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担保合同 |
范文 | 【热】关于担保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担保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担保合同1篇一:借款合同担保问题 (一)争取落实借款的担保 1、明白借款担保的必要性 借款担保是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并促使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措施。因此对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担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担保,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将来受到最小程度的损害。 2、借款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 (二)落实担保措施时应注意的问题 1、由于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做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重点考察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代为清偿能力)。首先,要避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其次是要防止保证期间超过的风险。同时,贷款人应明白,在借款关系中,仅起居间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只有明确表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愿意代为履行”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被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借款有保证人的,应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并经保证人签字确认。 2、抵押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尝的担保方式。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即“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人所有。”但如果该约定在债务人已经实际发生不履行情势之后,则为抵押权实现方式的约定,为有效约定。 (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不具备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无效。 (3)抵押登记非常重要。因为法律规定,大多数抵押(如抵押物为房产等不动产)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否则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如以机械设备等动产作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关于担保合同2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地址住所:电话: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年个 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 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____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____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 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担保合同3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宣布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的承担提供________币________万元贷款。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此项借款使用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 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月息_____‰,年息_____%;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_____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 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划。 第六条 借款偿还: 借款方在本着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计划以________为资金来源归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担保合同4合同编号:质押字第__号 质权人:(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荣银桥_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荣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荣银桥___年保证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 ,甲方作为担保人为乙方向贷款人借款 万元[( )农信社_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数额为人民币 佰 拾 万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附后)载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乙方违约金、质押财产保管费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三)甲方为实现质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质物及出质的权利凭证于 年 月 日移交给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单,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质押财产保管费` 元。 六、其他特约事项: (一)乙方承担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和质物评估、登记、鉴定、保险、保养、保管等涉及的费用,其相关产权证书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办理质物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投保期限要长于担保期限六个月。质物保险的相关单据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若质物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将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帐户; 2、如乙方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将保险赔偿金全部归还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甲方承担代偿责任后,保险赔偿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偿债务。 若甲方认为所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担保其债权,乙方应在15日内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质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现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形,乙方应于接达书面通知后15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甲方承诺妥善保管质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在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由甲方按市价赔偿乙方。 (五)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六)质物及权利质押财产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龋 (七)当甲方代偿后而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质押财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将按乙方的授权对质押财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15内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质押财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在15日内将质物及其物权凭证交还乙方。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 万元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荣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抄送贷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关于担保合同5借款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营运的需要,向乙方以自有土地、房地产设定抵押借款作为营运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沈阳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外币)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营运周转的需要,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二年期。 借款利率及付息:按照中国银行的放款利率 ,每月付息 。 4、借款的支取:在上述借款总金额下,依甲方实际资金需求乙方给予配合逐笔拨付,并以现金或汇款入账户方式支付。 5、借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 6、本合同在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 】 2、房产:【 地证字第 】 3、抵押期限:两年(或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4、抵押权包含前欠未还、现借款、转让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1、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2、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与房产,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借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借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5、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借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对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借的本息。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1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借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支付的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1、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2、甲方开立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估价、登记、证明及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诉讼、律师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系经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壹式三份,自甲、乙双方各自代表签字,且经由虎门镇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订立时间:二○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关于担保合同6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以上内容就是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就担保期限达成了一致协议,但为了保护担保人利益,如果担保人提出异议,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法院将不会支持。 关于担保合同7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户: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佰分之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省(市)_______市_______县(区) 关于担保合同8借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抵押人:电话: 地址:邮编: __年__月__日 中国农业银行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现值为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首期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六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七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的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1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八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抵押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必须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人未续保的,贷款人有权代其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人应立即通知贷款人,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抵押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承担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在理赔款不足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由抵押人负责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第十七条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抵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八条抵押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有关资料退还给抵押人,并到抵押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抵押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 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抵押权人) 借款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盖章) 抵押人:(签字)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关于担保合同9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借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即____元,于订立本合同之同时,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二)甲方借款用途为,乙方有权监控甲方此笔借款的使用情况。 (三)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利息总额为____元整,即____元。 (五)借款到期当日,甲方须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息或有违约责任出现(见第三条违约责任),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即____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八)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将本债权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九)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____对债权人(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二)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甲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乙方进行清偿,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乙方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保证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____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因债务人,保证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6.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2.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保证人(签字):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担保合同10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 二、贷款利息:在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月利率为_________。 三、贷款期限:_________。 四、条款变更 因国家利率变化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双方应签署变更合同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权利和义务 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借款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收回贷款,并参照银行规定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 六、担保条款 (一)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贷款用于非法活动。 (二)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本息。 (三)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七、违约责任: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逾期部分将收取月利率。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准。 十、本合同将于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______年______日______月 关于担保合同11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实施暂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贷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万元整)。 二、贷款期限: 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式: 1.贷款利息为月利息,即每月人民币。利息自甲方收到贷款之日起计算。 2.双方约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如果第一天是周末或假日,将相应推迟。 四、贷款偿还: 1.贷款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的,本借款合同自动展期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乙方如需临时收回贷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还款,贷款利息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 五、违约和违约处理: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属于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对贷款的违约部分征收罚息。 2.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直至依法追偿未偿贷款本息。 六、生效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进一步约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贷款人(乙方):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关于担保合同12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立协议人: 抵押权人:__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_与__________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为________。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万元,抵押率为____%,抵押期限为____年,随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担保合同13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 (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 年 月 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为 )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个月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 年 月 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 利息,即 :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建成年代 、产权证字号为 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 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抵押率为 .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 元,抵押率为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关于担保合同14已收对价,我们特此不可撤消的和无条件的担保代替(债务人名称)支付有关款项(大定金额)。为此,下述(票据份数)本票/汇票已经开立。 金额到期日:_________ 付(收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_________ (本票)签发人(债务人名称):_________ (汇票)出票人(受益人名称):_________ (汇票)承兑人(债务人名称):_________ 如果(债务人名称)因任何原因未能付款,即使未对有关本票/汇票做成拒绝证书,我们保证在本办公地点(详细地址)见索即付。 本保函是可转让或可分割的,并服从于(国名)的法律。本保函项下的索偿应于最后一期付款到期日后一个月内提交我们。逾期后,本保函应视为无效并退回我们。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报价或承诺函(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迳启者:_________ 关于包买票据融资--_________ 感谢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来信,在信中你概述了为之寻求包买融资报价的背景贸易。 作为回答,我们提出无追索权包买有关本票的下述报价。 买方:_________ 货物:车床 包买总额:一套六张半年到期一次的本票总额为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币种)。 期限:最后一期的到期日不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割时间: 货物--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单据--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_________的保付签字。 付款地:_________ 利息:年率9%,半年息复利,按年实际天数365天/年基本天数360天计算并准许5天宽限期。 报价失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选择期:接受报价后30天。 选择期费:按0.125%一次性立即支付。 承担费:只有在你签订合同后才需支付。承担费从选择期失效至提交单据为止按每月0.1%收取,每月预付。 特殊要求:_________国家银行批准外汇资金转移的证明以及有关本票系根据_________外贸部颁布的(外贸单据规则1981)要求出具的证明。 我们期望这些条款能获得你们的同意。 请以签退本函所附本的方式表明你们对这些条款的接受。 关于担保合同15民间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九条 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随便看 |
|
范文网提供海量优质实用美文,包含随笔、日记、古诗文、实用文、总结、计划、祝福语、句子、职场文档等范文,为您写作提供指导和优质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