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地的补偿合同 征 用 方:乌海市公路***********项目部 (简称甲方) 
被征用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位于 ,甲方由于施工需要需补偿乙方费用,(超出征用土地线)计 m2。 2、补偿金额及付款方式: 补偿金额为 元,大写: ,一次性付清。 合同从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补偿费用。 3、双方责任: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补偿费用全部结清,双方再不发生对于该土地的任何相关手续,乙方对于该土地使用权收回,甲方不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施工。 4、甲方施工完工后,负责清理场地,已方必须出据相同金额的票据。 5、违约: 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行为,经协调无效,申请有关执法部门解决。 6、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7、附件: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