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加工合同 |
范文 | 有关加工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工合同 篇1甲方(承接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乙方(定做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数量)件所需的原材料,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加工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所加工成的产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或加工地)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结算加工费后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件负责运至________交付乙方(乙方负责运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件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甲方乙方加工生产电子产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 一、加工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以每批订货合同为准。 二、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 2、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每批产品加工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产前,双方须签定订货合同。 2、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原材料包装要求为编带;甲方须提 供正常原材料损耗,普通元器件损耗比例≥1%,芯片、BGA 等贵重器件为零损耗。 3、甲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要求,包括产品的包装和防护要求以及特殊 器件的组装要求,新产品加工应提供样板。甲方已投或欲投产品如有技术或其它更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导致乙方停产、返工等,甲方须赔偿乙方受到的相关损失。 4、甲方应根据包装要求提供可靠的产品包装材料,否则乙方只提供临时普通包装(或周转 箱),甲方应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地返还给乙方。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24 小时内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生产延期由甲方负责。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 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 7、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 划,乙方必须按每批订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迟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 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9、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艺文件资料转借给第三方,加工过程必须遵守和 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交付产品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IPC-A-610C 的验收条件,如甲方有特殊质量要 求,应随订货合同提供附件说明。 2、甲方对每批产品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交货后 15 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5 个工作日内 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双方约定返修方式及时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视为接受甲方对货物的提出的异议。 4、非乙方焊接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运输 1、订货合同额在 元以上的,乙方负责一次性取料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因甲方物料不齐套的,乙方不负责再次取料(特殊情况除外)。 2、订货合同额在 元以下的,甲方负责送料取货并承担运输费用。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以支票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付款期限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相关发票(如有需要)。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油画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有的国画一副,作者: 名为: 的国画作品(以下简称该油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二、该国画于买卖合同正式生效时交付乙方所有,由乙方负责验收,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的购买费。 三、甲方承诺该国画为 所著真品,若经鉴定有假,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将合同金额全部返还乙方。乙方承诺在合同生效两年内不得变卖、转让、捐赠,两年后可以自由处置。 四、本合同经过公证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合同编号: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定作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承揽人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年 月 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加工合同 篇5甲方:××公司 乙方:香港××有限公司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特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各款塑胶五金玩具业务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了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上盖之厂房1栋2层850平方米,无上盖场地500平方米,工厂管理人1名,生产工人首期80名、开业后十二个月增至200名,(禁止雇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如当地劳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请,但须经深圳市有关部门批准,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香港。 (2)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新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3)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和管理,不得把工厂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1)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 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详见清单),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约415万港元。 (2)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合同中订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厂管理人员),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43.2万港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培训)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450港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50港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由乙方支付9,400港元给甲方,作为工厂管理费。 四、损耗率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后的损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合同规定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七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二十一天半,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十五元港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工人应按双方协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给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合同中订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帐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深圳市上步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向乙方在香港开户的银行(____银行、帐号____)办理。乙方超过五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港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两个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它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件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的运进,成品运出及加工期间存放的机械设备、原料和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对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批准双方签字后,乙方须出示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由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即从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如要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需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应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可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核销手续。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双方签约十天内,由乙方预付4000港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收到履约金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海关、车管所、业务单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补充或修改,并报上级批准实施。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业务单位: 法定代表: 加工合同 篇6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商标”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的产品,为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顺利完成合作项目,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产品 1. 产品品种及规格: 250ml苗条型“ 商标 ”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系列。 2.委托加工厂产品标注样式:见《产品标注样式》 a.委托方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 c.被委托方公司名称:山东朝能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被委托方公司地址:山东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989 号 e.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7号 f.生产许可证编号:QS 3701 0601 1104; g.产地:山东济南 h.以上字号为统一字号 3.委托产品执行标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加工数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加工产品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配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若《产品质量标准》未有详尽之质量规定,乙方依照国家标准、卫生法规作为乙方制造时之质量基准。 3、甲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每月委托最低加工量为100吨;乙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需要,确保200吨的加工能力。 4、利乐砖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30吨,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30吨,不计损耗。 5、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以准确详实的方案形式编制下月《月度生产计划》,并通知乙方下月定单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甲方。甲乙双方若一方需临时变更生产计划,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加工费用 1、无菌砖产品加工费为(含17%增值税): 普通装:无菌砖加工费 0.20元/盒,(不含税:0.172元/盒); 礼品盒装:在普通装加工费用的基础上每盒增加0.0155。 条款说明:加工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小于30吨,加工费用另行协商。 2、加工费用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出库成品盒数量×对应的加工费(成品数量以双方书面签字确认的当月出库的成品数量为依据)。 3、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吸管、热熔胶(冬季用耐冷胶)、墨油、润滑油、水、化验费用、纸箱贴胶带人工费用、纸箱打印批号的费用等包括在加工费内。 4、工艺及人工复杂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原辅材料的提供、验收及保管 1、内容物(水除外)无菌砖包材、外包装瓦楞纸箱(安装好提手)、胶带等辅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辅料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将原辅材料于通知乙方当月委托加工订单后 3日内按照对应数量交付乙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辅料进行验收,验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甲方提供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辅料,发现不符合约定标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为保证产品质量口感达到甲方产品质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质量标准另附),费用已含在加工费内。 5、乙方负责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辅料,保证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辅材料损耗 1、料液损耗率:≤2% 损耗率计算公式: (配料数量-出库成品数)÷配料数×100%=损耗率 2、纸箱:≤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成品入库数=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3、无菌砖包材:≤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采样数量)]/ 实际耗用量=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4、以上损耗每个月结算一次,损耗的超出及节余部分转于双方的下一个计算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最终核算。 5、由于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损耗不包括在内。 七、加工费用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结算加工费用。 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每年计算原辅材料超耗额,若超出损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额款。 3、生产加工费用实行月结算。 (1)甲方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时,先预付30%的加工费。 (2)根据上月成品出库数量,由乙方出具结算资料(结算单、原辅料及成品出入库明细表),甲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审核确认后结算。每月7日双方核对一次,核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费。 八、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保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及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原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样本(包括留样)不计加工费,检验样本所用辅料由甲方承担。《采样原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验收合格的成品应由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免费在仓库存放23天,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5元/m2收取储存费用,不足1 m2免计。在装车过程中出现破损由乙方负责,装车费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因运输、保管不当引起的破损、毁坏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介绍当地有运输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办理铁路、公路发运业务。 5、异常问题双方无法认定时,双方同意交由技术监督局或防疫站鉴定,其费用由送检方垫付,由过错方承担。 九、交货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双方以品管取样记录表 、品管现场取样为依据,对取样量清点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成品以发货时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为准。 2、保温产品不满七天,甲方要求出货,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投诉,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3、交货方式:甲方自行派车提货。乙方免费负责装货(或装柜)业务,装车地点为乙方工厂;装货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有关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监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2、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责任致所加工产品未达《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此批次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甲乙双方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负责成品及时发运,产品验收为合格品后及时组织发运。 5、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作息时间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问题,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7、甲方提供原辅材料包装规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产需求。甲方必须将所准备生产的产品内外包装样品交给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如果内外包装有更改必须提前一周将样品交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方可生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标准进行验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如有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库起23日内免费保管各种原辅材料,原辅材料的入库和领用需双方签字方可进行。原辅材料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2元/m2收取甲方储存费用。 4、乙方负责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原辅材料依据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进行检验并出具化验单。 5、根据甲方提出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及进行质量控制。 6、乙方免费为甲方派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通讯条件,通讯费及餐饮费由甲方负责,正常情况下,乙方负责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区内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对外关系(涉及到甲方)甲方积极配合,由乙方协调解决。 8、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事项转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标及保密 1、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销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标识的材料。 2、双方均同意为因本合同而得自对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包括甲方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得自双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对方在该等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 3、双方需促使其属下根据本合同本条适用之资料的所有雇员均知道及遵守该条之规定。 4、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委托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及商业资料,并不得留存复制品。 十二、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调试产品口感,所需设备及人员由乙方负责协调,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生产工艺在整合完善期间由甲方技术人员参与,工艺需满足甲方生产所需。 3、乙方人员配备需按甲方质量保证配备。 4、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中试成功方可进行生产。中试产品内在质量由甲方负责,中试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检查由乙方负责。中试产品加工费另行商定价格(中试期间不计损耗)。中试成功后,甲乙双方应就新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另行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或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5、合作期间,因国家对水、电、气等能源价格进行调整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因甲方外包装、配方改变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的生产数量超出了甲方的《生产计划》,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辅料由乙方按进价赔偿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费中扣除。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原辅料必须符合GB2760,如果超标或未按要求添加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3、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异或不合格,双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处理的,应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以减少最终损失。若最终形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该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辅材料损失及加工损失。 4、成品出厂前,经甲方驻厂代表随机抽样检查。 加工合同 篇7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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