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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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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

一、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

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在县招商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直接组织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牵头,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以招商局为主,从县财政局、审计局、计划发展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的年度考核认定工作。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具体组织协调好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按照《××县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确定好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单位)、先进企业以及为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名单以及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有关企业名单。

二、考核奖惩的兑现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根据《××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考核认定情况,向招商工作委员会提供进行考核奖惩的有关依据材料、奖惩建议。有关考核奖惩的具体实施意见,经招商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县招商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的有关意见,落实好有关奖惩措施。

(一)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项目引荐人的表彰事宜,由招商局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搞好衔接,作好有关基础性工作,届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二)招商局要将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向组织、人事、财政、监察部门进行备案。对受表彰的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评时据此落实优先权,财政部门据此落实招商引资经费奖励事宜;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财政部门及时返还招商引资抵押金;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落实有关奖励政策。

(三)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扣留招商引资抵押金、停拨或扣减办公经费;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上述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各级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第二年第一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亦不得提拔其他干部。

(四)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副职主持工作,第一责任人离职招商”的有关规定。

(五)对企业税收上缴××县内财政的`先进企业的奖励兑现问题,需要从财政渠道列支的,由财政局负责兑现和对乡镇(街道)财政的监督;其它列支渠道的,由审计局负责监督。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

教学常规(70分)

1、计划总结(5分)

①学年计划、学期计划,每缺一项扣2分。

②计划、总结撰写不认真或不符合要求者扣1分。

③不按时完成或随意更改教学计划者扣1分。

④学期工作总结不按时上交者扣1分。

2、备课(20分)

⑴备课数量(5分)

备课节数达到应备节数得5分。

备课节数不足规定节数的'80%扣4分。

⑵备课质量(15分)

①无单元(或课题)教学计划的扣2分。

②无集体备课记录者扣2分。

③教案内容、环节不全不清楚者扣2分。

④做不到一课一案者扣2分

⑤教学环节中不注重学生能力培养过程设计、没有精心选择教法、指导学法、精心设计练习者扣5分。

3、课堂教学(20分)

采用领导、教师评估和学生问卷调查两种方式。

领导问卷占30%、教师问卷占30%、学生问卷占40%。

4、作业批改(10分)

①完成规定作业量得满分,完成规定作业量不足80%或作业超量30%以上者扣5分。

②作业无等级评定(作文详批部分无眉批、尾批),批改不认真者一次扣1分。

③作业批改无时间标志,评语不清楚不整洁扣1分。

④缺少批改记录一次扣1分。

⑤学生作业写不认真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

5、考试与辅导(5分)

①无故不按学校或上一级教育部门规定按时组织考试者每次扣2分。

②每次测试试卷必须全批全改,否则扣1分。

③测试分析不认真、不及时、敷衍了事,每次扣1分。

④测试后不及时进行辅导、查漏补缺,发现一次扣1分。

6、教研活动(10分)

①不按时完成规定听课节数,每少两节扣1分。

②教师每学期完不成规定的听课节数,每少两节扣1分,扣完为止。

③听课记录不详实,没有中肯的评课意见,每次扣1分。

④对组织教研活动不积极、不发言、不参加者,每人次扣1分。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3

根据《xxx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及《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评内容

以《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为依据,由市(州)、县(市、区)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省委组织部在过程考评、专项督办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项目,制定《复查考评细则》和相关《登记表》(附后)。

二、责任分工

考评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分级负责。考评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市、区)委

依据《考评细则》,负责组织本县(市、区)所有基层党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全面自查和考评。

(二)市(州)委

负责对本级和所属县(市、区)实施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依据《考评细则》,对县(市、区)进行普查和重点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3个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抽查县(市、区)直属的.5家党政机关、5家事业单位、5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重点抽查的单位名单在考评前由市(州)委组织部确定。

(三)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负责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单位党组(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2个机关直属单位或处室,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确定。

(四)省委高校工委

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学校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个院系,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高校工委确定。

注:党组织关系在市(州)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纳入省委统一考评,由市(州)考评组负责考评。

(五)省国资委党委

负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国有企业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家二级单位,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国资委党委确定。

三、考评方式

根据责任分工,由县(市、区)委、市(州)委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派出考评组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复查考评。考评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查阅被考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资料原件,并采取随机询问等方式,核实工作的真实性。

(二)查看现场。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和项目要求,查看被考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现场。

(三)问卷调查。向被考评单位的党员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被考评单位“社会调查考评”分值。

(四)量化评分。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对所抽查的基层单位进行评分。县(市、区)和市(州)的综合计分和排序办法由各实施单位研究确定(可参照全省计分办法)。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对各考评单位按照《考评细则》直接评分、计分排序。

(五)建立台账。集中考评结束后,各实施考评的单位分级、分类建立考评工作台账,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在复查过程中对考评台账进行抽查。

(六)汇总上报。考评结束后,以市(州)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为单位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考评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报送省委组织部。考评报告内容包括: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各单位综合得分及排序。同时附各被考评单位需要整改的项目及建议等。

各县(市、区)的自查考评报告(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自查得分及扣分原因、整改项目及建议等)由市(州)委组织部收集汇总后一并上报。

四、复查考评

省委组织部组派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重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复查考评。

(一)复查单位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省所有的县(市、区)。

(二)复查内容

依据《复查考评细则》进行。复查考评重点项目:

1、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

3、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

4、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

5、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复查方式

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深入县、乡、村和开发区(园区),采取查阅资料(台账)、查看现场、社会调查(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其中:

1、关于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和达到“五务合一”要求的村、社区认定名单,依据县(市、区)提供的所有达标村和社区名单,逐一实地查看(“五务合一”建设标准分别见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复查考评登记表》,附后)。

2、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的名单,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3、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台账;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4、关于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调阅县(市、区)有关资料、台账;深入开发区(园区)随机抽查5家企业。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账目;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社区安排抽查。

(四)计分办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百分制计分、排序。

1、县(市、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单独计分排序。同时作为综合项目之一计分。

2、县(市、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过程管理考评占20%,专项督办考评占15%,社会调查考评占15%,年度复查考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其中复查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占30%、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占25%、村“两委”换届工作项目占20%,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占10%、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项目占15%的比例计分。

3、市(州)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复查县(市、区)基层党建综合考评实际得分累加平均,计算市(州)得分和排序。对市(州)没有组织实施集中考评工作的,将通报批评,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零分。

五、时间安排

全省考评工作从11月下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县(市、区)和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自查考评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分别向市(州)委组织部和所归口管理单位报送自查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县(市、区)同时报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A4纸张装订成册)。

(二)市(州)对县(市、区)的普查考评工作在县(市、区)自查结束后进行,1月15前完成,并按照要求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同时报送各县(市、区)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册)。

(三)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考评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

(四)全省复查考评工作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3月底前完成考评工作综合报告,分别向省委组织部部办公会和省委常委会汇报。

六、结果运用

(一)以省委名义下发考评工作通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发出《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部署开展集中整改工作;对县(市、区)核定上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达标村、社区和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名单,数量不实、经复查考评出入较大的,将通报批评。

(二)根据全省市、厅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将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得分按一定比例计入其年度考核总分。

(三)根据年度综合考评情况,结合全省“七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会议,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4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认可,现将我校招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毕业生岗位: 语文、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电教各1人,英语、心理学、通用技术各2人,数学3人

骨干教师岗位: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各1人

二、考核时间:

20xx年6月5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

三、考核地点:

南周中学北校区(新校区)

四、考核办法:

1、所有参加考核人员都应该于上午8:00准时到学校,考核顺序以抽签的方式决定。

2、电教、通用技术岗位考核由面试,试教和技能素质测试组成,其他岗位的考核由面试和试教组成,面试试教同时进行。

3、面试、试教时间每人共20分钟(面对评委);考核准备时间1小时,试教、技能素质测试具体内容当场抽取。

4、考核满分为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其中面试、试教分值比为2:8,面试、试教和技能素质测试的`分值比为2∶5∶3;考核最后得分为考核组评委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

5、考核评委小组在考核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6、参加考核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核,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能参加考核,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未能按时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五、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经开区(乘坐128路公交车至终点站)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z

长沙市南周中学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5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干部评价标准,使干部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效率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考评对象

局机关、各基层广电站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评内容、依据。

考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和各项中心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职业道德(遵守基本职业道德准则、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热心为群众和基层办实事;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积极参加机关效能建设各项活动,有良好的社会伦理道德(顾全大局、有集体荣誉观念,待人处事公道、诚实、守信;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加强自身修养;讲公德,乐于助人,尊老敬贤,见义勇为,谦虚谨慎,举止文明,着装端庄)等。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法律、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本职工作及机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和政策)、本职业务工作能力(熟悉胜任本职业务工作,能独立、及时、妥善地处理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决策科学,管理有方、操作有序)、工作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有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能有效地开展分内的工作;能调动人员积极性、妥善处理各种工作关系与人际关系)、开拓创新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想方设法或出谋划策做好本职工作,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有特色、有影响)和交际语言表达能力(能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文书和公文写作,口头表达准确,条理清楚)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表现,包括出勤情况(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去向牌显示正确,佩带工作牌上岗,积极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和工作表现(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扎实,积极主动;乐于接受工作任务,不计个人得失,有吃苦、奉献精神;团结协作,尽职尽责)等。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以及领导交办的事项)、质量(工作细致、无差错、无失误,符合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效率及效益(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事项,办事快捷、稳妥、绩效明显、社会效果好)等。

绩效考评以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及其定岗定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基本依据。

四、考评等次、标准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良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一般: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不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些失误。

4、差: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等,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个等次的具体评定标准,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界定,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超过参评总人数的30%。

五、考评办法

绩效考评采取量化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一)建立工作实绩月台帐;机关工作人员本人在《绩效考评登记表》上填写本月份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并由局直接领导审签。

(二)半年初评。初评采取自我小结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分三步进行。第一步,个人小结。机关工作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对工作、学习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小结,填写《半年绩效初评登记表》。第二步,述职。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述职。第三步,领导评价。局领导在机关工作人员述职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绩效考评月登记情况,对工作人员半年来的绩效作出评价,确定绩效考评结果。

(三)年终总评。绩效年终总评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结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述职,由局领导在掌握每位工作人员全年积累的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提出绩效考评等次意见,报市绩效考评工作小组审定,局主要领导的绩效考评等次,在征求参评单位群众意见基础上,由市绩效考评工作审核后,报市绩评领导小组审定。

六、绩效评比

绩效考评的评比采用量化管理,实行日常考查备案,阶段分析,季度检查,半年初评,年度总评方式,采用百分制,以个人评分为主,部门分管领导分别分级挂钩。通过评分,以得分高低评定四个等次,即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记入干部管理档案,做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评出的优秀人员给予表扬,对评出差的人员给予批评,并限期改正。

七、考评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评记载和评价的结果是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定等次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人员,应从绩效考评“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人员,年度考核应评为“基本称职”及其以下等次,绩效考评为“差”等次的人员,年度考核应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般”和“差”等次的人员,下年度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表彰的推荐人选。对于绩效考评不认真的个人,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八、组织实施

成立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局绩效办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九、几点要求

(一)各基层站、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把绩效考评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务必率先垂范和加强指导,及时研究分析工作的情况,总结有益经验,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使绩效考评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实事求是评定等级,提高考评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发挥考评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绩效考评的重要意义,自觉执行考评工作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6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委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xx年月日星期下午:,机关会议室召开考核大会。

三、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社会行为准则等。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能力。主要是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理解判断能力、规划预测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管理能力;科学决策能力、调研综合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对本职工作的热爱程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纪律性;群众观念等。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主要是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办事效率、工作实绩、突出贡献等。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为基本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模范遵守廉政规定,清正廉洁。

2.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遵守廉政规定,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勉强达到任职要求,勉强完成工作任务。

4.不称职;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五、考核方法及程序:实行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全面总结年度职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团市委组织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年度述职。各部室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述职。

3.民主测评。在机关全体大会上发放《年度民主评议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

4.满意度测评。在机关全体大会上发放《机关各部室满意度测评表》,进行民主评议。

5.综合评价。被考核人总结或述职后,综合民主评议结果,结合现实表现,党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将在机关公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组织部申请复核。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建立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制度,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情况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晋升级别和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的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7

为确保全县农村社会安定稳定,促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富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律意识,把保证农村社会安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县农村社会安定稳定。

二、考核办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具体的工作原则,全面评价各乡镇安定稳定工作成果,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县农委负责考核。

三、考核标准

(一)农村信访工作(50分)

1.认真处理土地纠纷(2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农民群众因土地提出的诉求问题,做到不搪塞、不推诿,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10分)。对于农民提出的诉求问题,按办结程序应该办理而不办理的,每发生一件(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对于农民提出的共性诉求问题已经解决但群众不满意,易激化矛盾的,乡(镇)村两级领导应与诉求代表人一同到县级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妥善解决(10分)。由于乡(镇)村两级对诉求的共性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到县级以上重复上访,县级每发生一件(次)扣1分,市级每发生一件(次)扣2分,扣完为止。

2.严格控制信访发生率(15分)。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对农民诉求的信访案件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措施、有效果,严格执行按时限办结制,及时查处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有效控制来县、到市、去省、进京信访案件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复查、复核案件的`发生,确保信访案件质量。信访发生率是指到县级以上上访件数占信访总件数的百分比,每高于或低于1个百分点分别加减1分,不得负分。

3.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15分)。对农业部和省、市、县交办事项在规定的信访办结时限内办结。信访办结是指在规定的信访办结时限内对农业部和省市县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调查情况真实的,处理意见正确的并书面答复上访人,信访人基本满意的,无理要求的除外,不再继续上访,同时以正式文件上报办结报告。对于未办结的,每发生1件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50分)

1.严格禁止截留、平调、挪用村集体资金(10分)。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村集体资金,实行乡管村用,专款专用得5分,达不到不得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平调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发生得5分,发生不得分。

2.严格执行国务院《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筹资筹劳程序、范围、对象、标准得10分,不按程序办结扣2.5分,超范围扣2.5分,超标准扣2.5分,对象不准确扣2.5分。

3.在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发放的关键期要加强督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防止截留、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补助要实行单列,控制到乡镇、落实到村,切实足额落实到位,确保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不得以抵扣陈欠名义截留对村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党的各项减负惠农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10分)。每发生挪用1项惠农资金的扣10分。

4.认真制定、落实和执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公示制、涉农收费登记制度、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农民负担和农村财物专项审计制度、乡镇政务和村务“两公开”制度、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筹资筹劳预决算制度、农村报刊订阅限额制(10分)。每少落实1项制度扣1分,扣完为止。

5.认真搞好农民负担的自查,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得5分,未按要求搞自查扣2.5分,未上报自查报告的扣2.5分。接受上级检查,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搪塞或阻挠检查(5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安定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副县长王喜山同志任组长,县农委主任姜昆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8

根据《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按照x组人联字[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财政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xx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xx)x号《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xx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xx年12月xx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xx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小组人联字(20xx)x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xx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xx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5、20xx年元月x日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乡镇局机关优秀人员名单、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名单、记功和嘉奖人员名单。

6、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确定后,根据分管领导写出的评语及等次意见,交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政策规定研究确定后,写出具体的等次意见,并由局长签出考核等次意见,然后进行材料归档,总结上报,迎接市、县人事局的考核验收。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9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0

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就做好我市20xx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xx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于 3月1日启动。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考核内容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在市卫生局注册医师(不含20xx年注册的)20xx、20xx两年内的执业情况。其中,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由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考核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提前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业务水平考核应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简宜程序和一般程序。考核机构须于考核前30日通知被考核医师。

(一)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宜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宜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考核机构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二)对其他医师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考核机构复核,考核机构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其中,笔试时间定于4月10日上午进行,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考场;其他方式的业务水平测评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安排,于4月10日下午至4月11日进行。

四、考核结果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4月20日前各考核机构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送达被考核医师执业所在机构,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通知书样式见附件2)。各考核机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20xx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上报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上述两种表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也要同期上报。

考核结束后30日内,由医师注册所在机构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在其“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至××年××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并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考核合格者,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考核合格”字样印章。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五、考核机构及分工

经研究决定,由潍坊市人民医院等31家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承担市卫生局的医师定期考核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潍坊市人民医院。负责潍坊眼科医院、潍坊同心医院、山东潍坊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潍坊口腔医院新华分院、潍坊市荣复军人医院、潍坊市奎文区妇幼保健院、潍坊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所、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奎文许光琴妇科诊所、潍坊市市直机关医院、潍坊医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伊济源面神经学研究院潍坊面神经医院、潍坊东方骨科医院、潍坊肛肠外科医院、奎文李储忠医疗美容诊所、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卫生室、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口腔医院、奎文海大医疗美容门诊部、潍坊医学院校医院、奎文郑中华牙科诊所、奎文孙雷口腔诊所、奎文李月军口腔诊所、奎文魏占荣口腔诊所、奎文魏占山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四人民医院大柳树分院、潍城刘承礼口腔诊所、奎文章和平口腔门诊部、高新韩晓文口腔诊所、潍城刘永胜口腔诊所、潍城周海祥医疗美容诊所。

(二)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潍坊口腔医院、潍坊哮喘病医院、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奎文长河口腔诊所、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和平路门诊部、潍坊市潍城区妇幼保健站、潍坊市中心血站血液病治疗中心、潍坊牙科医院福寿街门诊部、奎文陈桂娥口腔诊所、奎文口腔门诊部、潍坊口腔医院福寿街门诊部、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区分院、潍城周庆顺口腔诊所、经济区郑福光口腔诊所、奎文赵素霞医疗美容诊所、潍城朱运祥口腔诊所、潍城周晓鹏口腔诊所、高新王业常口腔诊所、高新范新芳口腔诊所、高新王守美口腔诊所、潍坊口腔医院北宫街口腔门诊部。

(三)坊子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潍坊心脏病医院、坊子区仁康医院、坊子王素菊口腔诊所、坊子区皮肤病防治站、坊子区妇幼保健站。

(四)寒亭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寒亭区皮肤病防治院、寒亭区妇幼保健院、寒亭王伟林口腔诊所、寒亭李永政口腔诊所、寒亭郭兰口腔诊所、寒亭周建华口腔诊所、寒亭营春平口腔诊所。

(五)青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青州市结核病防治所、青州市皮肤病防治站、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潍坊牙科医院、青州眼科医院、青州沙作军口腔诊所、青州吴军兴口腔诊所。

(六)诸城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曹培森口腔诊所、诸城葛济清口腔诊所、诸城张永奎口腔诊所、诸城赵荣明口腔诊所、诸城朱世伟口腔诊所、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黄清德口腔诊所、诸城张宏琦口腔诊所。

(七)寿光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寿光市皮肤病防治站、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寿光王增刚牙科诊所、寿光市慢性病防治所、寿光市结核病防治所、寿光光明眼科医院圣城街诊所、寿光市口腔医院、寿光光明眼科医院渤海路诊所、寿光市人民医院环翠花园门诊部、寿光郑中庆口腔诊所、寿光魏光永口腔诊所、寿光魏永明口腔诊所、寿光刘培春口腔诊所。

(八)安丘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安丘市眼科医院、安丘岳建平口腔诊所、安丘张玉武口腔诊所、安丘陈海星口腔诊所。

(九)高密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高密市皮肤病防治站、高密市结核病防治所。

(十)昌邑市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邑市皮肤病防治站、昌邑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

(十一)临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站、临朐县朐山医院、临朐县皮肤病防治站、临朐县海浮山医院、临朐王绍升口腔诊所、临朐陈方明口腔诊所。

(十二)昌乐县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昌乐县妇幼保健院、昌乐县皮肤病防治站、昌乐高新明口腔诊所、昌乐甄永强口腔诊所、昌乐田秀珍口腔诊所。

(十三)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海化海盟口腔诊所、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妇幼保健站。

(十四)临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和临朐县妇幼保健院、临朐糖尿病医院。

(十五)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潍坊市肿瘤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寿光市妇幼保健院、高密市妇幼保健院、昌邑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幼保健院、青州市中医院、寿光市中医院、安丘市中医院、高密市中医院、昌邑市中医院、昌乐县中医院负责本单位。

六、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对考核机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1

一、成立年度考评推荐和考核领导小组:

1.成立由分管校长、年级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的考评推荐小组。分别负责相应年级或者行政组的考核推荐工作。

2.成立由中层以上干部、学科主任、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二、考核范围及要求

1.考核对象。在编在岗(或者借调到我校的正式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名额分配。根据工作实际,本次年度考核分成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和处室四个单元分别进行。学校根据各年级和行政组年度考核的人数,根据人社局分配的优秀指标,按照参加年度考核人数30%的比例分别进行分配,再由各年级、行政组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初选名单。

3.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当年新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人员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

4.有关问题的处理说明:

①新招考的教职工在试用期内,首次就业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②派出挂职借调、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③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④未聘人员时间累积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⑤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进行年度考核。由学校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填写年度考核表。

⑥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三、年度考核的原则、内容及步骤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考核的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三)考核的步骤

1.学习动员。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2.个人总结。所有考核对象在年度考核中都应从思想上、业务上进行认真总结,按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填写《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

3.优秀等次初选方法。

任课教师由各年级按照评议成绩占60%(民主评议占30%,年级考评占30%),绩效成绩占40%,推荐出优秀等次初选名单。

处室管理服务人员,按照民主评议成绩占40%,处室考评推荐小组评议成绩占60%,推荐出优秀等次初选人员。

4.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按照各年级和行政组推荐的人员成绩排名顺序印制选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能、勤、绩、廉对优秀等次初选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

5.在校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报人社局。

说明:

1.对主动让出优秀指标的人员(由办公室存档),以后职称评聘时,在不违背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仍然按照优秀等次加分。

2.对让出的优秀指标,按照最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一线教师优先。同为一线教师的,依次按照教龄、工作量、荣誉、对学校的贡献等进行确定。

4.考核打分按照百分制,分数在70-100之间,不在该范围段的分数视为无效(为了公平,在计算民主评议成绩时去掉三个最高分,去掉三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考评小组成绩计算时去掉二个最高分,去掉二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5.处室兼课人员若随年级考核,原则上按照同年级同学科任课教师的最高工作量计算;否则,随处室人员一起考核。

6.借调人员统一参加考评,使用编制所在单位分配的优秀指标。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2

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效激励公务员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分级分类考核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原则。

二、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对象为机关单位全体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以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的工作作风和完成工作的难易程度、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

(一)考德。主要考核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能。主要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调适能力等;

(三)考勤。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出勤情况等;

(四)考绩。主要考核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包括日常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五)考廉。主要考核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指标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权重一般占xx%,个性指标权重占xx%。

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

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工作过程中表现出的业务能力等方面。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本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内容、指标、周期、方法、程序、结果使用及监督检查等。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确定考核指标、设定考核周期、个人工作记实、领导审核评鉴、考核结果反馈、结果公示汇总的'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机关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工作安排,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根据公务员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和内容等。对于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要及时补充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务员。对于同时由多人负责的工作,要明确主办责任和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

(二)设定考核周期。平时考核按季度设定考核周期,年度最后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三)领导审核评鉴。主管领导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服务对象和社会反映情况,根据公务员个人工作实际、工作绩效和日常表现等情况,按考核周期采用计分、等次、名次、评语等方式对公务员进行审核评鉴,并给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xx%以内。

优秀的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高,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好;

工作实绩突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积极进取;

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较好的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较好;

工作实绩较明显,质量较好,效率较高;

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一般的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办事推诿扯皮、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方面存在不足。

较差的标准: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差;

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结果反馈。主管领导可以采取会议点评、个别谈话或以书面、等形式,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五)结果公示汇总。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平时考核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办公室负责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

六、考核结果使用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客观依据和重要基础,平时考核结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权重应不低于xx%。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对平时考核成绩突出的公务员,应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平时考核成绩较差的公务员,主管领导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经教育后仍不改进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惩处。

重视平时考核结果在过程管理中的运用,通过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获取各种信息,及时优化工作部署和人员配置,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七、监督管理

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考核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落实考核结果使用,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

以公务员平时考核为基础加强与各类考核评价工作的统筹管理,综合运用好绩效管理、效能考核等评议成果,做到相互贯通、有机衔接。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相关事宜

(一)经批准享受国家规定假期按正常出勤对待。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根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学习培训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借用工作人员,纳入平时考核。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

病、事假累计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

(四)工作人员对平时考核结果不服,可在平时考核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提出相关复核。提出复核的,须提供经主管领导所确认的平时的考核材料。

(五)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从xxxx年x月x日起实施。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3

为进一步加强科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围绕以为“临床一线服务”和为“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本次病案室工作人员考核将坚持客观、公开、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专业知识与日常工作表现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内容

以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业绩。

三、考核方式

以业务知识考试的.形式考核病案室工作人员的“能”、“”、“勤”、“绩”三个方面则由考核小组对本科人员进行评价。业务知识考试出题具体如下:

业务知识考试权重系数为0.7,评价权重系数为0.3,考核最终得分=业务知识考试得分×70%+评价得分×30%。(考核最终得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程序

(一)考试时间:6月13日下午3点到4点。

(二)考核地点:十楼会议室。

(三)6月14日由考核小组对病案室人员进行评价,填写《病案室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审批表》,从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纪律性七个方面对合同制人员的“”、“勤”、“绩”进行评价。人事科最后汇总结果,并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与声明

考核结果将由人事科备案,作为今后岗位调整、岗位续聘、培训进修的依据。

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将其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年度医德医风考核为不合格;

(二)工作失职或因个人的原因引起医疗差错或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经批评劝说无效者。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4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及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

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

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考核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2、以中心校、教学片区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片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片区内各校校(园)长组成;片区下以校(园)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校(园)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单位班子成员、教代会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教师代表不少于50%。

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所分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教师考评结果报片区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汇总报分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备案。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5、本校(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本校(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本校(园)考核小组提请复核,本校(园)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8、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附后,要双面打印),实行一人一档。

9、校(园)党、政一把手的师德师风考核,由分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和师生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学校拟将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班级文明集体考核系列中,具体细则如下:

一、本项考核满分为10分。

二、扣分细则:

1、学生平时佩戴校牌,进出校门和宿舍区须主动出示校牌,凡未佩戴校牌者扣除班级安全分0.5分每人。没有校牌强行进出校门或宿舍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之外,一次扣除该班级安全分1分每人。

2、各班级应指定专人关锁教室门窗,凡是放学后未能及时关锁门窗的班级每发现一次,扣除该班级安全分2分。

3、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锁门,学校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每宿舍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安全分2分。

4、骑车上学的同学应主动领取学校专用自行车牌,并将车牌安放在自行车醒目处,自行车按照指定地点停放,未按规定乱停乱放的每车扣除班级安全分2分。

5、攀越围墙或楼层者,除按校规校纪处理之外,须扣除该班安全分5分每人。

6、夜不归宿者,除按校规校纪处理之外,须扣除该班安全分5分每人。

7、高空抛物者,除按相关校规校纪处理之外,还须扣除该班安全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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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