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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范文

2022年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培训学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1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2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4

一、教师要坚持和业务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以达到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进学校的和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目的。

二、教师学习内容包括:《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时事政策;教育教学理论;最新科技和知识等。

三、教师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导。教师参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学期结束交由教导处检查评比。自学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2个小时,要制定学习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时上交教导处。

四、除当年参加国培、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远程培训项目,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其他教师都要参加当年的远程继续教育。

五、学校力支持教师进修。教师有义务接受学校派的各类进修学习,包括国培、省培、地市级培训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计划的培训,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拒绝,否则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优评先。

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无故旷课。培训结束后受训教师认真撰写培训总结,并将总结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交教导处,教导处核实后开具证明,受训教师凭证明报销相关费用。

七、受训教师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100-500元的物质处罚,并在量化得分中扣除1-5分。

八、教师自学考取高级技术资格证书的,学校一次性奖励600元。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本校全体员工。

第四条 行政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奖励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学校服务,奖励为学校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校全体员工

第三条 程序

根据学校薪资福利制度,制定学校绩效考核评分制度。学校绩效考核评分制度,采用100分制,每位员工每个月总分100分,按照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加分和扣分。

(一)月度全勤奖

全月无缺勤,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将获得100元全勤奖奖励,同时加10分;

(二)月度执行制度配合奖(3月-9月)

全月无缺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扣款等情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学习等活动,将获得200元奖励,同时加20分;

(三)年度优秀团队奖:

1、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学校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学校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经行政部审核,全员投票选举,校长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500元 。

(四)年度“优秀员工奖”:

1、评选标准:

①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学校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本职工作突出,对学校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

⑥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⑦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⑧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9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部审核,全员投票选举,校长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500元。

(五)特别贡献奖:

1、评选要求:

①在学校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学校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学校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学校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学校采纳、实施,对学校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学校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学校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推荐,经行政部审核,校长批准;

4、奖励标准:20—1000元,职务晋升优先,同时加2-100分。

(六)特别荣誉奖:

1、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学校赢得荣誉。

2、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3、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供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部审核,校长批准。

4、奖励金额:同时绩效加5-50分

①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入围(选)奖 200元 ;

②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 200元,入围(选)奖 100元;

③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 100元,入围(选)奖 50元;

(七)“好人好事”奖

1、评选标准:

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拾金不昧

2、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审核,校长批准;

4、奖励金额:20-500元,同时加2-50分

(八)创作奖:

1、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包括图片作品、教案、课件等;

②所创作作品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校网站或者专业杂志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1.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2.评选流程:

①图片作品:任课老师每1个月需完成5幅作品(白纱、晚礼、创意);

②教案:任课老师每1个月需完成2节课程的教案编写或教案优化;

③课件:任课老师每1个月需完成2节课程的课件编写或课件优化;

④创作作品、教案、课件每4个月评选一次,教师在最后一个月的20日以前将所创作图片作品、教案、课件交行政部,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校长批准。评审优秀的图片作品由网络部在学校网站或杂志上发表。次月10日前由行政部组织开会表彰。

⑤评选时间:第一次1- 4月,3月20日前上交评选资料;

第二次5- 8月,8月20日前上交评选资料;

第三次9- 12月,12月20日前上交评选资料。

3.奖励金额:

①图片作品:优秀图片作品奖励900元(化妆师300元、摄影师300元、数码后期300元),同时加30分/人;

②教案:优秀教案奖励80元,同时加8分;

③课件:优秀课件奖励100元,同时加10分;

④没有完成任务者可以参加评选,但不予奖励,不加分;

(九)优秀教师奖

1、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学校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学校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④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

⑤ 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个人业绩考核必须是90分(含)以上;

2、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3、评选流程:

① 优秀教师每4个月评选一次,由行政部筛选推荐教师,全员投票选举,校长批准。次月10日前由行政部组织开会表彰。

② 评选时间:第一次1- 4月,3月末评选;

第二次5- 8月,8月末评选;

第三次9-12月,12月末评选。

4、奖励标准:奖金300元,同时加30分。

(十)奖励要求:

1、公司给予员工的各种奖励,如无合适候选部门或候选人,则可空缺;

2、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资质与荣誉同时享受。

3、如奖励员工在颁奖之前已经离职,奖金将不再兑现。

4、获奖人员的获奖信息将被记录在员工档案内;

5、获奖名单由行政部负责公布;

6、严禁作弊,一旦发现,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追回奖金,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

三、惩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和促进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更好的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校全体员工

第三条 程序 (一)考勤制度

员工违反考勤制度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警告处分,并给予罚款处罚。

1.工作时间

① 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打卡时间8:30,下班打卡时间5:00,

② 午休时间教师部11:30-12:30,招生部及行政部午餐时间30分钟,轮流用餐;

③ 如因工作原因造成未打卡,需在次日请相关部门领导签字证明;

2.早会时间8:25,不参加早会扣5元/次,扣0.5分;

3.迟到:

①全月累计迟到不超出5分钟,不扣款,无全勤奖,扣1分;

②全月累计迟到超出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则每迟到一分钟扣一元,扣3分;超出30分钟以上,按每迟到一分钟扣二元计算扣5分;

4.早退:全月累计早退5分钟以内,则每早退一分钟扣一元,扣2分;超出5分钟以上,按每早退一分钟扣二元计算,扣5分;

5.旷工:

①未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②请假但未获得批准;

③以虚假理由请假;

④续假未获得批准;

⑤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不履行职责者; 按照旷工罚400元每天处理,扣40分每天;一个月内旷工达到3天或者全年旷工达到6天,将予以辞退;

6.事假:

①员工请事假应提前3天申请;并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领导批准。 请假一天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二天主管校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校长审批。

②因急事(包括车祸、意外、直系亲属生病或意外),事前不能办理,应在最短时间内通知主管领导,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出示相关证明。

③请事假期间无薪金。一个月内最多可以请事假2天,事假超出2天以上(除扣除当天工资,另外扣除100元),以此类推;请事假每天扣5分。

7.病假:

①员工因病请假休息,需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每天扣5分。

②因急诊,事前不能办理,应在最短时间内通知主管领导,并在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出示相关证明。

③请病假期间无薪金。长期病假影响工作的,学校有权予以辞退;

(二)行为规范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等处分,并给予罚款处罚。

1.在工作时间吃零食、闲聊、嬉戏、看小说电影或聊私人QQ、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扣20元,扣2分);

2.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酒后工作者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20元,扣2分);

3.工作时间内仪容不整,不安规定着装(扣5元,扣0.5分);

4.教室卫生不合格(扣5元,扣0.5分);

5.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的会议、培训课程等(扣20元,扣2分);

6.浪费水、电等情节轻微(扣20元,扣2分);

7.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扣5元,扣0.5分);

8.与学员、同事发生吵架斗殴事件(扣50-200元,扣5-20分);

9.教学态度或服务质量不佳,引起学员投诉(扣50元,扣5分);

10.学员投诉教学质量及教学态度问题,且出现学员不上课、退学、转学等引起学员不满现象(扣100-500元,扣10-50分);

11.工作不认真,报表漏填或没按学校规定填写单据(开收据、现金日报表)(扣10元,扣1分);

12.工作胸牌遗失(扣50元,扣5分);

13、工作不负责,对造成学校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并处罚50-500元,扣5-50分);

14、携带危险物品入校,在禁烟区吸烟(扣20元,扣2分);

1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在未申报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而又未如期完成(扣20元,扣2分);

16、拒不执行会议决议及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扣50元,扣5分);

17、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扣50元,扣5分);

18、撕毁、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课件、物件或工具;违反学校规定带进出物品(扣50-500元,扣5-50分);

19、偷窃学校、员工、学员财物或侵占款项者,除追回所窃占有物品外,均做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办。

20、散播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学校形象者,或泄露学校商业机密,如效益、教学资料、学员资料、促销计划等,均做开除处分。

四、程序

第一条 行政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有损害学校利益的违法、违规的事情,应立即报经校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并对报告、检举、揭发人予以保密。对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夸大事态,匪谤他人的,要予以惩罚。

调查完毕,部门主管和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呈报校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三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

第四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五条 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第六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学校(学校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七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行政部审核后呈报校长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奖罚制度所规定事项由学校各部门主管或行政部执行,开出处罚单后在发薪金时扣除,希望各位员工积极有效的配合。

本细则的解释权最终归杭州新视觉培训学校所有。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节约粮食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品性,因此用餐一定要取舍有度,如出现剩饭、剩菜现象,则扣一分,如一周连续两次违反,则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当中,并告知家长;

第二条:午休期间必须遵照规定,如有违反,则扣一分,连续两天中午不休息的学生,扣一分,并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当中,并告知家长;

第三条:上学、放学未按时到午托中心、未经家长同意并未告知午托中心老师私自不到中心、家长未到自行回家的,连续一周中午为大家朗诵《管理规定》以及《奖惩制度》,每天两遍,并扣三分,则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当中,并告知家长;

第四条:做作业期间如违反规定将有辅导老师根据情况抽取课文进行抄写,并扣一分;

第五条:认真并工整的完成作业,字迹不工整,辅导老师会要求擦掉或撕掉重新做,每人准备一个练习本,如果不会做或者做错作业,辅导老师会要求在练习本上重新做,或者布置类似的题型做。

第六条:视学生违反规定轻重,将向家长如实反应给,并与家长共同协商给学生进行惩罚,必须要求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并执行。

第七条:如不服从老师安排,擅自横穿马路,在马路上奔跑、嬉闹的学生,一次扣两分。

奖励:

第一条:用餐、午休和做作业时表现良好的学生,会在“比一比”积分榜上增加积分。

第二条:主动帮助同学,能够做到团结友爱的学生会在“比一比”积分榜上增加积分。

第三条:值日生协助老师管理学生,表现优异的,在“比一比”积分榜上增加积分。

第四条:表现优异,累积得到20个积分以上的学生奖励文具或玩具2件。

第五条:连续一个学期表现优异,奖励文具盒或作业本,并列为“模范好学生”。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8

一、教师自学制度

1、每个教师每周都要安排2—4课时的自学时间,要订出学期自学计划。

2、教师要苦练基本功。

3、每学期上公开课一节,教学论文一篇,上交一篇最佳教案,听课15节以上。

二、教师面授制度

1、通过有效的理论学习,促进教师向专业化发展,将教师面向新的境界。

2、每周一个课后,学校统一安排组织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3、每学期教师业务学习,均要有一两个重点内容,每周并有具体安排。

4、每学期举办教学教改经验交流会一次。

5、教师培训学习的形式有:

(1)专家指导。教育科研和教改专家、有成就的同行来校组织培训,开设讲座、开展咨询。

(2)外出取经。带着问题到先进兄弟学校学习取经,加强兄弟学校的联系。形成经常性的工作考察和交流研讨制度。

(3)师资培训。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开展专题研讨会,读书报告会。

三、作业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以后,学校组织受训教师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2、作业批改及时、认真、规范。

3、对每次作业上交者进行记录,有作业缺交者,过程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四、请假制度

每次学习研讨活动均有专人负责进行点名,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教导处同意,无效缺席者,继续教育学分不予登记,还要扣相应项目的考核分。

五、奖励制度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上有突出成绩的,学校予以奖励。学校设立开课奖,论文奖,竞赛奖,科研奖,分不同级别分别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我校校本培训制度。

1、不断更新全体教师的教育观念,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逐步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建立本校的校本培训机制,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5、学习《走进新课程》,探索、研究新课改下的课堂教学途径。

6、加强对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的培训,要求教师普遍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

7、教科研知识的培训。逐步培养教师教科研工作的意识、水平和能力。

8、教师基本功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教师在三笔字、普通话、计算机、教育组织管理等方面有较大的提高。

9、师德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教师的师德培训,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10、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点面相结合。

11、做好校本培训,每学期开学初的教师会上,由教导处布置本学期培训的重点内容要求、方法。以组为单位组织学习;通过集体备课、教研活动,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将培训的主要内容合理科学地化解为若干部分,组织教师分块学习。

12、在校本培训过程中,避免闭门造车现象,主动邀请教科员、优秀教师来校指导。

13、充分利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开展校本培训。教师可以通过播放课堂实录,专家讲座,上网查阅教改信息等各种现代信息技术方式参加校本培训。

14、开展“一帮一,一对红”师徒结对活动。通过以老带新,师徒结队的方式,提高青年教师的师德素质、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本学校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学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制定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教学计划按专业制定,教学大纲按课程制定。内容包括学制、课程设置、使用的教材、总课时数、周课时数、实验和实习内容及课时数等,教学计划和大纲由教务处制定,也可以委托教师、专家拟定由教务处审定。

三、学校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保证开出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完成规定的课时数。四、学校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用、编写教材及辅导材料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学校选用的教材及辅导材料要选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出版印刷的教材及辅导材料。

六、学校自行编写教材及辅导材料要成立由学科专家任主编的编审组织,以保证教材及辅导材料的质量。

七、学校聘任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教师队伍力求相对稳定。

八、聘任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九、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并须由教务处记入培训档案。

十、学校对教师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应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学能力、课时完成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考核应注意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教务处应有教师考核记录。

十一、学校要加强教学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十二、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要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坚决不作虚假夸大的宣传,并要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十三、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依法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学生退学退费依照省市教育部门规定处理。

十四、学校建立学生入学注册制度,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新学期开学应重新注册。

十五、学校建立学生成绩档案,按期登记学生各科考核或考试成绩,并将结业成绩记入结业证书。

十六、学校欢迎学生、家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要及时予以答复、解决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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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8 8: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