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伙经营协议书 |
范文 | 关于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文汇编4篇 现如今,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砂石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砂石场的名称及地址:砂石场的名称为:“石场”。砂场的地址: 二、合作经营范围: 。 三、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1、出资总额由双方视情况决定; 2、出资比例为甲、乙双方各占%; 3、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各出资壹佰万元作先期开发开支,不足部份双方再按比例分摊,机械设备和新装载车为砂场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合作经营期间双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担风险,共同承担债务。 五、合作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1、合作期间的生产经营由双方共同协商管理; 2、合作期间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委派出纳,乙方负责委派会计,出纳会计应各负其责,财务执行一支笔管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视账面余额情况协商分红。 六、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资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转让出资股份。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投资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约定比例分担。 七、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凡属对外赊账的业务原则上实行谁认可,谁负责。 八、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商终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 3、协议终止后,经清算按比例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名称及经营场所 1、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企业名称: 3、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二条 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可进行协议续签。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出资总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第四条 企业法人 1、经过甲乙双方协定,为了便于生产运营,现决定由_________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经营手续。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双方同意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个人财产同等比例承担。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4、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无法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2)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伙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八条 合伙事务的处理方式及负责人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4、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5、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6、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因此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的目的无法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二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职责: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7)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工商部门留存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合伙人甲: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初期合伙账户、出资额、方式、期限 1、初期合伙账户:甲、乙、丙、丁四方以_____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为合伙企业初期账户。户名:卡号:。 2、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强制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强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强制退伙: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禁止的行为; 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甲、乙、丙、丁方共同推举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负责人在处理重大经营事项时,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书面授权。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合伙人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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