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春节节日亮化规划方案 |
范文 | 春节节日亮化规划方案范文(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春节节日亮化规划方案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春节节日亮化规划方案1为了进一步美化亮化城市夜景,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使全县人民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提升形象”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氛围与平时亮化相结合,不断提升柳林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柳林城市夜景。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县城区春节街景亮化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柳林县春节街景亮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春节街景亮化工作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等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城区春节街景亮化工作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等项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喜平(兼);副主任:蔡育新(兼)、景建红(兼)。 三、工作内容 城区春节景观亮化工作主要为城区公共区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以及沿街门店景观亮化等。 (一)亮化范围 进入县城入口、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城区沿街建筑及各居民小区。 (二)亮化原则 1.喜庆吉祥。通过实施街景亮化工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全力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为广大市民提供舒适、亮丽、吉祥环境。 2.节能低碳。将观赏性与节能性相结合,通过采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既达到城区街景亮化效果,又提倡绿色照明,做到节能低碳环保。 3.多措并举。按照“统筹规划、多方筹资”原则,采取“政府主办、单位筹办、小区合办、门店自办”等形式开展街景亮化工作。 (三)亮化要求 1.自20xx年1月30日起,城区春节景观照明时间从每晚17时30分至24时,次日早上5时至7时。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时,城区所有景观灯整夜开启。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夜间景观亮化责任分工和设计要求实施亮化。 3.20xx年1月28日前,城区街景亮化工作全部完成。 (四)亮化主题 1.主题一:多彩柳林迎盛世 在城区主次干道路灯杆安装灯杆造型,悬挂红灯笼;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及桥梁、人行道护栏等重要节点部位悬挂单色彩灯、中国结、轮廓灯、冬奥会吉祥物等装饰,烘托出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责任单位: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1)贺昌大街以“金黄色”为主色。金黄色给人一种明快、亮丽、温暖、崇高的感觉,代表着柳林人民的光荣与辉煌。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金黄色为主的灯杆造型和灯光隧道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五彩流星雨、大小绒球等;树干缠绕暖色彩灯,彰显春节期间柳林城市生机蓬勃、充满朝气。 (2)307国道燎原大厦到杨家港段和高速东口到薛家湾引导桥段以“绿色”为主色。绿色给人一种自然、环保、生机、青春的感觉,代表着柳林人民对生命和春天充满着无限希望;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绿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粉色圆形挂件等;树干缠绕白色彩灯等。 (3)北大街以“紫色”为主色。紫色给人一种热情、温和、浪漫、幽雅的感觉;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紫色为主的灯杆造型和灯光隧道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黄色藤球挂件等;树干缠绕暖色彩灯等。 (4)307国道青龙大桥到庙湾段以“黄色”为主色。黄色给人一种明朗、愉快、高贵、希望的感觉。路灯杆上悬挂红灯笼、安装黄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绿化带和树木安装红色彩灯等;树干缠绕暖色彩灯等。 (5)清河东路文化大楼到闫家湾路口以“蓝色”为主色。蓝色给人一种美丽、文静、理智、洁净的感觉。路灯杆上安装蓝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树木悬挂暖色流星雨。树干缠绕五彩颜色彩灯等。 (6)清河南路青龙大桥到宝宁小区以“橙色”为主色。橙色给人一种宁静、自由、清新、忠诚的感觉。路灯杆上安装橙色为主的灯杆造型系列,两侧树木安装暖色五角星和月亮挂件;树干缠绕白色彩灯。 (7)青龙大街(包括柳林南站至青龙大街和高速东口到闫家湾路口)及青龙大桥以“红色”为主色。红色给人一种热烈、喜气、吉祥、欢乐的感觉。路灯杆上悬挂红色灯笼、安装红色为主的灯杆造型和灯光隧道系列,两侧绿化带、树木安装暖色五角星挂件等;树干缠绕蓝色彩灯等。 2.主题二:城光水映扬春意 在城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居民住宅小区等建筑物及清河河道安装轮廓灯和LED灯管,悬挂五色彩灯、中国结、灯笼等装饰,形成“城中有水、水中有城”的美丽柳林景象,彰显春暖花开的浓浓春意。 (1)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墙体外立面可采用LED灯管、投光灯、墙幕灯饰画等方式进行装饰,同时,单位门口装饰“欢度新春”等造型灯箱,院内可亮化的灯杆、树木、护栏装饰彩灯、挂件。(责任单位:涉及各机关和事业单位) (2)居民小区 在墙体外立面可布置LED灯管进行装饰,院内悬挂灯笼、中国结、灯箱等,同时在小区内可采用背景墙、大型摆件等进行装饰。(责任单位:柳林镇、县住建局和各责任小区) (3)沿街门店 沿街所有门店广告牌匾全部亮灯,并在窗橱处装饰新春花灯及挂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清河河道 修缮河道两侧护栏和方涵现有轮廓灯,勾勒出河道线条;河坝外立面布置投光灯,营造自然夜景;河道建筑装饰彩灯、挂件。(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3.主题三:万盏花灯谱新篇 在城区广场以“国旗、彩旗、灯笼、灯箱、灯展”等为主题花灯元素,由企业冠名,营造春节期间“安定祥和、欢乐文明、优美靓丽”的浓郁节日气氛。(责任单位: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1)燎原广场——以“虎虎生威”为主题,在广场放大型“春”字模型,周围爬着形象经典的虎宝宝造型,灯柱上悬挂传统灯笼,虎年彩灯核心元素为虎。既有威猛霸气雄壮之态,也有温和如羔呆萌之态,寓意着柳林20xx年祥和瑞气的美好愿景。 (2)县政府南门口——以“欢度新春”为主题,在门口摆放造型灯箱,营造喜庆的新春氛围。 (3)薛家湾公园——以“盘龙卧虎”为主题,在广场四周悬挂灯笼,在广场中央摆放以“虎”为元素的.造型灯箱,并用其他彩灯装饰,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4)杨家港公园——以“如虎添翼”为主题,搭设造型灯安装轮廊灯和彩灯,悬挂灯笼,同时加入广场激光秀,通过激光机轮流舞动炫彩光投射图案,光芒斜向射向夜空,营造现代动感的新春氛围。 (五)职责分工 1.县住建局负责城区景观亮化的综合协调和物业小区楼体亮化工作; 2.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春节景观亮化的整体设计、对接、调试,以及各单位夜景照明的协调工作; 3.地电柳林分公司负责做好城区春节景观亮化的用电和电力增容等保障工作;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沿街个人门店夜间景观亮化工作的发动、协调; 5.柳林镇负责城区居民小区的夜景亮化工作; 6.其它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做好城区夜景亮化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4日—20xx年1月5日):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一步明确城区街景亮化工作任务,不断强化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20日):要求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街景亮化主题,按要求和标准严格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1月27日):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验收小组,对县城区夜景亮化工作进行专门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区街景亮化工作不仅是柳林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必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城市夜景亮化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督导、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落实本单位亮化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城区亮化工作的督导,既要对各责任人进行督导,又要直接对各单位进行督导,确保亮化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在保证安全和亮化效果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城区街景亮化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完成任务或达不到要求的单位,领导小组将专门督导、限期完成。确保在20xx年1月28日前高质量完成各项亮化任务。 (四)保障运行,长效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城区春节景观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加大维护工作力度,同时坚持长效管理,确保城市夜景亮化设施正常运行。 春节节日亮化规划方案2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市政府“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中心工作,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节日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充分展示大西安城市的亮化新特色。 二、总体思路 在20xx年元旦春节夜间亮化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西安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等我市照明类建设标准,按照我市节日氛围工作提出的“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区联动、点线面串联”要求,运用舒适、经济、美观的氛围营造设施,在20xx年劳动节、七一、国庆节和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营造热烈祥和地节日氛围。 三、20xx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安排 (一)营造时间:“五一”“七一”“十一”期间。 (二)责任分工: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纬二十六街至北二环区域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北客站广场及周边区域营造工作。 (三)营造方式:在营造范围内重点位置上,安置与节日文化主题相对应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在“五一”期间,以弘扬人民劳动精神为主。在“七一”期间,以体现我党光辉发展历程为主。在“十一”期间,以庆祝新中国建立为主,兼顾国家同期重大会议及决策的宣传工作。 (四)营造时限: “五一”:20xx年4月30日-20xx年5月7日。 “七一”:20xx年6月30日-20xx年7月7日。 “十一”:20xx年9月30日-20xx年10月7日。 四、20xx年元旦春节氛围营造工作安排 (一)责任分工 1.道路氛围营造:由区建住局负责,实施未央路营造工作。由张家堡街道、未央宫街道负责,实施文景路营造工作;由谭家街道负责,实施凤城八路营造工作;由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实施元朔路营造工作;由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负责,实施大兴未央区域重点道路营造工作;若市级部门要求新增道路氛围营造任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街道或管委会负责实施。 2.节点氛围营造: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级部门,结合办公地址实际情况,开展区域重要节点氛围营造工作。 (二)营造方式:总体以20xx年己亥年(猪年)生肖特色和我国传统年文化为主题,兼顾体现我市“追赶超越”“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发展战略元素。在道路氛围营造方面,选用红灯笼、中国结等传统喜庆饰件,装扮道路两侧,选用贴合主题、美观大方的灯塑、绿雕等城市景观小品,妆点道路节点及广场;在节点氛围营造方面,选用安全、节能、经济的景观小品,妆点区域重要位置。 (三)营造方案:各责任单位在完成氛围营造方案初步设计后,交由区建住局进行方案初审,经区政府统一审定后方可实施。 (四)营造时限:20xx年12月31日-20xx年2月28日。 五、资金保障 20xx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资金,由区财政负责保障。20xx年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中的道路氛围营造工作,由区财政负责保障;节点氛围营造工作,区财政承担营造费用50%,剩余部分由实施单位自行承担。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亮化的重大意义。今年各项亮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把节日亮化和打造一批亮化示范街结合起来,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安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特点,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新亮化形象。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监理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节节日亮化规划方案3为进一步美化我县城区夜景,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使全县群众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确定的范围内安装灯饰,营造美丽的城市夜景和浓厚的节日气氛。 (二)按照“展现区域文化、突出新时代特征”的原则,宣传十九大和鱼台稻改精神,统一设计标准,统一审核把关,分别实施亮化,提高城市景观照明和节日亮化的档次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安排 重点实施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楼宇亮化、重要节点灯饰及公园广场亮化。城区其它路段由县城管局组织社会力量实施,观鱼大街西支河桥以东部分由开发区组织实施。政府出资部分由县规划局负责编制春节亮化方案,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其他部分由各自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报县规划局审核后实施。 三、实施计划 1月8日前,县规划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及预算编制。 1月10日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其他实施主体完成春节亮化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 1月16日前,其他实施主体按照审批后的春节亮化方案优选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1月20日前,县住建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工程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施工单位。 1月31日前,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施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并正式亮灯。 四、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春节亮化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实施观鱼大街水系(西支河至工商局)、星源矿山对过三角绿地路灯维护、孝贤广场廊桥春节亮化等工作。 (二)县规划局。负责组织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其它方案的审批。(审批工作联系人:禚昌芬电话:150****0375) (三)县城管局。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区其它路段的春节亮化工程。 (四)县财政局。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资金保障,协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五)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六)县房管局。负责督导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春节亮化工作。 (七)县交警大队。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八)县供电公司。负责城市景观照明和春节亮化的用电保障。 (九)县金融办。负责督导各金融机构做好亮化及灯雕、灯饰安装工作。 (十)县政府督查室。对部分城区春节亮化工作进行督导。 (十一)其他单位和企业做好单位建筑的`楼宇亮化及门前灯雕安装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推动城区春节亮化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区景观照明和春节亮灯组织、调度、检查、评比、验收工作。 春节节日亮化规划方案4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陇办发〔20xx〕20号)要求,完成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18个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整治乱停乱放、乱修乱建,实施拆围植绿,强化特色风貌改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使更多的小城镇宜居宜游”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市委“433”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武都区安化镇等18个乡镇为重点,以《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为依据,以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特色村镇、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通过政府主导、规划引领、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全市小城镇建设水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提升规划,突出特色。科学把握村镇发展定位,严格实施绿化美化亮化规划,优化建筑风格设计,突出地域民族文化特色,塑造特色鲜明村镇形象。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托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民族民俗,因地制宜,发掘内涵,彰显特色,打造亮点,防止千篇一律。 3.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群众参与机制,既促进环境整治,又改善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整合项目,统筹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要与小城镇建设、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产业开发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统筹推进。 (三)主要目标 以武都区安化镇等18个乡镇为重点,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房舍屋面改造、景观景点打造、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绿化、美化工程,塑造地域特色,提升人居环境,达到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建筑形态风格凸显,路域环境整洁优美,视觉效果焕然一新的目标,使我市城乡风貌成为对外形象展示的窗口,为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范围 武都区安化镇、马街镇,文县桥头镇、碧口镇,宕昌县哈达铺镇、南河镇,康县长坝镇、王坝镇,徽县泥阳镇、伏家镇,成县城关镇、小川镇,西和县长道镇、石峡镇,礼县红河镇、崖城镇,两当县泰山乡、太阳工作站等18个乡镇。 (二)实施内容 结合乡镇实际,从建筑风貌、街巷空间、环境卫生、绿化水体、门户空间景观等方面,科学合理的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 1.建筑风貌: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平改坡屋面改造、挑檐挂小瓦和立面粉刷,增加墙裙、檐口、腰线等细部构造装饰,对门窗形式进行统一,突出建筑物屋面挑檐风格设计和临街建筑立面线条色彩设计,增加体现地方特色的建筑元素,修缮院墙院门,对废弃建筑物予以拆除,力求新旧农房及公共建筑外观色彩协调统一,与村镇风貌特色融为一体。 2.街巷空间:实施路面修补、道路硬化、广场铺装、路灯安装等,在道路宽度允许的条件下设置人行道及绿化带,并铺设人行道砖,在广场增加景观小品、座椅,设置文化墙,规范广告牌匾设计,清除各类违规广告,指示性标志、街景小品、休闲设施、售货亭、垃圾桶等公用设施的选材、式样、尺度及色调都应符合风貌特色要求,做到与整体环境协调统一。 3.环境卫生:按照“四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四改”(改水、改厕、改厨、改圈)要求,组织村社和居民开展公共环境和庭院环境整治,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点,配置垃圾清运设施,有效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做到房屋立面整洁、房前院落规整、道路排水畅通、环境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污水乱排等现象。 4.绿化水体:实施绿化遮挡修饰、水体驳岸治理、水体绿化结合,要充分利用庭院、门前屋后、公共场所、道路、闲散地、废弃地、护墙边坡等进行绿化,做到应绿尽绿,清理河道沟塘水面垃圾杂物、枯死水生植物、漂浮物,确保全线河道无垃圾随意倾倒,对河岸进行工程处理,修复受损河堤,沿河道进行绿化整治,对重要节点实施河道景观工程。 5.门户节点:集中整治乡镇行政区域的重要门户、互通立交、收费站出入口、人文历史景点等门户节点周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不规范行为;挖掘地方文化特色,充分利用门户节点的构筑物、广告景墙等宣传我市自然景观、旅游资源和人文特色;结合绿化配置,改善周边绿化环境形象。 (三)实施步骤 全市18个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5月)各县区政府按照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本县区工作计划以及乡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阶段目标,分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xx年6月至11月)以乡镇为单位,采取划段包干、责任到人、依据规划、整合资源、保质保量、限期完成的工作措施,重点实施建筑风貌改造,环境卫生整治,拆除违章建筑,规范户外设施,在短期内较大提升乡镇风貌环境和景观环境;以景观提升为主,实施一批绿化水体整治、道路广场硬化、景观点文化墙建设、路灯安装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建筑立面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园林绿化和广场、小品的建设达到规划标准。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进行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18个乡镇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深化实施市委“433”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镇承载力、竞争力和陇南对外新形象的有效手段,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整合利用资源,抓紧动员部署,全力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努力把这项工作办成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人民政府是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划段包干、责任到人、依据规划、整合资源、保质保量、限期完成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相关乡镇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力争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助县区做好相关项目立项、资金争取等工作,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统筹项目资金。各县区要根据项目规划整合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贫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涉农资金向18个乡镇倾斜,最大限度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贷款,保障绿化美化亮化建设资金到位。 (四)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县区政府要发挥乡镇、社区(街道)、村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和干部的作用,宣传发动群众,使其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风貌改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督查考核。市住建局要加强对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月检查、季通报、年度考核”制度,采取重点抽查、实地督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各县区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结合检查情况每季度通报各县区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春节节日亮化规划方案5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夜景亮化水平,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确保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文明、喜庆的气氛中欢度20xx年新春佳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规格制作,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气氛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城市夜景。 二、工作原则 本着“广覆盖、见效快、出精品”的原则,坚持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图案美观、色彩协调,做到宏观和微观效果相结合、动态与静态效果相结合、白天与夜晚效果相结合、冷色调与暖色调效果相结合、避免灯饰视觉光污染,突出行业灯饰特点,突出街路灯饰差别,展示我市城市风貌。 三、工作任务 在“一市三区”内,以幸福大街为中轴线,以主要街路的路灯、绿带、户外广告、两侧楼体等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为载体,达到以街路为框架辐射周边,点线面相结合,以点为主的光亮美结合的网络,以“黄、蓝、白”作为主色系,重点在幸福街、青年街、中兴路、文化路等主要街路及城市出入口的标志性建筑、公共设施实施点缀布景。 (一)街路亮化。对市区内35条街路路灯进行维修更换破损灯泡和灯饰,重点完成幸福街、青年街、文化路、中兴路和光明街的灯饰、灯廊,形成灯饰通道。(责任部门:洮北区、经开区) (二)广场亮化。重点完成站前广场、市民广场、阳光广场、吉鹤广场亮化。以广场中心灯为基点,绿地镶嵌小品,辅以柔和光线点缀。同时,在部分景观树木上用满天星(LED串串灯)装饰,美化亮化广场环境。(责任部门:洮北区、经开区) (三)“两桥”亮化。完成金辉互通立交桥、幸福立交桥以动态线光源勾勒轮廓,以泛光源照射桥墩和桥体,辅以柔和路灯,充分体现华丽壮观的特性。(责任部门:交通局、洮北区、经开区) (四)公园亮化。森林公园、劳动公园内亭、台、楼、阁、塔、桥、山体及水域沿岸以线光源勾勒轮廓,在灯光上强调山体最高点,进行描绘远方山色,产生如诗意境。在部分景观树木上用满天星(LED串串灯)装饰。(责任部门:洮北区、工业园区) (五)“五塔”亮化。电视台发射塔、电信塔、移动塔、联通塔、森林公园宝塔。对塔身整体轮廓进行勾勒,兼顾动态光源。(责任部门:工业园区、铁塔公司、城管局) (六)临街单位亮化。对分布街路65个单位建筑的楼型灯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工作,杜绝开启时出现断档、破损、信号不统一情况,并适当对门前庭院实施灯饰点缀,确保正常运行。 具体为:(幸福街)联通公司、工行开发区分行、移动公司、市交通局、广电大厦、开发大厦、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青年街)洮北区政府办公楼、区农业大厦、邮政银行、公安洮北分局、公路管理处、人寿保险、区法院、市粮食局;(爱国街)工商海明支行、市供电公司、白城市宾馆;(长庆街)市电业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金辉街)洮北民政;(中兴路)白城日报社、市环境保护局、市人工降雨基地、白城市医院、中国信用联社、市土地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电业大厦、市教委、市工商银行总行、农业银行、市国税局、吉林银行、洮北区财政局、中国电信、中心医院;(文化路)市物价局、市委、市政府办公楼、市住建局;(洮安路)洮北区委办公楼、工商洮北支行、联通公司营业厅、工商瑞光支行;(海明路)洮北区检察院、洮河灌区;(新华路)白城车务段、市城管执法局、市邮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农业发展银行;(棉纺路)市社保局、市林业局、市计量局;(辽北路)白城火车站、白城客运站;(胜利路)市检察院、市地税局、引嫩入白建管局、欧亚商都、吉鹤宾馆。(督办部门:城管局) (七)城市出入口亮化。对金辉立交桥至白城东出入口和长白路至金辉高速出入口;幸福立交桥洮白公路出入口;珲乌高速镇赉出入口;乌兰浩特侯家出入口等城市四个出入口更换破损广告牌匾、悬挂节日条幅、利用现有树木实施灯饰点缀。(责任部门:交通局、洮北区、工业园区、经开区) (八)生态新区亮化。生态新区对辖区内街路、广场、绿地、鹤鸣湖、碧桂园小区等实施点缀式亮化。(责任部门:生态新区) 四、时间安排 1月20日开始实施,1月30日前完成,2月5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2月6日至2月24日(正月十七)结束。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把实施亮化工程作为春节期间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各自实际,强化领导,确定专人,积极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精心设计,提高标准。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要本着“设计精巧、突出特色”的原则,充分体现动感、层次感、立体感和美感,表现出地方特色。新建亮化设施的部门和单位,需先将设计方案报市城管局审批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建设,并确保在20xx年2月2日前完成亮化任务。 (三)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验收小组及时对亮化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按时保质保量、亮化标准高、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未及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单位或效果不好的责任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促进既定任务全面完成。 春节节日亮化规划方案6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亮化城市夜景,营造春节喜庆、祥和的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营造氛围、美化环境、亮化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施工,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氛围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扮靓城市夜景。 二、亮化原则 1.应用新技术的原则。将功能性与艺术性相结合,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将灯饰、灯光的艺术性与城市特色融为一体,充分体现城市特点。 2.提倡节能的原则。将经济性与节能性相结合,既要达到亮化效果,以要提倡绿色、节能和环保照明,减少光污染。 3.亮化采用循序渐进的原则。部分亮化考虑长久使用(如:火树银花安装后不再拆除) 三、亮化地点 中兴街(中心岗至政府转盘)、政府路(医院岗至公安局)、政府人民广场、园林巷、西出口(客运站至西山道口)。 四、具体亮化任务 1.政府广场周边中华灯路灯杆上安装LED中国结(含园林巷)、政府人民广场两侧云杉树挂LED漫天星。 2.政府牌坊前用4组仿真树灯点缀。 3.中兴街(政府转盘至中心岗)路灯杆上安装火树银花(LED),行道树隔株用LED满天星装饰。 4.政府路(县医院至公安局)路灯杆上安装中国结(LED),路两侧行道树树干缠LED串灯、树冠挂LED串灯。 5.西出口(客运站至谢家岭下)中华灯安装火树银花、西山道口及迎宾广场北侧用仿真树灯点缀,绿化模纹用满天星装饰,沿路边的绿化树木树冠上挂LED小灯笼和LED满天星装饰。 6.客运站转盘中的绿化树木用枫叶树灯装饰,树球、模纹用LED满天星装饰。 五、常年使用不拆除的部分(火树银花)工程款11万元,拆除部分工程款19万元。 六、亮化时间 在春节前5至10日完成施工,正月十六后拆除。(具体时间按照政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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