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将进酒》的艺术分析 |
范文 | 《将进酒》的艺术分析 《将进酒》是诗人李白的著名咏酒诗篇,在我国诗歌当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下面为大家带来了《将进酒》的艺术分析,欢迎大家参考! 从类型角度看来,《将进酒》属于具有较高理想水平的作品类型,在题材上,则属于诗歌。同时,其也是一个抒情性较强的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性,通过声同情间的密切结合表达出诗人的浓厚情感。为了更好的把握《将进酒》的艺术特点,在此,我们对该作品进行全面的艺术分析。 一、《将进酒》的类型与体裁 (一)作品类型 从类型方面看来,《将进酒》属于具有较强理想特征的作品。作为理想型文学,《将进酒》已经实现了对现实的超越,在对表现性具有较高追求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十分明显的理想主义色彩。从全篇可以了解到,整部作品当中充满了不凡的气象以及狂放的豪迈,整个时刻狂作而备份,沉着而豪纵,可以说具有着强大、不可想象的力量与气势。同时,在整个诗篇当中通过巨额数字以及夸张手法的应用实现其豪放之情的表现,且同时具有十分深厚、充实的内在情感。节奏方面,疾徐尽变,在具有奔放特征的同时不留易,通过狂放肆意语言的应用实现诗人激愤、狂放等情绪的表达。从诗歌的开头“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就能够直观的感受到作者的夸张手法,在第一句中,不仅强烈的表现出黄河在奔流当中产生的气势,同时也将黄河之水比作时间一样,在不复返之后不仅使人感受到时光如梭、青春易逝的感叹,同时也具有一种脱俗、潇洒的情怀。而在第二句当中,则实现较多代表颜色词汇的融入,如“青”、“雪”等等,以较为形象的方式实现人生短促、年华易老画面的描绘。其中,“青”同“雪”之间、“朝”同“暮”之间构成了强烈的对比,即一个人在早上还是一头黑发,但在晚上时,已经满头白发,以此给人以一种视觉上的冲击,更能够使人感受到时间的快速流淌。通过该种具有虚幻特征的描写,不仅能够较好的体现出理想文学变形、虚构以及夸张方法,且在不追求外表真实形的同时更好的实现情感真实的追求以及情感逻辑的遵循。在这里,作者大胆对自身幻想、想象能力进行发挥,对黄河水从天而降以及青丝变换等形象进行虚构描写,强烈的表现出对时光易逝感慨的表达。 (二)作品体裁 从体裁角度看来,《将进酒》也属于诗的范畴当中。诗是一种具有活跃结构、具有韵律节奏以及语词凝练的文学体裁,具有较为明显的跳跃性、音乐性以及凝练性。对于《将进酒》而言,其作为李白创作的古体诗,整个诗歌以七言为主,其中间或具有三言以及十言长局,整个作品句式具有参差错落的特征,具有富于变化以及音节清亮的特征。在整个诗篇当中,作者通过精粹、凝练语句的应用将不得志以及壮志未酬的深意放置在诗歌当中,更好的实现诗人人格的体现,并通过生动、准确语句的应用实现相应场景的勾勒。同时,诗句中也有时间的跳跃,“朝如青丝暮成雪”,朝夕之间的大幅度跳跃,突出时光流逝、青春易老,体现了诗的跳跃性。 二、《将进酒》抒情特征 (一)声同情 对于诗句短篇,其主要以七言为主,其中具有一定的三、五言句,诗句又主要以散行表现,在通过短小对仗句点染的基础上在节奏方面具有较多的变化。在《将进酒》当中,其中“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句子当中充满了口语色彩以及生活情绪,且在流畅、自然语言当中实现喝酒过程中愉快的气氛。而在这里,诗句突然变成的三言,并使得读者在阅读时获得了别样的韵味。在结尾处“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又将诗句变为三言,则在增加诗句阅读通顺性的同时使诗歌具有了更高的韵味,再结合诗歌自身的内容,也充分表达出了诗人洒脱豪放以及不注重钱财的特征。通过最后一句的表现,在将整个诗歌推向新高潮的同时保证其能够同前方良好呼应,在以豪情实现哀愁凸显的同时进一步实现整个诗歌中心以及主题的深化,不仅是诗人豪放潇洒性情的体现,同时也是整个诗歌的点睛之笔。此外,诗歌在格律以及声调方面也同诗本身情调具有十分协调的特征,较好的实现诗人诗歌豪放以及豁达特征的表达。 (二)抒情方式 在诗歌抒情当中,其所使用的修辞方式即作者在抒情当中所使用的语言方式。在抒情话语当中,可以使用的修辞方式有较多,如对比同夸张、象征同比喻以及用典同借代等。在《将进酒》当中,李白对夸张的修辞方式进行了充分的运用,以此更好的实现其豪迈诗情的表现。在开头位置,其描写到黄河水从天上倾泻而下,具有十分壮观的特征。在诗歌中,其通过夸张手法的应用,最大程度上突出了黄河奔流当中所具有的磅礴气势,给人一种大气、豁达的感觉。而对于高堂明镜的描写,则感叹人生衰老的悲哀怅惘,同样通过夸张手法的应用实现生命短暂的无奈与悲痛。“会须一饮三百杯”当中的“三百杯”同样是虚指,通过巨额数字的描写,李白对喝酒当中的豪迈进行了充分的体现,在诗歌最后,“与尔同销万古愁”的描写更是一种夸张,不仅是对愁绪的时空长度的描写,充分体现出了“愁“之长,同时也表明一壶美酒就能够浇灭这万古之愁,更是体现出了诗人潇洒、豪迈的性情。同时,诗歌当中对于陈王,即曹植的描写,则表明了诗人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愤懑情绪。在该典故中,曹植通过《名都篇》的描写表现出一个贵族青年无所事事姿态,仅仅通过饮酒为乐消遣岁月。对于该中描写,实际上描写的就是诗人自己,以此抒发其不受重用的怅惘情绪。 (三)抒情角色 在抒情性作品中,抒情角色是诗人表现情感时所处的地位。在诗歌当中,主要的抒情角色根据其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以作者第一人称出现,在作品当中,“我”即表示诗人自身;第二种,即作者在整篇文章中为一个叙事者,在故事讲述当中,或者以托人的方式抒情,或者以代人的方式抒情;第三种即作者为一个叙事者,在针对一个事件实施讲述的`过程中表达情感。在《将进酒》当中,诗人以酒消愁,回首往事,还没有取得功业,但人生却已经发出了短促的悲叹。而对该种悲叹来说,其却并不是凄凄惨惨,而是具有豪迈、慷慨的特征。在诗歌中,诗人通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方式表达表示了对未来的向往,在表达出自身怀才不遇的同时表现出了自身渴望用世的思想。在诗句当中,“我”即表示诗人自身,诗人在对自我价值具有充分自信以及肯定特征的同时实现其慷慨激昂以及资信精神的表达。而在诗歌当中对丹丘生以及岑夫子的劝酒词,更是体现出了作者的豪迈精神,即要同好友沉醉在酣畅痛饮的情况下实现人生快意的享受。此时此刻,诗人已经同诗歌当中的“我”融为一体,在直接实现内心生活表现的基础上实现狂放豪迈性格以及旷达人生态度的表现。 三、结束语 《将进酒》作为我国著名的诗歌,自身具有十分丰富的分析意义。在上文中,我们对李白《将进酒》的艺术分析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作为具有浓厚文学意义的作品,该作品还有更多方面值的我们去探究、学习。 创作背景 关于这首诗的写作时间,说法不一。管士光《李白诗集新注》认为此诗当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734年)秋,当时李白应邀至嵩山元丹丘隐居之处,岑勋当时也在那里,三人置酒高会,席间李白写了此诗。郁贤皓《李白集》认为此诗约作于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前后。黄锡珪《李太白编年诗集目录》系此诗于天宝十一载(752年)。一般认为这是李白天宝年间离京后,漫游梁、宋,与友人岑勋、元丹丘相会时所作。 唐玄宗天宝初年,李白由道士吴筠推荐,由唐玄宗招进京,命李白为供奉翰林。不久,因权贵的谗毁,于天宝三载(744年),李白被排挤出京,唐玄宗赐金放还。此后,李白在江淮一带盘桓,思想极度烦闷,又重新踏上了云游祖国山河的漫漫旅途。李白作此诗时距李白被唐玄宗“赐金放还”已有八年之久。这一时期,李白多次与友人岑勋(岑夫子)应邀到嵩山另一好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为客,三人登高饮宴,借酒放歌。诗人在政治上被排挤,受打击,理想不能实现,常常借饮酒来发泄胸中的郁积。人生快事莫若置酒会友,作者又正值“抱用世之才而不遇合”之际,于是满腔不合时宜借酒兴诗情,以抒发满腔不平之气。 作者简介 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是屈原之后最具个性特色、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有“诗仙”之美誉,与杜甫并称“李杜”。其诗以抒情为主,表现出蔑视权贵的傲岸精神,对人民疾苦表示同情,又善于描绘自然景色,表达对祖国山河的热爱。诗风雄奇豪放,想象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善于从民间文艺和神话传说中吸取营养和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玮绚烂的色彩,达到盛唐诗歌艺术的巅峰。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三十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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