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药店管理制度 |
范文 | 药店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店管理制度1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性质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3、负责人对硬件场所的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4、营业场所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5、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6、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工作人员上班时,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大方,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齐,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档案。 9、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安全合理地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3、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证明。 4、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6、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予顾客。 7、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8、对缺货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门传递消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顾客购买。 9、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10、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总是及时报告药店经理。 11、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购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12、在店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 药店营业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营业时应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4、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买药品的性能、用途、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审方、发药工作。 6、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 7、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药品性质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组长。 8、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及配送中心传递药品信息,并通知客户购买。 9、负责对营业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与保持,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 10、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11、应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负责人岗位职责 1、组织贯彻各项方针目标,对本店内的经营管理及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实施并完成经营质量目标及各项任务,认真执行各制度和规定。 3、督促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药品经营质量。 4、负责进货计划的报送,调整好进货与库存的合理结构。 5、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做好月审核查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完成。 6、负责督促药品质量的处理和近效期药品的促销落实工作。 7、每月定期召开质量分析总结会议,提出措施,以防为主,不断改进。 8、负责对消费者提出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9、负责定期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10、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尊重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凝聚力。 11、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外部公共关系。 药店管理制度2岗位职责 目录 1、企业负责人职责 2、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3、采购员岗位职责 4、收货员岗位职责 5、验收员岗位职责 6、营业员岗位职责 7、处方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8、处方调配人员岗位职责 9、养护员岗位职责 制度1: 企业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2、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组织本企业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执行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组织、监促相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督促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 6、对药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店销售质量合格的药品,绝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质量不合格药品,有效行使质量否决权。 7、执行药店规范化管理,抓好药店的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处理顾客的服务投诉。 8、负责药店的环境卫生管理,为顾客提供优美舒适、清洁卫生的购物环境。 9、对药店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因人为引起药品质量损失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制度2: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组织本单位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 2、组织有关岗位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和完善质量体系,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问题; 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 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5、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6、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做到经营药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出售的现象发生,及时发现并制止质量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 7、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9、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10、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11、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13、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14、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15、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16、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17、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18、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19、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制度3: 采购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合法性,索取供货单位的证照等; 3、了解供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必要时与质量管理管理人员一同到供货单位实地考察其质量保证能力; 4、所采购药品必须合法,索取药品的生产批文、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药品检验报告书、包装样品等; 5、签订购货合同,除有关经济指标外,还应该增加质量条款; 6、不断收集同类产品的质量情况,执行“按需进货,择优选购”; 7、协助质量管理管理人员处理不合格药品和质量有疑问的药品; 8、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制度4: 收货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药品收货管理制度及收货程序,负责药品的收货工作。 2、收货员根据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和公司采购记录逐批核对药品,做到票、帐、货相符。 3、负责核实药品运输工具、在途时限、运输方式、运输温度。 4、负责检查药品实物与随货同行单是否相符。 5、负责把药品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 6、负责与验收员办理交接手续。 7、负责销后退回药品的收货工作。 8、负责所有收货原始单据的签收、传递,做好收货记录。 制度5: 验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严格按照药品质量验收制度开展工作,审查书面凭证,如合同、订单、发票、产品合格证等,进行外观目检,如品名、批号、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商标、包装、破损、污染等情况,有些产品要借助仪器设备进行,如大输液、小水针产品的可见异物必须在可见异物检测仪下进行观察; 3、要按照有关规定填写验收记录,把验收情况如实记录下来,并填写验收后的结论; 4、对验收中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经质量管理人员复验后凭复验结果确定是否合格。 制度6: 营业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经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陈列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 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要求销售; 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复验; 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并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制度7: 处方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1、处方审核员指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责任。 3、负责处方内容的审查及所调配药品的审核并签字。 4、负责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5、对有配无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 6、指导营业员正确、合理摆放及陈列药品,防止出现错药、混药及其他问题。 7、负责中药饮片的装斗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8、指导、监督营业员做好药品拆零销售的工作。 9、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他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不得擅离职守。 10、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用药安全。 11、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 12、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制度8: 处方调配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处方审核、配方、核对、发药以及用药指导等调配工作; 2、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医疗器械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向患者提供,并立即报药剂科主任复验; 3、负责凭医师处方调配药品,无医师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4、审核处方,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发药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5、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药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6、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向患者提供; 8、对调配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主任处理。 9、完成处方调配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0、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11、对患者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报药剂科主任处理。 12、定期或不定期咨询患者对药品质量及服务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制度9: 养护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药品养护制度,对陈列药品的养护工作负具体责任; 3、做好店堂温湿度记录,保证店堂的温湿度达到药品陈列的要求; 4、对陈列药品的质量进行循环检查,对物理外观有变化及陈列已久的品种应抽样送药检部门检测,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 5、负责各种养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内容包括:养护记录台帐、检验报告书、查询函件、质量报表等资料,资料归档保存,统一管理。 药店管理制度3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a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六、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某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定点零售药房主要负责人全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主动提醒告知参保人员IC卡设置密码,确保持卡安全。有效杜绝冒名持卡购药。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调配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等程序进行。由药师及调配员双人复核签章方可发药,并保存处方两年以上。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要尽量提供有适应方法的小药装药品,以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收银人员应规范电脑操作,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操作,不准以物代药,不准以医保卡套取现金,严格执行特殊病种门诊管理规定要求,确保对症用药,留存购药电脑小票,认真做好并及时接收各类信息数据,做好记录准时上报。保证医疗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定点药房要遵守职业道德,优化服务,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民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等违规行为。 加强发票管理,主动为购药人员提供出具专用票据,严禁多开,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凡违反本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药店管理制度4化学药品通常都具有易燃性,易爆性和腐蚀性。为管好实验室化学药品,预防化学药品有可能带来的安全事故发生,我校特制定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化学药品统一放入实验室内,根据其特长分类存放。 二、化学药品由实验室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其他教师如有需要,可由实验室管理员专人发放并教会其注意事项,作好登记。 三、实验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四、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 五、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的要求。实验中和实验后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 药店管理制度5(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药店管理制度6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3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42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07:00-14:00,下午14:00-21:00 第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7一、为加强药品处方的管理,确保企业处方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销售处方药时,应由从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 三、处方必须有从业药师签名,方可调配;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或重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六、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两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时,应做好处方登记。 七、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销售。 药店管理制度8一、为确保所陈列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三、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药店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四、药品应按品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五、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六、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七、中药饮片应一味一斗,不得错斗、串斗、混斗;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饮片斗前必须写正名正字。 八、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九、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药店管理制度9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内容: 3.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3.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药店管理制度10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十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十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踪处理结果。 药店管理制度11(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店管理制度12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 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 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十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 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十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 踪处理结果。 药店管理制度13一、为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和质量不合格药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必要时,能为消费者提供药咨询和指导 六、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七、处方药必须由药师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调配、销售,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在营业时间内,应有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药师等内容的胸卡。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八、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九、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规定,确保销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药店管理制度14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 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店管理制度15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品陈列管理管理制度 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二、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三、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五、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七、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在拆零前,销售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以及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的内容,并检查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将不合格药品拆零出售。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和原标签,严禁拆零药品用其它无标示的容器盛装。 二、拆零药品应陈列在拆零药品专柜,按贮存要求摆放整齐,瓶盖要随时旋紧,以防受潮变质。拆零药品专柜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分零使用的药匙(至少两支)应装入防尘、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应整齐摆放。 四、药品拆零装袋,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药片或其它剂型药品,应使用药匙取药装入药袋,并在服药袋上标明品名、规格、服法、每日、每次剂量和药品有效期等,以保证病患者用药安全。 五、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做好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销售完日期记录,经办人应签字或盖章。 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一、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并对质量进行验收,做好验收签字。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应按购进时间顺序单独分月(季)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三、必须配置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所需的设备。各类设备应清洁卫生,计量器应秤戥准确。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到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事故。装斗人员应填写装斗复核记录。 五、中药饮片斗前应张贴统一印制的药品正名正字标识。 六、中药饮片应凭医师处方配方销售,按照审方、计价、开票、配方、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七、中药配方处方应收集留存并分月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配方销售记录。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树立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的思想,将“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作为企业经营的宗旨。 二、每天营业前应整理好店堂卫生,并备齐商品。店堂内应做到货柜货架整洁整齐、标志醒目、货签到位。 三、员工上岗时应着装统一,整齐清洁,佩带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服务,有举止端庄、文明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务环境。 四、营业员接待顾客时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态度和蔼,使顾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优质服务的满足和愉悦。 五、计价、收款应准确,找补的零钱要礼貌地交给顾客,并叮嘱顾客当面点清。 六、应设咨询台,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七、应将服务公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设有“顾客意见簿”,认真对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是国家加强药品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公司各部门及连锁门店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做好该项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三、当有顾客反映在本店购用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时,当班接待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聆听顾客的叙述,详细询问顾客相关情况,如属药品未标明的不良反应现象,应将收集的信息填写《不良反应记录表》,并及时报告质管部门,由质管部门核实情况后报告当地药监局。 四、一般不良反应可在24小时内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形式报质量管理部门,如收到较为严重和严重的不良反应必须立即电话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待事情处理后,补填报《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 五、遇到顾客反映的不良反应事件时,工作人员应劝告顾客立即停药,视情况对顾客进行合理的解释,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规劝顾客或患者立即到医院处理。 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对药监局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由药监局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三、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四、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应药监局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为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 二、应认真学习掌握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各项日常记录。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每半年全面开展一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即: 1、硬件建设状况; 2、以制度为标准,检查考核执行各项制度的记录资料簿。 四、在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应认真落实,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熟悉《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本药房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全面负责本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质量要求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努力营造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提升药品经营企业形象。 三、为质管员作好本店质量管理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和提供强有力支持,保证质管人员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 四、组织员工学习和执行好药品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门店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员工的专业服务水平。 五、检查督促质量管理制度,岗位履责,工作操作程序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重视顾客对药品或其它商品质量的投诉,对顾客的意见或建议给予及时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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