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
范文 |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1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该县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于都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聚焦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大力推动,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注重三个结合,强化主动担当 一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各项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把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民政主责主业相结合。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联创共建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 二、突出三个重点,聚焦关键环节 一是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切实帮助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全县391个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三务”信息公开,将公开事项分为三类34项,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聚合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以奖代补”措施落实,促进红白理事会在扭转“攀比之风”、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丧新风”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指导对达到条件的思源安置小区、城南新建小区群、盘古山钨矿、银坑移民安置点、葛坳圩镇设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城镇规划区域内“村改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适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型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以提高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350家,其中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9家,社会组织在村(居)覆盖率达89.51%,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3%;组织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今年“牵手计划”广州北斗星社会工作中心来该县开展社工培训78人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强化线索摸排和行政执法,公布了该县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12家长期活动不正常、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执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健康义诊等社会治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26余万元,禾丰商会在20xx年“百社解百难”行动中受到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的表彰,被评为“积极单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合力在于都微爱公益发展中心、于都义工联、于都长征应急救援协会、于都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于都“打铁佬”平安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比3%。积极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疏导服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三、做到三个到位,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关爱儿童到位。加强管理和服务,让留守儿童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殷殷嘱托,以儿童权益优先为原则,不断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及时响应并解决留守儿童监护照料、控辍保学、户口登记、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兜底救助、强制报告等现实问题,按照“一人一策一案”全方位落实保护措施,有效保障全县46635名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兜底保障到位。始终围绕“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好”的总目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障了23703户51264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592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临时救助3222人次发放资金487.44万元,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坚决守住民生保障底线。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民政系统内部市域社会治理责任体系,补齐短板、培树亮点,加大督查指导和考核力度,打造民政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于都建设再上新台阶。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2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黑恶势力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xx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xx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xx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xx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xx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3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十堰市通过20xx年“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第一期审核验收,根据《十堰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现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一大统筹、四大职能”作用,从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推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法治、德治、自治、智治有机融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十堰市顺利通过20xx年“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第一期审核验收,为十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举措及责任分工 根据《实施方案》工作指引中确定的共性工作、特色工作和严防负面清单三项工作推进实施。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加强特殊群体管控。 1.加强市域内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市、县两级建有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落实安置、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 2.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市级层面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情、舆情和公众诉求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 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婚姻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案(事)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行政复议科、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4.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大力培育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基层指导科、律师工作科) (四)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 5.针对本市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类领域立法。结合实际,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完善工作。(责任单位:局立法科、法治调研科) (五)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 6.推动落实市域内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7.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市县乡三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配合并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责任单位:局律师工作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8.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9.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行政复议科) (六)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 10.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本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1.做好“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3.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推进法治文化和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校园文化等融合发展。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14.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15.健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落实律师权利保障和违法执业惩戒、公证过错责任追究、鉴定人出庭、仲裁员信息披露回避等制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师工作科、基层指导科、市公证处、十堰仲裁委秘书处) (七)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16.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健全。村(社区)建设有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法治教育科) (八)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 17.加强司法行政干部信息化、智能化等能力培养。完善应用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激励、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人事教育科、技术科) 18.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争取力度,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局财务科、技术科) 三、实施步骤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按照“市县同步、整体推进、示范引领、分期达标、一次验收”的原则进行,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共分为以下五个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xx年7月31日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本地区、本部门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牵头机构,负责工作推进。 (二)探索示范(20xx年8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明确张湾区、郧阳区、竹山县、丹江口市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示范区。20xx年底,示范区(县、市)要完成《工作指引》得分95%以上的工作,其他县区要完成《工作指引》得分80%以上的工作。基于此项要求,示范区(县、市)司法局要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重点对照本方案第二大项明确的八项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三)全面推进(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20xx年底,所有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完成《工作指引》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并在市委市政府考核中取得90%以上分值的合格成绩,满足通过省级验收的分值要求。 (四)整改提高(20xx年1月1日-20xx年5月31日)。各县(市、区)司法局重点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五)审核验收(20xx年6月1日-20xx年11月30日)。20xx年6月-9月,迎接省委政法委对我市的考核初审。20xx年10月-11月,迎接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复审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司法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迅速认领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平时,严格对照本实施方案,迅速认领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工作推进,工作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强化督办检查。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司法局的工作指导和督办。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协助各地党委、政府,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司法局将适时赴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展专项法治督察,督察结果及时进行通报。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4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xx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xx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xx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xx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xx年6月-20xx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三、重点工作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xx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5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将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xx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个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村(社区)源头治理的`工作架构。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使议事协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 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心理服务疏解干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项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风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次生风险。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好信访问题,力促案结事了“减存量”,压实首接首办信访责任“控增量”,坚决遏制越级信访“防变量”,推行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降总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 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的合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定力;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的活力;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动力。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6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黑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黑恶势力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黑恶势力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3.要强化职责定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打一套“反黑、反腐、拍蝇”组合拳,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将存在于人民群众身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7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着力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要风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建立健全治理体制机制,以“1238”推 进工程为总抓手,以重点工作项目化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治理布局、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1238工程”,牢牢把握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引领这一条主线(“1”),坚持夯实基层基础与强化科技支撑“两轮驱动”(“2”),不断完善法治、自治、德治“三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方法途径(“3”),大力实施“向阳工程”“固基工程”“崇法工程”“润安工程”“同心工程”“民享工程”“铸盾工程”“智辅工程”八大工程(“8”),力争到20xx年底在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为全市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提供重要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陵做出烟墩贡献。 二、着力实施“八大工程” (一)向阳工程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加强镇、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切实推进“网格+党建”,构建“红云”四级网格组织体系。 (二)固基工程 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强化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基层机构改革,建立镇和社区事项准入制度,扩权赋能、减负增效。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明确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加强社会工作、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及政法网军等队伍建设。 (三)崇法工程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润安工程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开展“村级文化带头人”的选拔、培育和宣传展示等工作,建设见义勇为主题文化长廊,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明确各部门平安建设职能,深入推进行业、系线平安创建活动及“平安镇”“平安社区(村)”建设。 (五)同心工程 大力推进民主协商,加强社会协同,更广泛地动员公众参与,推动共建共治。创新协商形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各类议事协商载体的作用,加强社区协商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激励政策,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资金支持机制,多层次培育建立与社会治理相关的治理型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六)民享工程 加强改革创新,深化公共服务,落实人文关怀,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社区综合服务参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加强荆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强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七)铸盾土程 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铸牢政治安全、治安防控、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公共安全之盾,切实防控风险,守护平安。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正本清源。严格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镇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等工作。完善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净化网络空间,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深入打击整治网络犯罪,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加强各领域内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诉调对接,积极推动“解纷芜优”建设应用。 (八)智辅工程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推进现代科技和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智能化促进现代化。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 设,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如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健全智慧治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依法加强敏感数据监控,强化城市感知能力建设。加强“雪亮工程”建设,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 各村(居)委会,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倒排工期,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制定细化方案,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地抓好本地、本领域社会治理工作,指导推动本镇、本系统、本行业落实各项目任务,确保有序推进、落细落地、按期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在按照《中共南陵县委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南陵的实施方案》(南发[20xx]15号)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抓好“1238”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南陵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重点工作“1238”工程项目分解表》(见附件)任办分工开展工作,每季度向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镇向县委平安办汇报。镇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推动工作项目落实。 (三)复核阶段(20xx年7月) 镇平安办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项目初步核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初核意见补缺补差、抓好落实,完成一批通过一批,确保通过上级复核。 (四)组织迎检阶段(20xx年8月) 做好迎接上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验收组现场验收和各项保障工作。 四、保障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工程,高标定位、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镇、村(居)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工作调度,推动任务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市级管统筹、县区抓实施、 基层强执行”的原则,镇综治中心突出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项目建设。以项目创新推动实践创新,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针对社会治理领域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问题,强化攻坚克难,大力改革创新,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问题。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对各村(居)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对各村(居)的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工作机制,全过程加强督导检查,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方案8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3、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 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尚村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四、改革的重点内容 (一)诊断社会问题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 相比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我们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这些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究其根源,部分在于我们在社会治理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中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准确研判,为进一步巩固现有优势、补齐短板、提升增量、盘活存量、实现转型升级。 1、扩大服装加工群体规模。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黄金机遇期,充分发挥尚村交通便利、市场辐射力强、交易品种全、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大等优势,对接京津地区的服装加工企业,加快建设裘皮服装服饰加工园区,把尚村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裘皮服装加工制作中心和批发零售中心。 2、优化养殖、改良品种。通过“科技+龙头企业+养殖户”的方式, 引进国际优良品种,进一步改进养殖技术,提高皮毛品质,增加养殖收入。同时,大力推行国际标准化养殖、规范化取皮屠宰,正确引导养殖场、养殖户的对动物致死、取皮、胴体利用行为。目前,华斯公司正在积极运作,引进丹麦优种貂种事宜,宝来金康公司正在从事动物胴体中提取甾醇的研发。 3、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统筹市场功能分区、治安和物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毛皮产业信息中心功能,及时发布最新皮毛资讯;对接中国皮革协会和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编制并发布毛皮价格指数,引导企业、养殖户规避风险,增加收入;加大城管中队执法力度,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增强尚村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l、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尚村镇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积极推进基层社区建设,培育和扶持人民调解、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完善村民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道路、给排水、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尚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小城市标准,为尚村镇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城建设提供良好的配套服务;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尚村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和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支持尚村镇社会保障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办法。 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健全服务代理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把继续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四个覆盖”,擦亮“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县”品牌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载体和制度化平台,秉持“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创新理念,实现“四个覆盖”和“四级服务平台”的高效对接和有机融合,推进“四个覆盖”农村社会治理的紧密型、服务型、主动型、多元化、常态化“三型两化”建设,全面创新“党组织、民主组织、经合组织、群众性平安组织”四位一体的乡村治理机制,为省市乃至全国农村社会治理探新路、做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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