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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福州市商铺租赁合同
范文

福州市商铺租赁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福州市商铺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福州市商铺租赁合同1

出租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广东省__市的一楼右边商铺,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均在当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及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为水电费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面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

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

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30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属文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福州市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X市 号“” 号商铺,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发生差异时,每平方米租金不变,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房屋及其他费用,租赁物具体移交状况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叁年。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初X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XX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XX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 税费、保险费承担

房产税、契税等所有税金均由乙方缴纳。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具正规财税发票,费用及相关税金由乙方缴纳。需要保险的项目均由乙方自费投保。 第五条 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房屋级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内墙面、地面完好、门窗及玻璃无破坏(门窗把手均完好齐全),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年租金。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责任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项税费。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暖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承租期间的任何装修和装饰物,将承租物完好无损的移交甲方。

第九条 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十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小区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3、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生效

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福州市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____________的门面____个,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金:共____个门面每个__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元/月,交付时间为每月____日。开业前乙方还需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租期过后如对甲方的财产无损坏则由甲方退还,否则扣除。其它所有的税、费、水、电费包括租赁税等都由乙方承担。

二、经营内容:乙方经营饮食、娱乐及其它商业内容,但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时间为__________年,既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此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福州市商铺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常需要对商铺进行租赁,这时,我们都会通过商铺租赁合同协议书来保障我们的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个____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____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____元(大写:____)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X年X月X日签约日期:X年X月X日

福州市商铺租赁合同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赁范围

第一条:租赁单元

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于省市(以下简称大厦)层号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办公/商铺用。

修订:

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于省市(以下简称大厦)层号单元(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办公/商铺用。

出租大厦具体信息请见附件1,出租单元平面图见附件2。

(说明:根据财税〔20__〕36号文,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xx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此处的“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对于企业租户而言,适用简易征收,可获得按照5%计算的进项抵扣发票,适用一般计税办法,则可获得11%的进项抵扣发票,差异明显。因此,为了防范双方由于开具开票发生的争议(尤其在过渡期间),可以在附件标明大厦取得的时间等具体信息,可以相应调整补充第7条开票类型信息。)

第二条:租赁面积

该单元的租用面积(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期内,双方同意不对该单元的面积及租金作调整。

该单元的平面图(附件2)只作方便鉴别之用。

第三条:交付使用状况

1、甲方将为乙方承租的该单元提供与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门、冷暖空调设备、消防设施、吊顶材料(矿棉板、龙骨、无光源的灯盘)及网络地板(及/或地毯)。乙方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查看过该单元,对该单元及其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2、乙方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他公用设施。

第二章租期

第四条:租赁期

本合同承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期为______年。

第五条:装修期

装修期共个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装修期仅限于乙方用作装修;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修订: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装修期及优惠

1、装修期共个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装修期仅限于乙方用作装修,甲方给予乙方租金总价款折优惠,该优惠不包括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说明:营业税制下,如公司在装修期、免租期间未取得租金收入的,则不用缴纳营业税。根据财税〔20__〕36号,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营改增后,包括免租期、装修期在内的“无偿”提供租赁服务行为都面临按照增值税体系下被认定为“视同销售”的风险,从而参照“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条款,征收相应的增值税。从增值税角度出发,免租期、装修期等给予租户的“无偿”服务,事实上是一种商业折扣行为,可以按照折扣后的价款计税。因此,可以相应修改第七条的租金额度。)

第六条:交接手续及时间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称“交付______日”)前将该单元交付乙方;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单元且经双方签署交付凭证,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单元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______日期将该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装修期)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2、乙方应于交付______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办公室办理该单元的交接手续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若乙方未于交付______日前往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办理该单元的交付手续,则自交付______日起至乙方实际办理交付手续之______日止之天数将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中扣减,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执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条:租金

该单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整)。

修订:

该单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万仟佰拾___________元角整),该金额包含增值税。考虑到装修期等因素,甲方给予乙方租金总价款

折扣,折扣后租金总额为。

(说明:为了防范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应避免出现“无偿”等表述,实操中,可以从“装修期、免租期”后按照第七条标准支付租金,免租内的租金为商业折扣部分金额,不实际支付。此外,还可以通过将既定的租金总额分摊到租期内所有月份,实际上是降低每个月实际支付的金额,以防范“视同销售”风险。

增值税为价税分离税种,增值税不得计入营业收入和利润表,从商业交易的惯例来看,交易价款应该包含税款,此条款明确租金为含增值税价款,可以减少交易双方围绕增值税可能发生的争议,尤其在营改增试点过渡期间。

第八条:租金支付日期及延迟利息

在整个租赁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修订:________________

在整个租赁期内,乙方应于每月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

甲方在收到租金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乙方提供信息向开具合规发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票信息(选用):________________

1.单位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________________

2.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

3.注册地址(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4.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5.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

6.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

(说明:由于增值税是以票控税的典型,在明确价款支付条款的同时,应明确开票及开票信息条款,防范由于开票错误等涉税风险发生。开票金额可以根据本协议相关“价外费用”条款予以补充明确。)

第九条:首期租金的支付

乙方承租该单元第一个月的租金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五日内支付。

修订:________________

建议删除。

(说明:由于要防范“装修期、免租期”视同销售的风险,第七条、第八条进行了相应调整,第九条应删除。)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方式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包括电费、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停车场费等(请详见物业公司制定并不时根据国家及北京有关部门的规定而修改的各项收费标准);并保证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手册。

(说明:根据财税〔20__〕36号文,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的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本条款中,物业费由甲方委托物业公司收取,应由甲方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应相应调整补充本协议第七条相关开票金额信息。如果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独立收取并开票,应调整本条款)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1、物业公司现行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元;乙方每月应向物业公司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物业公司有权依据实际开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业管理费预算时确定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及其他收费标准,以保证大厦的管理素质;其评定的金额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唯该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一次调整的幅度须与大厦其他的租户所付的增减幅度相同,且物业公司应在调整前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费支付日期

在整个租赁期内,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十三条:其他费用的支付

1、乙方应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交纳承租该单元期间应付的其他有关费用(详见于手册的规定),以及由于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手册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所引起的有关费用、损失或赔偿;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付费通知后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2、物业公司应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该单元的'独立记录表所示的记录向乙方发出收费通知。

(说明:结合前述,同物业管理费一样,其他费用由甲方委托物业公司收取,应由甲方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应相应调整补充本协议第七条相关开票金额信息。如果相关费用由物业公司独立收取并开票,应调整本条款)

第五章:保证金

(说明:结合前述分析,由于“保证金”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信用、防范风险,与“应税行为”没有直接的关系,一般不宜界定为“价外费用”,可以相应调整补充本协议第七条相关开票金额等信息。)

第十六条:_保证金的数额及支付时间

于签署本合同后,乙方须在支付第一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同时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合计相当于两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项下其必须遵守的一切条文规定;在整个租赁期内租赁保证金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无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的利息。

第十七条:保证金的退还

甲方及/或物业公司须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且结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后的三日内,把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八条:保证金的补足

如乙方未能交纳其承租该单元期间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要求补足保证金的通知后五日内补足相应数额;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有权按照本合同及手册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保证金的没收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免责情况,乙方违约或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可按照第十二章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没收乙方的保证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仍有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损失。

第六章:维修与修缮

第二十条: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维修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修复;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保证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对该单元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单元的影响。

3、乙方须允许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在提前通知乙方后,在尽可能不影响乙方工作的合理时间内进入该单元视察该单元的维修状态,盘点该单元内的附属物及进行必要的修缮及保养工程。

5、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单元,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单元,但事后甲方及/或物业公司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并对因进入该单元而产生的损坏负责及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的维修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单元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2、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该单元及其内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处在与原状一致(除自然损耗外)的可租用及良好状态。

3、如甲方在该单元内装置了任何中央空调的设备或机器,乙方须小心及合理地使用或调节该等设备或机器。除因乙方不正当使用或疏忽使用造成的损害外,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负责对该等设备或机器提供定期的及按乙方合理要求的维修服务,费用包括在物业管理费之内。

第二十二条:维修义务的约定

除根据本合同由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外,乙方另需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负责维护,也可由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二十三条:因修缮责任引致损失的赔偿责任

对由于下列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的事故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害,乙方须作出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1)该单元内的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或电线的故障或失修;

(2)该单元水管通道或厕所堵塞或损坏;

(3)火或烟雾在该单元内扩散;

(4)任何来源的水在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泻;

(5)乙方对该大厦任何公共区域造成破坏。

第二十四条:通知义务的履行

乙方须在该单元遭受到损毁,或任何人士在该单元受伤,或该单元发生火警或意外,或该单元内的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线、装置、附属物或其他设施出现损坏、破裂或缺陷时,立即以口头及/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或物业公司。

第七章:装修与改建

第二十五条:装修与改建的申请

乙方若对该单元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该单元进行的内部装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装、更换设备、装置),其设计与图纸必须取得甲方及/或物业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风险的承担

1、于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乙方的装修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不时的要求修改其装修;若因此影响相邻单元的其他承租人,乙方应独自负责修复对相邻单元造成的任何损坏并独自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2、若于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单元相邻单元的装修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且该整改的实施需要乙方提供必须的协助及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与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达成一致意见;若届时乙方因此遭受非乙方自身引起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相邻单元的承租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甲方应协助乙方提起诉讼。

第八章:该单元返还时的状态

第二十七条:返还时间及状态

乙方须在租赁期结束时或提前结束的当日内,把该单元连同其所有的附属物、装置、附加物,按本合同规定,与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及良好的使用状态下(现状)交还甲方(租赁期内该等设施的自然损耗除外);同时,须将通向该大厦各部分的钥匙(如有)交还甲方。

第二十八条:延期返还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二十七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则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截止到返还时应付的租金等全部费用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单元而需承担的违约金、中介费等。

(说明:作为合同条款的标配,违约责任也是合同签署中的重要一环。在增值税上,违约金、赔偿金通常被视为“价外费用”,并缴纳税款。但是,从税法原理上讲,这其中有一个预设的条件,就是在交易实现的情况下,违约金、赔偿金才同销售、服务价款一起缴纳增值税,如果交易没有达成,违约方按照合同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就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范畴,不属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因此,对于违约金条款,可以根据具体情形相应调整补充本协议第七条相关开票金额信息。)

第二十九条:拆除、改建或增设的设备、设施在返还时的特别约定

对于甲方按照本合同提供的仅供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对上述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增设;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期满终止时,乙方要自费自行将拆除、改建或增设的部分的设备、设施恢复至本单元提供给乙方时的状况,甲方亦可以在双方预先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按照现状收回;若乙方未获甲方书面同意而拆除、改建或增设设备、设施,甲方有权将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亦可要求乙方限期将其恢复原状。

第九章:转租、分租的限制

第三十条:转租、分租的限制

乙方不得分租或转租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或该单元之任何权益于任何其他第三人。经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的除外。

第十章:知情权及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一条:知情权及优先购买权

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甲方需通知乙方出售该单元的情况;甲方需抵押该单元时亦须书面告知乙方,且在该单元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单元前须征询乙方购买该单元的意见。乙方拥有任何法律赋予乙方的被通知权及购买该单元的优先权利。在租赁期内,该单元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方并应保证受让方确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第十一章:毁损

第三十二条:毁损责任的免除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该单元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受到破坏、损毁,致使其不适宜使用或占有,且该单元在该等破坏、损毁发生后的三个月内尚未得到重修或重建,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在前述情形下,甲方没有义务对该单元进行重修或重建。乙方可在该单元遭受该等破坏、损毁的次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对乙方已经支付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该将截止到不可抗力发生的次日起的剩余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返还乙方,并返还乙方的全部保证金。

2、在不影响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就由于上述条款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前的任何索赔或违反本合同项下之条款的权利继续有效的前提下,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按照本条规定发予的书面通知后,本合同将于对方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

第十二章: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第三十三条:解除合同的免责情况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单元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单元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1)若甲方超过30天仍未向乙方交付该单元,乙方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交付的该单元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该单元存在危及乙方安全的隐患;乙方由于上述两个原因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若甲方在租赁期内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此前提下,甲方除返还乙方的保证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未能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外,甲方还需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单元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不影响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其他权利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下列任何事件之一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提前收回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并有权继续追讨截止到甲方收回该单元之日止乙方应付而未付的全部费用及/或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若乙方直至交付日起计的第30天仍未前往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实际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该单元的用途,或有危及大厦的安全的行为,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时间内仍不纠正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装修或修缮,或由于使用不当致使该单元严重损坏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单元主体结构损坏的;

(5)乙方擅自转租该单元、转让该单元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单元的;

2、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此前提下,乙方除必须向甲方支付其实际使用该单元期间根据本合同应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项外,甲方还有权没收乙方的全部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还再需向甲方再支付相当于该单元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说明:本条同协议第28条分析,对于违约金条款,要区分情形,并根据具体情形相应调整补充本协议第七条相关开票金额信息。)

第十三章: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三十六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包括收回该单元的权利)。

2、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规定而须负之责任的权利。

3、甲方一次或数次原谅乙方违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约行为的依据;或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行使追究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约行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甲方作出或没有作出任何事项均不得构成甲方向乙方的违约行为放弃追究,除非甲方以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对乙方的追究。

4、甲方保留对大厦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称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三个______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不时更改该大厦的名字。

5、甲方保留在租赁期内经与一方协商一致后,变更、修缮、及临时封闭该大厦公共区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置、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楼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结构的权利,同时亦保留更换该大厦公共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甲方的义务

1、于租赁期内,甲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所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就该单元租赁而须甲方支付的税项。

2、于租赁期内,甲方应保持该大厦的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包括屋顶、主要结构、墙壁、主水管通道、主电缆电线、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气调节等设备、设施)处于清洁、良好的使用状态。

3、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空气调节服务时间以外的时间(详见手册)获得空气调节服务的合理通知及乙方保证缴付相应费用后,应向乙方提供该等空气调节服务。

第十四章: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三十八条:乙方的权利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及遵守及履行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享用该单元,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扰。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守该大厦一切规章管理制度;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作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十五章:续租

第四十条:优先续租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就所承租的该单元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续租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上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形协商确定,并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十一条:续租的通知

乙方欲行使优先续租权,需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向甲方发出续约的通知,甲方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的优先权,甲方有权将该单元租予任何第三人。

第十六章:其他

第四十二条:税费的负担

本合同有关的印花税、登记费由双方平均负担,其他有关费用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分摊或各自负担。

修订:

本合同有关的增值税、印花税、登记费由双方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各自负担,其他有关费用将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分摊或各自负担。

(说明:作为新的增值税纳税人,价税分离不同于营业税,在“税、费的负担”条款补充增值税的相关信息,是理性选择。同时,为了符合税法规定,相关税费的缴纳应以税法为准。)

第四十三条:通知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如一方以面交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收件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雇员、代理人签字接收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2、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

3、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4、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予以了充分关注。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前述内容。

第四十五条:补充协议的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可将争议提交位于中国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一份送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福州市商铺租赁合同6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2、从第________年起,租金每年比上________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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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