绍新《消法》的各个亮点及与旧《消法》的区别,同时刊登各20xx年度“行业十大诚信企业”(候选)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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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