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抵押合同 |
范文 | 【精华】抵押合同汇总十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抵押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抵押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乙方因经营周转需要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但又提供不了银行要求的相应抵押物,请求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区路号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为其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双方经协商,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押物: ____区路号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 二、借款担保: 1、借款:乙方用甲方房屋向银行提出的抵押借款应单独作为一笔借款,单独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得超过甲方房屋现行市场价(或按银行要求进行评估的评估价),如超出,超出部分甲方不在房屋价值外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借款时间不得超过年,在此时间内,如乙方还清借款后又需再次借款,未经甲方另行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协议房屋擅自做抵押。 2、甲方同意为乙方的前款借款以本协议第一条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协助乙方及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1、作为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其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属甲方,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为依据对房屋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乙方应确保所借款项用于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中约定的用途,如改变借款用途,一经发现,按本协议其向银行所借款项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借款到期后,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即时向银行归还借款及其利 息,如逾期还款,按应还借款及其利息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银行如因乙方未按约定还清借款及其利息而行使抵押权,如由此导致甲方对抵押房屋所有权的丧失,乙方应按甲方丧失房屋所有权时抵押房屋的市场价(不扣除折旧和土地使用年限)和装饰的价值(不扣除折旧)总额的12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按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借款及其利息,同时应主动或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并由甲方收回全部房屋所有权凭证,如有违反,乙方按本协议其向银行所借款项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签字(盖X)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2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为购买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商”)的_________(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_________ 1.2 贷款最高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整。 1.3 贷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_________个百分点(libor+_________%)。每期计息日的_________的libor为_________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_________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 结息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2)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3)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1)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2)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_______%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_________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抵押合同 篇3(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 乙方原因将自己购买的 物品数量重量大于或小于1克,向甲方作质押。 2、 3、 4、 5、 6、 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物品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整。 借款用途: 。 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利息: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2.5%;综合费用(人民币)元整。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不足叁拾日(月)按足叁拾日(月)收取利息。 7、 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1%违约金。超三十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8、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现金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甲方归还该封存物品。 9、 保证条款:乙方保证该质押物品绝非盗抢或诈骗所得,属于合法正规购买,该质押物品无任何争议,质押物品非赝品。甲方占有质押物品时应封存由乙方签字手印。如封存完好无损,甲方归还时乙方不得有任何争议。质押期间甲方如丢失或损坏质押物品,甲方需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按评估价值计算。 10、 乙方保证:(一)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本合同销毁,自行终止。 (二) 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三)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10、违约条件:乙方违约,甲方提前单方终止合同变该物品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甲方有权单方行使质押权。 11、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2、 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 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14、 本合同附件:1、承认书2、本物品封存并由乙方签字3、乙方身份证 复印件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甲方常用电话号码: 乙方常用电话号码: 20年月日 签订合同和履行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共计两页 抵押合同 篇4一、借款合同抵押担保的方式 借款合同的抵押,是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措施,即抵押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自己依法经营管理的财产,作为履行借款合同的担保;如债务人(借款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作为物权保证,其效力高于信誉保证。 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贷款人)认可的,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予以处分的财产。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的内容 借款合同的抵押应当以书面形式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被担保的借款种类,借款数额; 2、借款人履行偿还借款义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内容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由当事人双方签章,抵押合同即告成立。但对于以法律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且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抵押合同 篇5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 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或个人均自愿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 (签字)个人: (签字) 2、 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 抵押方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 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 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 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一月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 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 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 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 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 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 乙方应配合甲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 乙方应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 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 抵押物权属发生争执; (3)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 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 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7、 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8、 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债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 债务人为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乙方未按第六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1、因以下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 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 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 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 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日。 3、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 下抵押权因第八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本合同签订地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条款: 备注: 抵押人: 个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共有人签字盖章:(如物资产权归个人所属在共有人栏填写个人) 日期: 本合同各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持有抵押贷款合同原件,乙方持有抵押贷款合同复印件。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抵押合同 篇6出租人: 承租人:租赁合同(三) 与 在广州市海珠区共同签署 目录 章节 页码 第一条释义………………………………………………………… 3 第二条反商业贿赂………………………………………………… 3 第三条租赁物权属………………………………………………… 4 第四条租期及租赁物交付………………………………………… 第五条租金………………………………………………………… 5 第六条租赁物业维修责任及返还要求…………………………… 6 第七条转让和转租………………………………………………… 第八条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特别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租赁合同 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释义 本合同中,双方均认可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 指 本合同及甲、乙双方经共同签署而作出的对本合同之补充、修 正或解释等特别约定; “标的物业” 指 位于市路号 层 房位臵之房屋及“租赁物业” “租赁物” “标的区域” 指 标的物业内,乙方所承租的部分,即 ,及该部分所应享“租赁区域” 有的标的物业之附属区域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地 下餐厅、员工宿舍、仓库、办公室、电梯、消防泵房、热水泵房、 配电房等)。租赁面积为平方米。(详见附件《建筑物平面 图》) “一切损失” 指 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装修损失,预期可得利润损失,律师 费用,调查费用,差旅费用等 其附属房屋、公共分摊物业、房屋外墙、屋顶、场地院落及必要的进出口、 汽车通道等。 “经营损失” 指 按每日2万元计算 “装修损失” 指 按装修发票总额除以10年均摊值乘以未履行合同年数 二 反商业贿赂 2.1 在与乙方洽谈、签约过程中,甲方不得主动或被动的向乙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任何 的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暗中向乙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金钱、物品(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或是进行其它的贿赂行为。 2.2 甲方违反第2.1条的,乙方有权: a 直接解除合同,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须额外向乙方按照本合 同第10.3条的约定进行赔偿; b 不解除合同,甲方按当年租金总额向乙方进行赔偿。 c 向有权机关举报甲方的行为。 2.3 乙方反商业贿赂举报,甲方可随时通过该举报邮箱反映乙 方工作人员之索贿行为。 三 租赁物状况 3.1甲方承诺并保证如下事项: a.标的物业(包括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除本合同3.2披露情况外,未设定其他任何担保,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等任何纠纷。 b.标的物业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设等部门的要求或标准,并已通过整体验收合格,也未被法院或其它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c.标的物业可以被乙方合法承租并可合法用作酒店经营等商业用途。 d.具有标的物业、标的区域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法出租权及收益权并提供相应证明,该等权利为充分、完整、惟一且无暇疵。 e.甲方已向有关政府部门了解并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标的物业的使用功能、土地使用性质符合市政府关于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规划的内容,规划部门未就标的物业的全部或部分作出拆迁、征用、旧城改造的安排。 3.2 标的物业已于年 月 日抵押给银行,贷款 ,贷款期 限为 至 ,银行现已同意本租赁合同,并出具了《抵押权人同意书》(见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标的物业权属证照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承诺该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并承诺该等证照为真实、合法、有效且无遗漏。标的物业的权属证照情况为: 房产证 份,编号为 ,租赁物业所有权人为甲方,建筑面积共 平方 米;租赁物业建筑结构为 结构;房屋用途为。 3.3甲方特别承诺并保证:标的物业房产及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用途、性质、结构、承重、安全性等方面均合法合规,以及物业在抵押的状况均不会影响乙方正常、合法地用于酒店经营。若因上述任一方面的问题导致乙方的租赁使用受到限制或无法使用全部的租赁区域,或乙方无法正常及时办理酒店正常经营所需的消防、卫生、环保、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甲方负责办理上述所有证照,并承担所有费用,且因此而产生的租金损失由甲方承担。 如因甲方或标的物业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申请办理证照之日起30日内获取所有经营所需证照的,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并按本合同10.1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则甲方同意延长免租期到乙方取得所有经营所需证照之日止,且甲方仍应按前款相关规定履行义务。 除前述情况下,乙方经营所需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证照所需正常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甲方须在乙方发出协助通知后10日内提供办理证照所需的全部文件。 3.4 乙方承租甲方标的区域用于酒店经营(含酒店配套经营服务)用途。 四 租期及租赁物交付 4.1该租赁物业租赁期自起租日起至结束日止共计 年。即: 租赁期限起租日为: ; 租赁期限结束日为: 。 4.2甲方应于起租日之前交付标的区域。甲方同意,自起租日起至年 月 日(首次支付租金日)为免租期,免租期共计 天,在此期间,乙方可无偿使用租赁区域。具体交付日以双方签署确认的《物业交接确认书》为准。但局部交付、交付标的存在主体结构或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均视为迟延交付(不视为完全交付),此情况下《物业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付的依据,交付日自完全交付租赁物业开始计算。 4.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物业,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物业的, 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 租金 5.1 自计租日起,租金如下表: 抵押合同 篇7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每月。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 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 产权证号: ; 产权人: ; 产权类别 ; 建筑面积: ; 结构: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时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十四条: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当事人各持 份,公证处、房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8抵押人: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 为了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自责任、权益和义务,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抵押管理规定(试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权,担保借款人_________与_________银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二、当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抵押人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拥有_________(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财产的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设有抵押,抵押额为:_________元。 五、经双方协商此项抵押的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抵押率为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年,随_________号借款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抵押人在已设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额内不得重复抵押。在抵押价值额外再行设定抵押权的,应在再行设定抵押数之前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六、根据协商,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抵押物产权证书:_________,共_________件;保险单:_________,共_________张;保险金额:_________元;证明文件:_________,共_________份。 可以使用的抵押物: ┌───────────┬──────────┬──────────┐ │ 抵押物名称 │ 型 号 │ 数 量 │ │ │ │ │ ├───────────┼──────────┼──────────┤ │ │ │ │ │ │ │ │ └───────────┴──────────┴──────────┘ 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 抵押物名称 │ 型 号 │ 数 量 │ │ │ │ │ ├───────────┼──────────┼──────────┤ │ │ │ │ │ │ │ │ └───────────┴──────────┴──────────┘ 七、抵押人对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检查和验证。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转借等形式处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对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当或有减损其价值的行为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其他等价的财产充当抵押物。抵押人不予执行的,抵押权人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 八、本抵押所保证的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_________方式处分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含税金); (二)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全部贷款本息; (三)清偿上述款项后所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所欠抵押权人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仍有权追索债务。 九、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合同失效。 十、抵押人应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抵押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损失,财产保险赔偿首先交由抵押权人处理。 十一、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十二、其他约定: _________。 十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抵押协议》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各执_________份。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9抵押方:(以下称甲方) 市煤气公司 接受方:(以下称乙方) 市财政局 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尼桑轿车一台。 第二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共作价伍拾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抵押财产由甲方自行保管,乙方应允许甲方使用,甲方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理其抵押财产。 第五条 甲方如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期还款,乙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第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失效时自动失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10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借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借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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