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
范文 |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1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委会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校实行校、科室、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校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科消防安全员任队长,定期组织消防队员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并负责教会教职员工“五知二会”。 六、校综治会和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七、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八、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校治安。 九、每年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校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2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到学校中心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安全工作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其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安全工作是以提高全体师生自我安全防护意识为宗旨,以避免各类等级事故或案件的发生为目标。 一、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网络,狠抓日常管理,坚决杜绝因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做好事故、案件预防工作,消除辖区安全隐患,努力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教学区、生活区安全: (1)各年级主任要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力度,制定相应措施,教育引导师生建立良好、和谐、新型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引导、启发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年级组组织各项活动,都要周密考虑安全因素,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时时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安全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兑现。 (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各班级教室,不准私拉电线,乱接开关;学生生活区不得使用明火,师生宿舍均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4)体育课及活动课,教师应全程跟踪,督促学生注意安全;活动量大的训练项目,要向学生讲清要求及注意事项,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5)加强管制刀具的检查与收缴。每次收假,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或教官要对学生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凡带有棍棒、刀具、纱布、铁链等器械要收缴到德育处。 (6)值班教师要按时到岗到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交通、乘车安全: (1)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作为夕会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禁止在道路上打闹、追逐。 (2)各年级组要结合学校接送工作,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乘车安全规定及注意事项,讲评各班安全工作。 (3)建立教师安全值班登记,值班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课间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中午和晚上要认真检查教学楼安全设施,督促学生全部离开教学楼后方可锁门下班, (4)各年级组要坚持学校学生餐前餐后排路队和课前、睡觉前清点学生的规定,切实加强学生业余管理工作。 3、饮食卫生安全: (1)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2)教育学生食用合格食品,定期(每月)对教室、生活区、饮水机消毒。 (3)教育学生饭前便后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教育学生合理饮食,防止学生暴饮暴食。 (5)严格按照学校医务室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疾病,学生生病后要按照校医要求及时处理(送市级医院、通知家长、提醒学生服药),防止出现病情延误。 4、校产校舍安全: (1)每月组织一次校产校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每位教师都是学校的主人,都要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学校总务处。 (3)各年级组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安全工作。 5、教学设施安全: (1)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严禁不按照规程操作。 (2)体育器械在使用前,教师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在确保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要亲自组织,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严防训练事故发生。 (3)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学生在楼道、楼梯内奔跑追逐。 (4)加强对实验室、电脑机房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指导学生按规程操作。 (5)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安全常识教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工作是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全局但影响全局,让我们分校全体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处处防安全的良好局面,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三、安全措施: 分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将事故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尝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娶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反《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41、外来人员要经门卫同志同意并填写规定单子,才能进校。 2、学校大门定时开关,住校教工回校迟需和门卫联系。 3、一切物资出门必须查对,要有物品出门证才能放行(出门证由部门负责人开条)。 4、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校住宿,有特殊情况在校住宿要得到保卫人员和分管校长同意。 5、凡属学校用房,统一使用学校装配的门锁,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更换,不得私配钥匙,更换工作要移交钥匙,遗失要报告和赔偿。 6、学校招用临时人员,必须办理有关招用登记手续。 7、学校电器、电源、房屋等设备未以同意不得随便拆装。在校教职工不能使用电炉等用电加热的电器,违者按有关单位规定处罚。 8、住校教工的用火要经同意,注意防火措施。 9、要随手关门关窗,关灯关水笼头。学校的通道口、门口必须保证通畅,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10、提高警惕,线、贵重仪器、设备要放置安全地方,防止失窃,一年一次检查灭火机、消防箱。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5(一)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二)实行安全保卫工作岗位责任制。将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实到年级、班级、和个人,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学校每周要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弄清。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影响学校安全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以及时、彻底解决。 (四)切实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制度。节假日、周日、饭间和夜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五)积极参加公安部门、教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坚决打击不法分子对学校的骚扰和侵害,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六)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和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仓库和操作间。 (七)门卫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昼夜值班,大门随时关闭,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校园从事一切活动,若遇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处所。 (八)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围,对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九)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6(一)为使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校领导中务必确定专人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全校设置小组,在校党支部、校长领导下工作。校内各处、室、组、班设置保员1-3人,治保员为各处、室、组、班,主任及班干部,治保员在治保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工作。 (二)门卫要加强进出校门的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师生在上课期间及职工在上班时间一律不会客,师生在上课期间不传呼电话;课间学生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并在规定时间返校;任何人携带物资出校门须经有关人员同意,门卫有权检查;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校园。 (三)教室、宿舍要按时关锁门窗;不准私自安装电器;教室里概不会客;宿舍里要严格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外人住宿务必到门卫处登记。 (四)食堂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品和原料,做好消毒保洁工作,经常检查电路、炉膛残火和煤气罐,按时关锁门窗,加强值班保卫。 (五)实验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并随时关锁,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定,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严格保管,科学使用,室内应有劳保用品(如口罩、橡皮物套等)和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 (六)财务室要严格现金管理,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会计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贴合安全要求,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严格保管,财务档案妥为保存,不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七)配电室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严禁违章操作,电工不得带电作业,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电路维修要经常化、制度化,并由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机器设备要加强保养,配电室闲人免进,要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送电,使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八)广播室不准播放不健康的音乐和录音,自编资料要经过团委审查,宣传橱窗及板报不准书写、张贴政治观点错误的文章和图片,要加强检查,防止乱写乱画,造成不良后果。 (九)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材料完好无缺。借用档案要履行借还手续;严禁涂改、圈画、批注、撤换档案材料。 (十)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及玩游戏等影响他人身心和工作的不良行为。 (十一)在电脑室内,严格规范化操作程序,不得私接电源,不得看不健康光碟,人走机停,随时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 (十二)图书室内严禁吸烟,不得私拉电线及乱接电源,做好安全防水、防火、防盗工作。 (十三)医疗室内严禁吸烟,严格按照医疗机制程序操作,做好药品检查工作,杜绝进假药、过期药品,严格执行校价格规定标准,做好校安全卫生和健康防预工作。 (十四)小卖部禁止购买劣质食品,做好进货渠道及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十五)后勤做好校园基建安全工作,制定基建安全工作制度。 (十六)治保小组要经常组织检查,记载校内各处的安全保卫工作状况;坚决制止和打击校外人员来校滋扰;安排寒暑假学校值班事宜;加强节日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表扬奖励先进个人和群众,发现不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者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和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7一、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时到岗,不得随意脱岗,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登记。 二、教导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三、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及班主任均为安全职责人,校长是第一职责人。 四、学校对发生安全事故中的师生员工务必在半天之内通知其亲属或家长。 五、对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务必在半小时内上报分管领导或校长,需报案的务必及时报案。 六、重大安全事故务必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七、学校教职员工人人有义务捍卫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八、学校总务处每学期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 九、学校安全职责部门为总务处。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8一、办公室的抽屉中不得存放现金、存折、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过夜。 二、办公室使用的文具、公章、计算机及各种资料必须认真保管,以防失窃。 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随收缩好自己的抽屉,进出关好门窗,以防偷窃。 四、教师办公室严禁吸烟。 五、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电炉及明火器具。 六、办公室成员必须学会使用办公室和周围的消防器材,发生火警可及时扑救。 七、配合校办定期检查办公室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下班离校时必须做好安全监察,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源。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9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礼貌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状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10一.保卫人员(门卫)安全保卫和巡查制度 1.每一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2.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务必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状况,未经登记或状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4.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5.晚自习放学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校产安全保卫制度 总务处应对学校建筑物、旗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校长室,学校应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机房、食堂、实验室按有关规定配备好灭火器,政教处应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修。 2.总务处应经常检查学校防盗工作。 3.财会人员应遵守财务制,禁止现金在办公室存放过夜。 4.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保卫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不熟悉的来访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发现盗窃现象立即报告。下午放学后应仔细检查教学和生活用房门窗,关严关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5.较长时间的节日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寒暑假实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岗、离岗、并经常查看校安全生产状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总务处要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广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电器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严防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食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和正确方法操作烧煤灶具,确保安全生产。 三.现金、票证、贵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会计、出纳务必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状况,务必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并设专人看守。 2.现金和有价证券务必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并安装有防盗装置。 3.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务必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万元以上巨额款的,应派有保护人员。 4.个人的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5.学校各部门的贵重设备,在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6.存放贵重器材、设备的.库房、实验室、广播室、电脑房、多媒体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并设专人管理。 四.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内计算机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防止非法网站以及盗窃、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务必按照规程设置匹配电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务必有专人管理,职责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务必制定相关的使用管理规定。 4.校内教学、办公使用的计算机,不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设置。 5.凡集中存放的计算机,应制定突发性工作预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计算机,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点或出校门(含个人计算机),务必持有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证明。 7.禁止教工下载非法刊物、黄色制品、反动言论。 五.外来人员(来客)登记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临时出入校门的外来人员。 2.凡到我校来访、会友以及其它公务活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务必理解门卫或值班人员的询查,并登记后方可入内。 3.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详细检查外来人员的证件,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来访时间并与前往部门或个人进行联系。 4.如来访者携带机动车辆,值班人员要对车牌号进行登记,并标明时间,待该车辆离开后标明离校时间。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111、全体教职工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工作要求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切断电源、贵重器材设备用毕及时归还,以确保安全。个人贵重物品及现金不应存放在办公室,丢失责任自负,并对当事者提出批评。 2、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治保会要经常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对易爆、易燃等物品的管理。 3、物资管理要严格执行物资的收、发、领、核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财物相符,定期检查。贵重物品要在装有安全防范的库、柜存放,专人保管,严格领用手续,清点、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放假期间,对贵重物品要相应集中保管。 4、外单位借用活动室,要事先通知保卫人员(时间、人数、内容、活动地点),以便协助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5、节假日值班的教师,要遵守时间,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离岗必须找本单位人员顶替;要负责对重点要害地区进行巡逻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报告。 6、加强门卫工作。门卫要做到24小时不离岗。中途离岗,要有人顶替,要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对陌生人进活动中心要询问,对闲杂人员及各类推销员、废品收购人员进活动中心要阻止,对携物出活动中心要盘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7、在治安保卫工作中要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坚持原则、认真执行本制度的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不依本制度办事的给予处罚。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12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及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做好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篇13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保卫意识,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工作,保证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验室要建立安全保卫检查实施细则,相应设立安全检查员,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安全的隐患安全检查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同时上报校保卫处。 三、实验完毕,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的环境和实验用器具,及时断水断电,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关窗锁门。 四、实验用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实验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意外。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贵重物品应放在安全的地点,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和毁坏。 六、易燃、易爆、剧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险品的领取、保管(存放)、使用,及污物处理,应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七、实验室(操作室)内严禁存放杂物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八、实验室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一旦发生灾情,及时扑救、报警,同时上报校保卫处。 九、较长时间的节、假日,实验室在做好安全检查后及时封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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