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合伙经营协议书 |
范文 | 有关合伙经营协议书模板七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戊五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1、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2、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1、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A、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B、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C、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D、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E、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F、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A、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B、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C、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3、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4、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________倍的违约金。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丁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戊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货车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人甲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 合伙人乙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经营大货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有XXXX品牌XXXX型号货车一辆(以下简称“合伙车辆”),车牌号XXXX,发动机号XXXX,车架号XXXX。 二、乙方出资人民币XXXX伍万(¥50000)元向甲方购买合伙车辆50%的所有权,使得甲乙双方各占有50%的股份共同经营合伙车辆。 三、乙方的出资,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给甲方。甲方签署此协议,表明已经收到乙方的出资款项,可以不另立收条。 四、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货车车辆营运。 五、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合伙车辆的经营盈余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经营盈余:合伙车辆在一个经营周期内的经营收入除去各种经营成本后的净利润。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亏损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负担。 经营亏损:合伙车辆在一个经营周期内的经营收入不足以支付各种经营成本的差额。 3、合伙车辆的收支每个月算帐一次。 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合伙车辆为甲乙双方共有财产,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协商同意私自将合伙车辆进行变卖、转让、抵押、出租、外借以及其它损害另一合伙人利益的用途,否则利益被损害方有权提出赔偿。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的任何经营亏损、债务、以及因违法违章行为与乙方无关。 八、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十、合伙终止后,合伙车辆的总价值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发廊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发廊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发廊,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发廊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专业美发沙龙,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甲方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工资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业绩百分之五为经营管理策划待遇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在合作期间,有任何一方未执行好本身职位工作以及合伙人的责任,拖累其他合伙人,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50的分红及其扣除百分之50的工资。如情况恶劣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可甲方代表给予除名,退伙后按照入伙时的资金扣除一半为补偿公司的损失。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方为代表,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甲方__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10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地址: 经营地址: 。 第二条:合作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45万(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40万(大写:肆拾万元整)。 2、以上出资应于 年 月 日全部缴纳到位。 3、本协议生效期间,合伙经营项目涉及全部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抽走、挪用或请求分割。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伙终止(包括合法解散)后,应当对合伙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扣除合伙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按各方实际投资比例予以分配;合伙项目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按第五条的相关约定办理。 第五条: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1、盈余结算:经营进销存账目应当每月结算一次,在结算中如出现的账面应有现金、货物等资产与实有资产不符的,应当查明原因、厘清责任。如账目或货物的损失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应由该责任人负责赔偿。 2、盈余分配:每月结算后,盈余部分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以偿还时,甲、乙双方各按50%的比例承担。 第六条:合伙事务执行 1、本合伙属于隐名合伙,仍以方个体经营者的名义对外经营,不另行办理合伙组织工商登记,如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冲突,应 当依法变更营业执照的相关项目或对本合伙项目进行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后如有增加业务的必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一方,有权委派一人在合伙经营场所参与经营管理,其工资由合伙项目(财产)共同承担,如因经营需要招聘名员工,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都合伙项目(财产)承担。 3、内部管理,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制定规章制度等会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须经双方一致同意方可执行。 4、账务管理:合伙项目应建立专门台账及专用银行账户。属于合伙项目的任何支出均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列支入账。 5、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的一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登记入账,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双方确认后入账。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伙经营项目的现金和货物。 7、经营中,对于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负责全额收回,逾期应由经手人承担应收账款损失。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本店在不特别扩大经营的情况下,不增加合伙人;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增加合伙人,并与原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商店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在不给合伙商店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原则上合伙人可自由退伙; 2、一方可提出退伙,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对财务分割及债务承担等事宜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退伙协议方为有效。 3、合伙人擅自退伙不产生退伙的效力,如果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 如一方欲转让自己合伙财产份额,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在同等条件下,原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2、合伙人对合伙利益享有约定的分配权; 3、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 4、合伙人有按约定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不得随意侵害合伙财产权;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由此造成合伙经营项目损失的,则由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的一方承担;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获得的利益划归合伙收益。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经营项目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项目的名称继续经营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新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以依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及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不能继续经营; 4、依法撤销、吊销; 5、出现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合伙债务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盈余分配约定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亏损,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合伙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同时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3、合伙人私自以其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伙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指印之日成立,于20xx年 月 日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5甲方:王** 身份证号: 乙方:史**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伙经营项目: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南关分公司经营权。 二、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资方式与期限 1、本合伙由乙方出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万元为乙方出资,另外壹拾万元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资。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乙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乙方借予甲方出资的壹拾万元同时返还。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 1、甲方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为有限合伙人。协议存续期间,合伙人共同委托甲方负责合伙项目的经营与管理。 2、乙方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检查合伙事务财务状况。 3、重要财务款项的支出需甲、乙双方协商取得一致后方能实施,否则无效。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合伙经营所得利润,按照每年 次进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润的50%,乙方按照利润的50%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甲方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甲方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责任。 3、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归合伙人共有,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财产承担。 六、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或订立补充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2、退伙 (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一方要求退伙的,应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七、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2)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因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其他应当终止的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造成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6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伙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伙,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人签单事项合伙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伙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不听劝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7甲方:X X×(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X X X(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摩托车修理行,特订立本契约。 1.车行正式名称为“宏达摩托车修理行” (以下简称“车行”)。经营门面设在×X市X X路X X号 。 2.车行经营范围为:摩托车修理,摩托车零配件零售。经营方式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占。 3.合伙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车行总投资为XXX元。甲方投资×X元,占总投资额55%;乙方以XX市X X路XX号私房门面作为投资。作价XX元,占总投资额45%。投资缴付日期为XXXX.XXX年X月X日。 4.合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伙双方的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合伙经营所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6.利润分红与风险承担:(略)。 7.甲乙双方的分工:(略)。 8.会计、出纳的任用及财务管理方式:(略) 9.违约责任:(略) 10.契约纠纷的处理办法:(略) 11.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XXXX(印) 乙方签章:XXXX(印) XX X X年X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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