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设备检查维修制度 |
范文 | 设备检查维修制度(通用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备检查维修制度(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备检查维修制度1第一条 机械学院实训中心一切设备均属设备管理范围,其中包括从参与选购、安装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设备的管理、维修与技术安全由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资产员协助。机械维修由李辉负责,电气维修由江勇负责。 第三条 中心设备属固定资产范畴的,由资产员建立档案,其中包括统一编号、调入、调出、封存、报废手续、验收记录历次安装记录,备件图册,定期精度检查和事故报告等。上述技术资料由资产员管理。 第四条 新进设备以分管主任、资产员、设备维修员为主进行查收。安装、试车、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使用保修期内引起故障,由分管主任出面与制造单位联系修理。保修期外由分管主任安排维修。 第五条 设备的改造由维修员提出改造计划及技术资料,由分管主任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重大项目由中心主任同意)。 第六条 设备的封存、报废手续由资产员办理,中心主任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 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包括外来人员),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设备。起用封存设备由中心主任同意方可。 第八条 设备操作者要做到三好(管好、修好、用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小故障),要按规定搞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一、二级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整洁、润滑、安全最佳技术状态,并参加设备管理、试车和验收工作,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和不合理使用设备。 第九条 日常维修保养是操作人员每天例行的保养,应在班前、班中、班后认真检查,擦试设备各部位和注油保养,使设备按要求经常润滑、清洁,班中发生小故障应及时排除。 第十条 设备日常保养、维护检查,资产员和维修人员至少每周抽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每月由分管主任和资产员、维修员对全中心设备检查一次,并做出评定意见。 第十一条 日常保养要达到: 1、清洁:每班后,必须擦拭设备各部位,及各传动件,工具柜、电气柜清除铁屑灰尘,做到表面及死角无油垢,无锈蚀,床身无黄袍,机床周围清洁干净。 2、润滑:各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符合要求,机床擦后按规定注油,机床开动前按规定检查各部位并注油。 3、整齐:工夹量具、随机附件,擦拭干净,放置适当位置,排列整齐。 4、安全:上班前检查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刀具装夹是否牢固,易松动部位是否可靠,电气部分有无破损及漏电,班后切断电源,设备防护设施必须安全无损坏,安全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 三个月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员为辅,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清洗。十二个月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以维修员为主,操作者为辅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洗。部分解体检查和局部修理,更换部分易损件,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中心设备的维修和二保计划,由分管主任安排下达计划。 第十四条 每次设备修理后,由资产员、维修员和操作者验收,同时维修人员作好记录,资产员作好工作量考核统计。 第十五条 备件由仓库建帐保管,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发放。 第十六条 维修人员建立维修记录,资产员定期检查记录。 设备检查维修制度2为保证对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满足使用要求,结合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及《设备维护保养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设备日常管理工作考核:各分厂、车间、科室等设备使用部门负责相关设备的日常点检、保养和管理工作。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做到:班前由操作人员认真检查设备各个部位,按规定加油润滑,做到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正确、合理使用设备,班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操作;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下班前认真、清扫擦拭设备,符合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清洁、整齐、润滑、安全)”。检查中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每项罚款10-100元。 2、设备事故处理: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工艺设备部,经鉴定后再进行处理。设备使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工艺设备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原始记录,签署处理意见。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价值大小给予赔偿和一次性处罚。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加重处罚。 3、精、大、稀、重点关键设备管理:精、大、稀、重点关键设备是本公司进行生产极为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实行强制保养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各班交接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合理润滑、使用设备,润滑油料必须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生产中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工作中发现问题逐级反映、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每项罚款20-200元。 4、特种设备的管理考核:特种设备必须是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定期检查和清扫。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操作训练和考试合格后才能驾驶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超规定使用设备。其中行车必须严格进行日点检并做相应的记录;叉车一车一帐,并做好维护和维修记录。检查中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每项罚款20-200元。 5、自查工作考核:各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人员做好本单位设备的自查工作,主要对设备的合理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按设备维护“四项要求”进行检查评定,做好检查记录,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工艺设备部负责对各部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并组成专门的检查小组,对各部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循环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设备检查维修制度31、设备管理制度范围 1.1本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所有的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和管理职责,以及对这些设备的更新、移装、使用、点检、检修、保养、报废、封存等的管理要求。本制度对公司内所有设备的管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目的 2.1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的综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生产要求。 3、职责 3.1工艺设备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管理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3.2各分厂、车间、科室和物资处等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4、设备资产管理 4.1由工艺设备部对所属设备资产进行综合管理,逐台编号,建立设备台帐。 5、设备的更新 5.1设备更新的原则是为提高公司装备素质,符合产品生产要求,减轻生产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公司内正常的设备更新工作于每年6月由各分厂、车间提出申请,报工艺设备部。工艺设备部应根据所掌握的设备技术状态,综合工艺上、质量上的要求,提出下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并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中执行。由工艺设备部负责实施 。 6、新增设备的管理 6.1新增设备流程:设备使用部门根据目前设备使用不满足生产或需要更新的情况下,向工艺设备部提出申请,详述购置理由、产品加工对象、设备性能规范、投产后能达到的利用程度。工艺设备部根据设备需要单位所提的申请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调查。经相关部门审批及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进行购置。 6.2新设备进厂后,由工艺设备部与使用部门共同开箱,设备的安装调试由工艺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重点关键设备由工艺设备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6.3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生产工艺验证合格后,由工艺设备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制订相应的设备保养及相关资料。设备档案由工艺设备部统一管理。 6.4自制设备的验收: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制造完工后,工艺设备部与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等资料齐全并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制特种设备验收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设备档案由工艺设备部统一管理。 7、设备的移装 7.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迁入车间提出申请报告,经生产部领导批准后,报工艺设备部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工艺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实施。 8、设备的封存管理 8.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工艺设备部批准后,方可封存。 8.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8.3使用部门要求将封存设备启用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工艺设备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9、设备的报废 9.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9.1.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9.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者。 9.1.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者。 9.1.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者。 9.1.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者。 9.1.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9.2设备报废的审批: 9.2.1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工艺设备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10、设备的使用管理 10.1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教育,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在师傅的指导下,学习实际操作技术,熟悉使用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规范。 10.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和精心维护,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所有重点关键设备,实行凭证操作制度。 10.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掌握设备的使用要求才能独立操作。 10.4所有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润滑,合理使用设备,搞好日常点检及保养,做到“三好四会”,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设备故障”。生产中不允许精机粗用,大机小用。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规范使用,严禁设备运转中变速,不准在轨道上放工具、零件、坯料等物品,更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及零部件,动力供应中断时应立即关闭设备的各种开关,将工作机构返回起点装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10.5确因生产需要,必须要在设备上进行超负荷、超规范及精机粗用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报工艺设备部审查,经工艺设备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操作人员有权禁止使用设备。 11、设备的点检及维护保养 11.1设备使用部门按《设备点检及维护保养规定》进行实施。 11.1.1设备的日常点检:班前由操作人员,根据设备日常点检表内容对相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润滑、安全,班中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11.1.2设备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检修人员为辅,根据《设备一级保养指导书》对相应设备进行保养。一级保养原则上每周周六进行一次。保养完后按规定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保养过程中如有对设备进行维修则按规定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并统一交于工艺设备部管理存档。 11.1.3设备二级保养:以检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为辅,根据《设备二级保养指导书》对相应设备进行保养。原则上每季季度末进行一次。保养完后按规定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保养过程中如有对设备进行维修则按规定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单》,并统一交于工艺设备部管理存档。 11.1.4设备三级保养:以检修人员为主,使用部门相配合。生产设备的精度及工艺验证是产品质量及效率的保证。根据《设备三级保养指导书》于每年6月至8月各车间应对本车间生产设备进行保养并全面大检修。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由工艺设备部组织实施。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设备三级保养及大检修完工后,经使用部门确认,填写《设备保养记录》与《设备大检修单》,并交工艺设备部归档。 12、精、大、稀、重点关键设备管理 12.1精密、大型、稀有、重点关键设备是本公司生产中的重要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根据“保养指导书”实行强制保养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操作工人必须遵守设备的规程,合理润滑设备,合理使用设备,生产中严禁超负荷和拼设备。发现问题逐级反应及时解决。使用部门应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精度普查,报工艺设备部备查。 13、设备的润滑管理 13.1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是设备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机件磨损,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的有力措施。 13.2认真贯彻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各车间应做好设备的定期换油工作,同时做好废油回收工作,做到分类油质分类回收。 14、设备档案管理 14.1公司所有设备的档案资料(包括订购合同、制造商的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装箱单、保修单及相关附件等)统一由工艺设备部管理。 14.2凡是需要设备资料的部门应到工艺设备部借用,并按时归还。 15、设备考核管理 15.1保证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满足使用要求,对设备使用部门按《设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进行实施。 16、报表资料统计 16.1设备的登记和统计是反映企业设备的动态变化。它的意义就是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完整,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必须准确掌握设备动态状况,使之得到合理的使用、维护、保养。 设备检查维修制度4设备维修是指设备技术状态劣化或发生故障后,为恢复其功能而进行的技术活动,包括各类计划修理和计划外的故障修理及事故修理。为认真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定检维制,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周期和使用寿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生产技术部、机修班、生产班组。 3.1.1检修计划由主管副总批准。 3.1.2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生产调度负责协调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 3.1.4安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中修项目由公司维修班负责,车间配合完成。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时间,维修班协助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车间主管设备主任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科。 3.2.2生产技术部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主管副总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主管副总审批。 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3.3.1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保、生产技术部、车间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部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3.3.2小修项目由车间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3.3.3车间负责人是本单位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交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3.3.5检修项目车间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3.4检修类别和时间 3.4.1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 3.4.1.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4.1.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调整串动和间隙尺寸。 3.4.1.4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3.4.1.5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3.4.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内容包括小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2.1更换成套部件。 3.4.2.2清洗复杂部位零件。 3.4.2.3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轴承和轴瓦。 3.4.2.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3.4.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3.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绕电机线圈。 3.4.3.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3.5检修时间一般根据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具体情况随时随地进行。 3.6检修规定和原则: 在整个检修过程中坚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条线。 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部件。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的设备、管口不见天。 三条线:设备的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物资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 3.7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 3.8检修项目完成后,检査人员应会同检修任务单位、车间设备员和操作工人共同检查。进行载荷试验,达到检修质量标准。作好检查记录。 3.9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检修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备案。 3.10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 3.11验收: 3.11.1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生产技术部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副总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科主持。 3.11.2验收人员应有岗位操作工、检修单位(维修工)、主管技术员和安全检查员。 3.11.3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3.11.4检修项目未达到工艺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予验收。 设备检查维修制度51.总则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 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职责划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检修分类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年度检修计划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定期维护计划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检修质量验收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检修报告管理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现场管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详见电厂维护管理制度之《检修现场管理制度》。 9.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检查维修制度6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设备检查维修制度71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管理,保障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3 gb 2894 《安全标志》 3.4 mn-01-02 《设备检维修管理办法》 4释义 4.1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职责 5.1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执行。 5.2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程监控管理,包括设备检维修前的设备倒空、置换、委托分析、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检维修过程安全监护等。 5.4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核查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b)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 c)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d)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 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对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设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由申请单位指派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的人担任。 5.4.3现场hse责任人 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hse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违章行为和意外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 现场hse责任人由申请单位指派,一般是班组兼职安全员,涉及风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由本单位hse工程师或主管担任。 5.4.4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4.5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4.6申请单位批准人 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检维修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申请单位批准人由申请单位指定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对安全生产与安全作业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担任。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外来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 6.1.2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1.3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前,须按规定先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6.1.4《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期限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情况下需与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经申请单位审核。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6.2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检维修前,申请单位应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2.2检维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2.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维修方案交底。 6.2.4检维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维修组织落实、检维修人员落实和检维修安全措施落实。 6.2.5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6.2.7申请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6.2.8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申请单位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维修安全要求。 6.2.9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对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6.2.11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6.2.12对检维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6.2.13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6.2.14对检维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2.15应将检维修现场影响检维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6.2.16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6.2.17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6.2.18检维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6.3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3.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3.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6.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维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维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3.6夜间检维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维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维修人员安全时,申请单位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维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4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4.1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4.2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4.3检维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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