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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读书征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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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征文作文集锦六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征文吧,征文一般都具有精彩的开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你所见过的征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征文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征文作文 篇1

书为友如同与人为友,我们应该选择最好的书。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朋友,从它那里我们能吸收到很多好的东西。在书的身上能寻找到在课堂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课外所找不到的欢乐。在书的海洋中畅游既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又是一种知识上的收获。书是灯塔,给大海的孤帆引导方向:书是翅膀,载着奇异的幻想在蓝天中飞翔:书是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

夜晚,当我捧着它在淡淡的灯光下贪婪地吸着它的精髓时,心中的那份激动与快乐又怎能用语言表达?我与书中的主人公共同分享那份快乐与伤悲,作者高兴我捧腹、我开怀,作者伤悲我暗自流泪。它让我在假期中感到不寂寞,能把我引人知识的殿堂,领悟做人的道理,找到理想。

给罪人新生,书是智慧的先知:唤浪子回头,书是慈爱的母亲,如果没有书,就像天空失去太阳,留下一片黑暗和凄凉?如果没有书。世界就像一个失去钥匙的锁,即便精美而华丽,又有什么意义呢?正因如此,我才有了“发奋识遍天下宇,立志读尽人间书”的誓言:才有了“愿乘风破刀里浪,甘面壁读十年书”和“读破万卷书屋里,气凌千古幽州台”的座右铭。

在书的引导下,我领略了人间的沧海桑田;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明白·了什么是付出,什么是回报,懂得了什么是泪水,什么是欢笑。书是生活丰富多彩,书巾有黄金屋,书是人的益友,是走向成功的阶梯。

读书征文作文 篇2

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也是,书能使人进步。

有一次,我偷偷的看了一本书,是问同学借的,叫《吃货同桌》。今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在床上津津有味得看着书,我看的很入迷就像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一样的孩子,正在呢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突然耳边传来了一声: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干嘛这么大声呀!我生气地说。老妈像母老虎一样说:我叫你睡觉听见没。我这下只好钻进被窝睡觉,我虽然已经睡着了但我的心还在那本书里面,由其是里面的词语·语句,那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到了早上,我又早早起来,把书藏到衣服里,骗她说我要上厕所,这样就可以看书了,我跑到厕所又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又有一个突然,妈妈也要上厕所,我就赶紧拿起书藏起来,幸好没有被我妈发现,吓死宝宝了,这下我才拿着书去睡觉,但我不是真睡,而是假睡。

虽然这次的读书计划失败了,但我还知道了许多道理。

读书征文作文 篇3

今天去书店,在女儿的要求下一口气给她买了几十本书,女儿乐得合不拢嘴。其实,与其说给她买书,不如是说是圆自己儿时的一个梦。看着女儿每日饭后蜷缩沙发,惬意地读书,脸上是幸福与满足,那总会让我想起自己在她的这个年纪时读书的一些事情来。

90年代初,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加之父母不识字,我的家中很难找到像样的书。偶尔看到母亲烧火做饭时,不知从哪找来的用以引火的、发黄的旧报纸,便马上抢下来,细读一番。但像样的小说还是很少。

家族中的大堂哥,是个时髦人物,那时候流行歌曲会结集出一本书,这些歌本他总会一本不落地收集,在他家一堆书里,还有一本淡紫的封面的.三毛散文集《雨季不再来》。我每次去堂哥家总要翻阅这本书,堂哥显然钟爱流行歌曲的书和磁带,初中毕业后,他处理他认为无用的书,便把这本散文集赠予了我。让我印象很深的是,《匪兵甲和匪兵乙》这篇中的一句话:“不要脸,女生爱男生。”因为我的转述,成了班上的流行语。

四年级,初中的哥哥借来了一套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我便是在那个时候迷上了金庸。那些荡气回肠、百转千回的故事,至今都记忆犹新。金庸打开了我对文学之路的渴望和憧憬,去年冬天,我还特地买了一套《金庸全集》来收藏,现在想来,也算是纪念儿时的读书梦吧。

家里孩子多,自然要先满足温饱。好几次央求母亲买书未果,她终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带我去本村的一个年轻人家里借书。他家书倒是有的,不过就是那些按现在的说法是网络写手赶出来的武侠小说,结果却也没有借成。我倒是很能理解,换成是我自己,如果有很多藏书,其实多半也不舍得借人的,总是借阅者不爱惜,或者不还了。

现在,书已经不会买不起了,但每月的家庭支出还是得有规划。不过,买书却好像从来不在这笔账内,经常超支。每回去书店蹭书看,末了总要买上一本,总觉得光看不买对不起作者。有时也会买来一些无用的书,放着不看,又舍不得扔。书柜渐渐放不下了,我和女儿便用箱子装了放到储藏室里,每年拿出来晒一次。进进出出搬书的同时,便与女儿说笑,这些书,长大了便是她的嫁妆。

能读书,有书读,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读书征文作文 篇4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爱读书。然而在我读书的过程中闹出过很多的笑话。

记得又一次,我竟然忘了吃饭。有一天,我看着《哈佛家训》如醉如痴,读到最兴奋的时候,突然妈妈喊了三个字“吃饭了”。可是我还不想吃,还想看。所以,我就说“等一会”。没想到妈妈一直在催我,我也一直在“等一会”,过了一段时间,妈妈突然气愤的跑过来把我的书抽走,我很气愤,问道“为什么把我的书抽走。”妈妈说:“你看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快点吃饭。我跟你爸爸都等半天了。”我抬头看了看表,都已经快下午一点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地去吃饭了。赶快吃完饭,我又到书房,继续津津有味地读着《哈佛家训》。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地生活,读书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读书征文作文 篇5

今天,跟平常有所不同,因为发生了一场让人笑破肚皮的闹剧。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晚上,我正坐在沙发上看《水浒传》,我正看得入神呢!妈妈突然叫我吃饭,我还没回过神来,妈妈就有问爸爸:“你要不要来瓶米酒呀?”我因为看书看得太入迷了,所以我说出了我正在看的内容:“来米酒一瓶,牛肉一斤,记住,米酒要上等的,牛肉一定要新鲜的。上好的。”妈妈忍住笑着说:“好嘞,马上就来。”爸爸也在偷笑。一会儿后,妈妈端着盘子,上来说:“客官,您要的一瓶米酒和一斤上好的、新鲜的牛肉来喽!”我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说:“好了放在这儿,你去忙吧!”妈妈说:“好嘞!”于是,就把盘子放在了桌子上,走到门口,转过身来一边偷笑,一边继续看“好戏”。只见我一把抓起酒杯,“咕嘟”“咕嘟”几口就“拿下”了。接着就又看书了,惹得爸爸妈妈在一边偷笑,然后妈妈说:“来,客官我给你满上。”我立刻说:“好!”爸爸端着酒杯说:“来!我敬你一杯!干!”我也端着酒杯说:“好!干!”放下酒杯,我又争分夺秒地看书,爸爸又端着酒杯说:“来!继续干!今天,咱们不醉不归!来!”我说:“来!干!不醉不归!哈—哈—哈我先干为敬!”最后,我和爸爸就一起“醉”倒在了床上。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妈妈和爸爸把这场闹剧告诉了我,我听完后,就笑倒在了沙发,就是因为如此,所以我才爱上了读书,才会作文水平好,才会课外知识丰富!在本文的最后,我请教大家一个问题:你在读书的时有趣的事发生过吗?有的话就写信给我,我每时每刻都在关着哦!

读书征文作文 篇6

不知道这样的开头算不算得上开门见山,我对书的感情就像是:生活中经常念叨的一句话,关键时刻却又支支吾吾;考试前背了千万遍的公式、语法,考核时却成了脑袋中的团团毛线;旅行前想了许多个夜晚的圣地,在眼前时却是不一样的烟火。

有人说,讲不清的东西往往是好的,因为它存在着朦胧的美丽,神秘的传奇。西藏的布达拉宫,意大利的比萨斜塔,埃及的金字塔哪一个是讲得清楚的,而它们都是文明与文化的产物,给人们留下了文化遗产与奇妙的幻想。在这里,我将讲一讲我和书之间的故事。

生活在二十世纪末与二十一世纪走向崛起、重视教育的中国,我们对于书就像是孩子没断奶一样,首先是义务教育,不算幼儿园时代,不算我们的课外阅读,课堂上我们学习过的书就有130本。基础课程数学、语文、英语的累积、加深,相信大多数过来人都能理解我心中烦闷的感受。这些书大多时候是被动学习,老师说什么,我们就听什么,老师教什么,我们就学什么。这样子和书是很难建立感情的,就像一对情侣,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由男生或女生一个人说话,没有互动,这样的感情是难以长久的。

书是让人被动接受,不可违抗,绝对标准的金科玉律。负责任的说,这是我一开始对书的见解。

这种感情并没有维持多久,一方面考试,完成学业,一方面我开始观察这个世上的一些东西。书本上面的知识是很客观、很抽象的描述,有时候很让人摸不着头脑,我认为这是一种忽悠人的东西,在政治、经济背景下的一种教化;武侠小说里张三李四王五的热血江湖、爱恨情仇,我认为是没事干的人写给生活中找不到完美的人的精神寄托;常常把自己闷在图书室里,想着拿书本来做什么,潜意识里觉得书也是人创造的,为什么书里面说的就一定对,那我们的思想岂不是被牵着走?

后来才知道,书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描述、评论、思维方式,它对人们的认知大有裨益,是绝对的精神财富;原来才懂得,武侠里的六脉神剑可以减缓人的精神压力,以故事的方式让人放松,享受其过程;最后才明晓,不是和书呆在一起就被谁牵着走,学会兼容并蓄才最重要。

如果我们,爱下去,会怎样?怀着对书不一样的感受,我遇到了两本书,它们最终让我找准了感觉,抓住青春狠狠爱。这两本书的名字是《明朝那些事儿》和《在东莞》。要说明的是,我不是要打广告,这也不是一篇软文,网上的电子书也欢迎大家下载;其次是,我不知道它们算不算好书,但对于我来说是的。《明朝那些事儿》是一部历史,它用七卷书文就写完了明朝三百多年的事儿,看起来生动、有趣,历史变得如同生活,读起来不累,呼吸也很均匀,有一种私小说非小说的感觉。《在东莞》讲述的是我国东莞厚街娱乐行业的现实、黑暗的故事,全文流畅易读,给人特别的感觉,写完此本之后,作者被入狱,其后又被放出,原本也就像这故事一样,充满未知,离奇而又现实,引人深思。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两本书,我一口气读了三遍,平常没事也会拿出来翻翻,慢慢地,我发现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心中的抵触感一点一点的消失:原来书可以这么好看,原来主动与被动有这么大的区别,原来讲心和书放在一起的感觉是多么好,原来你怎么看它就怎么样,如同这人生一样,你笑,它就乐观;你一哭,它便悲观、沮丧起来了。

我不断地涉猎,先后看了几百本书籍,包括传记、散文、技术、行业、哲学、成功学书籍等等。我渐渐领悟到看书就像是照镜子,每一次都是一次比兑,每一次都是一次充实,这和之前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读书作为一种积淀之后,发现主动读书变得有力量,总是渴望与它的会晤;读书作为一种交流之后,你终究会发现,与写书人的对话是多么有趣,有些时候,去体会不同时代的人传递的信息,享受它的价值,是那么的开心,让我爱上这感觉。

我爱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现在的年轻人开始对书不太感冒,过分依赖网络社交媒体与知识平台,却丧失了许多学习的机会。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之所以不爱读书,是因为不爱书,一切的事情都得有个感情基础,再寻找一些催化剂,最后没有了眼高手低的毛病,才能更好地读“《人生》”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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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