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六国论》原文与译文 |
范文 | 《六国论》原文与译文范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中,大家一定没少背过文言文吧?文言文注重典故、骈俪对仗、音律工整,包括策、诗、词、曲、八股、骈文等多种文体。那么问题来了,你还记得曾经背过的文言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六国论》原文与译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其谋夫说客、谈天雕龙、坚白同异之流,下至击剑扛鼎,鸡鸣狗盗之徒,莫不宾礼。靡衣玉食,以馆于上者,不可胜数。越王勾践有君子六千人,魏无忌、齐田文、赵胜、黄歇、吕不韦皆有客三千人,而田文招致任侠奸人六万家于薛,齐稷下谈者亦千人,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皆致客无数,下至秦、汉之间,张耳、陈余号多士,宾客厮养皆天下俊杰,而田横亦有士五百人。其略见于传记者如此。度其余当倍官吏而半农夫也。此皆役人以自养者,民何以支而国何以堪乎? 苏子曰: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国之有奸,犹鸟兽之有鸷猛,昆虫之有毒螫也。区处条别,使各安其处,则有之矣;锄而尽去之,则无是道也。吾考之世变,知六国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盖出于此,不可不察也。 夫智、勇、辩、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也,类不能恶衣食以养人,皆役人以自养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职,则民靖矣。四者虽异,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鲁无能为者,虽欲怨叛,而莫为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 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堕名城,杀豪杰,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向之食于四公子、吕不韦之徒者,皆安归哉?不知其槁项黄馘以老死于布褐乎?亦将辍耕太息以俟时也?秦之乱虽成于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使不失职,秦之亡不至若是其速也。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不知其将噬人。世以始皇为智,吾不信也。 楚汉之祸,生民尽矣,豪杰宜无几;而代相陈豨过赵从车千乘,萧、曹为政,莫之禁也。至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然吴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之流,皆争致宾客。岂惩秦之祸,以谓爵禄不能尽縻天下士,故少宽之,使得或出于此也邪? 若夫先王之政则不然,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呜呼,此其秦汉之所及也哉? 译文: 春秋末期,到战国时代,各国的诸侯卿相,都为自己打算,争着收养人才。那些谋士、说客和谈天说地的、修饰文词的,辩论「坚白同异」的等等,往下到击剑行刺的、力能扛鼎的、会学鸡鸣狗盗的等等,没有不以宾客的礼节去款待他们的。穿着华丽的衣服,吃着珍贵的食品,被招待在官府里的人,不能数得清有多少。越王勾践有「君子军」六千人;魏无忌、齐田文、赵胜、黄歇、吕不韦等,都有宾客三千人;田文并且还在薛地招聚了侠客和犯罪的人有六万家;齐国稷下地方聚谈的学者也有千人之多;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等,也都招致了宾客无数。以后到了秦汉更替的时候,张耳陈余的部下,号称人才很盛,宾客和供他们役使的人等,都是天下的俊杰;田横也有五百士人。这是些见于传记的,估计不见传记的养士应当是官员的一倍,农夫的一半。这些都是役使他人来奉养自己的人,人民怎能吃得消,国家又怎能受得了呢? 苏先生说:这是古先帝王不能避免的事。国家有坏人,像鸟兽中有猛鸷,昆虫中有毒螫一样。把他们分别加于处理安置,使他们都能各安本位,这些人便都有用了;把他们尽数铲除掉,是没有这种道理的。我曾就世代的兴废考察过,知道六国的所以久存,和秦朝的所以速亡,原因都在这里,不可不注意。 要知道有知、有勇、有辩才、有气力的这种人,都是人民中的优秀份子,大多不能自己穿坏的吃坏的而去奉养人的,都是要役使他人来奉养自己的一些人。所以从前的帝王把天下的富贵分出一部分来,和这四种人共同享有。这种人不失业,人民便安定了。四种人虽然性质不同,可是从前的帝王却根据习俗来制定法律制度,使他们都从同一途径中出身。三代以上是从学校中出身,战国到秦代是从宾客中出身,汉以后是由郡县的选拔中出身,魏晋以来是由「九品中正」的铨授中出身,隋唐以至现在,是由科举考试中出身:虽不完全这样,但就大多数而言是这样的。 六国的君主,虐待他的百姓,并不亚于秦始皇与二世,然而当时百姓并没有一个人起来反叛。这是因为所有老百姓中优秀杰出的人才,多数都被当作宾客奉养起来,没有失其职分。至于那些努力耕作奉养官府的,都是一些愚蠢而没有什么作为的人,虽然想反叛,但是没有人去领导他们,是六国所以能够有一时的安定而不立即灭亡的原因。 秦始皇当初想驱逐宾客,因为采用了李斯的建议才没有实行。并吞天下以后,就以为宾客已无用处,于是便信任法律而不信任人才;说人民可以靠法律来统治,说官吏不必有才,只要能够遵守我的法律便够了。所以才毁坏了名城,杀戮了豪杰。人民中的优秀而有特殊才干的份子,把他们遣散还乡。这样一来,从前就食于四公子和吕不韦的那些人,都回到哪里去呢?不知道他们能带着瘦长的脖子,黄黄的面孔,忍饥挨饿,老死在贫苦生活中呢?还是停止耕作,叹息着等待时机呢?所以,秦代的变乱,虽然是在秦二世的时候所造成的,然而,假使秦始皇当初知道这四种人的可怕,设法安置他们使他们不失业,秦代的灭亡还不至于像这样的快。把百万只虎狼放到山林里去,却让它们饿着渴着,不知道它们将来要吃人。世上以为秦始皇聪明,我是不信的。 楚汉战争的灾祸,老百姓几乎完了,所谓豪杰也应该没有多少了。然而代相陈豨经过代国时,侍从车辆,仍然成千,都满载着宾客,萧何与曹参这两位相国先后当政,没有加以禁止。到了汉文帝、景帝、武帝的时代,法令已经非常严密,可是吴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那些人,都还争着招致宾客。这难道是由于秦代祸乱的教训,以为单靠名位官职不能完全羁縻天下的人才,所以稍稍放宽一点,使他们或者能够从宾客中出头吗? 像那古代先王的政治就不是这样,孔子曾经说过‘君子学习了礼乐就能爱人,小人学习了礼乐就容易指使。’哎,这是秦朝和汉朝能够做得到的啊! 创作背景 《六国论》的历史背景应从两个角度着眼:一是苏洵论述的六国灭亡那个历史时期的情况,借以了解苏洵立论的根据;二是苏洵所处的北宋时代的历史状况,借以明确苏洵撰写《六国论》的针砭现实的意义及其写作上的特点。 北宋建国以后,鉴于唐末藩镇割据,五代军人乱政,因而实行中央集权制度,解除节度使的权力,派遣文臣做地方官,派官员到地方管理财政,由皇帝直接控制禁军,将地方的政权、财权、军权都收归中央。为了防范武将军权过重,严令将帅不得专兵,甚至外出作战,也必须按皇帝颁发的阵图行事。将官经常轮换,兵不识将,将不识兵,致使军队没有战斗力。这样的措施虽然杜绝了军阀拥兵作乱,但是也造成军事上的衰颓。北宋建国后一百年间,北宋军队与辽、西夏军队大小六十余战,败多胜少。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导致官僚机构膨胀和军队不断扩充。到北宋中期,官俸和军费开支浩大,政府的财政入不敷出。北宋政府实不限制兼并的政策,土地集中现象严重,贵族占有大量土地,社会矛盾尖锐。政治上的专制腐败,军事上的骄惰无能,带来外交上的极端软弱。到苏洵生活的年代,北宋每年要向辽和西夏上贡大量银两以及商品。这样贿赂的结果,助长了辽、西夏的气焰,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极大地损伤了国力,带来了无穷的祸患。也就是说当时的北宋四周环伺,政策上求和,积贫积弱,而苏洵正是针对这样的现实撰写《六国论》的。 作品赏析 《六国论》一开始,首先提出了六国破灭的原因。劈头四句话“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苏洵就斩钉截铁地给六国之所以灭亡定下结论。苏洵认为:六国之所以灭亡,不在于它们的武器不锐利,也不在于它们仗打得不好,而是在于他们一味地拿土地作为贿赂,向秦国乞求和平。“赂秦”就是贿赂秦国。这实际上是削弱自己力量,助长敌人的侵略野心,促使自己走向毁灭。所以作者接着申述说:“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然而事实上又并不是所有六国都向秦国奉献土地,而那些没有“赂秦”的国家也破灭了的原因是何,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苏洵故意这样设问,然后又作了回答:“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因此,归根结底,“赂秦”是莫大的致命伤。以上这些就是通篇的基本论点,突出强调六国破灭“弊在赂秦”,这是从六国方面来说的。 接着苏洵再从“赂秦”的两个方面来论述这种做法的后果。苏洵指出:秦国由于接受贿赂所得到的土地,比秦国打胜仗所得到的土地要多出百倍,其他各国由于送贿赂而丧失的土地,比它们打败仗丧失的土地也要多出百倍。那么,秦国所最欢迎而对其他国家所最不利的,当然就不在于作战了。这里的“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是侧重照应开头四句中的“非兵不利,战不善”,是从另一个角度补充和阐发了“弊在赂秦”的论点。 在接下来的两段文章里,作者又分别就“赂秦”的国家和不“赂秦”的国家,论述了它们各自灭亡的具体原因。 第二段先论述“赂秦”的国家灭亡的原因,“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是说这些国家的前辈创业的很难;“子孙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是说这些国家的后代只顾眼前的暂时利益,轻易地把前辈辛勤创有的国土随便割让给秦国;“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是说秦国并不因为得到奉献的土地而停止进攻。这就是第一段结尾所说的“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越向敌人屈服退让,就越增加敌人的气焰,敌人越得到好处,就越要加紧侵略。所谓“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秦国的侵略欲望根本没有止境,这是秦国侵略者不可改变的本质。诸侯各国奉献土地一味妥协,只能激起它的更大的侵略野心。这里,不需要通过作战,就已经判别胜负了,至于诸侯各国的因之而破灭,那更是极其自然的事情。作者为了把“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的道理讲得更为明白清楚,苏洵引用了古人的一个譬喻:“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薪”就是木柴,这个譬喻非常准确地、形象地表明了赂秦的严重危害和根本的错误。这一段是进一步发挥第一段的“赂秦而力亏”一句,具体指的是韩国、魏国和楚国。这三个国家都紧靠秦国,当时秦国在军事战略上采取“远交近攻”,也就是结交远方的国家,进攻邻近的国家的方针,因此它们直接受到秦国的威胁和侵略,并且首先以地“赂秦”,结果最早被秦国消灭。 第三段是论述不“赂秦”的国家为什么会灭亡。齐国距离秦国最远,虽然不用向秦国奉献土地,但是齐国仍旧不敢得罪秦国,对其他国家遭受秦国侵略,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等五国相继败亡,它自己也成了秦国吞并的对象。燕国、赵国“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敢于同秦国武力相抗,所以像燕国那样小的国家尽管最后也失败了,但是比韩、魏、楚等国家要破灭得稍晚一些;赵国在与秦国的五次战争当中还取得了三次胜利,以后又不断给秦国以回击.可惜燕国太子丹派遣荆轲西刺秦王,企图通过个人谋杀来解救危难;赵国不信任自己的部将,中了秦国的反间计,杀掉了抗秦的重要支柱李牧,于是导致加速了自己的破灭。齐国不能援助其他五国,团结抗秦,燕国赵国不能坚持斗争,又处在秦国把各国“革灭殆尽”的时刻,因而得到和韩国,魏国和楚国同样的结局。这段论述主要是进一步发挥第一段“不赂者以赂者丧”一句的意思。这一段的末了,苏洵总结六国的破灭,从反面推进一层,指出六国避免破灭的道路。“三国各爱其地”是指韩国、魏国和楚国不要拿国土去向秦国乞求“一夕安寝”,“齐人勿附于秦”是指齐国要附随秦国而不去援助其他国家,“刺客不行”,是指燕国不要对秦国采用个人谋杀手段;“良将犹在”,是指赵国不要相信秦国的流言蜚语而杀掉自己的将领。这样,恐怕就会出现另一种局面,未见得秦国必胜而六国必败。文章在这里笔锋一转,反跌得精神饱满,把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道理说得更加透彻,更加具有说服力量。 文章的第四段是作者就以上的论述发表感慨。第四段的头几句是一种设想,为六国筹划怎样对付秦国。第三段末尾的设想,是仅仅就六国改变它们各自的方针路线来立论,所以只说胜负存亡“或未易量”,没有加以肯定。则进一步指出必须发愤图强,敢于斗争,并且团结一致,联合抗秦。秦国即使想要吞并六国,那恐怕也是咽不下喉咙里去的,可惜六国没有这样做。六国在敌人强大的威势面前屈服了,不敢斗争或者不能坚持斗争,最后全部破灭。这是一个惨痛的历史教训,也是后代当国者应该吸取的历史经验。苏洵最后说:“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不要在强大敌人的威力面前被吓倒。 文章的第五段是作者继续发表意犹未尽的感慨,不同于第四段,第四段的感慨针对的是历史,第五段的感慨针对的是现实。整篇《六国论》,应该说到前一段的就结束了。苏洵决不是为评论历史而评论历史,苏洵的文章的全部锋芒几乎无不处处对准现实。是想以古代社会治乱、国家兴衰的历史经验教训作为处理当前国家的重大问题的借鉴。文章只写到前一段,显然是不够的,必须有这一段从古代历史引渡到现实政治,才见出它的主题深刻意义。这一段完全说的是北宋王朝的对外政策:北宋王朝与六国诸侯的情况已经不一样了。六国诸侯只是占有局部地区,力量有限,而北宋王朝则占有全国主要地区,力量远远超过六国诸侯。六国诸侯如果敢于同秦国斗争,还可以取得胜利,那么,北宋王朝同样敢于斗争,当然不成问题地更可以取得胜利。但是北宋王朝却“以天下之大”向辽政权和西夏政权屈服,一味妥协退让,不敢进行斗争,这就连六国也不如了。不用说,它最终也必然会得到六国破灭一样的后果。这—段文章只有六句,作者用笔相当精练,内容高度概括,而且在议论中包含着极大的感情分量。话说得十分含蓄婉转,同时问题又揭示得十分明确尖锐。从全文的布局来看,也收结得沉着有力。 战国当时的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关系本来很纷繁复杂,但是苏洵只就对秦国的态度上,从六个国家当中区别出两个类型,“赂秦”和“不赂秦”;三种情况:第一种是韩国、魏国和楚国“以地赂秦”,第二种是齐国附随秦国,第三种是燕国和赵国“用武而不终”。三种情况中的第一种属于“赂秦”一类,第二种和第三种属于不“赂秦”一类。苏洵首先把力量集中在“赂秦”问题上,为六国的破灭立论。因为这才是六国破灭的根本要害,不仅“赂秦”的韩、魏、楚三国因此丧亡,不仅幻想保持互不侵犯局面的齐国因此不能保全,而且,即使能够跟秦国较量一下的燕国、赵国也因此失败。写文章就应该扣紧中心问题去发挥。重点摆对了,又要把它同别的部分联结起来,看出它们的相互关系。所以作者集中论述了“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以后,进而又论述“不赂者以赂者丧”的道理。当然,态度、分寸是不同的。苏洵对赂秦的韩、魏、楚三国是根本否定,对依附秦国的齐国是严肃批判,而对“用武而不终”的燕、赵两国是深切惋惜。这样,文章就显得分外有条理,有层次,畅达透辟,严密完整,使别人对自己的论点无可怀疑、无可驳斥。 作者简介 苏洵(1009—1066年),北宋著名散文家,字明允,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县)人。相传二十七岁时才发愤为学,应进士和茂才异等考试皆未中。于是愤而自焚平日所著文章,再度闭门潜心读书,终于博通六艺及诸子百家著作,撰写文章下笔顷时数千言。嘉祐间,得当时名盛一时的翰林学士欧阳修推誉,以文章著名于世。曾任秘书省校书郎、霸州文安县主簿。后与姚辟同修礼书《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书成后不久去世。他主张抵抗辽的攻掠,对大地主的土地兼并、政治特权有所不满。为文擅长策论,语言明畅,笔力雄健,奔腾驰骋,纵横捭阖,老辣犀利,很有战国纵横家笔意。与其子轼、辙,合称“三苏”,俱被列入“唐宋八大家”。有《嘉祐集》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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