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伙协议书 |
范文 | 有关合伙协议书模板汇编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伙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合伙协议书 篇1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住址: 一、 合作期限合伙期限为年,从年日起至年日。在合作期内三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诉讼,乙、丙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 出资额、方式和期限1、 出资额: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控股方。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五天内(即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定入伙份额。 3、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个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1、甲方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决策权;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4)负债美容院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统筹财务审判权。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美容院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外部关系的维护; (4)负责管理美容院的财务工作,通报三方(每月一次)。 3、丙方为合伙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的现货和库存管理; (4)负债管理美容院美容师的技术培训。 注: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如造成重大失误,不管谁方都要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账利润核算股份退役。 五、债务承担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 2、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三方按照各人所占股份分担合作风险。三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并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一个月不把 亏损额补上,则不赔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剩余股东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六、入股、退股,出资转让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合伙人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退股原则: ①在合作期间股东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役,在股时按原始股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 ②退股不得发生在合伙亏损时,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 ③退股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2)自愿退股: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按照100%退股: ①达到个人事业完成(个人累计收益达到30万元);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股;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出资转让:在合约期满后,允许合伙人根据美容院的实际情况转让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财务管理1、股东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院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元/月,乙方为/月,丙方为/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固定工资,双方均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其他地方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等其他股东不知情的公式相关给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账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账,账目必须做到日账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账目一小查,一周一盘账、一月一结算,一季度一分红。 3、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目前以3000元以上限,随着美容院的发展,上限可调整)动用,必须经所有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有效执行;不允许任何股东以个人私事为由借用美容院账上钱款。 4、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状况及账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库存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承担误差部分。 5、对于经济方面经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院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负责财务、采购及销售工作;乙方则负责做好银行账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密码,现金流水账及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的保存工作;丙方则负责美容院现货及库存的管理。 6、员工工资等账务必须经所有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账。 八、禁止行为1、合股人紧致在合同期限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则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顾客。 2、企业应设立账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调休顺延)对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7、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8、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损失。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1、终止: ①合伙期满; ②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三人人均收益累计达到 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 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责任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转 载 于:wWw. 书 业 网:美容院入股合作协议书)担赔偿责任。 合伙协议书 篇2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经以上各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合作之事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淘宝网店(集市店即c店),主营:箱包项目。甲方为淘宝网店实际拥有者,合作结束到期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归还甲方淘宝网店,甲方必须在合作结束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利益分成。 一、合作投资方式与权益: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自合同签订起前三个月甲方提供箱包货源,为淘宝网店主营商品,后续为乙方提供箱包货源直至合同结束。 2、自合同签订起前三个月乙方提供淘宝网店运营费用:(包括:网店推广费用,网店装修费用)乙方无法达到时,甲乙双方可沟通协商,后续由甲方提供直至合同结束。 二、网店的费用和利益分配: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费用构成: 淘宝网店所有投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提供,甲方主要负责网店日常运营,人事管理,运营方向制定,乙方主要负责淘宝网店线下销售以及货源管理,客户管理与维护,合同签订。 2、收益分配 甲方为淘宝网店拥有者与投资者,占淘宝网店销售所得利润______%,乙方为淘宝网店投资者,占淘宝网店销售所得利润______%,收益每季度分配一次。 3、利润构成 利润是指每季度总销售额扣除箱包(货源)成本、运营过程中产生或附带的费用、人员工资后的余额。 三、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自合同签订起甲方主要负责淘宝网店日常运营管理,人事管理,并有人事调动以及网店运营方向决策权,甲方在乙方多次未能做到自己的义务的时候可以有权终止合同。 2、自合同签订起乙方主要负责淘宝网店线下销售以及货源管理,客户管理与维护,合同签订,并有经营账目的知情权,乙方在甲方多次未能做到自己的义务的时候可以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必须认真做好网店日常运营工作,主要工作有:淘宝网店行情分折,营销,策划,推广,广告维护,摄影,设计等重要工作,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配合。 4、乙方必须认真做好网店线下销售以及货源的管理,客户的管理与维护,合同的签订等事宜,乙方在有困难的时候,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甲乙应予以全力的支持与配合。 四、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下的条款均视作违约、做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五、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二条本合伙淘宝网店初定经营期限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共同经营的淘宝网店中,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同经营的项目中,甲乙双方利润分配为甲方______%,乙方______%,风险承担同利润。 第四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3个人合作协议 合伙人:甲( ), ,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 ), ,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长和茶坊,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经营,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篇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财富项目相助开蓬勃成如下相助意向: 三、乙方的权力和任务 1、乙方按照项目投资要注,认真资金落实到位; 2、乙方按照项目的筹划和计划要求,认真对项目培植的构造和执行; 3、在项目培植正式和谈书签署之前,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论证、实地考查的权力,甲方应给以积极撑持与配合; 4、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伙培植,乙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四、其他事件 1、该和谈书仅为相助意向,其相助方法,投资客度守候双方进一步考查协商后,签署正式《项目相助和谈书》; 2、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项目相助和谈书》中作周全的商定; 3、甲、乙双方保证所供应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甲方:乙方: 日期:XX年XX月XX日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项目概述 一、项目内容简介 1、开发项目名称: 2、乙方相助意向: 3、乙方相助方法: 二、甲方的权力和任务 1、甲方认真项目的筹划、计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筹备事项; 2、甲方认真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 3、甲方认真项目征地的相干手续; 4、甲方认真向政府争夺项目可争夺到的优惠政策; 5、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伙培植,甲方享有对项目培植合程打点的权力;项目建成后甲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6、如项目是乙方独资培植,甲方对项目培植中的乙方执行情形享有提议权、审议权和监督权 合伙协议书 篇5订立协议人: 以上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本所名称为: 地址: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为“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即:“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工作机构。 第三条 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的 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和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条 出资数额与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认缴人民币 元整。 (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别占出资总额的 %。 (三)合伙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付清出资款 元整。 第五条 合伙人的财产权利。 (一)每个合伙人每年的业务收费,在支付效益工资扣除应摊公共费用。提取 %公共积累,交纳各项税费后,其剩余部分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如购置交通工具等。创收合伙人对其积累的财产享有专有使用权。 (二)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公共费用 %由合伙人均摊, %按比例分摊。 (三)每个合伙律师年业务收入提取 %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专、兼职律师年业务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资后,其余部分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五)合伙律师的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费用时,由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冲销;如果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师均摊。 (六)各合伙律师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债务承担义务,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事务所每年收取的业务费,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八)合伙人会议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清理一次,确定每个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财产积累中所享有的财产数额。每个合伙人历年享有财产数额之累计数即为该合伙人在本所拥有的财产总额。 第六条 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二)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实行效益工资制或固定工资制,律师具体提成比例或工资金额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由本人负责完税。 第七条 入伙。 (一)在本所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年收费额达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师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师的平均收费数额,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合伙人推荐,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做出决议并与其签订合伙协议后可成为合伙人。 (二)新加入的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投入相应资金作为合伙出资,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财产及其他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一)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二)合伙人会议行事以下权利: (1)制定和修改事务所章程; (2)决定合伙律师的加入; (3)选举和罢免事务所主任、副主任; (4)讨论决定本所的终止; (5)批准本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6)批准律师收入分配方案; (7)决定本所重大财务事项; (8)审核批准本所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9)制定和修改本所内部规章制度; (10)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11)其他重大事宜。 (三)合伙人会议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组成,对于第(二)项所规定的第(1)、(4)项权利仅由初始合伙人享有。对于其他各项权利则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同等享有。再加入合伙人对初始合伙人的退出不享有表决权,但对其合伙人的加入与退出则享有表决权。 (四)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集体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合伙人会议做出决议除第(二)项第(1)、(2)、(4)、(7)、(10)项须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他各项决议的做出均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有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合伙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举行会议的时间为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经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合伙律师因故不能参加合伙人会议,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行使权利。 第九条 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 (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 (四)聘任和解聘各分部主任; (五)聘任和解聘兼职律师和辅助工作人员; (六)批准一级性财务开支。 第十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按照本所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2)担任事务所及各分所、各分部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3)提请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规章制度; (4)监督事务所的财务、监督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有权随时查阅事务所的财务帐册及资料; (5)监督事务所主任、事务所管委会的工作; (6)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退出合伙; (7)依合伙协议对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8)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合伙人承担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严格遵守本所章程,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2)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誉; (3)合伙人对本所负有忠诚义务、合伙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相互诋毁; (4)严守事务所的业务秘密; (5)合伙人不得擅自以事务所名义对外签订借款担保等经营性协议; (6)合伙人不得以本所的权益份额对外设定担保; (7)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 (8)自觉接受主任和副主任的行政领导和管理,完成主任交办的各项任务; (9)完成本所规定的创收指标; (10)专职从事律师业务,以全部时间投入工作、积极拓展业务领域; (11)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12)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13)合伙人若退伙,从退出本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与事务所其他律师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或共同到另一律师事务所执业; (14)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退伙。 (一)合伙人可以依照合伙协议退出合伙,退伙时应提前三个月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后,方生产退伙的效力。 (二)合伙人主要提出退伙的,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固定资产按现值的 %依法纳税后,以货币形式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退伙律师对退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合伙人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予以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可以作为专职律师继续在本所执业,退伙人若能连续两年完成合伙创收指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可以恢复合伙。 (四)合伙人有下列行为的,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会议四分之三以上决议,予以除名,对其在本所工作期间历年积累的财产予以核实,对其财产清退比例,固定资产按现值的 %予以清退,货币部分完税后全部清退。 (1)律师资格被取消、律师执业证书被吊销; (2)违反法规、执业纪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严重损害本所利益,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4)故意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制造分裂造成影响的; (5)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挪用、侵占事务所资金、私自分割事务所财产的; (6)拒不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在本所人事律师业务的; (五)合伙因客观原因(如从政、出国留学、脱产进修、生育、重大疾病)不能从事律师业务时,保留其合伙人资格,但不再享有其未执业期间律师事务所费用和承担合伙人其他义务,待恢复执业后再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本人自愿退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二项退伙。 (六)合伙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赔偿责任。 (1)严重败坏本所形象和声誉的; (2)给律师事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十二条 合伙终止。 本所因下列原因解散终止: (1)事务所合伙人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 (2)事务所的财产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 (3)合伙人会议合体一致同意解散; (4)被依法撤销或解散; (5)因严重亏损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开展业务。 本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应成立清算组,对事务所的财产进行清算。合伙人有权参加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在清算期间,本所所有执业律师停止执业、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合伙上交原登记机关。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事务所终止后,应清偿所有债务,清偿债务后的剩公共财产部分按合伙协议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均等分配。对于各合伙人积累的财产由创收合伙人享有,事务所的公共财产部分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均等对剩余债务进行分摊。 事务所终止后,财务帐簿、业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保管,印章交回原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 第十三条 合伙协议的修改及其解释 (一)本合伙协议的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二)本合伙协议,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合伙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伙协议一式十份,合伙人每人各执一份,并报司法厅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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