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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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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精选7篇)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1

一、要事先熟悉活动地点周围的环境,写好计划及安全预案。

二、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编好组,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

三、必须有够数量的工作人员跟随照顾幼儿,行进时工作人员应时刻走在幼儿队伍的外侧和两头。

四、如乘汽车,老师必须在队伍两头照顾,行车时,不让幼儿将头、手伸出窗外。下车时,必须有一名工作人员先下车接孩子。

五、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都要及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并清点人数。

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2

1、亲子园分管领导深入贯彻上级部门的早教工作精神,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关于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工作要求。

2、期初因地制宜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工作计划,制定每周工作安排,认真严格执行计划。

3、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0-3岁婴幼儿营养、保健、动作发展等业务知识的理论学习、开展模块亲子活动、主题亲子活动、学科亲子活动的研讨。

4、亲子园每月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教师认真、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无故缺席,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积累。

5、每次活动前研讨内容事先告知教师,要求每位教师认真做好充分准备,活动时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营造探究、团结的学习氛围。

6、鼓励亲子指导教师多渠道收集、设计亲子活动方案,形成园本亲子活动课程。

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3

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4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和课改工作的全面开展,师生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越来越多,为确保外出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每次活动都顺利成功实施,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外出活动组织者,要以对活动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精心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必须的外出活动,坚决禁止不必要的外出活动。

二、组织者在组织外出前,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认真论证所组织的外出活动是否必须,是否可以用其他更安全、更有效的动形式来达到活动目的。

2.外出前,组织者应事前对活动路线、场所进行认真地勘察,绘制详细的线路和活动场地及环境图,并附详尽的文字说明。

3.如外出需乘交通工具,必须对交通工具进行调查、考察,确保交通工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驾驶人员是否持有合法的证件,经验、技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作好文字记录及说明。

4.外出活动前,思前想后,制定出有效的安全预案,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万无一失。

5.写出活动申请书,附上上述资料,按审批权限要求,逐级上报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外出。

三、一经批准,组织者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出发前应对参与者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提高参与者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激发参与者团队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教育参与者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

2.随时清点人数,保证每位参与者安全归来。

3.准备常规药品,以防急需。

4.组织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活动负总责,在活动中,随时对道路、活动场地、环境状况、交通工具、所有人员等进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甚至撒消活动,确保安全。

5.如在活动中发生意外,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立即报告。

6.在整个活动中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各级执法机关的检查与监督,听从指挥与安排,接受批评与建议,并自觉整改。

7.活动终了,应向审批机关报告活动安全情况,并作好所有记录,保存好所有资料。

四、监督与纪律: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编造理由,哄骗审批机关,骗取批准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作主张,私自组织外出。

2.组织者自始至终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在活动中要高度负责,不得有半点松懈。在活动过程中,组织者应绐终与参与者一起活动,也不允许非特殊者离开集体,更不能擅作主张更改审批的活动内容、路线、时间、场地、交通工具等。应按时或提前返回,并立即向审批机关报告出发、返回人数,安全情况。

3.活动组织者的各级上级领导机关,有权对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对组织者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批评和处分建议,在紧急情况下有权终止活动。对失职、渎职和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任何人都有权向组织者的上级机关报告,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5

教研组作为教师学习的`阵地,是提高保教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教研制度的建设是有效地开展教研活动的保障,幼儿园在民主商议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以下制度:

(一)学习研讨制度

1.每学期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有针对性的个别外出培训学习;

2.每周一12:40进行业务学习,组织全园教师定期学习教育理论、政策,结合课题邀请专家讲座,开展专题研讨活动等。

3.每周三12:40进行阶段教研组活动,审议教育计划,解决日常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修改教学主题。

4.每月每阶段开展一次课题会议,讨论课题研究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商讨各种应对措施。

5.每周1次集体备课,研讨主题及日计划的制定,促进班级之间的交流。

6.准时参加业务学习,不迟到、早退(会议开始后进入场的作对待学习的态度问题纳入考核),学习时间有事要请假(作为学习考核)。

7.学习、会议前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学习时带好学习材料,做好学习笔记。

8.学习、会议时思想集中,遵守纪律,尊重别人的发言,不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

9.会议(或者学习)时间关掉手机或把手机调至振动,无特殊情况不打电话,不接电话。

(二)教学观摩制度

1.每学期开展一次全园性的教学观摩活动,由业务园长和领域组组长牵头,运用观摩、评析、反思等形式,针对某一领域或学科开展教研。

2.常态课由阶段组长组织在小范围内经常性开展教学观摩。

3.每月执行园长听、评课制度及教师听评课制度。

4.园内的公开课活动,教师积极参加,有特殊原因执行请假制度。

5.听课时,不带水杯进活动室,关掉手机;会议时可把手机调至振动,无特殊情况不打或接听电话。

6.听课时思想集中,遵守纪律,尊重别人的发言,不交头接耳,不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

(三)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1.开展新教师“五课活动”

2.积极实施“一二三”培养工程

3.积极参加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学术带头人的评选。

(四)交流、汇报制度

1.每月上交两篇教育教学随笔,每月上交教研课题记录。

2.每学期上交一份案例分析等,进行交流、汇报。

3.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完成一篇教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经验材料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五)检查考核制度

1.阶段教研组长每周检查一次备课本及各类教研活动笔记等并给予指导。

2.每月进行一次“六认真”考核。

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6

1.幼儿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能不用交通工具的尽量不用,一般不要组织离开市区的活动。

2.出去活动前,要向幼儿提出安全保障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幼儿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3.组织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辆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超速运行,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4.到公园、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活动,一定注意其合理的容量、设施的安全,防止倒塌,跌落,挤压、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室内活动特别要重视消防安全。

5.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幼儿遵守劳动规则。

6.商业性庆典活动及其他各类社会庆祝活动,原则上不得组织幼儿参与,必须需要幼儿参与的,须经园长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人数,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7.组织幼儿活动的领导、老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幼儿应自始至终在领导、老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7

一、各专业活动室的使用、管理由辅导老师负责。

二、活动前十分钟打开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让幼儿及时做好活动前的准备。

三、幼儿应在活动前带齐所需学习用品或有关器材到达活动室,按座位依次就坐。

四、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乱抛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不准在课桌上、墙壁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遵守活动纪律,认真听讲,积极练习,不影响别人活动,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七、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室内环境整理,每周定期打扫一次。

八、及时关琐门窗,室内物品如有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各活动室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幼儿美工室管理制度

1、美工室有专人负责。

2、教师提前进入室内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3、教师严格执行活动计划,做好活动记录。

4、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进行环境创设。

5、教育幼儿爱护室内物品,按活动程序组织幼儿开展美工活动,不得在桌上、墙上乱涂乱画。

6、活动时注意养成良好的习惯,剪下的纸屑等废品放在固定地方,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7、活动后清洗整理好美术作品,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把作品带出。

(二)幼儿建构室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定期管理。

2、按照专室活动安排表入室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3、活动时注意安全,教会幼儿正确的游戏、操作方法,以免发生意外。

4、活动后及时做好整理工作,摆放好物品、积木等。

5、教育幼儿不擅自拿取玩具、更不允许私自带出。

6、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做好“四无”,无灰尘、无痰迹、无果壳、无纸屑。

7、保持门窗、窗橱的明亮清洁,及时关好门、窗、灯。

(三)幼儿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2、幼儿图书室是专门为孩子设置的活动场所,成人一般不外借。

3、班级幼儿根据安排进入图书室进行阅读,老师必须进行指导。

4、教育幼儿人人爱护图书,学会阅读图书的良好习惯。发展孩子的能力。

5、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6、由于班级教学的需要,需借阅时,必须经得管理人员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才能带出幼儿图书室。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如果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负责赔偿。

7、各班每次进图书室,进行登记(人数,时间)。

(四)幼儿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1、科学发现室有专人负责,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2、各班按活动室安排组织幼儿活动。

3、幼儿进入科学发现室活动,教师要加强管理与指导,不得损害室内物品,教育幼儿要爱惜实验器具,操作完毕,放回原处。

4、室内标本、设备、实验器具,应保持整洁,无灰尘。

5、科学发现室物品外借使用必须有登记。

6、幼儿活动结束后,管理员应打扫管理,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五)多功能室(音乐厅)管理制度

1、活动室应遵循儿童发展特点安排活动。

2、活动室内物品需详细登记,不随意挪用物品。

3、专人负责损耗材料的添置。

4、各班按时进入多功能室活动,不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

5、幼儿活动后,教师应带领孩子及时收拾、整理,保持活动室整洁。

6、每周五下午由负责人进行全面收拾整理,清点物品。

7、教师应做好每个班活动时的效果分析,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便于以后修改。

8、注意活动安全和效果。活动结束时,负责人应协助本班教师组织幼儿回班。

9、注意妥善保管好室内财物。

(六)课件制作室管理制度

1、课件制作室是幼儿园开展教学信息化课件制作的场地,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课件制作室使用者应掌握各种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3、使用时,严格按设备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电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软件。自带磁盘或光盘,使用前请先查看是否带病毒。使用者有义务禁止一切带有病毒的软件在课件制作室使用。

5、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设备,并把设备和附件放回原处,做好使用登记。使用者有责任关闭总电源,锁好门窗。

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设备,改变各种连线,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制作室外使用。

7、在登录校园网或连接互连网,必须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

8、凡使用课件制作室者有责任有义务精心爱护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填写《课件制作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9、每次使用完课件制作室的老师搞好室内清洁卫生。

10、幼儿园要做好定期防火及电源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七)电化教育室(电教设备、资料)管理制度

1、按要求建立电教硬件保管室、软件资料室等配套设施。电教教材有专室、专柜存放保管。

2、保管和存放要规范化。要有相应规格的柜架存放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做到防尘、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盗。

3、学校按要求建立电教设备和电教教材的经费帐和固定资产帐,保管室应建立电教专帐(包括经费流水帐和实物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幼儿园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4、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的使用要严格履行领取、借用、收回手续。根据教学需要,配给办公室、教室、教师个人使用的设备、教材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各处电教设备在较长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5、幼儿园摄像机、电脑、录像机、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只能用于教学,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能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总务批准。

6、幼儿园电教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送专门维修部门维修。

7、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按其损失金额的80%赔偿;对于高档设备(如摄像机、电脑、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应照价赔偿。

8、电教设备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价值在20元以下的报损报废,由任课教师和电教人员联合签字生效;20——2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00—500元以内的,由园长审批, 500元以上的由教育局后勤科及相关职能部门鉴定审批。所有报损报废设备要继续保存一年,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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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