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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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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范文集锦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合同 篇1

甲方:xx网吧(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xxx

乙方: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xx网吧室内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日期:***工程竣工日期:***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金额。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金额。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40%。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安装工程概况

1、安装工程名称: 监控系统

2、安装工程地点:

3、安装工程内容: 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4、合同签订地: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安装工程的安装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安装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对安装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

2按时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 ○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安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安装工程质量和安装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安装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 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 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

2 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

3 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臵提出改动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

4 在安装调试中停电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 天以上; ○

5 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

6 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安装工程进度; ○

7 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

3、安装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安装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安装工程及安装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安装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安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臵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安装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安装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安装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 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安装工程通知之日起 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安装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安装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安装工程实行 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安装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安装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安装工程造价

监控设备金额为: 元(人民币: )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 元(人民币: )

安装工程总造价为: 元(人民币: )

九、安装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安装工程总造价 30 %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臵相关工具和设备。

2、安装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安装工程量的50%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总造价 %的安装工程进度款。

3、安装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 %的安装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安装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安装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安装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臵的要求。

5、安装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安装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安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3

项目(课题)合同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课题)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月

##省科学技术厅制

合同说明

1、根据《##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重大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下达后,必须签订《##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课题)合同书》。

2、“项目(课题)合同书”是项目(课题)经费拨付和检查、评估、总结、验收的依据。

3、“项目(课题)合同书”的内容必须与《##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建议书》衔接一致。

4、“项目(课题)合同书”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内容简明扼要、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量化。

攻关目标和主要内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

预期主要

成果形式

□□□

1.论文论著2.研究(咨询)报告3.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4.新装置

5.新材料6.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7.计算机软件9.其它

试验基地(个)

中试线(条)

生产线(种)

示范点(个)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的预期效益):

项目实施的分阶段目标和年度进展计划:

项目经费预算表

经费投入

经费支出

科目

计划申报数

(万元)

科目

金额

(万元)

其中:

省拨款

国家拨款

基建费(含维修改造)

省拨款

仪器设备购置费

部门匹配

材料、燃动费

地方匹配

加工费

银行贷款

试验费

单位自筹

管理费

社会资助

劳务费

其它

引进软、硬件费

调研费

税费

其它

合计

合计

省批准经费数(万元):

合计

项目(课题)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学历

从事专业

主要分工

合同条款

签约各方均应按照《##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均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1、乙方必须按计划任务的各项目标执行,并分年度提交上年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及经费决算的正式报告,提出当年年度计划。

2、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修改合同某项条款,应根据《

##省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理由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审定后实施。未经批准前双方须按原合同条款履行,否则后果由自行修改条款的一方负责。

3、乙方因主观原因(如: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有出入、挪用经费、技术措施或某些条件不落实)致使计划无法执行而要求解除合同,应视不同情况,部分、全部或加倍退还所拨经费;如乙方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甲方可根据调查情况有权提出合同中止。

4、乙方的合同经费按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执行。

5、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检查项目进展,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保证匹配资金的落实等。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丙方负责提出调整意见并报甲方审批后执行。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丙方可向甲方提出项目延续或中止建议。

6、甲方负责按年度拨款,及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总结、评价等。

7、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8、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和管理按照科技部《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执行。

9、对于涉密项目的科技保密,鉴约各方均应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执行。

10、本合同其它协议条款如下:

(1)

(2)

签约各方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丙方:(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科技管理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省科学技术厅

归口管理专业处发展计划处

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满足乙方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乙方在甲方所属的经济园区内征地办企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1.项目名称:

2.注册地址:

3.经营范围:

二、投资规模、生产规模

总投资万元,注册资本万元,预计年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利税万元。

三、项目用地:

1.项目用地性质:工业用地,期限为50年

2.用地面积:面积亩,准确面积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备

3.项目选址: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子以规划红线为准。

四、项目开发期限:双方签约后,一个月内甲方交付红线图,已方收到红线图一个月内开工建设,一年内完成厂房建设

五、土地价格为打包价:土地出让价格为万元/亩(含青苗补偿费、劳力安置费、拆迁费、上交省市规费、“三通一平”费用、契税、及所有办理国有土地证费用),总价款为万元整。

六、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为总付款的%计万元(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付清),甲方交付土地红线图给乙方后10天内,乙方付土地款的%计万元,方可开工建设,余款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前一次付清。

七、甲方责任

1、收到首期土地款之后,负责“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乙方建设生产需要。

2、甲方提供全过程服务: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以及立项审批,领取规划建设许可证,房产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监督乙方按协议规定使用土地。

八、乙方责任

1.负责投资资金的及时到位,确保在“三通一平”后一个月内及时开工建设,建筑过程中的建筑税收在洪蓝镇缴纳

2.负责提供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注册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手续。

3.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自营出口

4.要求乙方投资强度达到每亩100万元人民币,并且亩均税收达万元。

5.负责进集中区项目符合安全、环保、消防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应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九、违约责任

甲已双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切实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足额支付首期土地款,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乙方自项目协议书签订后一年内不能开工建设并影响开发规划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将乙方征用土地收回,已支付的土地款90%退还。

3.乙方改变用地性质,应补交土地出让金万元/亩。

4.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雨天等),未做好有关土地平整及基建通水,通电等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前,如遇国家土地政策调整,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协议以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即生效。

十二、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切实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十三、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四肆份,乙方贰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本协议于二0XX年月日在 签订

项目合同 篇5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其它股东明细: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挂靠形式以甲方公司名称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注册个体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前提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订立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议务

权利:

1) 甲方20xx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作为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之后从20xx年开始,甲方甲方每年5-6月份内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作为管理服务费,如逾期未交,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此合同。

(2) 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作为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一年内确认乙方无任何事故及无任何重大投诉后,经查明查清,无任何负债的情况下后,甲方即无息退还其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为:即协议签定时,甲方即刻向乙方收取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20xx年5月前即交清交足风险保证金。

(3) 合作经营期内及合同到期后的一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没有处理的事务以所交的风险保证金范围内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必须认可,同时甲方保留的对其追讨法律责任的权利。

(4) 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8.2%的税费,根据国家标准收费相应调整。

(5) 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1)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 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 东成至盛装饰公司不可以在合同期内,在乙方注册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的区域内开设其它分公司。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议务

权利:

(1) 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 乙方只能在注册顺德区乐从镇开设分公司,但不能跨区开设分公司。如须开设,必须向总公司申请同意后,并交纳管理费及风险保证金后方可开设。

(3) 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4) 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5) 经营上实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6) 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 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 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 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 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 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定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为三年,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6

甲方:(行政机关名称)

乙方:

为了××,甲方同意乙方在所辖的××进行××项目建设。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投资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3、项目投资概算: 万元人民币。

4、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5、经营期限: 年。

第二条 项目用地及管理

1、用地面积 公顷(具体以实际供地时国土部门勘测数据为准).

2、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用地方式: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拍挂出让,乙方按程序受让土地。

4、项目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到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 ,帐号: ,户名:麻阳苗族自治县××),项目竣工验收或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三日内将此款退还给乙方。

5、项目用地建设管理

(1)乙方必须在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 个月内动工建设,逾期甲方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建设期限(指项目从动工建设开始至项目竣工所有的时间)为 个月,非不可抗力原因超过建设期限 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相应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开发项目提供协调服务,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乙方依照招拍挂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

(2)甲方依法保障乙方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本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国家、省市和本县的相关优惠政策。

(2)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4)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甲方建设规划要求,并送甲方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或评审。

(5)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6)项目建成后应实行统一物业管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取得项目用地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开发资格,解除合同,并收缴乙方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开工建设,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顺延乙方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3、因乙方原因未能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有关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该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因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依法对乙方予以补偿。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业管理: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 代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周期:

第三条 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目标

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 委托事项

1. 前期事项:

1.1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1.4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1.5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1.6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 建设组织和管理:

2.1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2.2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2.3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2.4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2.5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

甲方确认;

2.6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2.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

2.8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审核;在项目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前期管理(竣工验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2.10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并形成完整资料,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甲方移交;

2.11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商定处理维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开展方式

下列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1.1项目策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1.4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1.5配合甲方进行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1.6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1.7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8按月审核建设进度,编制进度付款报表,按月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9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项目资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标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行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文明、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3.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管理制度,并依此对相关事务作出决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项目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5.组织项目建设工程中主体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的委托编制及工程结算的委托审计工作;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8.协调乙方在项目建审和建设中与项目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遗留问题;

9.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11.参与和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接收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行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项目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价、施工单位的采购材料及甲供料进行认质认价,配合甲方进行大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

7.负责委托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将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内;

8. 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

9. 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及进度付款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0.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4.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5.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移交;

17.乙方在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增加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其中设计变更超过10万元,现场签证超过5万元)必须按程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2.双方均有权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3.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直到合格;如无法返修或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3.3 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解除约定:

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2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可继续履行但实际履行已不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

3.3《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3.4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解除合同。

3.5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3.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7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后,代建费用的结算原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标成本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委托期间,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例会,会议记录经双方签章后,可以视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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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5: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