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 |
范文 |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工作规章制度(精选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募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募。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二、甄选 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后任用。 三、录用手续 1、员工任用由办公室发出录取通知书,凭通知到办公室报到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 (3)资历、资格证书、上岗证。 (4)一寸相片三张。 2、填写《人事资料单》,它将记录你在“韵达快递公司”的成长过程。 3、招聘人会告知你有关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相关工作和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 四、试用 为办妥以上入职手续后,你将接受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期间你会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试用期内决定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在此期间,你的上司会对你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五、正式任用 1、员工经试用合格,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与员工确认雇佣关系。 2、员工入职提供之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 3、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呈报办公室。 (1)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 (2)遇紧急事故联系人。 (3)现时参加的学习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专业性团体。 第三章工作规则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工作需要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以实际所需订之。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二、超时工作 1、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班。 2、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3、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300% (4)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21.5÷8 三、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2、公司实行打卡制度,除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其他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打卡,办公室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3、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工处理,并予以惩处。 4、员工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外出者,应及时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部门经理许可后方可外出,未经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5、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应提前向总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打电话报告,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货次日应由部门主管或办公室签名更正。 7、迟到、早退 (1)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 (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两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8、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位者,均以旷工处理。 (2)旷工以四小时为扣薪计算单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罚。 (3)年度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者,根据当事人认错态度的深刻程度,作罚款或辞退处理。 四、工作制服 1、每位员工均获发完整的工作制服。 2、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并保持整洁得体。 3、如有破损或遗失,必须尽快补领。除制服自然破损外,其他须照价赔偿。 4、所有公司制服,员工离职时必须全部交回公司。 五、其他配备 1、为使员工能顺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实际需要的配备给员工使用,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工具、文具和交通工具等。 2、员工因不小心令配备物品有所遗失或人为性的损坏,在补领时,公司会要求照价赔偿。 3、除自然损耗外,员工在离职时必须把所有的配备必须交回公司。 六、工作守则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4、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5、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6、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剩菜等。 7、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有礼、语言得体,严禁污言秽语。 8、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务,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9、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 七、奖励制度(员工奖励分为表扬、记功、记大功三种,但得酌情并用) 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 (1)对于管理制度或技术等事件,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 (4)举出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者。 (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 (1)遇有意外时间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八、纪律处分(本公司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四种) 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者。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8)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者。 (9)破坏环境卫生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公共财物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未经允许擅自携带外人如工作区参观者。 (5)携带危险物品入工作区者。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工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 (1)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违反公司规定带出物品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7)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8)违反安全规定措施导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解雇。 (1)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5)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6)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7)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者。 (8)就职期间在外从事同类行业者。 (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0)在公司内赌博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2)在公司内有伤风败俗行为者。 (13)值班人员未经管理者擅自不到岗者。 (14)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6)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7)依合同约定或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8)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19)因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九、员工投诉 1、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直属管理者投诉,如仍不满意答复或不愿由直属管理者处理,可越级向公司有关部门投诉。倘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2、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 十、员工离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合同者应于一周前踢出书面申请。 2、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主管申报核准作辞退处理。 3、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 4、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办公室所发《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5、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6、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办公室办理合同终止、退保、结算工资手续。 7、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在通知期内,如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十一、保密规定 在未得公司书面同意前,员工不得泄漏公司有关策略、研究、财务及其他机密资料予外界人士或与此资料无关的员工。如违反规定立即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按照有关法律条例予以追究,此项限制在员工离职后任然有效。 第四章话务员守则 为了公司更进一步发展,加强公司的管理化,树立韵达快运的良好品牌形象,话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二、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请假要提前申请,必须经主管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准假;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临时请假。 三、语言文明礼貌,语气温和,坐姿端庄;对客户或网点等来电,应作耐心细致的解答,做到不厌其烦;不得出口伤人或随意挂电话,摔电话;结束通话时要让对方先挂断电话后,才能放下电话。如因人为造成话机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寄递业务和快递服务的要求,不得随意报价。接客户电话时,要听清楚地址,做好记录,及时通知业务员。并及时下单给该区域的业务员,如遇到问题及时联系该区域的区长,做到每个电话个个有落实,绝不允许搁置不办,一拖了之。 五、认真查询,及时答复,急客户所急,对客户托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推诿或任意搁置不办。 六、准确掌握延误件、破损件、遗失件的投诉处理要领;熟知问题件、遗留件、交接件的办理流程。及时处理错发件、疑难件,认真记录,不得马虎,不推诿。 七、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公司全面运转方式,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八、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请示负责人或部门主管,绝不能延误。 九、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搅乱秩序,妨碍他人工作。 十、不准在办公室打私人电话和上私人网,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按50元/次进行处罚。 十一、上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客服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接听客户电话,如不接听来电,或者故意按断来电,一经发现,将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 十二、监督业务员派送件与收件情况,发现状况如实、及时上报。 十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十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得浪费使用。对个人使用的电话电脑等相关公司设备,如因个人原因出现损坏的,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故意损坏的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十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十六、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十七、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爱护的团队精神。 第五章附则 对本手册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总经理或办公室,务求公司与大家能有一个共识。公司将根据国家及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随时对本手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并随时通过文件、公告告诉大家所更改的内容。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2第一条为了实现生产现场管理的秩序化、文明化和科学化,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保证生产安全,降低物耗的目的,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现场和辅助生产现场的定置管理。 第三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模式。 第四条综合科是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综合科应制定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实施细则,并在确定专(兼)职定置管理人员的前提下,组织做好下述工作。 1、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涉及的工位器具的设计及规划编制。 2、绘制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定置图,设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标示牌及定置管理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并对各车间、班组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各车间及所属班组,应按照生产现场定置管理规定 和定置图及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组织做好各类物品的定置摆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具体任务是: 1、研究生产现场“人、物、场所”三者的相互关系。 2、根据三者结合的状态,合理规划场所,调整和规定物品 摆放方法和形式,并落实到规定区域。 3、制定保证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规范员工行为,逐步使生产现场定置管理达到秩序化、文明化、科学化,以及安全文明生产,降低各类物耗,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第八条人与物结合的三种状态: 1、A状态,是指人与物紧密联系的状态。即人与物经常接触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可移物,如:正在加工的产品零、部件、正在装配的零、部件、经常使用的量具、辅具、工具、工位器具等。 2、B状态,是指人与物处于待联系状态,如:本月作业计划内的毛坯、加工周转的产品、待向装配工序投送的由生产单位代保管的零、部件、不经常使用的工具、辅具、机床附件、胎具、周转零件用的运输工具、吊装用的绳索等物品。 3、C状态,是指人与物失去联系的状态,即长期不用且与生产现场工作无关的物品,如:废品、料头、切削物、垃圾等。 第九条应经常开展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五项活动”,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保持。坚持做到保持A状态,改善B状态、清除C状态。 第十条各车间生产现场的所有物品,一律实行统一规划的区域性定置摆放,即各区域和通道之间均应依据各单位绘制的定置图用白线或可识别方式区分。对于安全管理有特殊要求的物品,需将其放置于有围栏的地方。 第十一条各类定置区域,均应根据所摆放物品的种类及管理单位、人员,设置区域分类用的大小、高低、颜色统一的定置标牌。 1、A类物品区域应为蓝底红字;B类物品区域为蓝底白字;C类物品区域为蓝底黄字。 2、所有标示牌,均应制做成1.2米高,并在标示牌上标明毛坯、半成品、成品、附件等各类物品的类别、名称及管理人员的姓名。并放置于不会防碍生产作业的醒目位置。 第十二条各单位生产现场,只允许计划内的物品进入,并整齐地放置于定置区域内。 第十三条对于等待设计图纸、工艺文件、检验检查、返修等原因未加工的物品,均应在预先指定的区域摆放,并标有信息标示牌。 第十四条所有物品特别是加工后的物品,必须正确使用工位器具,避免磕碰划伤,并做到搬运方便。 第十五条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易污染环境的物品,均应实行严密特别的定置管理,并符合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防火、防爆、防污染环境和治安等法规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所有已明确定置摆放某类物品的区域内,一律不允许摆放或混放超出规定的其他物品。 1、符合本区域规定摆放的物品,应做到:所有特大件(含定置区域难以摆放的物品)的放置,应做到合理并有明显的标志。 2、所有中小型零件应放入规定的工位器具内,并在物品上按规定挂上标牌或书写标记。做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有牌必有分类,并按定置图、按类存放,保持“账、图、物”一致。 第十七条各单位的所有工具箱,均应统一造册登记、编号,统筹规划定置摆放区域及方式,不允许出现“庄院式”违章摆放形式,禁止挤占生产作业面积。所有工具箱均应设计有定置图,并按定置图明确的方式和内容摆放所有物品,即做到当班使用的图纸、工艺技术文件、常用的工具、刃具、量具等唾手可取,生产和生活用品分别摆放于不同的地方。 第十八条综合科应按照《定置图内容与要求》(见附件)的规定绘制定置图,并悬挂于生产作业现场的醒目位置。 第十九条综合科应按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工部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在公司内进行通报的同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兑现。 第二十条各车间应责成专(兼)职定置管理人员,每周对各班组的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和考核处罚意见书,并在本车间的工资分配中兑现。 第二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各职能部门或各工部,均应根据本公司或各车间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提出考核处罚意见,通过规定的工资审批渠道分别在公司经济责任制或各车间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兑现。 1、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或毛坯、零件乱摆放的; 2、生产作业场所和工作现场(包括办公室等工作场所),未做到“四无”(无纸屑、无烟头、无杂物、无垃圾)要求,造成生产作业现场或工作场所“脏、乱、差”的; 3、将自行车、摩托车骑入或存放在生产作业现场或工作场所,或未按规定摆放的; 4、易燃、易爆区域无明显标志,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点火,或在生产作业现场流动吸烟或边操作边吸烟的; 5、非工作需要多占用工具箱(更衣柜),以及工具箱严重破损未按要求清理或修复,并存在“庄院式”现象的; 6、生产作业现场或工作场所,未按定置管理要求划分定置区域,无明显标记或在定置区乱摆、乱放、乱倒、堵塞通道的; 7、生产作业区域或工作场所,金属废料箱与垃圾箱无明显标记,且金属料与垃圾混放在一齐的; 8、设备未做到“三定”(定人或定机长、定机、定期维护保养)要求,或设备长期带“病”运行且未及时检修的。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附件:定置图内容与要求 1、定置图应按比例标出车间、班组的自然状态,设备设置位置,通道及已定置物品的划定区域。 2、定置图中的区域划分应明确,对于不适于固定位置的大件及其他物品,可规定若干个自由位置区域,但定置图中应当注明,不得出现死角。 3、俯视方法绘制的定置图中,设备一律用虚线,按大小形状(俯视)绘制,定置物品一律用实线绘制,定置区域用双点线划线绘制。 4、定置图说明栏内应注明各类图形或代号的含义,以及作业区、机床、仓库或料架、柜、工具箱及A、B、C各类区域的个数等。 5、定置图幅面应为零号蓝图,库房、办公室、消防设施及辅助设施、道路等均应标注明确,并明确各区域的责任部门及责任者个人。 6、定置图中,应有设计、审核、批准人的签名及日期。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3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 9、工地上禁止吸游烟,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必须张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工程移交单,并请主户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奖罚措施。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4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拍卖企业的审核许可管理工作,促进我省拍卖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制订本规定,拍卖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第二条凡在福建省行政区内设立拍卖企业或拍卖企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应当按本规定办理审核许可。 第三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省设立拍卖企业和分公司实施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各设区市政府拍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设立拍卖企业和分公司实施审查及监督管理。 二、拍卖企业的设立 第四条申请设立拍卖企业的投资者应有良好的信誉,无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拍卖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并含有“拍卖”字样。 第五条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并有具备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五)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六)符合拍卖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第六条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拍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名称、机构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并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 (五)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其中:拟聘任的拍卖师需先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办理变更注册单位); (六)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七)《福建省拍卖企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一份)。 第七条拍卖企业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拍卖业发展规划; (二)年检合格; (三)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且全部缴清,拍卖企业对每个分公司,需拨付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 (四)分公司应有两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并有具备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经营拍卖业务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上年拍卖成交额超过二亿元人民币。 第八条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含年度拍卖成交额专项审计); (四)拟任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明; (五)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两名以上具有拍卖从业资格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其中:拟聘任的拍卖师须是注册于本企业的); (六)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七)拨付一百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金(或实物)的证明材料; (八)《福建省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中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一份),管理制度《拍卖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第九条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或分公司),应将上述材料送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材料齐全后,发给申请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准后颁发由商务部统一印制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登记手续。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不予许可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听证工作按《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闽经贸政法[20xx]554号)进行。 第十一条受理期限: 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应在发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上报工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委负责人批准,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发给《延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 三、从事公物拍卖的企业资格审核 第十二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国有资产等标的拍卖应由具有相应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承担。 第十三条拍卖企业的公物拍卖资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认定。由企业向公物财产所在地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同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意见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确认指定。 申请拥有全省范围内的公物拍卖资格,由企业向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省国资委意见后,报请省人民政府确认指定。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公物拍卖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拍卖企业依法成立并开展业务二年以上,上一年度拍卖成交额20xx万元以上的; (二)有2名或2名以上国家注册拍卖师; (三)有熟悉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人员; (四)有符合公物拍卖的场所和设施; (五)建立必要的经营管理制度,经营规范,服务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拥有在全省范围公物拍卖资格的企业除应当具备第十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是经营五年以上,连续三年年拍卖成交额超过5000万元,至少有3名国家注册拍卖师,并经批准已在住所所在设区市以外设有分支机构的拍卖企业。 四、拍卖企业及其分公司的变更、注销 第十六条拍卖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前,应当先报企业所在地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准后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拍卖企业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应填报《福建省拍卖企业变更登记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拍卖企业及分公司自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领取营业执照,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自动失效。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 第十八条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成立后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后,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应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 第十九条拍卖企业根据章程规定事由、股东会决议或其他事由解散的;或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被责令关闭的;或者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注销。 第二十条拍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经营资格条件发生变化,达不到《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拍卖企业和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符合经营资格条件的,由省经贸委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宣布其作废。 五、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设立外商投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或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终止等相关事项,应符合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向商务部申请。 六、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拍卖行业发展规划,管理与指导全省的拍卖行业自律组织。 第二十三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全省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各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内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每年度对拍卖企业进行监督核查,并出具监督核查意见,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拍卖企业应按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核查,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经法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拍卖成交额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业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 设立分公司的拍卖企业提交的核查材料中,应当明确反映分公司的有关情况,并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拍卖业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材料。 第二十五条对拍卖业实行统计制度。拍卖企业应当定期向盛设区市拍卖主管部门报送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福建省拍卖业统计制度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对拍卖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福建省拍卖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对违反《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从事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和拍卖师,按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第六章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按《行政处罚法》及《福建省经贸委行政处罚工作规则(试行)》(闽经贸政法[20xx]226号)执行。 七、附则 第二十八条在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施行前设立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不具备《拍卖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半年内达到规定条件,逾期达不到行政许可条件的,按规定撤回其从事拍卖经营的行政许可。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51、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清洁工作制度,坚守岗位,掌握保洁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出现突发事件及时汇报。 3、自行拟定保洁时间表,报物业公司服务中心批准;按照保洁时间表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安排保洁时间先于工作时间,保洁工作在上班前完成,不能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5、保洁员出入公司各个场所,严禁发生偷窃行为。 6、不允许因个人情绪降低保洁质量。 7、保洁员请假事先申请,获准后方可离开。 8、保洁员与员工礼貌相待,互相尊重。 9、有权制止员工的各种破坏卫生、污染环境的行为。 10、保洁员的卫生负责范围有: (1)负责办公室、会议室、大厅、楼梯(电梯)、过道及卫生间的清扫。 (2)清倒办公室和公共走道之垃圾,做到通道"五无":无垃圾、无蛛网、无积灰、无痰迹、无杂物。 (3)清擦办公场所(办公桌、沙发、办公用具、门窗、扶手等),保持公共场所门窗玻璃干净,扶手无积灰。 (4)定期检查卫生间内设备状况,确保良好使用;及时增添卫生间内洗手液、卫生纸。 (5)定期维护盆景植物卫生,做到其叶面、花瓣无明显积灰。 (6)放置药物、除四害,做好蚊蝇消杀工作和灭鼠工作。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6众所周知,一个没有免疫系统、或免疫力偏低的生命体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而内部控制就是企业“生命体”的免疫系统。因此,欲使农村信用社不断成长壮大,就必须在大力拓展各项业务的同时,更加有效地推进其自身免疫系统──内控制度建设,以保证农村信用社的稳健发展。农村信用社尽快建立起规范、科学而运转良好的内控制度不仅是日益加强的金融监管的外在要求,同时也是实现预定发展战略目标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需要。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发挥如下作用:一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贯彻执行;二是确保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三是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四是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 我区联社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其目的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内控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团结务实、审慎经营、爱岗敬业、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查摆、堵塞工作中的漏洞,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体员工以满腔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我辖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现就案件专项治理情况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当前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1、对内控制度的认识不到位。有的把内部控制简单地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装订、汇总,认为做了整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有的在把握内控与管理、内控与风险、内控与发展的关系等问题上,认识有偏差,把加强内控与发展和效益对立起来,在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的抉择中,侧重于抓规模、抓效益,不切实际地求得资产规模的扩张,造成违规违章现象发生,以致资产质量低下。 2、对基层社的管理力度还有漏洞。对基层社的管理,往往是任务指标布置的较多,对完成任务的过程和手段检查不够。 3、稽核、监察监督机制不建全,是直接影响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稽核、监察部门不能起到查错防漏、纠正违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的作用。内部稽核、监察体制不顺,本身没有处理问题权,有的问题得不到真实反映,使一些问题被积压下来,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 4、现行的内控制度不健全,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现实管理和经营的有效性目标方面,其沿用的各项考核规章制度还是过去的考核办法,虽然每年在数量上考核指标有所变动,但考核的内容和方法明显陈旧,导致部分社从自身利益出发,置各种制约于不顾,违章操作。有的机构抢拉客户,乱用核算科目、篡改账表、以贷收息等问题,都说明了内控制度与业务发展不同步的问题。有的领域、有的岗位内控环节至今还处于真空。 5、风险控制系统不健全,对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不够。风险控制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的一个难点,目前我区农村信用社以整体风险控制为目标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尚处于软约束阶段,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贷款分责管理还执行不严格,缺乏具体风险评估及控制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也极不完善。贷款发放还没有实行风险度管理,对计算机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差,而且对信用社内部控制的考核还缺乏具体的标准和办法。 二、本人的体会 所谓有效的内部控制包含有四层含义,即:其一,它是无时不控的---贯穿于业务操作的始终;其二,它是无处不控的——与业务的速度和空间同步,甚至有所超前,以体现内控优先的思想,其三,它是无人不控的——上到管理者,下至每位员工,只有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才是至高无尚的;其四,它是无事不控的——小业务要控,大事情更要控,一切经营管理活动无不在其控制之下进行,没有例外与“个案”处理。 农村信用社要建立怎样的内部控制呢?首先我本人认为:增强自律意识是根本。一切活动离不开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的因素,内部控制不能例外。良好的内部控制既是经营管理者设计构造的产物,也是其遵循维护的结果。如果说设计构造不易,那么有颜色遵循维护则更难。因为,需要持之以恒孜孜不倦,一以贯之。从这一意义上说,自律意识牢固树立之日,才是内部控制运行完全到位之时。增强自律意识,从基本面来看,就是要增强全员的自律意识。即:每位员工首先要强化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观念,不再是凭“经验”操作。其次,要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不再是惟命是从。再者,要树立内部控制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思想,不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增强自律意识,从重点对象看,就是要增强两级经营管理班子的自律意识,真正做到经营与管理两手抓,业务发展与内控建设两手抓,效益与守规两手抓,做自律的表率。增强自律意识可以从学习教育、剖析典型、调整人员等三方面入手。一线操作人员要做到业务再忙不忘学习规章制度;通过学习,要教育每位员工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而有的放矢开展各项业务。要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使全体员工能够在学习经验上有标杆,吸取教训上有对象。要顶住一切压力,对那些置内控制度于不顾的我行我素者,果敢地进行调整,直到清理出队伍,以儆效尤。 完善规章制度是前提。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是构筑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是各项业务应当遵循的标准和程序的总和,也是检查和纠正一切违规问题的依据。内部控制离不开规章制度,否则不可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当前,我区农村信用社规章制度完善的重点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从管理层次看,联社、信用社都需要加快规章制度建设的步伐,但主要在基层社,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使各项制度具体化和本单位化。二是从管理范围看,要着重解决内部控制的“真空地带”的问题,填平补齐,使内部控制的触角延伸到经营管理的各方面。三是从管理内容看,要把可操作性的规程规范建设放在完善内控制度的首位,做到一册规范在手,操作方法在心。四是从管理质量看,旧制度的更新和制度间相互关联无疑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对那些时过境迁,不适应新情况的规定和办法,该废止的废止,该补充的补充,该修订的修订。要提高制度之间的关联度,应当与其目标考核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更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先考核、稽核,后离任离岗,避免逆向操作。 严格严厉查处是保障。内控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有效贯彻执行,这是因为还存在削弱其效力的主客观因素。如:严格检查,严厉处置。即严格检查:就是要坚持以制度为标准,事实为依据,甄别是非,确认对错,分清主次,界定责任。不搞双重或多重标准,不故意夸大或缩小问题,不回避矛盾,混淆是非,不当“和事老”,报实情、说实话、办实案。严厉处置:就是要对一切破坏内部控制运行的违纪违规者,不管是谁,纵然有过“功高盖主”的业绩,也要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否则,姑息迁就,不过是内部控制建设上的叶公好龙;“下不为例”则久必酿成大祸;搞“心太软”将无异于自我放纵等等。所有这些管理之大忌,足以令人警醒。 综上所述,通过“内控制度活动”的学习,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忠于职守,弘扬创新之风,履职责;弘扬学习之风,强素质;弘扬务实之风,讲效率;弘扬艰苦奋斗之风,树形象。牢固树立“勤政、廉洁、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带头模范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促进规范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秩序。 通过教育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增强了本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显示了遵纪守法的必要性,激发了遵纪守法的热情,提高了工作中的自律意识,使我们广大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要“细到项目,认真到成因”,自发地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严格要求自己,并做到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 通过教育月活动的有效开展,使我一定以此次学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多出成效,多创佳绩,为促进信用联社的各项工作得到健康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7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教学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优秀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十、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一、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使用时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十三、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四、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十五、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培训资料及公司保密事项。 十六、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七、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八、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九、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十、培训部应在每年开课前做好年度培训规划,提交总经理审核。 二十一、各部门预期每期开办费用并制作报表经总经理审核后,交由财务部执行。 二十二、人事行政部门应在每期开班前联系开班所需教室,进行教材筛选。 二十三、人事行政部应发出开班通知给各部门,通知学员和任课教师。 二十四、任课教师课前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及检查课件,及时填写培训人员签到表,教师备课笔记每周日上交,课后做好与培训人员的交流沟通机制,反馈培训成果。 二十五、所有教师上课期间禁止在培训教室吸烟,违者罚款。 二十六、培训部应每周组织对学员培训结果的检验、测试,并保存好有关资料和学员检验、测试成绩单,在月末提交总结报告。 二十七、培训过后的追踪,应向学员所在的部门调查培训结果,将反馈回来的信息交由管理部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提高。 二十八、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二十九、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三十、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三十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三十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三十四、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三十五、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照被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三十六、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三十七、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三十八、饮水必须清洁。 三十九、洗手间、厕所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四十、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8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在市公安局分管局长领导下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对公司的发展方向、重大决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职工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人民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2、对公司发展方向、目标规划、重大事项决策及经营管理的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和决策权。 3、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保证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决策。 4、对公司建设、职工管理教育、队伍建设等负有领导责任。 5、严格行政管理,加强机关建设,使部门协调一致,提高办公效率。 6、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关心、支持党群工作。 7、定期向市局领导汇报公司经营状况,自觉接受市局党委领导和治安支队业务管理和监督。 8、领导公司完成市局赋予的其它任务。 副总经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实现公司工作目标,积极做好分管工作。总经理不在时,受托代行总经理职责。 2、研究制订公司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当好总经理的助手。 3、协调好公司上下级关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 4、协调好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千方百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5、协助总经理抓好保安队伍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行政工作。 1、协助经理组织召开公司大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并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内容的执行情况。 2、负责并组织公司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种请示、汇报材料的拟写工作。 3、根据总经理指示,负责办理与各职能部门有关的协调工作。 4、接待来宾、来访工作,负责各种信息的反馈工作。 5、负责组织公司考勤工作。 6、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生活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和保管工作。 7、负责公司保安员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8、负责公司保安装备的采购、发放、保管工作。 9、负责公司职工劳资管理和福利待遇的发放工作。 10、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维护公司的正常的办公秩序、环境卫生、做到定期检查。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在总经理和分管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全市保安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保安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目标,指导计划和日常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组织实施。 2、负责保安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3、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对保安员进行训练、考核、定级、调配使用等工作。 4、负责基层组织管理、骨干配备、审批、任免等工作。 5、负责保安员劳动合同的签定、续签、解除以及保安员的辞退工作。 6、负责履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条款,组织调配人员,下达任务,提出要求,不断监督检查,圆满完成公司和客户交给的各项任务。 7、负责保安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四项达标”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8、负责保安文件资料存档和保安员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保安部各类会议会务准备、会议记录、材料汇总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在总经理和分管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公司与用人部门合同签订及保安服务费回收工作,协调公司与用人部门的关系。 1、负责起草、签定保安服务公司合同书,协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甲乙方违约索赔,协议的续订和终止等工作。 2、负责收取客户服务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3、负责协调客户与保安队伍的关系,适时听取客户对保安服务的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4、搞好合同存档工作,防止合同霉变、虫柱和丢失。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9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法人。 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独资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市和平钢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市东道主路325号; 邮政编码:5295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钢材。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莫金, 住所(址):xx,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xx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 (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工作规章制度10一、总则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2、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5、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6、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7、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8、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二、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三、业务管理制度 1、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由公司其他员工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再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除业务以外的文本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每周一中午开例会,11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表。 12、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本文件应交经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五、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注意岗位职责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A、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专有技术。 D、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E、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F、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G、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保密”字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六、差旅费管理制度 1、短暂性公务外出(一天以内)向直属部门主管请批并在登记表上登记外出事由及去向。 2、一天以上公务外出应事先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批准,由总经理签批后,交行综合办公室备案。 3、若未能准时返回须及时以电话向直属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并由主管代办外出延长申请手续。 4、公务出差每天必须以电话或电子信箱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展。 5、外地出差须办理有关出差手续。 6、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7、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8、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9、出差人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公司员工岗位职责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10、差旅费标准: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11、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12、市内外出工作无宿费补助,伙食补助为午餐补助,标准为15元,交通费依票据报销。 13、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账户形式领取。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根据国家规定,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根据国家规定,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男员工护理假7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标准)。 九、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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