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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动的合同
范文

有关劳动的合同(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关劳动的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劳动的合同1

甲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指定服务费打款账户: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造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的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早、中、晚三餐;根据甲方要求喂牛奶、果泥、辅食;天气好带小孩下楼一到两次;处理小孩个人卫生;配合给小孩洗澡等。

2、做家务:负责早、中、晚三餐;打扫室内卫生、如扫地、拖地、擦桌子;洗衣服等。

3、服务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_________室

二、乙方的服务时间:

1、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分到晚上18:30分

2、乙方每个月可休息2天;如遇5。1和10。1假期回家探亲,准休4天,但与月休不享受重复使用;若5。1和10。1不回家,当月休息2天。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3500元/月(不论大小月)

2、休息时间用于加班的,加班费100元/天;工作满一年,雇主支付保姆年终x20xx元(人民币);中途离职,无奖金。

3、甲方于每满三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现金或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四、雇佣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规定时间内支付给乙方当月劳务费。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健康状况以及与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并出示健康证或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等说明证件或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提供乙方在服务期间的饮食。尊重乙方、不歧视、不x,保证乙方服务期间的人生、财产安全。

4、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和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服务期间内突发的疾病或其它伤害产生的费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5、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传染性疾病),有权解除合同,解聘乙方。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约定,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如甲方发现乙方造成小孩损伤或x小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务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4、安心做好家庭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需及时与甲方的沟通,不能擅自离岗,讲究个人卫生,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5、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如中途解除合同,应提前4个星期与甲方商议,如擅自离岗,甲方不支付当月劳务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能协商情况下,由宁波市仲裁员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劳动的合同2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以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前几个月是试用期,而不能说先签一个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劳动法》第21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条款规定得很明确,即企业支付给在试用期的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资的80%。这是对员工试用期工资权益的保护。

有关劳动的合同3

劳动者的选择权只能行使一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劳动者在选择了其中一项主张后,在今后的司法程序中不能随意变更。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应慎重选择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追索赔偿金。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实务处理

所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作出如下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时,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决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等规定的要求,提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诉求;第二种选择是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律师处理劳动争议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因劳动者的第一种选择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占绝大多数。大多数劳动者认为,既然用人单位已经将我辞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意义不大,受“好马不吃回头草”的传统思想影响,一般均主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对于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诉求,劳动仲裁机关或者审判机关处理起来也相对简单,适用的法律依据也较为充分。在执行方面属于支付义务的履行,执行方面也没有太多障碍。对于第二种选择,在司法实践中较为鲜见,处理起来较为复杂,而且还存在适用法律依据欠缺及难以认定等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以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此条为劳动者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于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后,在什么情形下裁决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并没有做出更明确和更具体的规定;对于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也没有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对于裁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实际履行裁决内容如何处理也没有具体规定。这些立法上的欠缺,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争议和混乱,不利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也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除上述规定以外,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以及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1997年1月31日劳办发[1997]15号)对于用人单

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对劳动者的赔偿问题,以及劳动仲裁委或法院裁决撤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决定后的工资补发问题等,也作出了一些规定。

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xx】238号)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33号)第三条第一项中的“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是指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而损失的工资收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1997年1月31日劳办发[1997]15号)第二条规定:“在处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时,如果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了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企业应从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发职工工资。”

原劳动部的上述部门规章或者批复,仅适用于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事宜,以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被撤销以后关于工资补充的事宜,但是对于前面所提及的在什么情形下裁决支持劳动者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诉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劳动者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诉求,以及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等问题,并没有提出相应的标准答案或者法律依据,问题依然会存在,继续履行劳动的争议依然无法得到法律适用上的妥善解决。

因为立法上的欠缺,对于同样的诉求和事实,不同的裁决者会因为对法律理解和认识的不同,而作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裁决结果。

现举一案例,来说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实务处理.

劳动者刘某(女,上海人,19**年**月**日出生),因与用人单位**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xx年4月12日向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刘某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显示:

刘某于20xx年6月21日入职**公司,双方于20xx年6月25日签订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止;刘某的工作内容为省区销售经理(上海);刘某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60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4800元/月。20xx年1月30日,**公司向刘某发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违法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公司应继续履行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按月平均工资7130元/月的.标准向刘某支付自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损失,及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以及缴纳相应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据此,刘某主要提出了如下仲裁请求:

1、撤销**公司关于违法解除刘某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裁决继续履行刘某与**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决**公司按7130元/月的标准向刘某支付自其违法解除刘某的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损失,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3、裁决**公司按7130元/月的基数为刘某缴纳自其违法解除刘某的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4、裁决**公司向刘某支付律师费5000元。

刘某同时还就提出了支付拖欠的工资、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赔偿金等诉求。 **公司针对刘某的仲裁请求,提出了如下答辩意见:

**公司辞退刘某属于依法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xx年1月11日17:30分正式解除。刘某要求撤

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通知,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刘某于20xx年6月21日**公司处,刘某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为省区销售经理(上海),刘某的工作地点为深圳、上海。

刘某作为销售经理管理人员,负有开拓上海业务市场的义务。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公司发现刘某工作能力与其自身所描述的能力相差甚远,不能胜任销售工作。为此,**公司才依法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与刘某已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口头协议的情况下,**公司向其邮寄出《离职交接表》及《劳动合同解除通知》。

有关劳动的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安徽天大 长运塑业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为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月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内

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及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劳动的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应聘人):职务:联系电话:

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

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驾校实际情况,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驾校教练员岗位从事教练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和义务。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较强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好。

3、具备完善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较高。

4、具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半年以上驾校驾驶从教经历及相应车型驾驶经历。

5、能够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对待学员热情,服务周到,教学过程中能够使用礼貌语言,学员满意率达到90%。

6、当期有个学员的,不合格学员不超过人,有个学员的,不合格学员不超过人,因教练员的原因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应在一个月内补考合格。

7、训练期间爱护车辆,无事故发生,无学员投诉,无违纪现象发生。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2、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3、乙方不得自行购车挂靠在宜春市其他驾校,与甲方产生业务冲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要求经济赔偿。(本条款不受合同其期限限制,长期有效)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乙方在甲方处服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甲方确保乙方年收入不低于30000元人民币(含基本工资+补贴+福利+奖金等),乙方在受聘期内基本待遇等同于目前驾校其他教练待遇,补贴及福利按阶段性发放,奖金统一在年底发放(甲方将根据乙方培训学员合格率发放奖金),如果乙方在遵守协议后,每月所发的基本工资及阶段性补贴、福利、奖金加起来未满30000元年收入,甲方将为乙方补足所差金额。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履行公民义务,批准应征入伍的。

(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乙方应当保证学员期间,学员考试合格率为%,如果达不到该合格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赔偿金确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有关劳动的合同6

案例回放:20xx年小王被一家公司聘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年3月,公司聘任小王为企划总监,并且颁发了聘期为两年的聘任书,在聘任书中规定了其职责、待遇、期限等。前几天,公司领导班子调整,新任经理说聘任书不是合同,让小王回家休息,只发生活费。 这让小王十分疑惑,不知聘任书是否是合同?

案例分析:这份聘任书应该视为劳动合同。因为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7项必备条款:即(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而该聘任书已基本具备以上7项必备条款,且小王一直在该公司工作,领取工资。聘任书中也明确注明了聘用期限、聘用人员的职责、工作内容、待遇等。所以,该聘任书应视为劳动合同。

当然,公司让小王回家休息,只发生活费,这是单方变更其工作岗位。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无权单方变更小王的工作岗位,否则为违法行为。针对公司的违法行为,小王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有关劳动的合同7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招用乙方的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事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工作内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除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元/月(________元/周);

2、计件工资:(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_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其中乙方应承担缴费部份,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治疗期间为乙方据实支付医疗费,按月支付全薪;伤愈后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工死亡者,由甲方负责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一次性工亡补助费。

(四)乙方为已婚女性的,享有孕期、产期、哺乳期及计划生育等假期和工资待遇。

(五)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视为有薪假期。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在批准探亲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将理由通知工会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并将理由通知工会后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工作交接时支付。

七、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或者由工会代表员工与甲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效,甲乙双方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一方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以及甲方制定的规定、制度与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不符的,按现行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劳动的合同8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六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注意:

一、用工单位与用工者签订合同要保存双方自愿签约的证据,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供劳动保护,按时发放工资以及各项福利,依法缴纳各项保险。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单位以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能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劳动合同法》的十七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要注意6种情况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笔者曾经解除过一些咨询者,他们因为“老板”、“经理”、“人事”要求自己辞职,自己就打了辞职报告。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损害了。由谁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任何单位都不能侵害职工的这种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不支付补偿,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有关劳动的合同9

一、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劳动者有何权益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需支付给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劳动者还可以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劳动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岗调职调薪的效力

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具有劳动请求权,即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针对岗位调整的原则是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或虽有变更但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做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

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是否合法,首先得看有无在劳动合同中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其次要确因生产经营需要且调整前后工资水平相当;最后要不具侮辱性或惩罚性质,也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调岗,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员工不接受正当的调岗降薪决定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经营地址变更,劳动者是否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首先,变更后地址与变更前地址的距离大小;其次,单位有无给劳动者提供便利上班的条件;最后,变更地址是否有正当原因。

有关劳动的合同10

吴小姐从本市某大学毕业后,与本市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吴小姐积极肯学、工作努力,一年后,企业选送吴小姐前往外国的投资公司进行培训。出国培训前,企业与吴小姐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双方约定:公司出资对吴小姐进行一年的专业培训,吴小姐在培训结束后为企业服务十年,否则赔偿培训费8万元。吴小姐如期去外国培训了一年,结束培训后即回企业工作。又一年后,双方签订的三年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此时,企业要求吴小姐按服务期约定续签劳动合同,吴小姐则不愿再与企业续约而要求终止劳动合同。

吴小姐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双方合同期满,自己不愿续签,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合理。虽然与企业签订有培训协议,但其效力低于劳动合同,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培训协议也就不再有效。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公司认为:虽然吴小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公司与吴小姐之间签订的十年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遵循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该协议已成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吴小姐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继续履行服务期。

看来各人都有一定的道理,那么究竟以哪份合同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其中的一项就是“劳动合同期满”。以上规定说明,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那么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依照协商一致的续订合同原则,双方均不得强行续签合同。

问题在于双方之间存在一个服务期问题,虽然《劳动法》对服务期没有具体规定,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此却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以上规定明确:在企业出资培训劳动者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与劳动者作出服务期的约定,劳动者一旦接受了培训、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就必须严格履行服务期义务,否则被认为是违约行为。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进一步规定:“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服务期要求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当初出资对吴小姐进行了培训,吴小姐承诺在培训结束后为企业服务1年,双方签订的培训与服务期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吴小姐在接受了企业的出资培训后,应依法承担为企业服务十年的义务;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要求吴小姐续订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期,吴小姐应当与企业续订劳动合同。吴小姐不愿再与企业续约而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是一种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虽然有上面的规定,但是从培训协议和服务期限,以及违法服务期限的赔偿来看,显然并不很合理。吴小姐被送到国外培训一年,却约定的服务期限是1年,违反服务期限的赔偿是8万元。阿华认为,吴小姐可以约定显失公允,要求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认定这个约定为无效条款。

有关劳动的合同11

题材:反映劳动保障和民工工资的小品剧本

人物(按出场顺序):

刘老板,大名刘小根,外号刘大款,某工地老板

刘蛮、刘老幺,民工

张干部,劳动保障局干部

男警、女警,派出所民警

众民工演员若干

【客运中心候车大厅,刘老板提一皮箱,匆匆忙忙进入】

刘老板(放下皮箱):还好还好,春眠不觉晓,算我来得早,少睡一告觉,问题解决了。(抹汗)老子连夜连晚从贵阳坐火车到重庆,又跟斗扑趴的打的回来,为的就是要赶在刘蛮他们之前。嗯,还好,大厅里还没得几个人,刘蛮他们还没来。嘿嘿,我在椅子那边去躲倒,等他们一进来,我就给他们发红包,给他们一个惊喜。(一高靠背的条丝椅,背向舞台,刘老板提起皮箱,睡倒在条丝椅上)

【刘蛮、刘老幺上】

刘蛮:咦,老幺,你看,说好的6点钟,在客运中心大厅兑现,然后大家好回家过年。你看,人影子都没得一个得,有个鬼呀!

刘老幺(抬起手臂看一下表):还差几分钟打6点。

刘蛮:那我们等等看。不怕时间走得慢,就怕他龟儿子来不倒。

刘老幺:豆头,他娃扯谎日白搞惯了,上月推下月,前天推昨天,不晓得这个大款啷个就工资都放不出来。

刘蛮:嘿,今天他要是还是在忽悠我们的话,管他是不是老乡,非把他拉到劳动保障局、或者区政府去说聊斋。(附耳轻语)告诉你,我已经给劳动保障局打了电话,喊他们来人来督到,今天他刘大款,我要教他跑不脱。(大声)他不罗教,我也不认黄,

刘老幺:对,乡里乡亲,拖欠工资,过不到年,只有大家都撕破脸,他不罗教,我们也不认黄。

【刘老板蹑手蹑脚走到二人身后,突然分开二人】

刘老板:不认黄?真的不认黄?

刘蛮、刘老幺:刘大款?骇老子一跳。

刘老幺:你什么时候来的?

刘蛮:钱呢?

刘老板:嘿嘿,没借到。

刘蛮(跳起来):啥子咦?没借倒?

刘老幺(提起拳头):没借到?

刘老板:咦,咦,不要打人噻!亲不亲,家乡人,都是一个弯子头的,动不动就挥砣儿,伤感情噻!钱各嘛,钱各嘛,不要为钱伤了兄弟感情嘛。看到,我把钱给你们变出来。

刘蛮、刘老幺(看刘老板身上身边,找钱袋):钱呢?钱呢?

刘老板:莫急,莫急。今天不仅仅是欠你们两个的工资要兑现,所有工地上民工的工资,今天都统统兑现。(向椅子方向喊一声)变。(疾步走向椅子,提出皮箱)这是我专门跑到贵阳,托我那大舅子抵押贷了三十万,连夜连晚拿回来把拖欠大家的工资兑现。(骄傲的表情)你们看,这一皮箱,都是钱。

刘蛮:真的?你刘大款今天终于耿直了一回。

刘老幺:刘大款都说话算话了?这一皮箱都是钱?

刘老板:不信?打开看。(面向舞台,叨烟)

刘蛮、刘老幺(在刘大款身后蹲下,慢慢开箱。从箱子里拿出一叠报纸,又拿出一叠报纸,又拿出一叠报纸,脸色骤变):刘大款!

刘老板(一翻眼睛):怎样啦?

刘蛮、刘老幺(愤怒地):你,你!

刘老板(仍背对着刘蛮、刘老幺):我怎么啦?

刘蛮、刘老幺(跳起来抓起刘老板就打):叫你骗,叫你骗!

刘老板(双手护头,绕台逃跑,哇哇叫):为啥打我,为啥打我?

刘蛮:你拿些报纸来骗我,还说是钱。

刘老幺:你扯谎日白,也太过份了!

刘老板(惊讶):啥子咦?报纸?

刘蛮:你自己看。

刘老板(奔到皮箱边,边看边翻,把皮箱翻了个底朝天,吃惊,大呼):钱呢,钱呢,我的钱呢?怎么变成报纸啦?!(大呼,大叫,大哭)

【劳动保障局张干部上】

张干部:哭啥子,哭啥子?

刘蛮、刘老幺(迎上张干部):张干部。

刘老板(自顾自蹲在皮箱旁,哭喊):我的钱呢?我的钱呢?

刘蛮:哼,张干部,刘大款又在耍鬼花样。

刘老幺:我觉得也是。这一个多月来,工资一拖再拖,他先后使用了走为上逃跑计、办公室空城计、乡亲悲情攻心计,今天他又玩的是啥子计哟!

刘蛮:苦肉计,苦肉计。

刘老幺:对,是苦肉计。提个皮箱,装些报纸,然后说钱被偷了,这样就又可以拖了。

刘老板(哭腔喊):冤枉啊,冤枉啊!

张干部:刘老板,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诉你,昨天劳动保障局接到你们公司120名民工举报,说你违反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今天我受局长委托,是专门来处理这件事的。你就不在再耍花招了。否则的话,我要协助民工,对你展开行政诉讼。

刘蛮、刘老幺:对,告你!到法院告你,把你公司封了,把家里的奔驰宝马也封了!

刘老板:冤枉啊,冤枉啊!张干部,刘蛮哥,刘老幺,我是真的把钱带来了哇,怎么就变成报纸了呢?

张干部:刘老板,你起来,好好说,是怎么回事?

刘老板:我昨天一早在贵阳我舅子那里把三十万现代借到,就急忙坐火车往江津赶。皮箱放在行李架上,我一直看着都没眨眼。咋子就变成没了呢?我的身份证,造好的民工工资领取名册,都在里面的呀!

刘老幺:你没上厕所?

刘老板:上厕所我都是把皮箱提起去的。

刘蛮:是不是被贼二哥吊了坨哟?

刘老板:没有哇,我没看见贼二哥。

张干部:贼二哥脸上又没写字。我问你,你在真的一直盯着皮箱的?

刘老板:是呀,眼都没有眨,这是民工们的工资,也是我的救命钱哪,我哪敢粗心大意!

张干部:真的一夜没有合眼?

刘老板:我,我,(努力回忆),应该没有合眼吧!

张干部:到底是合了眼,还是没合眼?

刘老板(委屈地):我,我不知道。快天亮的时候,就是刚才下车前,好像着迷过去了一哈哈儿,列车员过来拉醒我,说江津到了,我提起皮箱就下的车。

张干部:着了,可能就是那一哈哈儿。刘老板呀刘老板,你咋个啷格粗心呢,千里借钱,天亮把尿流了。

刘蛮(面向张干部,焦急):现在怎么办?

刘老幺:现在怎么办?

刘蛮:我家房子漏了两个月了,就等着我拿工资回去修房子。这下子我两手空空,怎么有脸回家过年哟!

刘老幺:我娘在大坪医院住起,等着我拿去动手术,刘大款啊,你这整起,我拿啥子钱去救我娘的命啊!

刘蛮:其它民工弟兄一会儿也要赶来,大家都等着你刘大款,我看你怎么办?刘大款,刘大款,你害人不浅!

刘老板(抱着头蹲在地上,哭喊):哇,哇,我的钱哪,我的钱哪,是哪个短命鬼,这样伤天害理。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张干部:别怨了。刘老板,你现你想想,还有没有什么办法?一会儿百多号民工围过来,这事情闹大了,可怎么收拾。

刘蛮:对,弟兄们都说,今天要是拿不到钱,他们就要报警了,就要逮你去区政府见官论理。

张干部:这事情闹大了,刘老板,你可以承担后果哟!

刘老板(哭丧着脸):张干部,你让我想想,你让我想想,你帮我想想办法嘛。我真的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哪!为了弟兄们的工资,我也是于心不安哪!我不想拖呀!到了年终,材料钱、税费钱、租金钱,都要缴,现在银根又紧,贷款也贷不出来,我难啊!好不容易叫我舅子帮我借到30万来先把弟兄们的工资钱付了大家好回家过年,没想到半路又被偷儿贼偷了。哇哇哇哇(大哭)。

刘蛮:还哭,你看,弟兄们都来了。

【涌上几个民工】

民工们(围在刘老板、张干部周围,嚷):给钱,给钱!

【此时响起警车警报声,警车停车声。大家睁大眼睛做观望样】

刘蛮:警察来了。

刘老幺:刘大款,看你今天跑得脱。

【一男警察急速上场】

男警:请问,谁叫刘小根。

刘蛮、刘老幺(相视、与民工们互视,疑问):谁叫刘小根?

刘老板(害怕,畏畏缩缩地):我,我,我就是。

刘蛮:我们只知道他叫刘大款,不晓得刘大款原来大名叫刘小根。

有关劳动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并委派乙方到(以下简称丙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第二条 工作岗位、工作职责:

1、具体工作岗位及其工作职责由丙方与乙方在岗位合同中确定。

2、丙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以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丙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国家的相应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第四条 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丙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2、丙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甲方的规定,向乙方提供防护用品。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2、乙方的奖金、津贴,按丙方有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乙方的工资待遇由丙方支付(或由甲方代为支付);其他福利待遇按照丙方的标准执行,由丙方承担。

3、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的一切待遇。

4、乙方在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医疗期。

第七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丙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丙方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丙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丙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不提前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自行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丙方宣告解散。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关劳动的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计时或岗位工资,工资额为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

(二)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______条中明确。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工作日井下津贴为______元。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培训,不得上岗作业。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应当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培训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有关劳动的合同14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

职 工(乙方):

身 份 证 号 码 :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广州市职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书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其类别(管理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甲方)与 (乙方)双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乙方岗位类别确定(打“∨”)为:( )管理类/( )工人类。

三、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二)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 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

3、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3、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3、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劳动的合同15

聘方(甲方):xxx幼儿园 法人代表(负责人):

应聘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一年)

二、聘请待遇:

1、每月 ( ) 元,假期不付,临近放假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工资计算。

2、奖金:按园教师考评方案兑现、

三、其它事宜:

1、甲方根据本幼儿园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与同事、不能和学生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幼儿园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在园发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的30%,乙方承担70%。

2、押金:乙方一个月工资80%

3、乙方在聘期内未经幼儿园允许(或解聘)不得随意辞职外流、学习、离岗等,否则扣除其押金及所有未发款项,同时因此给幼儿园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园外(如往返路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聘期被本园解聘或经本园允许主动辞职,次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6、甲方在工作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及奖金。

7、乙方聘期已满位续聘并交清各种财物,甲方将乙方押金、工资、奖金一律照发,否则酌情处理。

8、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注哪些事项

1、未签劳动合同先知法。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

3、合同细节仔细审查。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4、陷阱合同要警惕。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发生争议办法多。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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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3: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