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个人借款合同 |
范文 | 个人借款合同汇总(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个人借款合同1贷款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还款(在选项内打"√"):____________ □按(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月/季)结息,分期还本,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内容不够,可另附页):____________ 计划还款时间 计划还款金额(万元) 第六条担保 6.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信用/担保)贷款。 6.2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 ) 担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定,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托支付协议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_______个人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如遇中国XX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XX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2)按本合同约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请书。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件。 2.5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2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提款申请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还款 3.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次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担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五条保险 5.1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有关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____________ 6.1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6 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6.8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7.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7.3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6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7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8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第八条借款人同意 8.1从贷款申请之日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贷款人可以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 8.2贷款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借款人发生的银行借贷相关信息。 第九条贷款人承诺 9.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9.2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____________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用途将贷款挪作他用; (3)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借款人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__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第(5)、(6)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 (8)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11)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1.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5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双方确认:____________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____________ 提款申请书 农村信用社 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方与贵社签订的编号为的《个人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我方已全面落实借款合同约定的各项提款前提条件,特向贵社发出如下提款申请:____________ 一、我方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贵社提取金额为_______万元的借款。 二、本笔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根据借款合同和委托支付协议的约定,本笔借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 、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我方授权和委托贵社在将本笔借款直接支付给符合借款约定用途的下列支付对象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本笔借款需同时支付给多个支付对象的,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见附件】 2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请将本笔借款划入我方下列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四、我方谨向贵社确认:____________ 1、该笔借款将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 2、在该通知发出之日及提款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陈述、保证和承诺仍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我方的收入来源、生产经营和财务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在本通知发出之日,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项下或与借款合同有关的违约或预期违约事件,我方进一步确认,在提款日也不会发生或存续任何违约事件。 5、本通知发出之后即为不可撤销。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社审核意见: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 支付对象1: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2: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3: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4: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签字) 附件2 委托支付协议 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贷款人):____________农村信用社 鉴于:____________ 1、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借款资金支付或经借款人同意由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为明确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受托支付条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项下提款均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条授权和委托 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支付条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权和委托贷款人在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后,将借款资金转入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账户,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受托支付 1、在办理受托支付时,借款人应在每次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其放款账户和支付对象账户信息以及证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应保证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在办理受托支付时,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对象信息、借款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贷款人经审核发现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替换、说明或重新提交资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贷款人满意的资料前,贷款人有权拒绝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支付。 4、贷款人经审核,认为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然后根据需要将相应款项转入借款人支付对象账户。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____________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资料以获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信用状况下降,或发生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资金; (4)借款人违反本协议和借款合同约定或相关监管规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 第四条账户冻结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账户或其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导致贷款人无法及时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已经产生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的交易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效导致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应予赔偿。 2、贷款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发放和支付借款资金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贷款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和支付相应款项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 第七条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项全部提取完毕(包括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未提取款项)且贷款人受托支付事宜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2合同编号: 借 款 人(全称): 贷 款 人(全称): 担 保 人(全称):(1) (2)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1.4借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 %,执行年利率 % 。借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其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不随之调整。 1.4.2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执行年利率 %。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重新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浮动: (1)自中国人民银行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 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2)利率调整以 (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无借款对应日的,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浮动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第1.4.2约定 的利率浮动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 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账号/ 银行卡号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4.1.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归还借款本息。 4.1.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3分期还款的,按□季/□每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所在季末月或期末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期数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每期还款额=借款期数(1+期利率)-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期还款额=借款本金?(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三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 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借款合同3甲方(出借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 住址:身份证号:(详见本合同附件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邮编:,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微信号:, QQ号:。 乙方(借款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 住址:身份证号:(详见本合同附件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邮编:,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微信号:,QQ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按月收息,乙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期限跨年的,应在每年年末12月31号结清当年利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放款以甲方转账的银行凭证为准,甲方交付现金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五、保证条款 1.乙方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的还款保证人为(身份证号:),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的连带保证责 任,保证期限为借款到期后两年。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应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迟延支付达三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了应在合同终止后的5日内还清已产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还应支付相当于借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日,应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至本息款项全部还清为止,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归还全部本息,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 4.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5.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保证人执壹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捺手印): 借款人(签字捺手印): 保证人(签字捺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4今因个人财务紧张,为此特向___________借到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利息为(年息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写清楚币种,人民币就写人民币的,美元就是美元的,预防借给人的是美元,到法院对方是说借的是人民币,那么法院只能按照人民币来判了。 利息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本金的归还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逾期还款,本人愿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本人并愿支付债权人由此所请律师事务所清收此债务的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5借款人:(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6出借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为公司经济业务的开展,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 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出借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转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账户里。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 资金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7甲方:__________,现住市区______路______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现住市区______路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现住市区______路,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月利率2%(佰分之贰),借款期2年。 2、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项: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以现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币3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人民币7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甲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承诺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将还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3%(佰分之叁)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丙方愿作为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 5、甲方有汽车一辆(牌照:苏U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还款,乙方有权将该汽车交由______拍卖行拍卖,以所得价款充抵甲方应付本息。 6、如有纠纷,各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姑苏(或者相城区,但必须只能填写明确的一个,如果写多则无效。)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甲方:_____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手写签名,摁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8甲方(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由于临时资金困难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_______) (借贷关系为:甲方借款给乙方)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执行日利率3.3‰0(万分之三点三),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三.借款期限: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甲方本金及利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归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按日向乙方收取未付本息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约定还款期限____日的,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未付本息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通过一切合法途径追偿乙方本息及违约金的权利。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9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0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在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收到款项时,应向甲方出具借条,此借条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甲方并按收到的,甲方将借条交还乙方。 二、 保证条款: (一) 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品。甲方到期如数归还乙方的,抵押权消失。抵押期间,未经甲方统一,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予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二)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 本借款的担保人丙方,具有同等还款责任。乙方和丙方的还款义务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约束力。 三、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以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二)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 以上违约金,按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四、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各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 ) (手印 ) (签字 ) (手印 ) (签字 ) (手印 )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1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和丙方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供三方遵守: 1、乙方借甲方现金实际转帐汇款之日起算。乙方借款用途为 。 2、乙方承诺,在日前将借款本金全部偿还给甲方。 3、如果乙方不按照第2条约定及时偿还借款,除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应按照借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壹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如果乙方不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利息及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丙方自愿为乙方的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乙方不及时按照约定还款或者甲方提前收回借款时,丙方均自愿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担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用、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5、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12借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贷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担 保 人(全称):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按以下1.4.1方式确定:____________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____________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以现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______方式还本付息:____________ 4.1.1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2实施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4.2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均由借款人进行支付。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2.10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就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物使担保物权。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保证 8.3.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8.3.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5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6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提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但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有由出质人承担。 违 约 责 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4对应付未付利息,货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金产保全措施。 9.6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 他 第十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____________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3甲方(出借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__%,按月收取利息,随本金还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作为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费由乙方承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有权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做保证,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逾期_______日,视为违约,乙方在支付利息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并且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 2、乙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本金,视为违约,乙方在归还本金及利息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以及承担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3、乙方如不按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 七、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八、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整)。 二、借款期限:______个月(自20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年____月____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____%,每月____(____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____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____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担保人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5借款人:(甲方) 贷款人:(乙方) 鉴证人:(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因甲方经营上需要,原向乙方的'借款到期延续,为共同遵守执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续借金额 甲方本次向乙方续借金额人民币(大写)为 。前期借款利率到20xx年3月底前按期一次性支付完成。 二、续借期限 本次约定续借款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2日。 三、续借款利率与计息和结息 1)本协议项下续借款的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半年结息1次。 2)本协议项下续借款按实际使用期结息,也可提前归还。 四、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日前准备好足额资金,届时甲方应用货币资金一次性付清乙方本、息,如有其他意向需经协商,以另行签订协议为准。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如有某一方违约,应通过双方上级主管公司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协调不成可直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 甲方: 乙方:鉴证方: 签字: 签字: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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