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范文 |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灭火基本常识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和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温度,避免火情扩大。 4、对轻微的火情紧急应付措施: 形成火灾的,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7)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一、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二、施工现场的平面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明确防火重点区、仓库、配电室、要配备灭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有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临时用电管理要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电气火灾。 五、车间每周检查安全工作的同时,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制定措施,有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定期进行消防器材检查的内容要点: a、消防箱:枪、带、箱体是否完好无缺,栓阀无严重生锈。 b、灭火器:无缺损、无过期,“压力”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格内为压力正常。 六、经常检查、记录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检查消防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消防管理规定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清除火险隐患。 七、施工现场应设立吸烟室,现场、仓库、集体宿舍,配电室等地严禁吸烟。 八、增强防火意识,定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车间内灭火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 九、保护消防标识、消防器材完好及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一、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资料、部位和频次。巡查的资料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景做好记录。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景。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景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资料、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职责。 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4、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掉营业用电。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务必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状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资料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状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第一条 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条 各车间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第四条 各车间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安监部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公司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第六条 公司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条 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第八条 在安全状况下,任何部门与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检修、建筑装修和改造确需移动、更换消防安全设施时,必须事先向所在部门及安监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负责将消防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第九条 在公司、车间运输与搬运物资及安装改造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负责管辖的部门、车间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 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类物品。 第十一条 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条 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吊挂杂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条 自动消防设施的操控设施周围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进行遮挡或堵塞。 第十四条 严禁用热源、发烟物品靠近报警探头、喷淋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 严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围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一)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要按照《消防法》第14条的规定,督促落实汽车维修企业,认真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自身消防监督管理,抓紧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细化和规范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经营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能力。 (二)各类车间设置宜设置应不低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 严格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厂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到竣工消防验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间距,根据需要设置门、防火墙、窗通风孔、机械排风系统和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严格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把好源头关。 (三)按行业标准配置防爆电气设备,规范敷设室内电线。 特别是甲、乙类物品运输车修理车间以及修理厂内的喷漆间、电瓶间、乙炔间等室内的电气设备均应按国家标准《爆炸和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根据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具体应参照修车库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配置,修理厂从业人员建立培训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采用。 (四)对车间设置有职工宿舍、厨房的修理厂强行迁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行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公安消防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强行迁出,减少火灾隐患。对于存在火灾隐患拒绝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罚。 (五)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紧密配合,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 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观规律,督促、指导好基层派出所对此类场所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明确三级管理责任和单位,防止失控漏管,协调好本辖区内职能部门对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厂主管行业部门应按行业标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吊销其修理资格证。 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门不发给工商营业执照等,治安部门在核发特行许可时应由消防部门对修理厂安全问题出具消防合格意见书。 只有通过紧密配合,协作管理,才能保证维修企业安全健康的发展。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一、公司对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队长具体组织实施。 二、重点季节公司领导小组应对全公司消防实施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公司应加强义务消防队建设,组织必要的消防演练,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五、公司应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消防违法违章案件,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火灾调查。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车间课长,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四、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五、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临时需要,需报安全生产小组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六、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七、各机械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八、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九、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填写《动火申请》,征得安全生产小组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十、公司安管员按时对各生产车间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壁挂整改。 十一、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并填写点检表,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 离开。 十三、发现火灾险情按《消防应急预案》操作,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义务消防队及时、有效的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我铸造厂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 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6、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1、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在生产区、储存区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特殊情况时需经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护送加以严格管理方可入内。 2、生产区、储存区严禁小孩入内、严禁吸烟,严格控制火源。 3、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 4、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进出货物要坚持查看、登记。 5、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产区、储存区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作好隐患登记,并拟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 7、禁止点无罩灯和蜡烛,油类灯照明,储存区严禁安装固定电线或存放其它货物。 8、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演习,提高认识和灭火作战技能。 9、对无视防火规定,造成事故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1、总则 1.1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环科归口管理。 2、职责 2.1总经理 2.1.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2.1.3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2.1.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2.1.7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2.2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2.2.1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2.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2.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2.2.5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并保证正确使用。 2.3其他相关职责 2.3.1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协助安环科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且加以整改,并监督各部门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3.2研发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在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 2.3.3安环科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水平水平;监督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及时购置和供应各种防火器具。 2.3.4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 3、公司防火制度总则 3.1 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3.2配电室、操作室、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施开关。 3.3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过程,研发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环科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3.4车间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潮、防止静电。 3.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消防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内及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 4、电气焊防火制度 4.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焊工人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4.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离。 4.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4.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4.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4.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5、库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5.2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3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5.4 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5.5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6、电气防火制度 6.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6.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6.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6.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5易燃易爆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6.6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7.1各部门要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7.3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报给安环科,由安环科负责换新,不得空置。 8、考核 8.1违反本制度,每项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8.2无故不执行本制度,考核责任人500元。 8.3考核优异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奖励,100—500元不等。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办公室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办公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企管部负责人,负责办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办公室的电器设备较多,如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等,其插座要使用优质插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使用便携式插座供电时,需注意其最大载荷,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啮合不良、插座过载印发的发热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闲置其他墙体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插座、插头损坏要及时更换。 六、不私接、乱接电气线路,使用质量可靠的接线板;不在普通线路上使用超过负荷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便携式电器一般体积较小,散热性差,容易产生自燃事故,使用时应远离桌面、台布等可燃物体,并随时注意其工作温度。 八、将智能电器的电源管理设成省电模式,不用时自动“休眠”降低功耗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九、不要让电器长时间待机,否则容易造成电器损坏或诱发火灾。 十、电暖器、饮水机、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能长时间不间断使用,应间断使用或调到较小功耗使用。 十一、电脑显示器和机箱散发热量比较高,应该保持良好的散热通风环境,电脑周围应保持10-20厘米的空间。 十二、雷雨天要及时关闭电脑等办公用品的电源。 十三、下班必须关闭电器开关,确保办公室内电气设施电源全部断开。 十四、不得在办公室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办公室禁止吸烟,吸烟区不得乱扔烟头,烟头应扔进防火烟灰桶,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为了加强厂内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特制定本企业管理办法。 一、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车间、班组、项目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兼职防火管理人员,协助本单位领导抓好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各车间、科室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消防安全重点工种、部位,新上岗的人员要进行防火教育的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保卫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科室对防火责任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有关科室每天班前班后,应对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卫科应严格值班检查巡视制度,落实监督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汇报,认真整改。 五、厂区内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工件,仓库内应建立自动报警设施、灭火设施,配备消防器材。配、发、变电室内,各部门的档案室和油料存放室,严禁存放各种油料及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六、电源线路、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规定,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要完整,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严禁乱拉、乱安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对线路老化、裸露、破损的要及时更换。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各车间、科室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及家用电器。 七、厂区内禁止流动吸烟,严格管理生产用火(焊接例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向保卫科和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同时保卫科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置相应灭火器具。 八、保卫科应按国家消防法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置和配置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要便于使用,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消防器材的维修、更换、添置要列入保卫科的年度经费预算,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换。 九、各车间、科室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车间、科室和个人由厂部给予表彰、奖励。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车间、科室、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由厂部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当年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不得评比为先进单位。 十一、本办法由保卫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7一、不得在厂内吸烟。 二、不得在厂内使用明火,包括不使用明火煮食和使用煤气炉、煤气热水器。 三、如因更换设备等需要动火的,呀做好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周边不能存放易燃爆物品、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消防主管人员在现场监督,病不能按哦爱在晚上动火施工。 四、不得随意拉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电线、设备要经常维护保养,残旧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六、开关设备的下方,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电线短路产生火花而引发火灾。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8第一节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防火设计与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规范设计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图纸上报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扩建、改建、装修工程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确需改动的消防设施,要经安全部经理及消防监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六章消防设 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店内的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自动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自动灭火装置、加压泵、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5、店内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6、店内消火栓、送风机、排烟机、防排烟阀每季试启动一次。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店内各部门办公室,安全部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辖区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10、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停水、消防设施的维修与调试等,都应事先报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制度写的蛮好,值得收藏。明天会更好。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9一、在防火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则而导致存在各类不安全因素的,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必须要及时消除。 二、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报老板或厂长。 三、工厂经营者应迅速指派专人落实整改措施。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对各级消防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一、防火检查工作由厂负责消防安全的工作人员负责。 二、防火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 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生产期间安全门不得上锁、安全疏散通道和楼梯及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二)灭火器材的配置是否齐全并有效; (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是否正常; (六)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检查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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