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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股权转让协议书
范文

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文汇编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转让协议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塔湾路的 学校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确认其为所转让的学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转让给乙方该学校100%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在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当场交付定金 元,交付定金后三天之内(含节假日)甲方及对学校进行资产清点并向乙方出示。甲方保证资产清点时所出示的资产清单与实物相符,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无第三人向学校主张债权,学校无税款及其他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拖欠、无员工工资及福利拖欠,如保证与实际情况不符则视为甲方违约,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在双方转让协议签署后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宜未完结前学校以及甲方与学校有关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进行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国家职能部门相关文件及证照变更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变更手续完成(变更手续完成指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变更结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乙方),乙方给付甲方现金或转账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如果无法办理变更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甲方需要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六、 本协议签订后,如有学生与学校存在培训教育关系或者有教师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甲方应在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解除与学生、老师的法律关系,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七、 学校办公所在地的场地租赁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如下:

八、转让协议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学校债权债务由甲方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生效后学校所有的收费和支出由乙方负责。乙方拥有对学校的所有权和决策权以及经营权。

十、 本协议的附件有以下三个:附件1《固定资产表》,附件2《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在校教职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十一、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学校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二、 凡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十三、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20xx年X月XX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2

转让方(甲方):xxx

受让方(乙方):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本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规定,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二、股权转让价格

转让股权的价格以本公司净资产为参照根据,经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xx万元人民币。

三、股权转让的数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本公司xx%的股权共xx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按此价款购买上述股权。

四、付款方式及交割期限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xx日内,以xx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股权的全部价款。

2、甲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据,并协助乙方共同办理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变动手续。

3、甲方应协助乙方自本协议生效30日内到本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协议争议解决的途径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原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公司____%的股权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作质押,

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xx年xx月xx日订于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4

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订立:

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____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受让方”),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以上公司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

序言

鉴于,________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___万美元,经营期限为____年。

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38%的股权(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定义

1.1目标股权:具有本协议序言部分第二段规定的含义。

1.2转让价款:具有本协议第2.2条规定的含义。

1.3生效日:具有本协议第7.1条规定的含义。

1.4审批机关:指_________。

第二条目标股权的转让

2.1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转让方受让目标股权。

2.2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___万(___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价款(下简称“转让价款”)。汇率按实际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计算。

第三条定金及付款安排

3.1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日内,受让方应将相等于___万(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3.2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3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促使目标公司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价款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4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3.5双方在此确认,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之前,尽管有关目标股权的转让已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目标股权仍为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无权行使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只有当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时,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才自动从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3.6受3.5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陈述与保证

4.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1.1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1.2转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力;

4.1.3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1.4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2.1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2.2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五条费用

5.1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2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5.3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负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3.1条或3.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6.2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七条效力

7.1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八条适用法律

8.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10.2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履行完毕之后5年内仍然有效。

10.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0.4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10.5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10.6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____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审批机关。

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转让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受让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5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分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的规定,于xx年7月18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争议的仲裁案。

申请人选定了仲裁员,被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了仲裁员与因双方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于xx年9月11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会秘书处原定于xx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后仲裁庭因故延至xx年11月10日开庭。xx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开庭,因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庭经研究决定,如期举行开庭。申请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审,被申请人没有出庭,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后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深圳分会秘书处于xx年11月20日,将该材料转给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xx年12月16日之前,对申请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请求提交答辩意见及其他材料。

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附件后,未提交答辩状、反请求申请书及有关证据。在申请人修改仲裁请求后,被申请人也未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针对该修改请求部分提交答辩意见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于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决书。

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见以及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11月8日合资成立了××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申请人占51%股份。xx年12月1日,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申请人自愿将自己在合资公司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全部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与本案有关的条款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请人,下同)将其所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即被申请人,下同)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后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按以下规定的方式付清给甲方。

A、乙方应于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100万元给甲方;

b、乙方应于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250万元;

c、乙方应于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00万元;

d、乙方应于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50万元;

e、乙方应于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500万元。

二、有关合资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

三、甲方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20天内甲方人员撤出合资公司。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二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申请人于1997年6月17日依照双方所订协议第五条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并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偿付尚欠股权价款人民币84万元;

2、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94.68万元;

3、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如下:

xx年12月1日,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在××市召开,经双方协商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申请人决定将其在合资公司中所占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于xx年12月9日经××省××县公证处公证。

申请人依照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被申请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约支付了应付价款。到xx年6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支付110万元,按照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款C项的规定,该次被申请人应付款为150万元,故该次被申请人少付应付款40万元。到xx年9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按协议第一条第二款D项应付款50万元未付。xx年10月被申请人付款20万元至××市D公司(系申请人认可的收款单位)。对xx年12月份到期应付款被申请人未能依约给付。被申请人又分别于xx年4月付款11万元,xx年1月付款5万元,另还付款20万元至××市D公司,尚欠款84万元一直没有给付。按照协议第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权价款应偿付日2‰的违约金,即94.68万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审后,申请人变更了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偿付尚欠股权价款104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关于第一项仲裁请求,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应依双方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于xx年12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500万元,但至xx年1月止,被申请人仅付转让款396万元,尚欠104万元未付。申请人于xx年6月12日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市D公司,故原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给付股价款数额仅为84万元。1997年11月3日,××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请人为其下属公司),称其于xx年6月28日依据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委托××市F公司偿还××市D公司欠款40万元,到xx年6月份止仅还欠款20万元,下余欠款20万元至今未还。被申请人此间并未代申请人付××市D公司20万元欠款。故特将原仲裁请求做了修改,偿付尚欠股价款为104万元。

1、协议书规定xx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申请人,实际履行130万元,该次少付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7月1日至xx年9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8万元。

2、协议书规定xx年9月30日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万元,延期付款金额为7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以1‰计,违约金数额为6.3万元。

3、协议书规定xx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万元,逾期付款金额为1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月1日到xx年3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0.8万元。

4、xx年4月,被申请人付款11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9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1996年4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29.43万元。

5、xx年1月,被申请人付款5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4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xx年1月到xx年10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31.2万元。

以上五部分总计,被申请人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数额为79.53万元。

二、仲裁庭意见

1、关于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转让股权问题

经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12月1日在××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按照上述规定,在合资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应以合资双方中被申请人为主会同申请人办理报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再履行转让股权付款。本案的股权转让虽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续,但仲裁庭考虑到,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合资双方自愿达成的,体现合资双方的真实意愿;且经查,合资公司xx年度的工商登记资料中已经没有申请人,证明转让已经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已经办妥。该协议书内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该协议书未报批,主要责任也在被申请人。因此,该股权转让应继续履行下去。

至于申请人增加请求的人民币20万元,申请人所提证据不足于证明被申请人未付申请人人民币20万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资公司函提到:“根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你公司应于本月30日前付人民币150万元给我公司下属申请人”,并请合资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xx年11月3日,××市D公司经营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托合资公司还其欠款人民币40万元,到xx年6月份止,合资公司仅还欠款人民币20万元,下余欠款人民币20万元至今未还。本案的股权转让是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转让,E公司与申请人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授权或委托E公司代为收取股权转让价款。E公司确曾通知合资公司将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G公司承认收到人民币20万元,并提到尚有人民币20万元未收。但申请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中却说,其中有人民币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市D公司,被申请人并未向该公司代付此笔款。经查,申请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有此约定。仲裁庭对此无法认定。因此,仅认定被申请人应偿付申请人应付而未付的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4万元。

3、关于违约金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第4条约定,被申请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1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逾期违约金。申请人在庭后提交的补充材料中修改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为计算违约金的依据,明确要求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79.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仲裁庭认为,按申请人修改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数额仍显然过高,应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较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调整为按日万分之五、从实际支付日起计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33.87万元。

三、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决如下:

1、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股权价款84万元人民币。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2、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3.87万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90%,申请人承担10%。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6

甲方:(原股东)

乙方:(新股东)

鉴于_______(原股东)现阶段实际情况,将原所持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转让给_____(新股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_______自愿将其在_____________公司所持有的_______%股权,即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按1:1价格合计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_______。

2、乙方_______同意受让前款甲方_______出让的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股权,即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按1:1价格共计_____万元)。

3、股份转让价格:_____万元。

第二条:转让与交割

1、本协议签订,即表示甲方已将转让标的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应在一周之内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在此过程中甲方将无条件的协助乙方履行程序和手续。同时甲方对本协议文件中所有股权转让内容上的有效性作无保留的声明。

第三条:甲方的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转让完成前,甲方对转让标的具有完全的处分权,且转让标的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除甲方外,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均未对转让标的提过任何形式的权利,要求。

2、甲方保证:如查本协议的内容引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主体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类似事件发生,甲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可能招致的损失。

第四条:乙方声明

乙方自愿依据本协议之条件受让转让标的。

第五条:违约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履行,如果其中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或责任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2、如因甲方未能信守本协议之约定而使乙方招致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协议的补充和修改

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甲乙双方之中任何一方欲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形成书面意见,这一书面意见将构成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之间出现争议或纠纷,应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份数

1、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其余一份待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2、本协议一经签订,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市设立。本协议书签署之时,甲方持有公司股权。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前提

1、双方确认,本协议所有内容和条款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后制定并签署,不属于格式条款;本协议签署之时,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本协议无效、可撤销的情形;双方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条款出让目标股权。

2、甲方同意以其个人全部资产对本协议项下甲方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前款甲方出让的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后由乙方承受全部甲方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缴纳义务。

3、由于甲方尚未实际出资,经甲乙双方确认,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4、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经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甲方确认已经收到。

三、甲方的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目标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目标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目标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四、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后,乙方成为公司股东。自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日起,按照其股权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经营风险和亏损。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公司债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处分。

3、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即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前)公司发生全部债务由甲方以个人资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与乙方无关;乙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当立即偿付乙方。

乙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公司发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前向乙方全面、如实披露公司债务。因甲方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五、变更登记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应当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完毕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甲方因办理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当配合。

3、办理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而发生的全部开支、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________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适当、全面地履行其义务的,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亦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此等情形下:甲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违约情形消除为止。

(1)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甲方的保证”中以及其它条款中的任何一项保证及/或承诺的;

(2)甲方未依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限办理股权转让的商事登记、更改股东名册、更改目标公司章程等手续的。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限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履行违约金直至违约情形消除为止。

4、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拒不受领乙方的款项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2、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八、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方全部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转让、受让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因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文本由双方另行签署,任何文本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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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5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