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担保合同 |
范文 | 精选担保合同范文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担保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担保合同 篇1抵押权代理人: 抵押人: 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 年 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 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 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 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 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_____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 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 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 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 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 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 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 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 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 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担保合同 篇2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金额及期限 一、根据主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乙方(为进行_________项目)在_________期内向丙方借用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本金,相应的利息为 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_________%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金额总额为 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证的具体期限和数额为: _________。 第二条 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当乙方不能偿还,直至丙方对乙方的财产申请并实施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偿。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出甲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的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如期偿还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而相应部分或全部扣减,同时相应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证责任。 第三条 除甲方外,若还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甲方仅就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同其他担保人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一)甲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_________); (二)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二、同时,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担保借款担保人的求偿权。 第五条 乙方与丙方的义务如下: 一、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应在有权要求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应给予甲方6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与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对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应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发现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应在5天以内通知甲方可能影响甲方利益的有关情况; 六、在下列情况下,丙方可以决定提前收回借款,但应在发现情况后5天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时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则应给予甲方不少于12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一)发现乙方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三)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四)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财产,强制执行的裁决; (五)乙方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还款债务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求偿权,乙方则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偿还全部应付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并可视情况按甲方保证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证责任。 三、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的所有保证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终止。 四、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五、六款的约定,丙方应按照甲方保证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由丙方赔偿其不足的部分;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证合同。 六、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约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除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除其应付款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外,还有权通知丙方停发其未发放的贷款,并解除此后的甲方保证责任。 第七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的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免除。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各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二、三、四、五、六、七款规定的情形,甲方终止保证责任时; 三、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四、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委托_________ 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则可向_________-机关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_________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则本合同应由_________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 _________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该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合同 篇3出借人(甲方): 联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 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乙方自愿用在 日内,与甲方一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到期不能归还甲方款项,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甲方款项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甲方: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约日期: 年__ _月_ _日 担保合同 篇4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贷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保证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认真理解约定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若对本合同相应的条款或表达存在误解和异议,可以不予签定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用途 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属民间借贷行为。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 1.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1.4严禁将借款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第二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2.1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自月起至月 第三条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月利率百分之%,自实际提款日起计息。 第四条 还款方式 4.1还款方式:按本合同所载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本金并结清所欠利息。 第五条 担保 5.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5.2丙方完全了解甲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5.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5若甲方未按约还款,丙方应自甲方逾期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代偿,代偿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6丙方代偿后向甲方追偿时,乙方有义务配合丙方。 5.7乙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8 甲方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乙方申请展期,若乙方同意展期,丙方继续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还款,但在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除外。 6.2自觉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6.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次日内通知乙方。 6.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6.7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7.1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2有权对甲方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行为实施任何法律不禁止的措施;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其违约情况;有权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举报并要求将其违约事实录入《信用报告》;有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实行公告催收。 7.3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按约定日提供贷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8.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的,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维护和追收债权。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为债务总额的50%; 8.3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8.3.1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8.3.2不配合、拒绝接受乙方的监督; 8.3.3未经乙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8.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乙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8.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乙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形。 第九条 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9.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9.2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9.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9.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担保合同 篇5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被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返还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则乙方可以将甲方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乙方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付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丙方所欠乙方全部本金和投资收益(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甲方不得为此提出损失赔偿。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如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担保合同 篇6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1、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1、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2、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50%,余下50%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1、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2、担保标的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4、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5、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6、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2、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3、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4、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1、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 2、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3、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
随便看 |
|
范文网提供海量优质实用美文,包含随笔、日记、古诗文、实用文、总结、计划、祝福语、句子、职场文档等范文,为您写作提供指导和优质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