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公司担保合同 |
范文 | 公司担保合同汇编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担保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担保合同1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ⅰ: 保证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1.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转账凭证及还款计划表为准。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为月息 . 2.2 计息方式为按月计息,到期还本。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条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 (a.现金;b转账支付) 如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转账支付,出借人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将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银行账号中: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述付款行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当日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据。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还款计划表履行还款义务。 单位:元 期数 还款日期 还款本金 还款利息 还本息合计 剩余本金 1 2 3 4 5 6 7 指定还款户名: 开户行: 还款银行卡号: 5.2 借款人归还最后一期本息时,应在保证人ⅰ见证下进行,否则,保证人ⅰ有权扣除借款人履约保证金。 保证条款 保证人ⅰ、保证人ⅱ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六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ⅱ自愿为保证人ⅰ提供反担保。 第七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条款 第九条 担保约定 9.1 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时,保证人ⅰ对出借人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2保证人ⅰ承诺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经出借人本人亲自确认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垫付借款人应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借款人追偿。保证人ⅱ自愿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时足额还款付息导致保证人ⅰ承担保证责任时向保证人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保证人ⅱ追偿。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经保证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变更本合同约定事项,如私自续期或终止合同等,保证人ⅰ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各方承诺或确认 10.1 出借人保证自己出借款项的来源合法。 10.2在约定的期限内(7天)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证提供给出借人、保证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10.5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账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有关事项。 10.6 借款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有关费用。 10.7借款人、保证人ⅱ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10.8借款人、保证人ⅱ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10.9借款人、保证人ⅱ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在有关事项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证人ⅱ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从保证人ⅰ对整个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并按约定向保证人ⅰ支付担保、咨询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 10.12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 保证人ⅰ可代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权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证人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诉讼(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上诉、反诉、和解、执行、代为接受执行款项) 第十一条 转让 11.1 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证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11.2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证人ⅱ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二条 合同条款的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1出借人未依约出借款项的,出借人应按当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借款人为该合同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经济损失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满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按实际借款期限计收利息,但月息调整为 .保证人ⅰ另行为借款人匹配资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实际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计息。 14.4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罚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证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费,造成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费。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两次,经保证人ⅰ书面同意,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借款而导致保证人ⅰ代偿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借款人还应向保证人ⅰ支付代偿金额5%的违约金,该代偿金额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偿还全部代偿金额及违约金、催收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为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5.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经出借人将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据》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15.2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保证人ⅰ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能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15.3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保证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7.1 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展期协议、催收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且含义认识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公司担保合同2甲方(保证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债权人)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保证责任 1.1甲方愿意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3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房产办妥以乙方为抵押权人的房产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权属证明交由乙方收执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承担保证责任。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1.5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1.6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无条件地代为偿付。任何经乙方发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文件,均可作为要求甲方付款的书面索付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任一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乙方在扣收后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不足部分。扣收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清偿顺序为费用、利息、本金。 第三条保证人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或许可主合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情况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况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依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4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甲方经营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经营场所,检查甲方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为严格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关上市公司对公众信息披露要求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资料。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构成秘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经营体制、产权组织形式及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企业出售、产权转让、减资等; (2)出售、赠与、出借、转移、抵(质)押及其他方式处分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者超过全部未分配利润的xx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3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5500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年利率为% 四、借款期间:借款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以转账方式将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上海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浦东大道支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月,从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间,乙方按月息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为______元/月,约定借款期限内利息总额为¥:______元。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从借款发放当日起,每30日为一月,并以此计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______次支付,若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 五、借款本金的归还 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还清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全部利息、罚息付清为止。 2、乙方未按时归还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间,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罚息,且乙方须并按应还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本、息等付清为止。 3、因乙方违约,甲方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的,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律师费按诉讼标的5%计算)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违约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约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约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罚息,直至本息、罚息等付清为止。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乙方及保证人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和全部资料、信息均真实有效。乙方及保证人提供的电话、地址和其他资料发生变化的,将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证人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证人承担。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时生效,同时开始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4借款方: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 经贷款方与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__。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合同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 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 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 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合同书一式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 份,公证机关1 份。 十、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公证员:(章)________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5合同编号:____ 保证人名称: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 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币种)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 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丙方:(公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 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公司担保合同6出资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_______,付息方式:每月____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 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七条 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3)、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4)、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 (5)、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 (6)、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7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公司担保合同8地址: 联系电话: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____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X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 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 开户人全称: 开户行: 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____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⑵、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⑷、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⑹、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址: 联系电话: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____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XX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担保合同9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开户行:,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五、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二、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四、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二、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三、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四、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五、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六、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七、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⑵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⑷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 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 ⑹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三、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五、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址: 联系电话: 一、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三、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四、乙方需配合丙方保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五、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二、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四、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二、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三、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四、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五、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六、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七、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担保合同10委托人_________与_________(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_________(建设单位)预收备料款(或工程款) _________元。为此,委托人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预收款退款担保。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担保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应将预收款项存入受托银行,并接受受托银行的监督。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委托人应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以受托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或以可转让的有资产价值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并向受托银行提供反担保函(或与受托银行签定抵押协议)。 五、受益人凭保函、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及委托人将预收款项用于合同规定之外的用途的证明,要求受托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受托银行经审查无误后,应首先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帐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帐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银行垫付。 六、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付资金。受托银行对垫付资金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七、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要求第三方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垫付资金及利息(或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八、委托人应按受托银行担保金额度的_________‰按年交付担保费用,并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纳。 九、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及本协议的解除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11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Ⅰ: 保证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1.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转账凭证及还款计划表为准。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为月息 。 2.2 计息方式为按月计息,到期还本。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条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 (A、现金;B转账支付)。 如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转账支付,出借人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将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银行账号中: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述付款行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当日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据。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还款计划表履行还款义务。 单位:元 期数 还款日期 还款本金 还款利息 还本息合计 剩余本金 指定还款户名: 开户行: 还款银行卡号: 5.2 借款人归还最后一期本息时,应在保证人Ⅰ见证下进行,否则,保证人Ⅰ有权扣除借款人履约保证金。 保证条款 保证人Ⅰ、保证人Ⅱ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六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Ⅱ自愿为保证人Ⅰ提供反担保。 第七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条款 第九条 担保约定 9.1 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时,保证人Ⅰ对出借人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2保证人Ⅰ承诺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经出借人本人亲自确认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垫付借款人应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借款人追偿。保证人Ⅱ自愿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时足额还款付息导致保证人Ⅰ承担保证责任时向保证人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保证人Ⅱ追偿。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经保证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变更本合同约定事项,如私自续期或终止合同等,保证人Ⅰ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各方承诺或确认 10.1 出借人保证自己出借款项的来源合法。 10.2在约定的期限内(7天)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证提供给出借人、保证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10.4 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10.5 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账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有关事项。 10.6 借款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有关费用。 10.7 借款人、保证人Ⅱ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10.8 借款人、保证人Ⅱ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10.9借款人、保证人Ⅱ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在有关事项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证人Ⅱ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从保证人Ⅰ对整个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并按约定向保证人Ⅰ支付担保、咨询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 10.12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Ⅰ可代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权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证人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诉讼(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上诉、反诉、和解、执行、代为接受执行款项)。 第十一条 转让 11.1 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证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11.2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证人Ⅱ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二条 合同条款的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1 出借人未依约出借款项的,出借人应按当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借款人为该合同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经济损失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满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按实际借款期限计收利息,但月息调整为 。保证人Ⅰ另行为借款人匹配资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实际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计息。 14.4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罚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证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费,造成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费。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两次,经保证人Ⅰ书面同意,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借款而导致保证人Ⅰ代偿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借款人还应向保证人Ⅰ支付代偿金额5%的违约金,该代偿金额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偿还全部代偿金额及违约金、催收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为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5.1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经出借人将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据》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15.2 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保证人Ⅰ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能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15.3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保证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7.1 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展期协议、催收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且含义认识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担保合同12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企业法人:地址:投资管理方(丙方): _____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_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 甲方指定的帐户为: 开户人全称: 开户行: 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七、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13贷款方: 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项目经营活动____,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请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人民币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等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借款金额_5000000__,人民币(大写)_伍佰万元整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_24%/年___。 第五条 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一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借款方式__一次性全额汇入借款方账户__。 第六条 还款时间、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__本息一次性还清,汇入贷款方账户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 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人担保负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 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5。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担保,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 有权处理抵押物。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 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关规定的 利率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 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贷款方的责任造成借款方损失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 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 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 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__,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__。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14甲方(保证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乙方(债权人)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及保证责任 1.1 甲方愿意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 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 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 (小写) (大写) 。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3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 房产办妥以乙方为抵押权人的房产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权属证明交由乙方收执之日止。 1.4 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承担保证责任。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1.5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1.6 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 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无条件地代为偿付。任何经乙方发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文件,均可作为要求甲方付款的书面索付通知。 2.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任一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乙方在扣收后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不足部分。扣收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清偿顺序为费用、利息、本金。 第三条 保证人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 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或许可主合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情况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况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依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3.3 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4 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5 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甲方经营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经营场所,检查甲方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3.6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为严格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关上市公司对公众信息披露要求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资料。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构成秘密信息的除外。 3.7 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经营体制、产权组织形式及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企业出售、产权转让、减资等; (2)出售、赠与、出借、转移、抵(质)押及其他方式处分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者超过全部未分配利润的20%; (4)合同生效后新增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的20%; (5)更改与其他银行的债务条款,提前清偿其他长期债务; (6)偿还对甲方股东债务; (7)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或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涉及债务金额超过净资产的20%。 3.9 甲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和债务人追加担保或直接收回全部贷款: (1)经营、财务状况恶化; (2)甲方、甲方股东、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3)向第三方提供担保,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歇业、停业整顿、解散、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足以影响甲方经营活动和乙方贷款安全的重大事件或违约事件。 3.10 甲方需变更章程、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及其它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违约条款 4.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款所称违约事件: (1)甲方不及时足额履行代偿责任; (2)甲方违反所做的保证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 (3)甲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 (4)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 (5)甲方的经营、财务状况已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2 有违约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履行代偿责任; (2)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 (3)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4)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附则 6.1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同主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6.2 乙方有权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6.3 甲方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其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范围内。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 6.4 乙方可就本合同向潜在受让人或可能与乙方订约的其他人透露其认为合适的有关甲方的资料。 6.5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甲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甲方。 6.6 凡确定的选项,均统一采用在被选项框内划ⅹ的方式确定。 6.7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8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9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10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债务人各执一份。 甲方声明,完全理解本合同的条款及与之相关的主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并已就此(在需要时)获取过独立的法律咨询。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 签署地: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 签署地: 公司担保合同15地址: 联系电话: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 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 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开户行: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 地址:联系电话: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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