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范文:

 

标题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范文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污水处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1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43号)精神,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运营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省关于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收费机制适宜、资金保障长效、监督体系完善、运行稳定可靠”为目标,建立健全我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

二、运营范围及运营模式

(一)运营范围

本方案确定的运营范围包括修梅镇、佘市桥镇、四新岗镇、停弦渡镇、烽火乡、太浮镇、刻木山乡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

(二)运营模式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政府统筹、建营一体、统一管理的运营模式。根据20xx年县政府十七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由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投、建、管、运”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县人民政府授予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县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污水处理费。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xx〕29号)有关规定,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建立乡镇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制定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乡镇应当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并同步征收污水处理费。

1.征收范围:向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

2.征收标准:根据《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澧县财政局 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临发改价费〔20xx〕2号)规定,按照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国家出台新政策后,及时按照新政策调整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3.征收管理: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二)建立长效资金保障机制

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运营及维护有保障,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按设备进水量(设计规模为2600吨/日)以0.77元/吨基准计取(价格调整按委托运营合同执行),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预算资金来源为各乡镇包干落实上缴县财政的污水处理费;在线监测监控、第三方检测费用及设备维修费用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上述费用由县财政按核定的数额按期拨付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场站管护及管网清淤维护由各乡镇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维护资金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三)建立运营维护管理机制

建立以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为监督主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污水运营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管网清淤维护主体的运营维护管理机制。

(四)建立长期的监管责任机制

按要求建立进出水水质在线监测与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定期监督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安排、住建指导督促、城投负责实施、乡镇具体配合”的组织管理模式。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县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分工合作,推动工作有序落实,确保依法依规组织运营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定乡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建立收费机制;县财政局负责污水处理费的使用与管理,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县住建局负责污水处理运营监督;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负责水质环境监测;县水利局负责督促乡镇供水企业按规定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费伴水征收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场站管护、管网清淤维护、污水处理费伴水征收及污水处理设施营运的协管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要加强监督和考核,制定完善的监测和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运行情况开展核查,重点检查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进出水浓度是否符合要求,污泥处置是否规范,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四)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产停运,确因设备维修、运行故障需停运时,需按规定报批。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2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刻。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含县城)污水收集与处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切实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设施设备稳定安全运行,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做好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各地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污水废弃口罩管理的紧急通知》(冀防领办﹝20xx﹞56号)、《重大疫情期间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冀建城建函﹝20xx﹞25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县(市、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加强对疫情高中风险区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二、规范城市市政排水管理

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不得向市政排水管网排放。各地排水主管部门要积极与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就相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了解防疫和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坚决杜绝未达标医疗废水排进市政管网,特别关注残余消毒剂对设施运行管理的潜在影响。要切实做好防疫期间规范排水行为的宣传教育,降低市政污水管道堵塞风险。要加强排水管道巡查,发现管道堵塞、污水冒溢等情况后及时维修,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确诊患者居住小区总排水口的消杀工作。

三、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各地要密切关注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余氯指标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消毒管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臭氧、紫外线消毒或投加消毒剂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污泥(包括剩余污泥)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加强运输管理。

四、做好人员安全防护

要参照《重大疫情期间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划分从业人员防护级别,配足配齐防护用具,认真落实好人员防护要求。疫情高中风险区域污水处理厂要暂停组织参观活动,地下污水处理厂的地面层暂停向公众开放。再生水的受纳水体要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与公众直接接触。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3

为贯彻上级部门和昆山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供排水保障和设施正常运行,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保供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建城〔20xx〕124号)、苏州水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苏市水务传〔20xx〕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供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供排水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指导和监督供排水企业加强防疫物资、生产药剂、设施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强化与防疫指挥部、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运输保障和应急调度的绿色通道,确保供排水设施正常运行。供排水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加强关键节点巡查巡检,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确保全市供水安全

供水企业要加强原水水质监测预警,加强全流程水质管理和跟踪检测,重点关注总氯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严格落实消毒接触时间和消毒剂限值要求,供水管网和末梢水中总氯不低于0.05mg/L。供水企业应强化增压站和二次供水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隐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供水管网应急抢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确保管网水质不受污染。供水企业要加强生产区域环境消毒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在场内替换轮班,严防病毒入侵供水生产场所。全面推行供水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避免群众聚集交叉感染;保障xxxx服务热线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接听、及时处理各类用水信息。

三、持续做好污水收集处理

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城镇污水厂关注进出水日常检测指标,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厂运营单位严格落实住建部《重大疫情期间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试行)》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设施运行和应急预案,加强作业期间安全防护,规范设施运行管理,加强应急值守。管网养护单位加强排水设施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水冒溢,做好排水设施应急抢险。重点密切关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污水排放接纳管理情况,加强周边污水泵站调度管理,做好周边市政管网养护,降低冒溢风险。

四、加强供排水从业人员安全防护

供排水企业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组织员工尽快完成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根据昆山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人员行程排查、外出管理、体温检测、核酸检测等工作,做到上岗前员工身体状况良好,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从业人员病毒暴露风险防控,重点是水质采样和检测、污水处理、排水管网养护等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配足配齐安全防护装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4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xx52号)和自治区、市相关文件要求,县医院、隔离场所、可镇污水处理厂是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重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的管理。

二、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污水消杀措施

县医院、隔离场所、可镇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参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xx)197号)、《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xx-20xx)和《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呼和浩特市中高风险地区撤销前我县县医院、隔离场所、可镇污水处理厂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粪大肠菌群小于100,消毒接触池出水总余氯6.5-10mg/L),并按照《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厂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呼环通(20xx)18号)》要求污水中的余氯每日监测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粪大肠菌群每周监测两次,集中隔离场所及隔离酒店做好消杀,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可镇污水处理厂切实加强消毒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xx)要求。可镇污水处理厂密切关注进水水质余氯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出水达标。

三、加强污水信息报送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市生态环境局的调度安排,及时准确统计报送县医院、隔离场所、可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情况,10月27日起每日16:00前将武川县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和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报送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微信工作群或指定邮箱。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5

为加强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XX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责任分工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由于XX镇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没有统一纳入第三方运维,目前维护管理的主体是建设施工方和镇村两级。集镇XX、XX村污水处理厂由拓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相应行政村作为运维管理责任主体。各级主体层层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运维措施

(一)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XX村入河排污口2个,该两村由区住建局拓兴公司运营管理,达标排放,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含XX村、XX两个污水处理厂)由村级维护管理,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1、XX村、XX两个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负责运营管理,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要对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乡镇和环保部门督促落实尾水正常达标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护,管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并确保尾水达标排放,乡镇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各行政村作为运维责任主体。

1、除XX村、XX村污水处理站采用微动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设施由各相应村负责运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专人定期加强维护管理。

2、各行政村负责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自觉维护治污设施不受人为破坏。

四、加强领导

(一)成立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三个环保网格员任副组长,各村主任任成员。每个网格员挂钩一个片区,形成分管领导组织牵头,网格员监督指导,村主任具体负责的日常运维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要求对管网进行巡查,对管网出现的漏、堵、坏、溢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

(四)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6

根据《XX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内容要求,现将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力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特点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全力确保重点设备和关键设备运行、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污水处理厂(站)联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由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XX县污水处理厂,以及微型污水处理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厂(站)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并深入操作一线逐点排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收到实效,不流于形式。

(二)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

各厂(站)要根据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坚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则,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产生原因并及时消除,对查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要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可控在控。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坚决杜绝发生季节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设施设备异常的应对工作

各厂(站)要继续做好汛期应对措施的落实工作。要结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抓住重点,做好高低压供用电柜、生化处理系统、潜污泵、风机等重点部位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物资的完备,保证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提高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四)坚持标本兼职,构建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7

为进一步加快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步伐,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指导,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条件,逐步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尽早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目标任务

今年12月31日前,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转一批、试运行一批、管网建设动工一批。

三、具体安排

(一)监利县新沟镇、上车湾镇污水处理厂,洪湖市小港镇、峰口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已基本建成,尽快完善各项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正式投运。

(二)监利县毛市镇、朱河镇、福田寺镇、汴河镇污水处理厂等4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已初具规模,具备一定的收水能力。进一步加快各纳污支管网与主干管的连接以及纳污主干管与污水处理厂的连接,加快完善运行条件,确保年底前具备试运行条件,初正式投运。

(三)沙市区岑河镇,江陵县普济镇、熊河镇,监利县汪桥镇、棋盘乡、柘木乡、白螺镇,洪湖市戴家场镇、汊河镇、万全镇、曹市镇、瞿家湾镇、沙口镇、新滩镇等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积极争取和落实管网建设资金,年底前启动配套管网建设;监利县福田杜刘村,洪湖市万全镇全丰村、瞿家湾镇月池村等3个乡村污水处理站年底前完成污水管网的规划编制和建设设计,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尽快启动配套管网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细化整改方案。各地要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施方案,安排工作和资金,制定管网建设时间表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时间表。

(二)完善运行条件。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完善运行条件,老城区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雨污合流管道和明渠,新城区加快污水管道建设力度,充分收集污水,力争项目高负荷运行。

(三)保障运行经费。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乡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若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由各地财政按比例予以补贴。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征收、管理、拨付污水处理费等方面的职责,实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运营监管。建立乡镇污水处理运行监管体制,实行三级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市区责任部门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的'落实;乡镇政府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相关工作的实施。争取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转的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达到6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荆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国斌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为各辖区内乡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整改工作的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协调当地住建、财政、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设计和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机制研究和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监管,明确财政补助和电价优惠办法,制定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完善运行条件,为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必要的保障。

(三)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将对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政府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整改工作实行考核,作为各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整改目标未落实的地区不得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表优对象。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投运后1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或无故不运行的地区,将暂缓审批该地区涉水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和省建设资金。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8

一、监测任务

20xx年全市实现城镇污水处理率83%,其中我市一类县市区的污水处理率为85%,均属中心城区,其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属各区,建议不划为各区监测考核指标。

二、监测指标任务分解

三、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是指报告期内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总量与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计算公式: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总量/污水排放总量)×100%。

污水处理总量:等于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的污水量之和,其中其它污水处理装置是指在厂矿区设置的处理工业区工业废水并处理周边地区生活污水的小型集中处理设备,还包括在远离市政管网的居民小区、度假区等设置的小型污水处理装置。

污水排放总量: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的排放总量,可按当地供水总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四、主要工作重点

1、纳入全省城镇“两供两治”20xx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时间节点达到建设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开展县以上中心城镇排污口截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工作和50%以上的截污口改造。

3、开展县以上中心城镇窨井盖防盗、防坠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成普查工作和50%以上的改造任务。

4、完成平江县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厂建设,规模20吨/日。其他县城可根据实际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的立项工作。

5、市中心城区启动污水再生利用项目的立项工作。

6、加强县以上中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确保运营负荷、处理水量和排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效益。

五、核查办法

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采取月调度、半年检查、不定期督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各责任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任务完成情况报市污水处理管理处,并按时填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信息平台;每半年对县(市)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地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年终组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市统计局综合评估认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践行点,进一步增强办实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认真落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完成工作目标的数据由主要责任单位牵头统计汇总,相关单位负责提供,并由当地统计局评估认定。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3、强化管理,严格考核。我局除重点安排在年中和年底进行检查验收外,还将不定期到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督办。全市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认真研究和完善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的政策措施,真正把实事项目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9

为加快补齐我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保障“一库净水永续北送”,根据《x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x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xxxx年,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xx%,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xxmg/L;xxxx年,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xx%,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xxxmg/L。到xxxx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和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1、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和定期检测工作。市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制定污水管网排查和检测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任务,全面排查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以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错接混接、老旧破损、直排溢流等问题,进一步摸清管网底数和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测工作。同时,按照污水收集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权责分工,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对辖区生活污水收集箱涵、主管网、分支管网、检查井、收集池、生活污水接入口等设施和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无死角、全覆盖系统排查,全面厘清排水、排污管网设施功能状况和结构属性,梳理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清单,掌握建成区雨水、污水管网错接混接乱接基本情况、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及用户接入情况,对现状管网进行科学定位,完善设施确权及权属移交。排查后的管网资料要形成成果,提交至主管部门存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2、建立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市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排水管网档案,建设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污水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污水管网,信息系统精准度,提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动态数据的准确性和丰富性,满足数字化排水设施管理需求。基于GIS系统建立以x~xx年为一个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定期对污水管网的结构性和功能性进行检测评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3、系统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污水管网、市政道路和新建居民小区等项目配套管网要严格实施雨污分流,优先补齐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短板,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加大现状污水管网改造工作力度,在对建设标准低、建设年限长、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的污水收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制定维修改造计划并逐步实施,重点加大沿河道敷设管网的改造力度,减少清水渗入量,保障污水管网稳定运行,重点管段实行“双线制”。深度推进污水管网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加大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整治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4、完善生活污泥处置系统。污泥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鼓励应用经济适用的污泥处置方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技术,在进一步摸清现有生活污泥产生规模的基础上,适度超前、合理规划建设生活污泥处置设施规模,保障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安全达标处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5、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加强工业集聚区顶层设计,单独建设工业园区分流制排水体系,避免工业废水混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原则上,工业废水(污水)未经许可不得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已接入的要限期退出,自行处置达标后排放。市住建部门要强化排水户监管,禁止未经许可的工业废水(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工业企业排污监管,严禁违法排污行为。xx经济开发区要对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污水)进行系统评估,对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明确限期退出时限,逐步实施工业废水(污水)“出管入河”。(责任单位: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二)建立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

1、健全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制度。生活污水管网服务范围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设施、居民小区排放的生活污水应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防止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在工程规划审批、建设审批、项目竣工验收环节要提请市住建部门对排水方案进行审查、过程监管以及验收,规范建筑内部雨污分流体系建设,严控入市政管网量,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在设计过程中真正做到雨污分流。对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2、规范污水接入制度。市住建部门要制定《城区生活污水接入口规范管理办法》,明确生活污水接入口设置标准。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社区(村)为单元,综合市场整顿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沿街商铺信息登记档案,从源头规范管理沿街店铺、餐饮、洗浴、洗车等“小散乱”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水行为,摸清排水底数。结合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做好排水户生活污水的.规范接驳,确保排放的生活污水有序纳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3、严格实施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政策宣传,加强项目建设临时排水管理,规范排水设施接驳手续,严格实施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排水许可审批、监管、执法部门应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批、监管、执法职责。(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4、建立联合排水执法机制。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私搭乱接,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管涵违法排污,禁止违规凿洞穿孔超越排放。市住建、生态环境、城管执法、行政审批等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强化测源追查和执法,形成常态化排水监管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市城管执法局、xx经济开发区,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6、完善污水管网移交管理制度。管网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排水管网进行系统检测,项目建设资料、台账需报送排水主管部门备案,检测结果达到设计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后方可启动单项验收、综合验收。各项验收工作完成后,实物管网及相关工程档案资料限期移交至养护单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7、建立污水管网质量管控制度。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工程质量监督,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的排水设施和管材质量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对污水管网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管,加强管道接口严密性检测等专业测试,确保工程质量。规范管道工程质量保证,对已建成未移交的污水管网,由建设单位负责管护,污水管网核验、移交工作必须有排水主管部门全程参与。(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xx经济开发区)

9、健全污水管网管护制度。一是落实完善污水管网分级管护制度。明晰管护边界,落实机构、人员,实现污水管网管护无死角全覆盖。二是提升管护标准。鼓励污水管网运营管护交由市场化组织实施,组建专业管护队伍,配备专业管护设备,按照行业技术要求做好污水管网持续性管护工作。原则上,每百公里污水管网专业管护人员按照xx人配置。三是强化小区内部排水管理和小区内部错接、混接、渗漏问题系统整改,规范源头排水管护。四是积极探索“厂网河”一体化机制,尽快形成同一流域由一个污水处理企业实施水生态全链条完整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三)完善激励支持政策。

1、加大资金投入。市住建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积极申报城镇污水处理建设、维护项目,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的支持与补助。市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统筹,坚持专款专用,保障污水管网建设与维护。(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2、完善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实现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标准匹配。(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加强媒介宣传。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普及污水收集处理知识。二是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实行污水偷排、漏排等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积极营造公众支持参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日常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xx经济开发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将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日常管理作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促进形成水环境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办、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定期开展阶段性工作成效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住建部门要健全完善巡查监督机制,强化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考核,确保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落地落实。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住建、水利湖泊、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排水监管执法,强化排水管网全域协同处置,形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合力。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10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城镇供水、污水处理疫情防控工作,更好的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疫情出现、扩散和蔓延,根据省疫情防控领导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xx〕4号)和市委第八十三次疫情防控专题会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

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客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坚定信心决心,强化组织动员,毫不放松地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到位,坚决守好守牢大同阵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供水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研究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处置突发情况,并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各项工作及应急物资的准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科学安排疫情防控工作

1.疫情防控期间,领导组要全面把握员工的健康及外出

信息,切实把“四早”要求落实到实处。务必确保所有员工在14天内无渉疫地市旅居史或与渉疫风险人员无接触史且身体健康;每日进出单位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做好体温监测记录。一旦发现“双码异常”、有病例接触史等情况,务必按照大同市最新防控政策进行报备、隔离,并做好核酸检测。

2.要全面统计、及时掌握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全面推进第三针加强针接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确保“应接必接、应接尽接、应接快接”。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每日佩戴口罩到单位上班,在岗时保持1米以上间隔办公,办公区域应佩戴口罩,没有特殊工作需要应避免人员集中开会、集体学习,尽量采用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不得串岗聊天。

4.外来办事人员进入单位必须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接受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与疫区人员接触询问和个人信息登记,对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及时劝返,暂不允许进入。快递严禁进入办公区域,统一放于门房处进行消毒。

5.各单位要做好防护物品保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工作用品;定期对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以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在卫生间、食堂入口等公共区域设置洗手消毒设施,注意通风换气。

四、加强运行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1.供水方面:供水企业和相关运行管理人员一要加强水源地、取水口、水厂和输配水管网的安全巡查,有条件的要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做好自身卫生防护工作;二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监管,按要求做好相关监测,发现监测数据异常要及时排查,及时报告;三要做好日常巡查和安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污水方面:要密切关注水质水量变化,及时精确科学的调整运行工艺参数,确保运行稳定,出水各项指标达标排放。特别是可能接纳医疗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应予以高度关注。一要加强进水水质监测,对于上游来水超标或异常等情况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来水对生化系统及出水水质的影响。二要加大水质监测和运行巡查项目及频次,及时发现并排除运行异常状况。三要开展污泥活性监测或观测,跟踪把握余氯对污泥活性的影响,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四对剩余污泥规范处置,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防止病毒扩散。

五、全面压实责任

各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坚决守好疫情防控“最后一公里”。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失职行为,以及瞒报、漏报、迟报、工作不力等情况,要严肃问责,追究责任。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11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医疗污水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做到疫情期间涉疫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消毒率和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xx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xx年6月29日修正)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119号)

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

7.《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xx-20xx)

8.《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xx〕197号)

9.《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xx)

10.《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xx)

11.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xx〕52号)

12.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和城镇污水处理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水体函〔20xx〕4号)

1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甘环便水字〔20xx〕31号)

1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环办水体〔20xx〕19号)

15.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甘环水体发〔20xx〕12号)

16.《张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7.《张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8.《民乐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9.《民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及接受上述相关机构(场所)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水的应急处理。

三、职责分工

(一)主体责任

相关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确实履行污水治理主体责任,做好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工作,做好污水处理药剂、消毒药剂、自行检测设备、检测试纸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确保污水按疫情期间处理要求稳定达标排放。

(二)部门职责

县卫健局:负责摸清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配置、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监测、污水处理排放、污泥处置等情况;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等工作,规范记录有关台账。

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负责做好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的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帮扶指导医疗机构解决污水处理处置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出水达标排放;监督集中隔离点污水按要求达标排放;负责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接收相关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处理、消毒、暂存、转运、排放等情况的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接收相关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制定进水余氯浓度增高、影响生化处理单元正常运行情况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出水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四、污水应急处理措施及要求

(一)接收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医疗机构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求。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参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加快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工艺控制和运行管理,定期检查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确保出水卫生学等相关指标稳定达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前,要因地制宜建成污水应急收集设施,如化粪池、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等,并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杀菌消毒,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并处理,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出水卫生学指标不能稳定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

疫情期间执行标准要求。疫情期间,相关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应作为传染病医疗机构污水进行管控,强化消毒灭菌,确保消毒接触池出口总余氯、出水粪大肠菌群数等各项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要求。

特殊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要求。设置有传染病房或者感染科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分流,并设置专用化粪池,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化粪池应按最高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24-36小时,清掏周期180-360天。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建设单独的前端污水预处理设施,经化粪池或预处理设施消毒灭菌后,纳入后端污水处理站再处理,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

污水监测频次要求。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监测频次要求,开展水污染物监测工作。pH值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消毒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其中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进行监测;化学需氧量和总悬浮物每周监测1次;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其它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

污水处理记录要求。建立完善进出水水量记录、加药消毒记录、pH值和总余氯日检测记录、水质监测报告、设施运行维护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

污泥控制与处置要求。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污泥清掏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监测标准。污泥在贮泥池中进行消毒灭菌,贮泥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处理系统24小时产泥量,且不宜小于1m3。贮泥池内需采取搅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加药消毒。应尽量避免进行与人体暴露的污泥脱水处理。

废气控制与排放要求。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工作人员防护要求。位于室内的污水处理工程必须设有强制通风设备,并为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服、手套、面罩、护目镜、防毒面具以及急救用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运行水平,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接触污水的风险。

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要求。医疗机构缺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能力的,应委托第三方开展设施运行维护。

(二)集中隔离场所

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的,按照上述(一)项各项要求执行。

集中隔离场所未设置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的,可利用建成的污水应急收集设施(或化粪池),收集全部污水并加药消毒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纳管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建立健全加药记录、总余氯监测记录等台账。总余氯监测应在应急收集设施(或化粪池)纳管进水口取水样进行监测,取样监测过程中有关人员应按防疫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集中隔离场所应急收集设施(或化粪池)污水未经纳管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必须采用封闭罐车定期抽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每次抽运前要对总余氯进行监测,取样监测过程中有关人员应按防疫要求做好自身防护。要建立健全加药消毒台账和每次抽运总余氯监测记录台账。不得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若集中隔离场所距离城镇污水处理厂较远,污水转运有困难,可适当延长污水暂存时间,合理降低转运频次。若确不具备条件,需调整集中隔离场所。

集中隔离场所未设置应急收集设施(或化粪池)的,可在检查井加药消毒,或采取在卫生间便池投加含氯消毒剂的方式,对外排粪便和污水进行杀菌消毒,并建立健全加药记录及总余氯监测台账。

(三)接收相关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接收相关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结合实际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等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对剩余污泥采取消毒措施,防止病毒扩散。要密切关注进水余氯指标变化情况,建立进水余氯监测记录台账,并针对进水余氯浓度增高、影响生化处理单元正常运行的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五、消毒灭菌措施及要求

常用药剂。含氯消毒剂(如次氯酸钠、漂白粉、漂白精、液氯),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如过氧乙酸等),臭氧。

药剂配置。所有化学药剂的配置均要求用塑料容器和塑料工具。

投药技术。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应遵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要求。投放液氯用真空加氯机,并将投氯管出口淹没在污水中,且应遵守《氯气安全规程》要求;二氧化氯用二氧化氯发生器;次氯酸钠用发生器或液体药剂;臭氧用臭氧发生器。加药设备至少为2套,1用1备。没有条件时,也可以在污水入口处直接投加。各医院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消毒剂的投加点或投加量。

投药剂量。采用液氯、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漂白粉或漂白精消毒时,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50mg/L。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小时,消毒接触池出口余氯应为6.5mg/L-10mg/L(以游离氯计),粪大肠菌群数

采用臭氧消毒时,污水悬浮物浓度应≥99.99%,粪大肠菌群数<100个/L。

末端处理。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且污水排至地表水体时,应进行脱氯处理,使总余氯<0.5mg/L。采用臭氧消毒时,在工艺末端必须设置尾气处理装置,反应后排出的臭氧尾气必须经过分解破坏,达到排放标准。

肺炎患者排泄物及污物消毒:应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相关要求消毒处置。

六、污水应急监测措施及要求

开展自行监测。疫情期间,由于交通管制等原因,第三方监测(检测)机构难以到现场开展监测(检测)工作,相关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城镇污水处理厂可购置便携式余氯检测仪等设备进行检测,也可采用试纸法、比色法等方法自行检测pH值、总余氯;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或城镇污水处理厂可以采用纸片快速法检测粪大肠菌群数,检测结果可作为判断消毒效果的参考。

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应依法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鼓励医疗机构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检测试纸储备。相关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应定期储备充足的pH值、总余氯检测试纸及粪大肠菌群检测纸片,确保疫情期间按要求开展自测并如实报送检测结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全面掌握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处置能力等情况,强化信息共享,科学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调度,统筹做好医疗机构污水和城镇污水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要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发挥政策合力,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水污染防治的整体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有条件医疗污水处置单位可筹集资金,采取第三方治理模式,对公益性医疗机构污水进行统一处理。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实现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全链条监管。

(三)落实应急调度。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按日调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情况表(见附件)。按周调度相关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加药消毒记录台账,pH值、总余氯等污染物监测记录台账及有关监测报告。按周调度相关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余氯检测记录和出水水质在线监测记录、粪大肠菌群数监测记录及有关监测报告。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12

为加强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均桥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责任分工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

三、运维措施

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具体如下:

(一)污水处理设施由镇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交由第三方环保公司进行日常维护。

(二)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清洁费用由村(居)委会负责(设备购买均赠送一年维护)。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运行费用比例为镇政府50%、村(居)委会30%以及村民自筹20%。

(三)各污水处理点的处理设施要确保尾水达标排放,镇政府环保口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抽样检测,以便负责监督落实。

四、加强领导

(一)成立均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任副组长,各村(居)安排专人为巡查员。每个巡查员专职负责本村(社区)内的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情况统计,并形成台账。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支书、主任及镇分管领导报告,在发现问题和问题处理完毕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的两个时间节点,要保证台账记录清晰并由组长及相应副组长签字。

(三)镇政府环保口代表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工作方案13

为确保我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镇在青山街道加油站附近新建了一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工艺为TBO,污水处理能力为250吨/日,城镇污水排放标准为一级B。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集镇人口的日益增加,污水处理量逐渐增多,250吨/日污水站出现了诸多问题:

1、处理工艺落后,处理能力不足;

2、污水排放标准为一级B,标准偏低;

3、污水站和居民小区距离太近,群众意见较大。

为解决上述问题,经调查研究,我镇计划废止集镇250吨/日污水处理站,在该站址下游80米处新选址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工艺为A2O+TBO,污水处理能力为500吨/日,城镇污水排放标准为一级A。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护机制,确保我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良好效益,减少水污染排放,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持续发展。

三、工作职责

(一)确保设施常年正常运转,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处理设施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池体及周边绿化带内无杂物堆放,做到池体整洁美观。

(二)对于有动力处理设施,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对于动力设施池内处理,要对池内的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杂草修边、防病、补种等养护工作,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

(三)妥善做好污泥消纳处理。做好污泥去向及最终消纳场地记录,对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的跟踪记录和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四)制作悬挂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平面图,明确污水收集管道、检查井和排放口等部位的巡查周期和维护,建立并完善污水管网的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现污水管网破损或堵塞,要立即安排进行维修,保证管网的完好通畅。

(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维护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纠正、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运行维护做到安全、规范、优质、高效。

(六)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情况、生态养护情况和进出水水质水量情况等,每季度要有运营管护总结和水质监测报告并定期上报县环保局备案。

(七)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基础设施损毁(如设备被偷盗或人为破坏、管网被人为损坏等情况)或重要设备故障的,应及时向县环保局汇报,并向县局提交相关技术说明,并形成恢复和维修工作方案及预算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建立并完善我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工作,根据“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对生活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征收污水处理费,排污单位或个人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二)积极筹措运营资金。根据污水运营资金补助要求,争取最大化上级污水运营补助资金标准,整合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污水运营经费及时到位。

(三)积极推进市场化运营。配合县环保部门积极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模式,确保污水处理厂长效稳定运行。

(四)严格运营标准。严格执行在线监测及相关运营管理要求,将进出厂水质综合达标率、负荷率、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作为年终运营考核标准。

随便看

 

范文网提供海量优质实用美文,包含随笔、日记、古诗文、实用文、总结、计划、祝福语、句子、职场文档等范文,为您写作提供指导和优质素材。

 

Copyright © 2004-2023 ixin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1:3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