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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范文

农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通用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1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农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2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努力提高农牧民文明素质和提升农村牧区文明程度。结合我镇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继续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文明村镇创建“10+5+2”项目建设为抓手,在全镇范围内,以农牧户为基本单位,推选一批群众口碑好、认可度高的“十星级文明户”,以点带面,大力宣传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勤劳致富、邻里互助、讲究卫生的新农村典型家庭代表,激发广大农牧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道德力量,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广大农牧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此项活动,有利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和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综合素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为: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伟大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热爱美丽的家乡。

2、遵纪守法星:遵守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爱护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3、勤俭持家星:合理安排生产生活支出消费,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4、遵德守礼星:讲社会公德、知礼、懂礼、守礼,践行文明。

5、勤劳致富星: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懂经营、善管理,积极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6、孝老爱亲星:家庭中父子、母女、婆媳、妯娌之间团结和睦。

7、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做人公道,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8、优教优育星:重视教育、教子有方,塑造家庭文化,传承好家风。

9、邻里互助星:邻里关系和谐融洽,能互帮互助,互谅互让。

10、讲究卫生星:庭院环境卫生干净,生产用具摆放有序,柴草粪垛堆放整齐;室内窗明几净,饮食饮水卫生;坚持垃圾分类堆放,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各镇、嘎查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农户自报(11月9日—11月15日)。以农牧户为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20xx年“十星级文明户”推荐审报表》。

第二步:村级评定(11月15日—11月26日)。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对申报户进行重点审议,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的真实性,给予客观公正的初评,评议结果在本村张榜公布5天,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情况,形成“十星级文明户”初步推荐名单,其中三星20%,四星10%,五星10%,六星10%,七星10%,八星10%,九星5%,十星5%,即各嘎查村80%的挂牌率。

第三步:镇级审核(11月26日—12月5日)。各嘎查村“十星级文明户”根据群众审议的结果逐户归档,认真审核各村上报名单,征求综治、信访、计生、环保、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意见,出具证明并上报认定报告,对不符合评选标准的不予通过,最终确定各嘎查村十星级文明户的10%报送至镇党群部。

第四步:旗级审核(12月5日—12月10日)。针对各嘎查村的十星级文明户,每村选一户报送旗级十星级文明户。其中,千人以上大村(壕赖柴达木、毛盖图村、高勒庙村、乌兰陶勒盖村、黄盖什里村),每村报送两户,上报镇党群部,再由党群部统一汇总上报旗乡风文明办,联系人:、陈鑫,联系电话:,邮箱:。

第四步:旗级验收(12月10日—12月20日)。旗文明办组织各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结合旗综治、信访、法院等部门意见,实地走访,确定“十星级文明户”最终名单进行公示并授牌表彰。

四、复查认定

按照评选标准,通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整体观察等方式,进行复查认定,对复查认定合格的十星级文明户在镇区进行张榜公示,对复查认定不合格的十星级文明户说明原因,领导签字盖章之后,将名单和牌匾于12月10日上报乡风文明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各嘎查村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建立《“十星级文明户”档案》。各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联系村开展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旗、镇两级把关,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通报问责。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牌,建档立案,记载每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两年进行一次复查认定和评选。

农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3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家庭和美、崇德向善,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提升全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市文明委要求,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村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行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选标准

爱国爱党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平均水平。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收入稳定。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环境卫生星:环保意识强,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焚烧秸秆和垃圾。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积极参加农村改厕活动,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参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送子女入学。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乡邻友善和谐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三、评选原则

1、乡级主导,村级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半年初评,年底复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4、虚实结合,虚功实做,激活细胞,常创常新。

四、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上门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2、群众互评。组织群众召开评星大会,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

3、审星定级。村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村两委会综合乡派出所、计生办、工商所、综治维稳办等相关方面意见,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4、张榜公示。村两委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5、授牌表彰。村两委会根据各参评户的实际情况,通报“评星”结果,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指导联系村组、社区每年开展一次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全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创建评选标准、原则、程序,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农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4

一、工作目标

以培育文明乡风为目标,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以“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为抓手,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为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培育文明新风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新风示范村标准

文明新风示范村的基本标准为“十有十无五落实”。具体内容为:

“十有”即有创建工作机构和计划、有文体活动广场及系列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有文艺骨干队伍、有农家书屋、有“图说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牌(栏、墙)、有道德理事会、有村规民约、有保洁队伍及垃圾收集处理制度、有“三榜”(好人榜、善行义举榜、乡贤榜)、有“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队及服务活动。

“十无”即无乱搭乱建、无柴草乱放、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泼、无畜禽乱跑、无秸秆乱烧、无赌博吸毒、无封建迷信、无大操大办。

“五落实”即清洁乡村、人情风治理、散坟整治、“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措施落实,“孝心养老”和“扶贫公益众筹”行动等孝德教育措施落实。

(二)“十星”文明户标准

爱党爱国星:爱党爱国爱家乡,拥护村“两委”的集体决定,有感恩之心;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坚决抵制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民主选举和村民会议等各种集体活动。

勤劳致富星:勤俭持家,勤奋劳动;创办家庭农场或参与

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社区)平均水平;积极帮助邻里共同致富。

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借他人财物及时归还。

团结友善星:家庭团结,夫妻、婆媳、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家庭成员口碑较好;为人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处事通情达理;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清洁乡村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好媳妇”“好婆婆”等身边好人评选活动。

爱亲敬贤星:尊老爱幼,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为儿童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尊重并学习本村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乡贤。

遵规守法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主动履行公民义务,不违规违法,不参加邪教活动;不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财物;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非正常上访;不封建迷信,不涉黄赌毒;敢于伸张正义,家庭成员无刑事犯罪、违法经营等问题。

生态卫生星:积极改厨、改厕、改圈、改水;爱林造林护林,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不露天焚烧秸秆,文明祭祀;不滥垦滥砍乱伐,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动物。搞好庭院环境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无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和儿童疫苗接种,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

科教文体星:讲究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有稳定的增产增收项目;保证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与各类助教、助学活动;积极参加文体娱乐活动和读书学习活动。

移风易俗星:婚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不奢华攀比;厚养薄葬,丧事简办;不办升学、入伍、生日、乔迁等宴会。

三、评选程序

(一)文明新风示范村创评

1、宣传发动(5月下旬—6月上旬)。由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各村参与创建。

2、对标创建(6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按照文明新风示范村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3、申报考评(8月上旬——9月下旬)。各村自评申报,由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专班考评、部门审查、党委审核。

4、命名授牌(10月下旬)。县文明委命名20个文明新风示范村。

5、资料收集(11月中旬)。各文明新风示范村将创建的方案、总结、会议记录、经验材料、图片、视频等资料上交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归档备查。

(二)“十星”文明户创评

由村(社区)支部、村(社区)委会具体负责实施,村民小组组织农户进行评议,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1、宣传动员(5月下旬—6月上旬)。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召开“两委”班子会、党员及村民代表会、屋场院子会,通过广播、专栏、短信、微信、标语等形式,加大创建宣传,确保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户户参与。

2、创评申报(6月中旬—7月下旬)。村民对照“十星”创建标准积极参与创建,以户为单位开展自评,然后向所在村(社区)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8月)。按照“分片包组”的办法,认真组织群众以自然院落和小组为单位逐户评议,先由户代表陈述申报理由,然后对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评议,做好评议记录。

4、星级审定(9月)。村民小组对照标准逐户审定,村道德理事会对各组评议情况进行初审,再由村(社区)“两委”班子审核,将“十星”文明户和示范户名单分组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复评,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镇党委审核。镇党委按比例择优推荐“十星”文明示范户。

5、命名授牌(10月下旬)。全县共命名“十星”文明户5000户,“十星”文明示范户200户。全镇共命名“十星”文明户573户,“十星”文明示范户23户。

6、资料存档(11月中旬)。各村(社区)建好评星台账,收集整理创评方案、宣传资料、评议记录、公示、总结等资料上交镇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痕迹清晰、过程完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一名“两委”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由县直单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积极协助帮扶村抓好“十星”文明户创评选建活动。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村(社区)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农户积极创评。扎实抓好制定方案、宣传、评议、审定、公示、授牌等环节,严格执行否决条件,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群众知晓率达到100%,户参创率达90%。

(三)整合资源,激励先进。镇党委、政府制定激励措施,让“十星”文明户在入党入团、干部选拔、参军入伍、公岗招聘、社会保障、小额贷款、产业扶贫等方面优先得到实惠。县人社局在创业技能培训和小额担保贴息对“十星”文明示范户优先安排。县农商行为“十星”文明示范户办理信用等级证,“十星”文明户凭信用等级证可获得5万元授信额度并给予利息优惠。县卫计局统一制定方案,由各乡镇卫生院对“十星”文明示范户家庭成员免费体检一次。县教育局对“十星”文明示范户子女在县内读高(职)中的每生奖励500元,在县内高中就读考取大学本科的每生奖励1000元。县文明委对文明新风示范村各奖励5000元,对“十星”文明示范户走访慰问。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充分利用文化墙、宣传橱窗、广播、四务通、微信平台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十星”文明户创评的意义、内容、标准、程序。

(五)齐抓共管,强化督办。镇创评工作专班将对各村(社区)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文明新风示范村和“十星”文明户创建和评选工作将纳入文明村、文明社区考评确认的主要内容。

农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5

一、总体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目标,在全村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以个人面貌、家庭面貌、社会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容村貌的大改变、大提升,凝心聚力共建平安和谐、美丽宜居、文明有序秀美后席。

二、评选范围

全村范围内的家庭户。

三、评选名额

(一)评选“文明家庭”10户;

(二)根据申报等情况评选“星级文明户”若干名。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中崇德尚礼、知行合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感情深厚、亲情深厚。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不乱扔乱丢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生活量入为出,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

(二)“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分为10种类型:

1、爱国爱乡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共同理想教育,履行公民基本道德义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服从整体,积极投身村居各项事业建设。

2、遵纪守法星。自觉学习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时刻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爱护集体财产和公益设施,不做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事,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黄、赌、毒现象。

3、诚实守信星。自觉履行社会义务,有较强的社会公德意识。以诚待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诚信经营,按章纳税,无欺诈、违约和毁约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家庭成员无拖欠贷款及他人财物等不良信用记录。

4、文化教育星。尊师重教,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重视子女教育。鼓励带动其他村民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家庭成员掌握一定的文艺特长。家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培养健康向上志趣。

5、移风易俗星。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6、孝老爱亲星。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友爱、和谐的家庭关系氛围和邻里关系。

7、环境卫生星。热爱家园,美化环境,能积极主动为全村居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出贡献。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家禽、家畜实行圈养。能保持住宅周围道路的整洁,争当主人翁,做清洁家园、美丽乡村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8、勤劳致富星。勤俭节约,遵纪守法,文明从业,具有较高思想觉悟,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先富带动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有致富项目,在本村居范围内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在带头示范、带动推广农业新品种、新科技、新模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经营创新等方面具有贡献。

9、志愿服务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修路、植树绿化、兴办教育、环境整治、扶贫建设、慈善捐助等。爱好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村居经济、文化、社会综治等各方面工作。

10、生态环保星。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无污染公共环境行为。积极参与改水、改厕、改圈等工作。积极参与公众聚集场所环境整治、公用设施整治、村庄绿化活动,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三)一票否决条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五、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活动按照发布公告、自主申报、资格审核、集中公示、确认颁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9月8日至9月13日)。在村广场、道路等显著位置及“秀美后席”微信公众号集中发布活动方案,动员全村群众积极参与。

(二)自主申报(9月14至9月27日)。对照评选标准在逐项整改完善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向村委提出申请,分别填报《后席村文明家庭申请表》《后席村星级文明户申请表》。

(三)资格审核(9月28日至10月3日)。由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成员按照评选条件,在对各申报家庭资格进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认真对各申报家庭的环境卫生、遵纪守法、个人品德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实地考察和调查核实,最终择优评选出“文明家庭”10户、“星级文明户”若干。

(四)集中公示(10月4日至10月10日)。将村两委择优评选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村广场公示栏公示7天,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五)确认颁牌表彰。结合资格审核和公示情况,驻村第一书记和两委干部集中研究商议后提出后席村“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名单,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获评户门口安装“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对于特别优秀者将会向上级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推介宣传其先进事迹。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村两委及各村小组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举措扩大活动知晓度、参与度,确保把事迹最突出、最生动、最感人的家庭发掘推荐出来。

(二)面向基层,依靠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立足各村小组,使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获得群众认可、站的住脚。

(三)大力宣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和学习宣传“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浓厚氛围。在全村展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农村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6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19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三、评选标准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四、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 “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五、管理办法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六)报送办法。各村请于7月29日前推选3户“星级文明户”,将《台山市“星级文明户”申报登记表》电子版发至党政办邮箱,邮件标题为“xx村星级文明户”,一户一文档,文档标题为“xx村委会+人名+星级文明户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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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