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伙协议书 |
范文 | 合伙协议书范文锦集七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伙协议书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伙协议书 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名称: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企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合伙人与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本企业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七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资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八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合伙人在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企业亏损。 第十条本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本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企业财产。本企业的财产由企业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受让人条件必须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让人即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伙人不得馈赠、抵押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十三条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三章 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为本事务所所长,对外代表本企业执行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企业事务(经合伙人一致决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订立协议)。 第十五条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所长,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解决。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八条被委托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九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性质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修改合伙协议; (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以本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员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企业员工的分配、奖罚、福利方案; (九)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业经营期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本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个人的执业资格被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五)个人职业年龄超过六十五周岁; (六)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九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或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记机关和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手续。 第五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企业被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无法继续经营的;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条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企业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企业所欠税款; (三)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三十五条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在法定追诉期内,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经营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2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姓名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友好协商,按股分红,共担风险,体现公平的合伙宗旨,为一个合伙人大家认可的项目,努力去创造共同的事业。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项目为云耳的种植、加工和推广,区域范围暂定在新田县内。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期满后如有机会继续合作,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元,占股份 %。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元,占股份 %。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元,占股份 %。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元,占股份 %。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只对已交部分确认股份。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年终决算以后按股分红。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的共有公司财产偿还,当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入口公司章程并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代表公司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3本协议书由有限公司(乙方)与vip会员(甲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本准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确立。本协议书各条款所确定之双方的权利、义务,将覆盖有限公司与vip会员今后签定的每一份交易订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应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之规定。 一、当事人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028— 传真:028—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合作发展。 二、资信证明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以及法人委托书、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甲方须如实填写《会员单位申请表》。 三、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甲方以会员资格享受既定利润空间;甲乙双方日常结算以最低零售限价为标准,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乙方营销体系以及价格体系,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现金返利一次,返利空间以所购产品最低零售限价的10%进行结算。甲方的会员资格在乙方所有专卖店均视为有效。有关会员的`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现款现货原则"。 2、业务联系中凭传真向乙方要货,须每批要货的货款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再计划安排供货。 3、甲乙双方日常交易实行最低零售限价结算制,即甲方所需产品单价一律按照《产品最低零售限价表》结算。 五、质量问题 乙方各类产品,应确保质量。凡在拆包后发现产品内在品质问题,由甲方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和法定时间十天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措施补救或退货。其运输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如属超过法定时间十天或甲方收货后保管不善、超期储存等所引起的质变,应由甲方负责。 任何非自然因素(运输不当、搬运不当、使用不当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退(换)产品。 六、安装责任 甲方所购产品如由乙方负责安装的,其安装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但甲方须配合处理;若甲方所购乙方产品进行自行安装的,其安装责任概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安装责任。 七、价格约束 1、零售标价:乙方所有产品实行全省统一零售标价。 2、价格控制:乙方所有产品零售卖价实行最低零售限价控制制度,即卖价不得低于最低零售限价。 3、价格监控:乙方对产品价格体系实施监控制度,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处以相应罚款。 4、单一价格:乙方所有产品只实行零售价格制。 5、价格协议:甲方向客户推荐产品时,不得违反零售价格体系,否则会员优惠无效;禁止甲方与客户进行低于最低零售限价的私下交易,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对甲方作出该交易货款1:1的罚款。 八、约束条款 1、甲方连续六个月未购买产品时,乙方有权取消其vip资格。 2、甲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取消甲方vip资格;触犯法律时,乙方将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2.1、故意毁损乙方声誉形象的; 2.2、不执行乙方控制零售价格的; 2.3、违反乙方价格体系,与客户进行私下交易的; 2.4、对乙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2.5、甲方信誉逐渐恶化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 3、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并应赔偿对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4、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协议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邮政编号: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合伙协议书 篇4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特色土菜馆饭店。总投资为90万元,甲·乙各出资45万元。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甲百分之五十,乙按照百分之五十比例分配。 第五条饭店盈余先偿还双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签字) 合伙人(乙):(签字) 20xx年x月x日 合伙协议书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美容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一)合伙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门申请)。 (二)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美容(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出资 1.甲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_____方为美容院日常经营和管理者,每月工资暂定_____元(后期具体工资随经营和管理的变化而定)。 (二)_____方负责美容院财务工作,且配合_____方工作。 (三)盈余分配: 1、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________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四)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1、需要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_______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服务、货物等)、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项目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后果严重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6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 乙: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7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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