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2年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
范文 | 2022年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2年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年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当前新冠肺炎“奥密克戎”毒株在全球迅速蔓延,近期我国多地通报了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压力不断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开封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四不准”、“九必须”》相关要求,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督导检查市辖区各房屋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我市及本辖区卫生防疫和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本辖区房屋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1.落实建筑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并列为第一责任人,共同负责建立本项目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各项目做到全封闭管理,对春节期间工地留守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控,设置专岗专人,定期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情况进行监测。 3.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时刻关注国家、省、市发布的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督促本单位和项目从业人员非紧急、非必要不要离开本市,不要出省,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鼓励倡导从业人员留汴过年。 4.春节期间,各项目工地现场要储备适量的防疫消杀物资,配齐口罩、消毒液等相关防护用品。 5.各项目工地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时,应立即将人员安排在临时隔离观察室,安排专人看护,同时注意做好看护人员的自身防护,并及时向疾病控制部门和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6.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春节期间要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工作。工地食堂宜实行分餐制,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扎堆就餐”。各项目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食品食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确保采购食材可溯源。 二、应急处置 春节期间,全市各房屋建筑施工工地的任何部门、场所、单位发生涉疫情况,应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对体温大于等于37.3℃人员,要及时送至临时隔离观察室,密切观察,在隔离观察30分钟后,若体温仍大于等于37.3℃,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立即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处置措施。 2.第一时间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第一时间启动本项目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封闭现场,同时向行政主管领导报告。 3.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施工现场临时隔离观察室,安排专人看护,同时注意做好看护人员的自身防护。 4.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道路和急救通道畅通。 5.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并严格落实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标准和措施,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6.按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工作要求积极组织配合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并做好转运交接记录。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春节期间建筑工地排查管控,确保春节期间,各房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闭环管理。 2.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辖区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部门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3.若发生涉疫情况,各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22年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2022年元旦春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扎实做好春节假期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一)保持指挥体系有效运转。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节假日期间认真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做到组织不变、人员在岗、管理运行及时,始终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园区、镇(街)住建局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抓业务就要抓防控”原则,落实部门防控责任,制定春节期间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目责任主体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行业防疫指引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防疫知识,落实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引导参建人员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参建人员出行要求。密切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风险信息及中高风险地区名录,督促参建各方按照“两限制两避免两提倡”原则加强参建人员出行管理。 1.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参建人员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参建人员非必要不跨省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严格限制参建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3.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跨省出行。 4.提倡跨省流动参建人员抵粤后及时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5.提倡各园区、镇(街)住建局,各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带头在莞过节,做好本单位人员离莞审核管理。 6.有发热、健康码“黄码”等情况的参建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 (二)强化参建人员动向排查。各参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参建人员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参建人员错峰返乡和返岗,安全有序流动。并做好春节期间参建人员动向摸底调查。 1.合理安排家乡未发生疫情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提前错峰返乡过年,并安排专人动态跟踪参建人员返乡情况。参建人员返乡后,如家乡发生疫情或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立即向所属参建企业报告,暂时不返回建设工地所属地区;参建人员所在地区疫情结束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后,可安排返回工作。 2.提前做好节后来(返)莞参建人员(含来(返)莞探亲家属)的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排查,完整记录返莞时间、车次(航班号、船次)、到达时间及在乡期间健康状况等信息。引导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回建设工地。对节后来(返)莞参建人员(含来(返)莞探亲家属)开展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急性症状的参建人员,要督促其自我隔离,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排查。节后来(返)粤参建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强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参建人员管理。积极运用用工实名制系统,甄别重点防控人员,持续开展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参建人员全覆盖摸排。对所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的来(返)莞参建人员,督促其在抵莞后12小时之内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严格落实“应隔尽隔、应检尽检”健康管理措施。 (四)强化人员进京管理。加强参建人员的进京管理,原则上不前往北京,如确需进京,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京后按照首都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执行防控政策。 三、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加强工地现场管控。参建单位加强工地围闭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实名扫码(亮码)、行程核查、新进工地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加强重点区域定期消杀,做好宿舍、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消毒工作,坚持人物同防;整治卫生死角,特别是对建设工地公共厕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间、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废物暂存点等要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无霉物无积水无异味。 (二)做好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健康管理员职责,对留守项目人员进行登记,并记录活动轨迹;每天查验健康码,并记录好绿、黄、红码情况;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督促厨师、采购、保安等重点人员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规模性聚集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以50人为上限,严格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确需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鼓励采用分时段用餐、分散式供餐等用餐模式。在食堂用餐的人员要保持间隔1米以上,取餐时应佩戴口罩,用餐时避免相互交谈。 (四)加强参建人员个人防护。参建单位要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参建人员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时刻注意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参建单位继续加快疫苗接种进度,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60岁及以上参建人员以及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参建人员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参建人员接种加强针,尽快组织工地内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安保等人员接种加强针。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加快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加强针的必要性,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参建人员加强针接种率。 四、加强节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 节日期间,工程参建单位要关爱留莞人员,组织开展“送关爱”“送温暖”等活动,及时回应和满足留守人员的合理需求,对节日期间坚守一线施工的作业人员,鼓励在法定务工补偿标准上,适当提高薪资补偿、补助标准。 (一)加强春节期间继续施工项目管理。参建单位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项目负责人24小时在岗,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配备防疫物资,并设置应急隔离间。 (二)加强春节期间停工项目管理。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封闭工地大门及做好周边围挡,安排专人值守,确保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现场有留守人员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人员流动管控措施,并提前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五、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准备 (一)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参建单位提前确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应急处置人员,预置足量配置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严格落实春节假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及时准确报送涉疫信息。 (二)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参建单位按照《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感染者,可按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突发情况,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六、强化督导检查 参建单位迅速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落实整改。节后须经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检查,并落实整改后才能复工复产。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春节期间继续开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持续进行日常巡查、明查暗访,认真排查参建人员实名登记、流动管控、健康排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以及工地全封闭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及风险点,督促参建单位落实闭环整改,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市住建局将在春节期间进行日常巡查和暗查暗访,对于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本预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执行过程中及后续将根据我市及国内外疫情形势,视情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2022年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丁集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镇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身心健康危害,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可能突发的新冠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镇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迅速,切实做好新冠疫情蔓延防控工作。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疫情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冠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冠疫情风险评估,对新冠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正面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冠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教育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人:王文志 成员: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辖区内新冠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冠疫情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境外及高、中风险旅居史返乡者,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负责新冠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人:王文志 成员: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镇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再由防控办向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人:宗启焰 成员: 负责对新冠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协助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核酸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宣传教育组 负责人:黄敏 成员: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冠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新媒体、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冠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区卫生健康委、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防护设备、消杀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镇长汇报和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居)、镇直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特殊期间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居)、镇直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紧急处置。 (三)做好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自我防护能力和对病例的识别能力提高村医新冠疫情的敏感性,杜绝收治发热病人,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2年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针对建筑工地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广、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快等特点,做好我市建筑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建筑业企业员工及广大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山西省委、省政府已于20xx年1月25日18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住建系统工作职责,协调各单位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设备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适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 二、防控组织 为做好我市建筑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忻州市建筑工地防控应急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及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张寿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工作 (一)严格把握开(复)工条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把全市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必备条件。对本辖区建设工程实施开(复)工严格报批制度。 全市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2、全面开展工作场所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要求其在未收到通知前,暂缓返回我市。 4、实施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动态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 6、配备专职卫生员。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专职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 7、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 8、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二)切实明确开(复)工防控措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责令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1、强化进场人员管理。一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施工企业需安排固定场所,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实施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对出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对进出人员,要询问和记录具体情况和原因,劝说其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三是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已登记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以外的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指定专人进行接待,询问有关情况、检查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进行登记,经允许后进入,并监督其及时离开。 2、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3、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送院诊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属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落实专人专班,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及上级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四、认真做好突发情况处置工作 (一)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二)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五、加强监督执法、强化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将防疫工作的落实作为开(复)工条件审查的重要内容,在日常检查中增加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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