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范文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1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部门或车间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平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根据抚宁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确保做到无火灾、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造成社会影响事件、无师生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保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顺利进行。为使我校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制度。 一、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签订中心学校与我校、学校与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2、责任范围根据各教职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学校领导、教职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4、各教职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6、本责任制与各教职工年终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各级行政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二、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学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3、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4、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学校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5、学校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6、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7、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座,并进行板报,各班每周必须有一节课时间进行安全教育; 8、学校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三、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3、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学校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质量,保证施工的安全 四、学校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检查和维修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教师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校园内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内容:学校设施安全,课堂活动、校内外活动场所安全。 2、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内路面是否畅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内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学生饮用水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实。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整改措施:对于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整改,把问题控制的最小程度,预先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更大的险情,坚决危险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各相关责任人负责所分管工作,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负责。各班、各课、各部门发生事故,必须在三十分钟之内向校长室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2、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镇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3、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4、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6、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8、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六、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灭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园安全工作做到组织严密,措施到位,责任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例会时间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会时间在半小时左右,安全例会每星期一次,特殊情况可改不可丢。 3、对上周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补救措施,责成专人具体落实。 4、对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提前布置,督促落实,事后监督检查。 5、对例会部署的工作,责任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 6、安全例会不流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八、具有较大危险的场所、部位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课间值班。 2、设一名学校领导带班,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值班情况。 教师轮流值班。 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下课铃响之前到达值班位置,疏导学生,上课后方可离开。 带班领导要经常监督检查教师值班情况,确保有人值守。 3、体育活动场所 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九、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奖惩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按时到岗者记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记旷工1节,脱岗1小时以上记旷工2节。 安全保卫值班人员不在规定地方值班,视为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须自行调换,要提前向带班领导汇报,不调换,不值班视为脱岗。 校内公共财物丢失或损坏追究:直接责任人、带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卫人员、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原价赔偿,公物赔偿视其情节按比例共同负担。 较大责任事故,应及时上报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外,仍按上述规定处理。 对忠于职守、圆满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给予晋职、晋级、评优等优先资格。 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2、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各校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部门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不得收费)。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2、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同志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3、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4、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5、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6、要配合保健所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总结,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保密知识教育。 3、每逢节、假日前要对本部门、组内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4、上报范围: ①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危险源。 ②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危险源。 5、受理部门: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教学安全的隐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学校领导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6、操作程序: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危险源,可口头或书面向学校或主管部门汇报。 学校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同时判断隐患、危险源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源,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中心学校汇报;校外安全隐患向学校汇报的,由校长同有关方面汇报、协商解决。 7、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应关注并经常研究隐患排除和危险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周)、安全宣传教育、隐患集中清查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自觉性。 8、不尽事项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完善解决。 十二、学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县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后勤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应按按照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学校应不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使用劳保用品者,不得遗失或有意损坏,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赔偿。调换工作、调出者,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或上缴,否则,按价扣款。 5、学校应经常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保证安全有效。 十三、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师生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展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自护自救演练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6、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 3.引用法规、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2公司安委会主任长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4.3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4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4.5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5.1安全生产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5.2安全生产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5.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6.评审与修订 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6.1.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1.1.2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6.1.1.3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6.1.1.4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6.1.1.5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1.1.6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6.1.1.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6.1.1.8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6.1.1.8其他相关事项。 6.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6.1.3评审内容 6.1.3.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6.1.3.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6.1.3.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6.1.3.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评审输出 6.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6.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6.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6.2.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6.2.1.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6.2.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6.2.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6.2.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2.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6.2.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6.2.1.8其它相关事项; 6.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6.2.4修订依据: 6.2.4.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6.2.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6.2.4.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6.2.5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6.2.6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章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1.为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4.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 7.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8.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9.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0.车床工、钻床工不准戴线手套、披长发工作。 11.机电维修人员在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需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2.每周由管理部、设备部不定时的抽查1-2次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每周日公司固定的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2.1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情况每项罚款5-20元,由管理部、设备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下发到相关部门,由部门在一个工作日落实到责任人上报管理部或设备部,由管理部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12.2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设备部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12.3根据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负连带责任的,每项罚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8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末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驾驶员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与驾驶员签订行车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制。 二、驾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制定奖励办法,鼓励驾驶员安全行车,尽量避免交通事故。 领导、管理员、驾驶员实行年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四、处罚办法 1、一般违章:主要包括超速、超载、冲红灯、禁按喇叭、冲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带、乱停乱放、压双实线、事故扣证、办班罚款等则由驾驶员自负。一年中有三次一般违章的,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 2、酒后、醉酒驾车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交通事故处罚: (1)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偿外,由驾驶员全部承担损失金额。承担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停驾一个月,罚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直至解聘。承担次要责任的,停驾15天,罚款2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无责任的,不作任何处罚。 (2)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者停驾一个月,罚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直至解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4、由于驾驶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金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91, 协助科长制定好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 汇总和调查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3, 经常深入实地检查督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停止生产,有关安全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 4, 组织好一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一季一次的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单并检查整改情况。 5, 做好各事故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并制订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6, 进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和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7, 负责做好各类安全台帐,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8,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为达到“四无企业”而做好具体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0一、现场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得参加施工。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按时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严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沿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斜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十、一切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的安装和拆卸,安全网的支挂,供电设施的安装,线路架设,必须有拆装或安装拆除方案,严格验收,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所应设围栏及设置安全标志牌。 十四、现场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十五、非施工人员不的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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