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塔吊租赁合同 |
范文 | 塔吊租赁合同精选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塔吊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塔吊租赁合同1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塔式起重机(下称塔吊)租赁,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型号为塔吊台。租赁期从正常运转之日起,至乙方退租之日止(中途不得报停)。乙方租赁起算日期为乙方签名 。 二、本塔式起重机租赁价格为元/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委托甲方派具有专业安装资质的人员安装,乙方承担进场费,出场费,安装费,拆卸费,验收费计每台元,合计元。上述费用。甲方应具有塔机合法有效的资料,乙方应做好塔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路道和电源等。 五、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提供相应塔吊的基础图。由乙方负责购买基脚螺栓(双螺帽)和塔吊基础的施工或租赁,并验收合格。如因塔基的质量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应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塔吊的操作和保养。乙方应聘用具有特种作业许可证的塔机驾驶员,塔机不得违章和带故障运行,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甲方出租的塔吊保证性能良好。甲方承担塔吊的正常磨损和日常维修。甲方在此项工程,每台塔机提供一根新的主钢丝绳,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八、乙方不得将甲方塔机租赁,转让,抵押。租用结束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结算租金。 九、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如有以上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乙方租金支付延期,甲方有权停机直至拆除塔机,并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加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十、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合同签订: 日期: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2甲方______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塔吊______一______下简称塔吊____________ 二______三______一______二______租金用人民币支付______大写______大写______一______大写______二______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因素______一______二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大写元______不含税费。由乙方指派专业人员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设备到施工现场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______如塔吊臂断裂等______塔吊附着必须按规定规范安装。 2______、如冬季不退还,按实际停工及复工时间计算。 5、乙方必须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压箱或电机正常磨损发生故障必须及时维修,维修费用及人员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由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甲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的租赁惯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履约,不得违约,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出、承租标的物(塔吊)现状:良好 (一)名称:塔式起重机(下简称塔吊)(标准高度) (二)型号:(三)塔吊的设备编号: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数量:壹台 第三条: 塔吊的租赁期限及特别约定 (一)租赁期限:共计承租月。 甲方从月乙方从年月日起止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 (二)特别约定: 1、租赁期满,租赁费结清后,经甲方同意,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在承租台数、租金租期等条款双方重新约定,重新签订塔吊租赁合同。 2、冬季停工停机起不得早于当年的11月日,如早于该日期,租金应交到该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3、春季开工开机日期不得晚于当年的3月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从此日期开始计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4、春开冬停的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予以确认。 5、塔吊在乙方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经甲乙方在安装检测调试认定书上签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负责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维护、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而使用塔吊,就视为默认塔吊达到施工使用标准。 6、乙方在甲方场地提出设备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出库单明细上确认签字,设备返还进按出库单验收。 第四条: 租金及给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币支付) 1、每台塔吊租金为(大写)2、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签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写) 3、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租金总额是否包含税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 抵押金 1、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后,认为可以退还押金时,甲方将抵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条。 2、在乙方不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时,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标准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节每月增加租金(大写) 2、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对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3、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塔吊操作者违反《塔吊操作规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懂得《塔吊操作规程》的操作者,否则,甲方塔吊的损坏修理费、更换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按价赔偿。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塔吊操作者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5、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达到生产使用要求,双方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安装调试认定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租赁后发现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机械、电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应及时安排修理技师到现场进行修理,若未及时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误工所连带的一起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保证塔吊生产年限为20xx年生产并在塔吊进场时保证塔吊钢丝绳是新换的、导轮运转灵活、电气电路稳定、驾驶操作系统灵敏,各项技术指标正常,并保证甲方24小时到现场机修服务。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装卸费用,装卸费用含汽车吊、人工费费用。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并达到生产使用要求。 2、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现故障,经生产厂家或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确定责任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修理费和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其塔吊每月保证完成27个工作日,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塔吊少于27个工作日之外天数的租金。 4、乙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增加标准节的租金。 5、乙方有义务做好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6、乙方有义务对其操作手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 7、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更换不按《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的操作者。 8、塔吊在甲方场地交付乙方后,所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检测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费、返还塔吊的运输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生产期间所发生的电费等费用,全部有乙方承担。 9、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地保管、维护保养塔吊,否则丢失了塔吊按甲方购价格上线赔偿,如发生塔吊毁损,乙方按市场零售价向甲方赔偿。 10、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条。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因素)造成塔吊毁损、灭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双方违约条款 (一)甲方的违约条款 1、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2、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违约条款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收回塔吊,发生的拆运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支付赔偿金。 3、如果乙方违约,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还。 4、如果乙方将塔吊转租,卖掉、抵账,超载造成塔吊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新塔吊价格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未约定到的条款,双方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满,费用结清,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很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塔吊产权确定: 本台塔吊起重机的产权甲方所有,双方均已确定。未经甲方认可,严禁将塔吊位移或转租。 二.标高部分: 甲方出租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自升式)塔吊壹台,标准高度__________米,_____节。收押金__________元/台(签订合同时收取,以开收据为准),塔机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以每月30日计算。塔机租金的计算从安装完毕之日起至报停拆除(租金收清)之日止。台班收取不因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押金不作租金,退机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适时安装塔吊,安装完毕进算租金)。必须保证从塔吊标节中到49.2米位置能吊600升混凝土一灌。 三.维修及维护: 塔机安装时,塔机经甲,乙双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材料费单件一次性在人民币<大写>肆佰元以上由甲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塔机租用期满,结清一切费用及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本合同自行解除。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并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订立,甲方同意将一台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用于程家桥路258号厂房垂直运输使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机械配套及价格: 6、甲方出租塔吊一台及一切配套设施。 7、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上岗操作证一名。 8、价格:该工程主体结束为止,租金按每月计算,机械租费壹万元/月,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上岗操作证一名。 9、甲方设备进场后,安装调试通过使用,乙方支付进出场费仟元正。 10、基础预埋件押金仟元,到工程结束预埋件无损坏,押金退还。 二.甲方责任: 15.甲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拆卸等工作,费用有甲方自负。 16.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甲方负责,费用有甲方自负。 17.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及上海安全操作规程。 18.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如乙方临时决定需要通宵作加班的,甲方随机人员必须操作跟班作业。 19.如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司机立即通知或派人修复,造成停工白天超过8小时,扣除当天台班,停工超过二天,扣除七天租金。 20.甲方提供租借设备和安装拆下设备的资料,甲方负责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如安全部门验收不附合,罚款有甲方负责。工地造成停工费用在租金内扣除。 21.运输、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出现的安全事故有甲方自负。 二、乙方责任: 9、甲方委派的随机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制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性。严禁乘人超载,如果出现造成的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安装拆卸前乙方确保大型机械进出场的道路畅通,以及安全防卫设施。 11、乙方提供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住宿。 12、如乙方发现问题立即向甲方配备随机负责驾驶工回报。 三、租赁日期:安装申报,领取合格证书后开始至乙方工程结束前15天通知止。(租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四、补充内容: 五、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遵守。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待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赁合同6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使用单位:(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x》和《xxxx》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 塔吊基本参数 1、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xxxxx有限公司 出厂编号:xxxxxx 出厂时间: 20xx.5 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 。 最大起重量 起重臂有效长度 二、塔吊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塔吊仅限于 市,用于 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文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渭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报装手续和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有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白水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负责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5)、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公司。 6)、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7)、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8)、甲方为该塔吊配备司机(持有证件)6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甲方负责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关。甲方为司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甲方在塔机进场前10天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图,制作塔机基础。 10)、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回收。 12)、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工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租赁费:若连续3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2倍扣除天数租赁费。 13)、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若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基砼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若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索和指挥(持证上岗)。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除等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做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转、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出场顺利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积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时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费用支付 1: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 2: 每月25日前支付租赁费用。 3:若设备租赁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结算。 4:因天雨关系照常计费。 5:安拆费、进出场费。 6:塔机检测费。(甲方负责承担) 7:电费由乙方承担。 8: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缴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根据《xxxxx》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分,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 出租单位:(甲方盖章) 使用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签字: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签字: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7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于 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赁塔式起重机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就相关的租赁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到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联塔式起重机 台,型号为 ,塔机安装高度以满足该项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楼的高度),起重臂长 米,实际安装臂长是 米; 二、租赁期 2.1、租期不少于 个月,不足 个月租期的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过则按实际 使用日期计算; 2.2、正常情况下塔机启租日期按塔机经乙方所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当日起计算,在乙方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检查合格证当日,若甲方仍不与乙方签定交付使用手续,则塔机从该日期第二天起租赁自动生效;如因甲方赶工,按塔机安装调试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塔机截止时间甲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以书面通知停机之日为准; 2.3、乙方塔机(标塔)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时间进场,在乙方塔机进场后,甲方不及时进行塔机基础施工,不及时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装公司提交相关的属于甲方的塔机报装资料的(如:施工方案、计算书、基础验收证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盖章等全部资料、手续等)等原因造成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检测的,则塔机起租日以乙方标塔进场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开始计算(属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机进退场 2.4.1、塔机进场时间:鉴于乙方新塔机进场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历天以通知乙方进场,以满足甲方及时施工的需要; 2.4.2、塔机退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塔机租金、进退场费用、检验检测费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机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台机; 3.1.2、租金包括塔机使用费和维修检修费,塔机司机工资由甲方负责; 3.2、所租赁塔机按 “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则租赁使用,交付使用当日(或启租当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过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选择停机,其停机期间的租金照计;超过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拆除塔机;应付而未支付的租金从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额为基准每日加收5%作为延迟付款之滞纳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异议 3.3、进退场、地脚螺栓、附墙费 3.3.1、进退场费: 塔机地脚螺栓费塔式起重机进退场为人民币 元整/台机;该费用包括塔式起重机运输、安装、拆卸、检测、塔机地脚螺栓、附墙预埋件等有关费用; 3.3.2、不超过塔机附墙规定长度的附墙费由乙方承担,而超过塔机附墙规定长度(垂直距离为4米内)的附墙费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商定; 3.3.3、进退场、地脚螺栓费在进场塔机安装完成之日(一星期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3.4、以上费用均以不含税人民币计算,乙方只开具收款收据进行收款,甲方以现金、汇款方式将每次结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5、塔机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部门检测、验收,其所需的检验费、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6、本单价已含属乙方人员之工伤保险费、医药、物价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乙方责任范围相关的而使甲方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租金额或费用中优先扣除。 四、安装、调试及验收 1、塔机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单位资质证明资料,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装拆过程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2、塔机安装完毕,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塔机《使用说明书》中要求进行调试和自检,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报装、报检,直到领取塔机安装使用合格证。 五、甲方责任 1、塔机仅限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使用,甲方无权将塔机转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机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将塔机作为抵押、转让给第三方或另作该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则甲方须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省市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负责塔机的现场安全管理; 4、负责无偿提供该塔机的用电(每台塔机供电容量不少于35Kw),应在离塔身不大于5米范围内设一专用电箱(电箱内配置隔离开关、漏电开关且参数须符合使用要求); 5、保证塔机在装、拆作业及使用过程中的塔机工作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配备塔机在工地现场的指挥人员和司索人员及配置对讲机、料斗、索绳等塔机作业所需的机具,且保证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挥符合国家有关安装规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司索或者指挥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6、按乙方提供的塔机平面布置图、附墙预埋螺栓等要求进塔机基础施工及附墙螺栓预埋; 7、及时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工地没有工作时,应协调乙方对该塔机进行维修保养。原则上每月累计不少于两天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及安全检测; 8、甲方必须保证塔机进、退场道路畅通,提供足够的空间及场地给乙方进行装拆作业。因道路或场地造成乙方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塔机无法进退场的其租金照计; 9、协助保管塔机,以防失窃、人为破坏; 六、乙方责任 1、每台塔机配备持证和技术操作有经验的司机负责开机,司机工资由甲方承担。 2、负责塔机进退场的发货、收货清点及进退场运输过程中的装卸车的安全。 3、按照有关塔机维修保养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租赁内塔机的日常管理、维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维修人员应做到及时服务,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来到现场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维修超过24小时仍不能修复塔机,则扣除当天租金(双方必须在每次停机超过24小时办理停机签证手续) 5、乙方司机及安装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以满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施工生产。 6、乙方提供的塔机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机械状况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及相关资料。 7、因乙方塔机司机违章操作与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负责提供塔机基础设计相关参数和预埋螺栓的安装作技术指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所提供的塔机必须满足塔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及甲方该工程屋面层施工(非塔楼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别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机高度或附墙数量时,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设备费、人工费由甲方承担; 2、塔机的安装位置由乙方根据现场条件、建筑物特点进行布置,当附墙距离大于3.5米时由甲方协助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书,以此确定附墙方法及附墙杆件制作,其附墙杆件制作、安装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3、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及相关规范进行管理和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则分清责任,如因塔机本身质量问题或塔机司机违障操作及塔机在装拆过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双方若有争议,则按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仲裁结果执行。 4、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设或拆除塔机上的零件及标志、标识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机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计。 6、塔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附墙及顶升加高所需的时间在计算租金时不得进行扣减计算; 7、本租赁合同为连续不间断租赁合同,不因节假日或气候等任何原因扣减租赁时间和租金。 8、双方往来的函件,应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内予以回复(急函不超过三天),过期不复则视为对发函件方的默认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塔机损坏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担属于自已范畴内的损失及责任。 10、乙方新塔机制作配重时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完成; 11、乙方及时配合指导甲方做好塔机基础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权委托 先生对该工程塔机租赁期间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务,其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则通过司法途径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九、附则 1、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至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塔机退场后即时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完毕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8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2.2、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2.3、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乙方应在2.1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5、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3.6、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4.3、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4、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5.3、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5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6、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5.8、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5.9、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6.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6.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7.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8.1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9.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9.2、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10.1、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2、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3、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10.4、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1、合同生效与解除 11.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定日期: 年 月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 塔吊租赁合同9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租用本合同所列塔式起重机,使用于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上,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达成下列条款。 1.所使用机械的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建筑高度: 2.租用塔式起重机基本数据 3.租用期限暂定年月日至甲方书面通知报停为止。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天通知乙方安排塔式起重机进场或出场的日期。 4.租金的计算和支付甲乙双方商定按月租金计算方式收取和以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4.1台班费按月包干费元(包干费中含租赁发票价),不足月的按日历日计算,台班费内含全部修理费、配件费、地脚螺栓、更换起重钢丝费等费用。 4.2操作工工资每人每月元。 4.3超高标准节每天元(含安装费)。 4.4附着每一道包干费元。含方框、起长拉杆,含安装费。 4.5塔吊进出场转运包干费元。含汽车吊费、上下车费,其它辅助费等。 4.6租金计算的起始时间:机械设备自完成安装、检测合格之次日起计算租金,工程完工甲方书面通知拆除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7租金每月结算 4.8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每次抢修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大件维修持续不得超过10小时,每月累计修理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超过部分的时间,甲方可扣减相应时间的租金(按小时计算:日租金除以8小时)。故障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9甲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暂时停机,停机期间的租赁费按60%计取。 5.组成合同的文件 5.1本合同条款 5.2在租用塔吊期间,双方就租用塔吊进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乙方向甲方按时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塔吊并承担租用期间的保修责任和使用安全责任。 7.甲方向乙方承诺不违章指挥使用塔吊。 8.双方的一般权利义务 8.1出租方义务 8.1.1乙方应持有并保持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和能力,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文件。 8.1.2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甲方提供租赁塔吊安装方案、基础图、技术要求、对基础地质情况、开挖深度及有关机械安装的现场要求。 8.1.3甲方基础挖好后,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地脚螺栓并保证材质符合说明书及安装要求。 8.1.4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预埋机械附墙装臵的锚固预埋件。 8.1.5乙方应对机械进场、出场、安装、拆卸、升节、和安装拆除附着装臵等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每台塔式起重机在安装时,人员至少必须配备8人。乙方要对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机械设备的运输、安装、检测、进出场等工作顺利进行。 8.1.6起重机械安装调试完成,先组织人员自查,并做自检记录,再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三方自检。符合后报当地有资质检验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负责到安监部办理使用证。 8.1.7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塔式起重机的钢结构(螺栓断裂、焊缝开裂、销轴断、不穿开口销、开口销与小带大掉)等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1.8乙方负责租赁机械的操作、保养、维护工作,负责机械本身技术性能的安全、操作安全和设备的管理,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其指派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或上岗证书。 8.1.9乙方应提供技术保障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8.1.10向甲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8.1.11乙方应服从甲方总体的安全管理。在机械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停机整改,隐患未排除,乙方不得运行。 8.1.12在塔式起重机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每月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塔式起重机月检记录表”(加盖鲜章),并交甲方备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塔式起重机运转记录”。 8.1.13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每台至少配备6人(司机2人,指挥至少4人)。 8.1.14乙方必须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66号)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条款进行处罚。 8.2承租方义务 8.2.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乙方专业人员指导下,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基础图纸制作基础。保证基础地质地耐力及基础砼强度符合技术要求。 8.2.2甲方应对机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并提供食宿方便(生活费由乙方人员自理)及备品工具存放条件。 8.2.3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对设备进行安全监督,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违章作业,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 8.2.4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不拖欠。 8.2.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机械设备。 8.2.6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把承租的机械(包括附属设备、备件)转卖、抵债或作为与第三方的担保物(包括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形式)。 9.事故处理 9.1机械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由乙方负责机械设备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甲方负责配合其他善后处理和支付工作,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承担。 9.2对事故的责任,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明确规定的,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相应损失;如果责任不明确或有争议,经相关部门鉴定后,应根据鉴定结果,划分责任,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10.安全生产协议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以明确各自在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权力和义务。安全生产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双方联系人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甲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本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 12.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 12.1乙方违约责任 12.1.1乙方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虽提供机械设备,但型号、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认为不能适用的,构成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项解除合同权利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其他直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支付甲方逾期损失金*元/日。 12.1.3乙方在合同期间无合理理由停止服务致使机械停工达天以上的,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该机械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合同中部分机械租赁关系解除的,不影响其他机械的租赁。 13.争议解决 双方对合同的履行引发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选择下面第xx条解决。 13.2.1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3.2.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 14.补充条款 1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作内容完成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人:(甲方公章)出租人:(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10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塔吊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包安装、包机械、包资料、包检测、包维修、包操作、包食宿、包安全 、包撤出 。 二、租赁的名称 、型号、规格、数量: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及费用: 1、期限:租赁期暂定12个月(最短工期6个月)。租赁日期计算:塔吊安装、调试正常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计至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临时启用或者春节期间不计租赁费)。安装期应在塔机基础浇灌完成 天内完成。 2、租金费用:租金包括每台塔机合格开机操作工人工资、施工期间标节顶升加固及操作等,所有维修保养和配件费用、安全施工措施费、保险费、检测费、资料费、食宿、暂住户口登记费、劳动、安全部门检查等所有费用在内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塔机进、出场费用、安装费、拆卸费、运输费、塔机预埋件费用及办理备案手续等费用按每台计算: 元/台 。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包安全操作。 3、塔吊自检合格后,凭双方在“机械交接单”上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塔吊开始计租日期。 四、付款方式 1、进出场等费用:塔机进场安装完成并取得甲方认可,承租方付一半给出租人该型号塔机进出场费。 2、租金:楼层达到主体封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前期租金的50%,主体竣工验收后支付给乙方使用合计租金的80%,佘款在塔吊拆除后三个月内付清。 五、甲方职责 1、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厂家塔机基础图纸要求,负责塔吊基础施工,协调乙方作好地脚预埋件的预埋和塔吊附着臂预埋件加工制作、安装、拆除。 2、负责塔机安装、拆卸场地障碍物的清理,并提供电源至塔机附近。 3、对乙方工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及合同条款时有单方处置的权力。 4、负责协调塔机吊运次序。 六、乙方职责 1、确保所提供的塔吊设备性能安全可靠、零部件齐全(包括基础及附墙预埋件、连墙杆等)。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安装、操作及拆卸安全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安装、操作及拆卸。 3、负责塔吊机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备案手续、其申报验收手续办理及特种机械检测。 4、提供安装、拆卸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拆装操作证、现场管理班子名单及拆装等技术资料作为甲方工程入档资料,并配备具有上岗操作证且经验丰富的开机操作工,操作工必须24小时随叫随到,操作工不能故意窝工,由于操作工造成的原因,损失乙方负责. 5、服从甲方的安排与管理,并按甲方协调要求各工种的物料吊运,确保施工按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对没有配合甲方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更换该人员。 6、负责填写塔机的安装及运行记录,确保塔吊的常规保养和及时维修(含更换零配件,但塔吊的常规保养、顶升加固应利用空闭时间进行且不耽误甲方工期)。 7、本租金价已含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管理、安全教育、安全督促、施工人员人身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组织实施。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工人和第三方受伤害人),乙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若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引起争议影响甲方声誉和工程进度,甲方有权从乙方租金款项中先行扣付赔偿给乙方工人或第三方。 8、负责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教育、班前教育、办理班组人员的暂住证、劳务、计生、上岗证等手续及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拆机通知后伍天内必须进场拆运完成,若乙方不能及时拆运,每延误一天应赔偿甲方人民币500元。超过拾天,甲方有权组织拆运,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场地无法拆除、安装,均由甲方负责)。 七、其它约定 1、若塔机发生机械或电路故障等,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并确保5小时内完成。如影响甲方正常施工超过8小时,甲方有权扣除影响当班的租金;一个月内影响甲方正常施工超过72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十天租金。 2、乙方施工中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与各施工班组团结协作。若本班组吵架、斗殴的每人次予以罚款陆壹仟元,与其它班组吵架、斗殴、群架的,不管事由与否,每人次罚款壹仟元。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3、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违规操作,如发现有违规操作一次处罚贰佰元。 4、乙方人员上下班途中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 5、本合同承包内容严禁转包。如乙方违约转包,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的合同。合同内所有费用按 50 %结算,同时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有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权拒绝操作。 2、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违约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1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 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情况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 交付到位 。 2.2、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 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塔吊相关的技术资料。 3.2、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自行承担。 3.3、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支付甲方设备租赁费 元(大写: )。 租赁费计费方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立塔之日起开始计费。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租赁费 为 元 (大写: )。 4.3、设备租赁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 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 6、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6.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乙方,到设备交还甲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租赁设备正常运行前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备案,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 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负担。 7.设备交还 7.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 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与解除 8.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 失效。 出租单位 (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12出租方(甲方): 租赁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塔吊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生产厂商:山东日月 二、型号:QTZ5010型 三、数量;山东日月两台 四、月租赁费:每台壹万贰仟元整 五、安拆费:叁万伍仟元整(包括运输、检测、基础底座、安拆等费用)。 六、塔吊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合理的磨损或消耗标准是: (1)各限位系统、电机非人为损失的情况下,是合理的磨损或消耗,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2)塔吊塔绳的正常使用磨损是合理磨损,由甲方负责定期更换,如因甲方更换不及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 1、甲方进场机械应当与本合同如上所述机械的生产厂商、型号、规格相符一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机械进场。因甲方机械时间过长,乙方要求全部更新刷漆,各限位及电路零部件老化进行更新,达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害后果都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应当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上述所有约定的特种设备塔吊进场应提供的各种手续及资料。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机械进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设备购销,租赁和安装合同(出租单位与安装单位不同一家时,应有安装委托书,安装合同应有出租、安装、使用三方共同签认)。 (2)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 (3)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 (4)设备注册登记资料。 (5)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装人员的上岗资料。 (6)现场安装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由安装单位出具) (7)安装人员进场三级教育单、安全技术交底单。 (8)甲方负责附墙件零部件、地脚预埋、墙钻孔、顶升及附墙方案。 (9)事故应急预案。 (10)安装单位的安装自检表、设备月检表、设备进场验收单、设备安装机构定 (11)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12)设备备案、登记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应有相关部门的印章、复印件也应盖章。 3、塔吊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把各限位系统进行载荷试验,达到说明书要求方能投入使用,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后果。 4、塔身外观形象、结构符合塔吊正常使用标准,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后果。 八、甲方将以上设备租给乙方在安阳市佳田·未来城一期工程12、13#楼使用,乙方租赁甲方设备期限为捌个月,超出约定租赁期限不足壹月按天计算,超出壹月按乙方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以上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拆卸、运输、其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九、拆装费用是叁万伍仟元整(含机座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设备安装检测调试完毕后乙方支付拆装费用的60%即俩万壹仟元整,余款在乙方报停甲方拆机后半月内付清。 十、设备租金计费日期按塔吊安装调试完毕,经检测合格能够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甲乙双方签字开出交接计费单,并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个月15号前支付该月上个月的租金,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该约定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说明情况金额推迟两个月支付。 十一、甲方、乙方责任合同条款: 1、甲方交给乙方的本合同约定的塔吊设备应保证机械完好,能够达到乙方的正常使用标准,乙方使用完毕归还甲方时应保证机械完好,甲方应当负责制作 2、乙方应在终止租赁设备报停七天前通知甲方,并在30日结清所有费用,若未结清租金,设备继续计费。 3、在安拆过程中,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负责。 4、在使用期间,甲方负责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如维修,停机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总成部分维修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超过日期扣减日租金费用。如果塔吊需要大修耽误乙方工期,则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设备管理使用期间必须按照建设部提升起重机械使用操作规程《十不准》使用,严禁违章使用。 6、如果塔吊危及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塔吊质量不合格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与乙方的事由,致使塔吊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十二、此设备拆装租用过程期间,双方必须按照协议条款执行,加强安全管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相互通融谅解解决,如果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约定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赁合同13出租方: (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传真: 承租方: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QQ: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 X台塔式起重机给乙方 XX项目工地施工 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租期、租赁费标准: 三、租期计算方法: 1、租期暂定为 12个月,从甲方塔机主机到场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乙方签发的设备拆除(停用)通知书须经甲方代表人签收或加盖公章有效。设备连续使用期限超过 1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塔机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配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甲方将塔机交给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乙方未签塔机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塔机。 3、从签自检报告、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办理塔机申报检测、使用备案登记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间,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机,甲方按本条第一款之约定,计算租期,收取租金。在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如有关单位检查,协调由甲方负责。 4、乙方通知塔机主机进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或者塔机安装调试合格,乙方暂时不使用塔机,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三天为租期计算起始日,甲方开始计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赁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塔机进退场费、月租金标准均为不含税价,采用人民币结算支付。 2、进退场费支付:甲方设备进场申报完后,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设备进退场费 贰万元整。 3、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到场后乙方支付预付月租费整(¥ 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后使用设备的原则,采取预付方式支付租金。即塔机进场之日起(以甲、乙双方签字的塔机使用确认书日期为准),使用满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至租期结束,租金结清止。 5、塔机进退场费:乙方凭甲方开出的租赁收据付款。月租金从起租之日始每足一个月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拨到甲方账户里,如超时未付款将停止使用塔机。付款方式:乙方可采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含司机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机进场,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塔机进场通知后,应按乙方通知的塔机进场日期要求,将塔机备好,运送到乙方安装使用工地,做好安装准备工作,并及时组织安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塔机进场、退场的运输及费用,负责进场后的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工作。 2、塔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安装、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审批。负责塔机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塔机检测一次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 3、负责租期内塔机的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及费用。 4、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并支付司机人员工资;塔机司机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工地需要司机加班的,司机应服从工地安排,上机加班。 5、负责提供塔机预埋的地脚螺栓(固定支腿)、附墙架及附着预埋件,并按乙方通知预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处理塔机基础及附着预埋。 6、塔机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塔机,制定塔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填写塔机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送乙方现场机械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7、负责承担因塔机本身质量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人员在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塔吊时,乙方必须保证塔吊周围20米内不允许任何人员走动,否则出现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负责塔机进场、退场时道路障碍清理,确保运输板车(12米~18米)进、出道路畅通;确保25吨汽车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吨汽车吊不能达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根据塔机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做好该台塔机基础并承担其费用。 4、负责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避工程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工地塔机施工平面布臵图、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并协助甲方报装报检。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配备塔机吊钩以下的吊具并承担其费用。 6、每台塔机乙方自行足额配备(至少两名)指挥人员,负责行政及劳动用工管理,并承担支付工资及福利费用。 7、如塔吊需顶升加节、安装附墙,需至少提前5天电话与甲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便于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负责支付塔机司机工作时间每人每天超过8小时以外加班时间的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按乙方工地标准支付。负责对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机司机的现场教育、管理。司机人员应服从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塔机司机,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换。 9、在塔机升高加节安装附着时,负责免费提供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物资,供甲方施工作业使用。同时,派4名员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业。在塔机使用过程中,负责免费提供符合塔机运行要求的专用电源,并送到塔机下部(5米以内)专用电箱内。负责提供塔机司机与指挥相互联系的对讲机两对,乙方提供的对讲机应保证通话效果良好,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除司机人为损坏外),应负责免费调换和维修。 10、负责免费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现场工作的司机人员在工地工作期间的食宿及生活用水、电。 11、负责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12、负责搭建附着安装平台和提供塔机附着拉杆并承担其费用。 13、乙方负责做好工地塔机维修、保养,运转情况的确认工作,乙方工地现场管理塔机的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在塔机维修、保养、运行记录上签字确认。 14、乙方负责设备进场日起至设备退场日止甲方设备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现场的看护责任,塔机进场后须填写一份塔机设备及配件交接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需调动设备及配件时,应由甲方指定人员持加盖公章的物资调动申请单,乙方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部件、配件被盗丢失,乙方应按所丢失部件、配件当时的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15、塔吊安装调试完毕,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调节各个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机进行调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员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设备未按乙方书面通知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塔机延期进场违约金,违约金按(月租金÷30天X 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2、单台塔机故障停机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如超过48小时,其超出部分时间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时折算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机时间除外),扣款额按[月租金÷30天X (故障实际停机天数-2天)]计算。 3、租期结束,因乙方工程场地障碍(含地面、空中),不具备塔机拆卸条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间租期从书面通知停用之日起连续计算至工地现场具备塔机拆卸条件,塔机拆卸退场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按(月租金÷30天X实际延期天数)计算:同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时间____天时,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使用,停机期间租期租金照计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附墙、顶升加节、更换钢丝绳等一切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须付清全部塔机租赁费。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赁费,每天按拖欠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为了保证乙方工程按时使用塔机和甲方设备的合理利用,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机时间为一个月,塔机安装进场日期超过一个月,甲方不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塔机品牌、型号提供塔机。 九、设备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设备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设备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十、合同签订时,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 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行:农行张家湾分理处 账 号:XXXXXXXXXX 塔吊租赁合同14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层,总高米。 第二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 1、名称:塔吊 2、型号: 3、数量:台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月租金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 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天计取租赁费。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2、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3、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5、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 6、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783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租赁合同15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山东华夏QTZ40塔吊一台。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月元(大写元)加节每月大写 贰佰 元)不含税费。由乙方指派专业人员使用管理。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设备到施工现场后首付租金40000.00元(大写,安装完毕运行正常后按双方事先约定半年一付。 3、甲方必须保证塔吊在安装完成能正常运行,若不能正常运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且退还一切费用。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乙方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自身机械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耗材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更换钢丝绳、附轴等。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乙方,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因出租的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安全资料不齐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物的质量以及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如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因其自身质量问题(如塔吊臂断裂等)所造成的事故损失由甲方承担。 4、计费时间: 1)塔吊附着必须按规定规范安装。 2)、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3)、如冬季不退还,按实际停工及复工时间计算。 5、乙方必须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压箱或电机正常磨损发生故障必须及时维修,维修费用及人员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所有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由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甲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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