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事故应急预案 |
范文 | 事故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故应急预案范文(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故应急预案1一、事故预防 1.学校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定期检查,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用气与锅炉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教育与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校舍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上课时教室前后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教师、学生传授与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禁止到烧烤场以外的地方野炊。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值班领导与单位领导报告。学校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学校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镇联校、镇政府与教育局报告。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校舍发生火灾时,当班或值班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判断火灾情况。若能冲出火灾区的,应指导学生用毛巾浸水后低身有序地沿楼梯到达底层地面开阔地。下楼梯时要有秩序,不可拥挤,推搡。火灾太大,一时不能出火灾区的,应采取其它应急措施等待援助。 5.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抢救小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6.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7.警戒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需心理疏导的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10.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12.有人员受伤的及时通知保险机构。 事故应急预案2为了做好我校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校舍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汛灾、火灾、踩踏的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同类事故。 一、指导思想 在县局、乡中心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方针,按照“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明确责任,最快速、最有效的应对一旦发生的特大事故(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由校长毛海担任,副组长由拓朝斌担任,办公室设在校务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王永胜同志负责。 (二)按照事故(险情)类别,设立联络员。 1、校内外活动中引起的特大事故(险情)由各班主任负责联络,要求联络员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 2、学校设施、水灾、火灾引起的特大事故(险情)由王耀华同志负责应急救援,并进行联络。 3、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设立现场指挥办公室,指挥员由毛海校长担任,并同时主动请求村双委领导及时参加救援。 4、拓朝斌负责现场疏散指挥,王宜进负责车辆联络,王耀华负责现场救护,张太和负责联系有关人员并载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王永胜负责报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孔庆国负责现场疏散,王春梅负责即时救治。 5、撤退路线:各班学生按照日常路队管理次序迅速撤至校园上院→由现场指挥负责进行组织向校外撤退→各班班主任负责护送学生撤退到安全地带。 6、联络流程: 有关责任人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向上级报告同时联系有关部门→责任人联系学校职工并进行现场救护→指挥员现场指挥有序撤退。 三、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及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发生特大事故后,要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中心学校特大事故(险情)指挥部以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情况紧急时可先采取补救措施和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2、一旦发生特大事故(险情),除迅速报告同时(10分钟内),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和互救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学校所有教职工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各自负责地点。领导组成员必须在10分钟内达到现场 四、工作要求 1、各级班主任应充分认识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加强对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 4、实行责任追究制,在救援工作中推诿扯皮或者懈怠造成损失的视情况分别给与相应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应急预案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紧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事故升级,确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实际,特修订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较大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行业管理部门为成员。 二、本预案运用于县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和发生在外地属县道路运输企业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四)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运输翻车或泄漏的运输事故; (六)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易引发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时上报的重要情况。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发生以上所列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或运管所应立即报告我局及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道路运输机构及有关部门。 (二)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报告。并应尽快了解详情,及时作补报或续报。 (三)发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踪)人数不明的情况下,一律按以上报告制度报告,待事故伤亡人数确认后再补报或续报。 四、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统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以下简称《快报》),按照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报告单位负责填写,报告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快报》解释说明进行认真填写。 五、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一)应急救援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部门,需要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武警、驻军等救援的要迅速与其联系,发出救援请求。 (二)事故处理 1、特大事故发生的单位领导、运管所和县局主要领导得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抢险救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财产损失,做好必要的现场保护。 2、运管所、县局和上级领导亲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协调有关救援力量。 3、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帮助事故救援和调查,分析预防可能发生的相关问题,通报事故信息。 六、事故调处和结案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要专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认定各相关责任,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单位、运管所和县局要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和调查组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吸取的教训。 (二)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三)配合调查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寻找证人和目击者并做好笔录。 (四)协助做好群众思想的稳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五)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对死难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六)做好上级对事故处理的督查落实工作。 (七)通报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应吸取的事故教训,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事故结案力求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对有权作出事故结论的程序及时结案,对需要有关部门作出定案决定的要协商催办、并提供结案所需材料。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上述组织机构人员因工作需变更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变更人的职责。 事故应急预案4一、目的 为及时补救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将事故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及220kV沥沙变电站工程实际,制定现场触电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20kV航云变电站工程项目部和个人。 三、相关文件 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电气部分) 3、工程危害辨识风险评价 4、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四、触电事故可能性预测 针对公司从事电力建设的行业特点,特别是新建施工项目。发生触电事故时,会使触电者伤亡。 1、作业触电起因: ①、带电操作没有按规定穿戴安全保护用品; ②、非专职电工装、拆电气设施。 危害:轻则损坏电气线路、电气设备,重则影响电网运行或人员触电造成伤亡。 2、使用施工机具触电原因: ①机具外壳破坏; ②机具固有绝缘严重降低; ③接入高于额定电压; ④未接保护接地或接零; ⑤边使用边修理; ⑥未穿戴防护用品。 危害:机具损坏或工作人员触电。 3、雷击触电原因: ①雷击地区,设备接地网绝缘电阻过大或没接地网; ②雷雨时超出防雷范围作业; ③雷雨时进行电气试验; 危害: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4、生活用电触电原因: ①生活场所过于潮湿; ②生活电线乱拉乱接; ③生活人员粗心大意。 危害:经济损失,人员伤亡。 五、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1、组建义务抢救队 每一项过程必须在现场组建一支义务抢救队。义务抢救队必须达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的要求。义务抢救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正副队长在任何时候至少要有一人在现场。正副队长应具备完成抢救工作的能力,具备调配现场人员、资源的权力,并取得外界的相关信息。 正、副队长的职责:触电事故一旦发生,迅速组织义务抢救队赶往事故现场,实施应急预案。 义务抢救队队员:主要由管理人员和从各施工班组抽调,平时在班组参与施工。如遇触电事故则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参加救援工作。义务抢救队还负责所在班组施工区域的警报工作,如施工班组所在区域发生触电事故,则该班组的义务抢救队队员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向义务抢救队的通讯员报警,巯散人员,并能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措施。 通讯员:义务抢救队必须设一名通讯员,通讯员必须熟知各义务抢救队队员的通讯方法,具备各种必要的通讯器材(如广播、电话等)。通讯员在接到警报后必须在以最快捷的方式并以最简短、清楚的语言通知各义务抢救队员,以及医疗救护人员,情况严重应及时向120请求救助。同时按事故报告程序将事故逐级上报。 2、医疗救护队:每一项工程必须设一支医疗救护队,医疗救护队成员必须能正确运用现场紧急救护方法,配备必要的车辆、担架、急救药品等。 医疗救护队负责寻找、营救、保护、转移触电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3、义务抢救队:(附页1)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六、资源条件保障 1、器材 (1)根据电力基建施工的特点,及现场的实际需要必须配备足够的适合于抢救的通讯器材、防护器材、车辆等,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种器材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2)施工现场必须绘制平面图,标明各种抢救器材存放的地点,并为各义务抢救队员所熟知。 2、人员:抢救队的组建必须本着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落实成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经常调整。 七、现场抢救 1、现场操作班组的应急措施 触电事故发生后,触电事故发生区域的所在班组以班长为中心,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向义务抢救队的通讯员报警。 (2)切断电源,使用就近的抢救器材抢救,尽可能控制住事故的扩大,巯散现场人员。 2、应急预案的实施 (1)通讯与报警 义务抢救队的通讯员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 ①在已运行的变电所发生触电事故,凡有可能危及运行系统的触电事故均要向运行单位及120报警。 ②以最快捷的方式召集义务抢救队员到事发现场。 ③报警通讯时,应讲明是什么类型的触电,在什么地点,什么设备等必要因素。 ④逐级向上级报告触电事故。 (2)现场抢救 对触电事故义务抢救队的基本任务有: ①营救、寻找、保护、转移事故中心区的人员; ②巯散人员、转移物资; ③现场抢救伤员; ④派人观察是否会发生火灾险情。 (3)触电的应急处理 ①触电的电气设备可能仍带电,抢救时要防止人员触电; ②进行触电抢救时应根据触电场所电气装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抢救时: A、应遵照规定操作程序拉闸,切忌在忙乱中带负荷拉刀闸。低压停电应拉开自动开关而后再拉开刀闸开关,电动机停电应先按通知按钮释放接触器或磁力起动器而后再拉开刀闸开关,以免引起孤光短路。在操作高压开关时,操作者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操作低压开关时,也应尽量使用绝缘工具。 B、如采取剪断线法断电,应用绝缘完好的电工钳,非同相导线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发生短路。剪断应选择在靠队员方向有绝缘等级的绝缘棒支持的附近,防止被剪断的导线落地后触及人体或短路。 C、如无法采取剪断线法断电,应用绝缘完好及符合绝缘等级的绝缘棒将伤员与带电设备分离或人为制造短路事故令开关跳闸。 (4)事故后恢复 对设备恢复、抢修,要有技术负责人在现场,由技术员编写好施工作业指导书,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实施。恢复后要对设备试验,试验合格并确定安全后方能送电。 八、培训与演练 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①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②对待触电事故如何处理; ③自救与互救的能力。 2、对义务抢救队员的培训 ①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②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③与上下联系的方法。 3、对其他人员的培训 ①具有哪些外线隐患; ②防护用具的使用; ③紧急状态下如何进行。 4、每个项目部定期组织演练。 九、预案的评价及修改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应每年重新修编一次。 2、对公司新增装置和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学习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十、应急部门联系方式 事故应急预案5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3.3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有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的沟通。 1.3.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事故处置的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择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并严格遵守《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辖区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1.1设立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2.2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A.核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协调与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辖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协助区政府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H.及时汇报并请求区政府启动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A.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B.编制、管理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单位应急机构、队伍的应急准备工作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C.负责建立和维护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队伍、预案、装备、物资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网络; D.组织指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和交流工作; E.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响应 3.1几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1.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B.协助专业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C.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87589620,87583600)、区安监局(值班电话:87589832)。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区有关部门。 3.3.3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措施要求 A.参加应急处置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 B.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拍照、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C.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险源,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D.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定时检查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E.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现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结束 对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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