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招生方案 |
范文 | 【精华】招生方案合集六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招生方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招生方案 篇1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xx年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泰安长城中学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长:王祖丽 副组长:王德海 成员:张茂银、巩玉兵、李广斌、周晓亮、张纪广、 赵飞 二、 招生计划 排球10人(男女不限) 三、 报名条件 符合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的报考范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作风顽强,上进心强,勤奋好学,身体健康,排球专业成绩一直保持较好水平。在初中学习阶段,参加教育部门或教育、体育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中获奖。体育专业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二级(或以上)运动员; 2、市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县级比赛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四、 报名方式 考生按市体卫艺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20xx年泰安市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盖章后,随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学校体育教研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长城中学艺体处联系电话:6987960。 测试安排 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特长生测试的过程,艺体处负责具体实施测试。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含),则符合报名条件者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则测试基本身体素质后择优录取。 注意事项:考生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有关获奖原始证件息。运动员的.食宿自理、运动服装自备、安全责任自负。 五、 录取政策 学校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按程序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公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予以正式录取。 六、学校设立监督电话:6987901 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招生方案 篇2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满足校内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特制定20xx年秋季新生入园方案。 一、:本校教职工子女,适龄健康儿童 托班:年龄为2周半(20xx年9月1日—20xx年2月29日出生) 小班:年龄为3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龄为4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龄为5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20xx年4月17日—4月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40—17:00 三、报名办法: 1.报名程序: ①带幼儿到包河区保健站进行“幼儿入园体检”→②携带预防接种卡到接种医院查验盖章(未完成的'疫苗接种需开补种单)→③报名登记→④获取缴费账号和密码→⑤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方法和费用见园内公告)①②报名前准备完成;③4月17-18日当天完成;④⑤等通知 2.报名材料: (1)入园体检表; (2)幼儿保健手册; (3)预防接种本(原件、补种单或查验章页面的复印件); (4)出生证; (5)户口本; (6)幼儿1寸免冠近照2张; (7)家长身份证和工大个人信息门户ID号(须填写在报名表上); (8)工作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9)打印学校信息门户3-4月“个人工资查询”页面截图。 (1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其中两项需要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3.各班幼儿人数按省一类园要求严格控制,招满即止。 四、温馨提示 由于招生数量有限,望各位家长务必准备好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报名,缴费。 招生方案 篇3继20xx年9月推出“新版清华MBA课程”后,清华大学在MBA的招生方式上有新动作。7月5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公布了MBA招生改革方案,与常规的招生顺序刚好相反,清华要求考生先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再笔试。新方案将从招收20xx年秋季入学新生起实行。 ■综合素养考察重于单纯分数 清华MBA现行的招生方式是,全国联考后根据考生的分数和表现确定面试资格。改革后的顺序刚好相反,考生先参加面试,面试的表现决定是否需要参加全国联考。通过面试的考生,如果再通过联考国家线,即有资格获得入学资格。清华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介绍,这次招生改革对于综合素养的考察要重于单纯的分数,以推动MBA全国联考从选拔考试变成资格考试。 新招生方式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备考流程,备考首先应该从准备申请材料开始,然后是准备面试,最后才是联考。清华MBA项目负责人称,评审和面试做得好、表现好更重要,一旦通过评审和面试,唯一要奋斗的就是考过联考国家线。 ■全日制MBA招生方式新旧并行 以往清华MBA的国际项目、在职项目和全日制项目合在一起招生,新的招生方案是3个项目分别招生。国际和在职项目全部实行新的招生方式,即先面试后笔试。 全日制项目的招生方式新旧并行。评审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如果通过联考,将直接获得录取资格;在评审和面试阶段淘汰的考生,仍可按原来的招生方式,先参加笔试后参加面试录取。 清华20xx年秋季MBA招生简章将于本周四公布,7月12日至9月底分三批接受申请,在联考报名截止前确定通过评审和面试的考生名单。 ■新招生方式与国际接轨 清华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表示,现行的招生方式,考生是在不知道自己是否适合学校需要的情况下参加考试,因而考生的投入成本高,风险也大;若经过评审和面试,考生得知自己是清华大学所需要的人才之后,再参加考试,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备考成本,还会增强考生的考试动力。 钱颖一介绍,国际一流商学院的招生流程,都要先对申请者的资料进行评审和面试。记者了解到,“提前面试”在我国高校的MBA招生中并不常见,去年北航MBA招生试行笔试前面试,成为京城首家MBA提前面试的院校。 (记者 关庆丰) 清华大学MBA招生将实行“综合素养考评”标准和“提前条件录取”方式。这是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5日下午刚刚宣布推出与新版清华MBA课程配套的清华MBA招生改革的两大举措。这一举措将从20xx年秋季入学MBA学生开始正式实施。 通过资格评审和面试即获录取资格 “经过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的同意,本次清华MBA招生改革在录取标准和录取方式两个方面作出显著改变,也就是在招什么人和怎么招两个方面进行改革。”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钱颖一解释说,具体体现在录取标准上,实行“综合素养考评”;而在录取方式上,实行“提前条件录取”。 所谓“综合素养考评”,即清华的MBA项目重视考生的综合素养。相对于现有的“笔试面试并重”的录取标准,新的录取标准则以考察综合素养为主,笔试为辅。综合素养既包括考生显性素养、更包括考生的隐性素质和潜质。通过仔细深入的申请资料评审和有针对性的面试评审“两关”,校方将对考生的综合素养进行考评。 而“提前条件录取”则是校方将采用申请材料评审、面试在前、笔试在后的招生方式。凡是通过申请资料评审和面试评审“两关”的考生,即获得条件录取资格。之后,申请人报名参加全国联考。获得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只需通过全国联考的国家线即可获得入学资格。 “一方面,我们的录取方式与国家规定的联考制度相一致;另一方面,我们的改革也使得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要你是优秀的,并能证明你的优秀,无论你是什么行业、在什么地方、你都有进入清华读MBA的机会。”钱颖一如是说。 招生改革意在推动联考变“资考” “20xx年我们在研究清华MBA的全面改革时,就深刻认识到‘选择什么样的人来读清华的MBA’在某种意义上比‘以什么方式来教这些MBA’更有挑战性,也更值得大胆改革。”钱颖一坦诚,如果不做大力度的招生改革,清华的MBA就很难招到全国最好的学生。 因此,钱颖一认为清华大学这次MBA招生改革,要达到3个目的:一是招生改革与课程改革配套,更好的生源得到更好的教育。此次招生改革是继实施新版清华MBA课程方案之后,在选拔学生环节进行的改革,是新版MBA的重要组成部分。MBA教育存在市场细分和培养定位。新版清华MBA把MBA的培养目标明确定位为“培养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未来领导者”,这样的定位要求学生应该平衡发展。招收最符合培养目标的考生是对招生工作的`必然要求。改革后的招生方法比现行的招生方式,除了保持重视知识水平和兼顾实践经验之外,更重视品格、能力和潜力。 “其次,这次招生改革对于综合素养的考察要重于单纯的分数,以推动MBA全国联考从选拔考试变成资格考试。”钱颖一解释说,以往的招生实践表明,具有综合素养的学生更符合新版清华MBA的培养目标,也更有培养前途。这次招生改革后,清华大学将强调综合素养为先。其综合素养包括:过去的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业绩;个人志向、能力和特性的表现;个人未来发展的潜力,等等。招生改革后,清华大学更加重视对考生的综合评价,对考生的考察将在申请人报考资料的评审、面试和获得条件录取后的联考三个环节进行,充分体现对考生的知识与品格平衡的要求。 再次,这次招生改革将能增强考生的报考动力,让更适合清华MBA的人更自信、放心地选择。现行的招生方式是,考生是在不知道自己是否适合学校需要的情况下参加考试,因而考生的投入成本高,风险也大;若经过评审和面试,考生得知自己是清华大学所需要的人才之后,再参加考试,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备考成本,而且会使考生的考试动力极大增强。(通讯员:唐云端记者:于振华) 本报烟台讯 鲁东大学文学院硕士毕业生张元元、张丹丹姐妹俩,7月2 日一起完成了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研究生的课程,共同戴上了硕士帽。至此,这对孪生姐妹已经共同生活学习了25 年,再过几天她俩将各奔新的工作岗位。 张元元、张丹丹姐妹俩出生在荣成市石岛镇。受当语文教师父母的影响,姐妹俩从小就对语言和艺术表现出特别的兴趣,并摽着劲儿比试谁学得好、学得精。 20xx年7 月,高考成绩揭晓,妹妹张丹丹高考成绩总分比姐姐张元元多 7分,开始她填报的是天津的一所高校。但得知姐姐报考的是鲁东大学时,她赶紧找到老师,毫不犹豫地把志愿改到了姐姐所报的学校。在选择所学专业时,考虑到就业、录取等因素,姐姐张元元选择了历史专业,妹妹张丹丹选择了当时的热门专业法学。就这样,姐妹俩一起走进了理想中的大学。大学期间,校园中总能看到姐妹俩一起苦读的身影。 20xx年9 月,已经读大三的张元元、张丹丹姐妹俩,又面临着新的人生考验:妹妹想考研,姐姐欲就业。 妹妹张丹丹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喜欢语文,虽然在大学读的是法学专业,但对自己没有学中文感到有些遗憾。在选择考研专业的时候,是考自己所学的专业还是跨专业报考,她始终拿不准。 20xx 年寒假开学后不久,获得由汉语言文学院举办的第一届古典诗文默写大赛亚军的她,坚定地报考了汉语言文学院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研究生。 妹妹的选择影响着姐姐。在妹妹最初决定考研时,姐姐还想像父母一样当一名教师。但一想到妹妹,姐姐心里就觉得不塌实:妹妹没有了伴,她能习惯吗?于是,张元元陪妹妹一起报考了鲁东大学的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姐妹俩又如愿以偿地走到了一起。 三年读研期间,姐妹俩互学互助,姐姐张元元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毕业生,妹妹张丹丹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前不久,姐姐张元元考入蓬莱市教育局,实现了当一名人民教师的夙愿;妹妹张丹丹则被湖南新华水利水电有限公司聘用。“我们俩将面对25年来的第一次分开!”妹妹伤感地告诉记者。 招生方案 篇4一、改革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1、进一步拓宽博士招生口径,以统一标准考核学生素质,克服专业间的不平衡问题。金融学院采取多个专业统一考试、统一排名、择优录取方式,经济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等则采取按照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统一进行招生和录取,入学后统一培养,博士生在完成基础课学习并通过综合考试的基础上,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指导教师和论文指导小组。 2、改进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我校在博士复试过程中引入公开答辩的形式,不再按照报考专业或方向进行分组面试,改由全体博导参加进行集中面试。考生在面试时须综合展示个人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经历,主要成果和研究计划等,并进行个人陈述,再由专家提问,考生回答。这样的面试形式有利于充分考查博士考生的科研素质和思辨能力,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做出更加客观的评价。 3、继续推进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试点。在总结经济学院、会计学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xx年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统计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的全部专业,以及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的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学专业加入“申请考核”制招生试点。“申请考核”制不再通过学校组织的统一招生考试选拔博士生,而是由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直接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理论基础、学术兴趣与研究潜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申请考核”制在坚持“三公”原则基础上,更侧重于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全面深入考查,有助于提高选拔有效性,进而提升博士生源质量。 二、创新博士生培养模式 1、构建交叉性学科平台,大力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探索通过学科交叉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作为我校独立招生的学科交叉平台之一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通过金融学、经济学、信息科学等多学科融合,导师团队联合指导,实验室“跨学科”人才培养的新路径,培养符合行业、国家发展需求的具有金融、信息交叉领域背景的复合型高端人才;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则对接“20xx”协同创新平台,探索研究生招生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具有贸易、金融、法律复合知识结构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适应中国自由贸易园(港)区的建立、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中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建立,以及培育、参与、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秩序的形成。 2、探索专业博士学位培养模式,开展类DBA(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研究生培养试点。以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招生方式,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招收博士研究生,以类DBA的模式进行非全日制培养,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端专业人士,探索我校专业博士学位培养,促进学校商学教育发展,确保我校商学教育的独特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3、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准,进一步优化博士生课程设置,完善博士生教学计划。例如在博士生的教学计划中,增加由海外特聘教授主讲的课程;组织博士论坛、学术研讨小组会(seminar)等,为博士生提供交流研究成果的平台;借鉴国外商学院DBA培养模式,打造全新的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博士层次开展现代高级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4、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为依托,扩大联合培养博士生规模,积极推进国家公派和校派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加大信息沟通和披露力度,为有出国深造意向的学生建立重点培养人员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信息推广和技能培训讲座。同时根据校国际化发展战略要求,我校还推行了校派博士生联合培养倍增计划,大幅提高校派研究生出国留学资助力度。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和校派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不仅有效的提升了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也对扩大我校的海外影响,提升我校的国际声誉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博士生科研指导与质量监控制度 1、加强对博士生论文的指导力量。如建立学位论文指导委员会制度,每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都能得到一个由2-3人组成的委员会的指导,委员会中除博士生导师外,还包括学院专职或兼职博士生导师(含具有海外高校终身教职的特聘教授)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此外还建立了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指导和动态调节机制,根据导师科研项目的在研情况和指导论文的抽检结果,对博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节。 2、改革完善对博士生的科研考核与质量监控。我校逐步改革博士学位申请的科研考核标准,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弱化论文数量的要求,并对博士生发表高质量的论文给予科研奖励。培养学院还采用博士生见面会、每周系列讲座、博士生中期答辩、年度总结报告等制度,对博士生培养质量进行有效监控。 四、完善博士生奖助体系与激励机制 1、以研究生收费改革为契机,推进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按照教育部、发改委和财政部有关文件和通知的要求,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对研究生实施收费改革。在此基础上,我校进一步统筹和优化配置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激发学校、学院、学科的内在积极性,构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和培养环境三者和谐发展、协同创新的制度结构。目前我校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可享受每年不低于1.4万元的学业奖学金。此外我校还构建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导师资助、助研、助教和助管制度、专项计划培养研究生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渠道的资助保障体系,力求提高博士生待遇,激励博士生学习和科研创新的热情。 2、采取多种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博士人才培养质量的激励机制。我校通过对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和参加高水平会议提供奖励和资助、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等多种措施激励和引导博士生进行高水平学术研究,鼓励博士生多出成果。 3、建立并完善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的导师责任制与资助制。建立导师组制度,由博导、正、副教授及海外特聘教授等至少三人组成导师小组,共同指导博士生,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并且通过导师资助博士研究生制度,提高对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发挥研究课题在博士人才培养上的作用,激发导师和博士生的积极性,促进博士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伴随改革的推进,我校博士生源和培养质量都在不断提高,改革收获初步成效。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第一批资助的博士生中就有2人的博士学位论文分别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多名资助对象有高水平论文发表。其中我校产业经济学专业郑若谷博士的学位论文《国际外包承接与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指导教师干春晖教授)获得教育部评选的20xx年度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殊荣,成为当年度经济学门类入选的两篇论文之一。 招生方案 篇5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科教文卫处,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xx〕1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xx〕2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xx〕9号)精神,结合全市教育实际,现制定印发《扬州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扬州地方经济发展输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安排 1. 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为文化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全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各科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合成,合成后由各县(市、区)发布。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表二: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 2. 体育考试项目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12分、体锻效果评价18分。体育考试由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须于5月20日前结束。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另发。 3. 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在初二年级进行,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阅卷,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初二地理、生物具体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上午 8:00 —9:00 和10:00—11:00。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后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的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 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会考科目成绩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县(市、区)组织考查,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由县(市、区)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 5.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初中学校要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健康卡》和《成长记录袋》等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级以上者方可毕业。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组织检查。 三、高中招生录取 1. 加强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 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和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编制,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由各地在市下达的总额内自行确定,中、高等职业教育“3+3”、中等职业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计划定向分配到县(市、区)。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的将严肃查处,并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规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录取审批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学籍库电子注册”程序进行。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3. 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 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定向招收指标应不低于学校统招计划数的70%。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兼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兼顾公办、民办教育协同发展。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招生实际确定热点普通高中,省四星级高中应该确定为热点普通高中,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也招收指标生。 4. 支持和规范民办高中招生 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可以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编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组织独立招生考试,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招生工作,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到该省辖市招生。凡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而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学生不能按期办理学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民办学校负完全责任,同时,市教育局将在下一年度取消该民办学校高中招生计划。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 5. 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 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情况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大体相当等原则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时,需参照本地最低控制线在中考分值中的占比,相应确定各有关市的控制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中、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培养项目(3年+3年)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养项目(3年+4年)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6. 执行优秀运动员升学特招政策 按照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优秀运动员升学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扬府办发〔20xx〕111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优秀运动员升学特招工作,运动员特招文件由市教育局另发。高中学校招收运动员的具体申报程序为:由运动员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各有关初中学校于5月15日前向招生学校推荐;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对有升学需求的运动员进行专业测试,并于5月25日前将具体意见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特招运动员要求,对拟招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当地教育网公示一周后,于6月5日前将拟招收运动员汇总表、运动员申报表(一式三份)、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市教育局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将经审批具备特招运动员资格的名单书面通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招生学校,同时在扬州教育网予以公示,未列入公布名单的学生,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办理运动员特招录取手续,凡擅自录取的,将严肃追究招生学校及校长的责任。 7. 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 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经过审批的招生均按本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8. 规范高中学籍电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学籍电子管理要求,实现中考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行全省高中电子学籍与全国对接。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要于6月份报省教育厅,根据招生计划建立学籍,超额招收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件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于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8月30日前报省学籍平台。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对义务教育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保证初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中考。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动员或组织学生不参加或变相不参加中考。各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凡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档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学校都无权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历史学科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以考试改革为契机,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试另可携带市教研室统一印制的中考时政学习材料)进入考场,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要重视建立和认真实施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学生毕业制度,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改进教学和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功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5.会考成绩是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录新生和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按中考要求组织会考和考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对在会考中违纪的学生,将严格按照中考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在会考中发现有集体舞弊的,将严肃追究考生所在学校相关教师、学校领导以及所在考点监考教师、考点负责人和所属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6.要建立严格的中考命题、审题制度,确保命题质量和学业成绩的科学性、公平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命题和综合测评的研究,组织中考命题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评价与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做好网上评卷工作,按照要求选派优秀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确保与评卷相配套的硬件设施及工作环境,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卷效率。 8.要充分认识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中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确保中考改革顺利、平稳进行。 招生方案 篇6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xx〕2号)精神,结合扬州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安排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为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全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各科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合成,合成后由各县(市、区)发布。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另发,各县(市、区)于5月10日前结束考试工作。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6月16日 6月17日 6月18日 上午 科目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时间 9:0011:30 9:0011:00 9:0010:40 下午 科目 化 学 物 理 思想品德 时间 15:0016:40 15:0016:40 15:0016:00 科目 历史 时间 16:3017:30 表二: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 目 分 值 考试时间(分钟) 语 文 150 150 数 学 150 120 英语(卷面) 120 100 英语(口语及听力) 30 20 物 理 100 100 化 学 100 100 思 想 品 德 50 60 历 史 50 60 体 育 30 2.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按全市统一要求,在初二年级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各县(市、区)组织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后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的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 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3.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县(市、区)组织考查,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由县(市、区)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 4.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全面收集学生基础性发展信息,将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和《成长记录袋》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级以上者方可毕业。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组织检查。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加强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 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在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计划招收学生,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2.规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都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录取审批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学籍库电子注册程序进行。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3.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 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定向招收指标应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并按一定分配办法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招生实际确定热点普通高中,省四星级高中应该确定为热点普通高中。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也招收指标生。 4.支持和规范民办高中招生 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可以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编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组织独立招生考试,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 5.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 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优秀运动员录取依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执行。 6.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经过审批的招生均按本文相关规定执行。 7.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学籍电子管理要求,实现中招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各高中学校招收的学生,须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电子注册。通过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对义务教育段教育教学质量的终端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保证初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中考。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动员或组织学生不参加或变相不参加中考。各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凡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档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学校都无权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历史学科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以考试改革为契机,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试可携带市教研室统一印制的中考时政学习材料)进入考场,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要重视建立和认真实施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学生毕业制度,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改进教学和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功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5.要高度重视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会考成绩是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录新生和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强会考的组织工作,会考组织部门要与中考组织部门相一致,要严肃考风考纪,提高会考的信度。 6.要建立严格的中考命题、审题制度,确保命题质量和学业成绩的科学性、公平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命题和综合测评的研究,组织中考命题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评价与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统一组织下做好网上评卷工作,按照要求选派优秀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确保与评卷相配套的硬件设施及工作环境,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要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卷效率。 8.要充分认识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中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确保中考改革顺利、平稳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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