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电气施工合同 |
范文 | 电气施工合同范本(通用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气施工合同范本(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气施工合同1设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兹有工程,经过投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电气安装施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工程价款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天。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 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 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 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 乙方: 时间: 电气施工合同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强电安装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内容:强电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2#楼配电柜至用户电表出线的安装(包含电梯的电源安装)。 2.2承包方式:分包(电缆线及卡表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2.3机具供应:施工机具乙方自理 三、合同工期 3.1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四、工程质量 4.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2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 5.1合同预算价格:材料款(148960元)、工程安装费(24000元)。 六、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除材料款),乙方所购材料由甲方认定后一并支付给乙方,余款在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95%(除材料款),剩余5%作为保修金,半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责任 7.1甲方满足施工用电量的需求。 7.2甲方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7.3甲方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工作。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施工教育。 八、乙方责任 8.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和有关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和保证相关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 8.2乙方应认真按照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并按甲方的指令及要求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标准。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人工费均由乙方自理,材料费按预算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严重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甲方将单方解除合同,并将从乙方工程费中扣回其损失。 8.3 乙方要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及所需劳动力情况,按合同要求的人数认真的组织劳动力按时进场。 8.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操作规范及甲方的安全交底要求组织劳动力施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的教育。如果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作业发生伤、亡、残等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费用及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 8.5乙方应坚持文明施工,经常保持操作面及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8.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不得中途减员及停工,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7乙方负责二次材料进场和保管、领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自理。 九、 违约责任 9.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9.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9.3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4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9.5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0.1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调解 十一、合同份数及生效日期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分,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代表:(章)乙方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气施工合同3经双方协商,xx电气工程承包给xx电气作业班组,包价为xx元/m2,订立以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内容: 电气工程,包括电照、电视、电话、配管、穿线、照明器具安装、配电箱安装、避雷接地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维护及临时线路架设和维护。 三、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材料供应,协调各种工序施工。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配合其他专业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轻伤事故发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生事故的责任依安全生产合同承担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领取材料必须经过保管员准许,不准发生浪费和偷工减料现象,如发生浪费和不按设计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领用电动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对于正常损坏(如炭刷用完,轴承损坏等)甲方负责维修,对于人为损坏(如摔坏外壳、摔弯轴承,因轴承损坏而烧坏转子、定子等),乙方负责一切维修费。 6、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超出质量验评标准的一律不给计算工资,不合格的返工重作,并扣罚返工所用的材料费。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报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和质量检查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有权对不合理的进度安排提出异议,但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必须按时完成。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9、乙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施工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条例,承包工程内容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0、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现场遵守文明施工条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文明施工抵押金500元,作业完工后乙方未违反文明施工条例,甲方将此项押金如数退还。 11、如乙方施工质量优良、节约材料、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制订材料计划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视乙方表现情况给予0.1-0.2元/m2奖励。 12、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熟知本机械的性能和安全使用技术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承包款结算方法: 乙方必须在每月3日前报上月工作量, 履行签字手续后结算80%工资,工程完工后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结清全部承包款。 五、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电气施工合同4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电气工程(强、弱电)安装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a)照明系统:管路预留、预埋、穿线,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电度表箱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b)动(电)力系统: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电缆桥架安装,线缆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c)弱电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网、监控):管路预留、预埋(含穿墙套管)及管路清扫等弱电专业施工队伍以外的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d)防雷接地系统乙方完成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所有与电气工程(强、弱电)有关的工作均由乙方完成。 第二部分 工期、承包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要求,保证不耽误总体工期。因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部分 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采用甲方与乙方协商的价款:养殖区为8000元,二楼别墅为10000元进行竣工结算。 2、结算方式:包工不包料,中途按进度付款到5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2、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3、甲方工作: ⑴委派工作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如需变更图纸或变更已施工的工程,甲方应通知乙方。派专人协助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与其他配套施工单位协调。 ⑵甲方负责提供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⑶甲方提供与其他工程相关资料,组织与其他施工队协商。 4、乙方工作 ⑴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表计划,并及时向甲方提交所需材料的量单及附材量单。 ⑵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设施等。 ⑶负责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变更及施工进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编并向甲方报送施工完整的施工组织及专业的施工方案。 ⑷施工期间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保护甲方的一切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⑸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部分 质量与验收及其他 1、施工中经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 2、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气施工合同5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 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 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其他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 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 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 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 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 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16.1 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 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 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 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 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 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 22.1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 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其它 25.l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 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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