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用电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3、厨房用电由承包人负担电费。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5、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6、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7、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8、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9、远程教育接收站、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10、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1、学校发电供电期间,教职工应自觉拔下冰箱插头,同时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