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督查方案 |
范文 | 督查方案十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督查方案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督查方案 篇1根据上办发〔20xx〕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督查检查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对建筑施工安全进行拉网式督察检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努力实现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展开对农民建房、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督察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 三、督查时间 20xx年7月30日至20xx年8月7日 四、督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个企事业单位在建厂房、办公用房等在建工程,农民自建房等。本次督查主要以农民自建房为督查重点,督查主要内容有: 1、是否办理投建、审批手续。 2、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作业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3、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4、脚手架、起重机等设备是否按时检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使用了独臂吊等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施工机械。 5、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6、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是否购买工伤保险。 7、违规违章建筑明确行业监管指导、属地负责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布置,进一步维护好全镇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督查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严标准严要求认真细致督查检查,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督查责任制,严肃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生产作业,坚决杜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我镇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严格把关,突出重点 1、各施工单位及个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严禁使用单独臂吊机和吊篮作业。 3、必须保证外架施工。 4、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作业。 5、施工人员必须购买工伤保险。 督查方案 篇2为确保《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五十百千”活动的目标要求,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破解城乡创建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五十百千”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督查时间 活动期间,每月的1—日。 三、督查重点 根据我市“五十百千”活动工作实际,围绕《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督查。具体为: (一)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动员会召开情况、实施方案制定、领导机构建立以及按时间段进行专题部署情况等。 (二)资料统计情况。主要包括台帐建立、整改清单等档案建立情况,整改任务的落实,资料和表格的上报情况等。 (三)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国家、省创建标准、各项指标和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后,分县、乡、村,分类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五)宣传报道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通过电视、网络、电台以及版报等宣传工具,对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报道、后进曝光的情况。 四、督查方法 (一)实行“周督周清月汇报”制。各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汇总并填写问题清单。本周督查问题清单,一般下周全部办结清账。一月向市领导组汇报一次督查情况。每周五将台帐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合理安排督查程序。 一是听取汇报。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是查阅资料。查阅、台帐、问题清单等相关档案资料。 三是实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整治现场,一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及时向本县市区整治领导组反馈,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逐项建帐。 四是边整边改。对问题清单要逐项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的要销帐。对不落实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如属主观因素,要提交有关单位问责。 五是打分排队。每月各县市区的创建整改工作督查结果要一条龙排队。排队的分数构成:进度任务落实率和整改问题落实率两项相加。 五、督查人员组成 设立7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和离石区“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二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卫生城市创建和方、临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三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和石楼、交口“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四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明城市创建和孝义、汾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五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园林城市创建和柳林、中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六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百村示范”和兴县、岚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七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千村整治”和交城、水“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每个小组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市卫计委、住建局、林业局、农委、环保局、明办抽调组成,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长担任。 六、督查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要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确保督查任务落实。 (二)实行专职专责。督查期间,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沟,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工作任务。 (三)严格纪律要求。督查组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督查方案 篇3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督查方案 篇4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xx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20xx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作业人员及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翔安区20xx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完整率达100%。 (二)放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率达100%。 (四)区管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达标率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工作。 全面检查辖区内各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二)摸底调查工作。 为更全面了解全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的基本情况,对各放射诊疗单位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进行更详尽的摸底。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各放射诊疗单位根据《放射诊疗单位调查表》(附表2)的内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重点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翔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科室对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实。各监督科室按要求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 (三)第三阶段为数据汇总阶段: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对监管单位的监督信息按要求进行汇总,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四、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翔安区20xx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结合辖区内放射卫生工作现状,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各放射诊疗单位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具有放射诊疗设备的每家医疗机构及每台诊疗设备的信息填写真实、完整,并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要求。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完成对区级数据的统计汇总,撰写总结报告,并将汇总表书面材料及总结在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督查方案 篇5为全面真实了解我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情况,深入推动我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我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到位,经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督查时间 20xx年6月1日开始,至20xx年11月30日。 二、督查对象 本场有农业人口的.各二级单位及有帮扶任务的各级干部 三、督查内容 (见评分细则附表) 四、督查人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采取定点检查问答与随机抽查、实地检查与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看分场工作室,检查分场、帮扶工作队、包户帮扶干部和大队干部的工作落实情况。 五、问责追责 (一)督查对象存在工作被动应付、失职缺位缺岗的,一经发现,将根据责任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酌情对相关责任人降工资一级;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撤职并降工资2级;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作要求调离或辞退处理。 (二)督查结果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督查得分平均分值计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分项目,此项工作加分满分为200分。(1)单位督查分值等同单位主要领导得分值;(2)各包户帮扶干部得分值为各单位或各自帮扶的贫困户所在的单位督查分值的80%;(3)其他未包户帮扶的干部不得此项加分。 督查方案 篇6一、指导思想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1、重点督查时段 夏收夏种期间(5月21日~7月20日),开展全天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2、重点督查区域 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重点禁烧区域为:辖区三环路、襄王路、平山路、天齐路、华润路、永顺路、台子河南路、荆马河南路、复兴北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山林、企业、学校、加油站、通信及电力设施等周边区域。严禁在城郊干道上脱粒晒粮。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初)。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2、重点禁烧阶段(5月21日~7月20日)。区、街道、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制止、处罚到位。 3、总结评定阶段(6月底)。区秸秆禁烧工作组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对各涉农社区(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情况。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看是否通过广播、宣传车、标语、条幅等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向每个农户下发“禁烧”一封信、公告等方面的宣传资料。 3.禁烧措施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有无公开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堆放点是否建设到位;是否统一收割进度、统一收割机具、统一秸秆清运,秸秆留茬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田块内的秸秆24小时内清运完毕。 4.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了每个村都有办事处包保领导、包村干部,每个地块、每条路都有责任人;所有包保责任人员手机是否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包保人员是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五、督查要求 1.督查人员要确保车辆、摄像器材准备到位。督查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特别是交通要道两侧以及秸秆焚烧高发地块要作为重点督查范围。 2.督查人员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3.督查人员要做好督查内容的证据保存工作,记好督查日记和督查日报表,做到每个事项都证据确凿。 4.督查人员要敢于、善于发现问题,全面、准确地反馈督查情况,每天早上将前一日的督查情况上报区秸秆办备案。 六、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区政府已经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水局、农办、安监、城管、环保、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区相关部门包保办事处,督促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各涉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和督查组,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 2、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公开栏、广播、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使秸秆禁烧真正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鼓励和引导农民多形式综合利用秸秆,从源头上消除秸秆焚烧隐患。 3、应急措施。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禁烧举报电话:,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确定分级应急处理措施。对群众电话举报的小面积焚烧,及时通知各办事处府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或制止焚烧行为;对大面积焚烧要及时报告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知消防部门及时赶赴现场。 督查方案 篇7按照县委“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安排意见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特制定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三新”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张建强、时小军 二、督查时间、内容 (一)2月26日---3月1日,督查筹备阶段工作情况。 1、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查看会议记录; 2、是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是否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查看文件; 3、是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规划是否分阶段、分层次制定,并且细化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4、活动载体设计是否科学,查看结合各中心办实际是否紧密; 5、每3天是否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条信息。 (二)3月5日---3月8日,督查集中学习阶段情况。 1、查看学习资料是否发放到位; 2、是否开展报告会、辅导会、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知识竞赛、学习考察等活动情况; 3、是否学完了规定的学习篇目,查看个人笔记和集体学习记录,统计笔记字数;检查个人心得体会,统计体会篇数; 4、查看领导辅导讲稿; 5、是否组织统一考试,汇总考试情况。 (三)3月14日---3月17日,督查讨论提高阶段情况。 1、围绕“七个如何”是否都进行了认真讨论,查看讨论记录; 2、是否开展“五看五增强”活动,逐条对照检查,找准存在的问题,查看有关记录、资料; 3、开展“融入大都市、我来献一策”活动,查看汇总梳理的情况; 4、中心办目标任务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个人承诺是否公开,查相关文件和个人承诺; 5、查各中心办履行职责的承诺是否报镇“三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看是否在媒体上作出公开承诺; 6、领导班子成员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承诺,查看会议记录; 7、干部个人在“三新”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向本人如实反馈,查看相关资料; 8、干部个人承诺是否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查看有关资料; 9、“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三、几点要求 1、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尤其要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认真检查,确保“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或反馈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在加强督查的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搞好跟踪督办。 3、注意发现、培养在主题教育活动中产生的典型经验。 督查方案 篇8为进一步做好全市20xx年度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xx〕20号)和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亳办〔20xx〕16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县区小麦收割进度及播种情况,秸秆留茬、还田及离田清运堆放情况,各地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核实各地着火点情况以及县区、镇村包点干部在岗在位及履职情况等。 二、督查分组 市政府成立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马露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担任,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两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农委主任应国君、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同志兼任,成立3个督导组和16个督查组。 具体如下: (一)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政府调研员郭祖彬,对各督查组进行督导调度。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农委主任应国君,负责督导全市夏收夏种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环保局局长陈显锋,负责督导调度全市秸秆禁烧督查组工作。 (二)督查组。 从市农委、市环保局和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副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组成,副处级干部任各督查组长,每个督查组不少于4人。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三)市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全市小麦收割进度和技术规程的指导调度;市秸秆禁烧督查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负责火点核定核销、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和工作协调等工作。 三、督查时间和督查方式 督查时间计划从6月1日到6月30日。 督查方式:督查组采取相对固定、统一调配的原则,按照均等化、随机性、等距离、不重复的要求对各县区实行全覆盖督查。即:各个督查组督查的任务量要保持基本均等,每天督查5个乡镇;每天督查的范围和路径由各召集单位根据督查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安排;每个督查组每天安排150公里左右的督查路线长度;要确保每天每个乡镇都要督查到位,且督查的路线不重复,对已经督查发现的火点,且已经进行通报处理的不再重复督查。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行组长负责制,督查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调度,做到不缺位、不推诿、不失职,确保各自督查的区域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各督查组接受市纪委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均要作出承诺;原则上要求参加督查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未经市领导批准,不得请假或调换人员;督查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食宿,工作期间不准饮酒,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请吃。 (三)尽职履责。各督查组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把加快收割进度、按技术规程落实秸秆处理措施和禁烧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一手抓抢收抢种,一手抓秸秆禁烧。要突出问题导向,对各种风险点进行重点督查;按照督查内容逐项认真督查,要深入到乡镇、村、田间,确保掌握实情。 (四)公正督查。各督查组发现火点和现场焚烧痕迹,要立即取证调查,固定相关证据,要立即报告市禁烧办,及时通报给当地县区政府,督促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当日未发现火点的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20:00前要将当天督查情况汇总到市禁烧办。如果发现火点隐瞒不报,将按照《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督查方案 篇9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县镇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民情民生等重点工作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集中优势资源,整合督查力量,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下功夫解决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着力提高各项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组织领导 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石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智文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文辉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韩天灵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索占军 镇纪委书记 张志强 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建工作站站长 赵虎忠 镇武装部长 杨永胜 镇政府副镇长 陈 兵 镇政府副镇长 迭目江俊 镇政府副镇长 王临文 镇政府副镇长 鲁绍安 镇科技副镇长 刘占纬 镇党政办主任 马格年草 党政办干部 华 琴 镇组建干事 宋金海 镇纪检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韩天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全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工作,宋金海同志负责活动具体开展过程中相关文件、表册资料的起草、报送、搜集以及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完成镇“明察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市、县“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督查配合和联络工作。 三、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1、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整改落实、水源涵养林保护与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贯彻落实《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威段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及整改意见》,落实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保护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做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石门段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华藏中心土管所、金强水管处石门水保站、畜牧兽医站、各村、各护林站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2、主体生产模式提质增效。深入开展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积极推动设施农牧业健康发展和整体升级,完成养殖暖棚310亩建设任务,设施农牧业提质增效35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1+17+3”规划方案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村、各相关站所加快完成各项脱贫指标,提高脱贫质量,杜绝“数字脱贫”,巩固提升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成效,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年内完成减贫任务409人,组织劳务输转1631人,实现劳务收入3869万元,培训271人。 牵头单位:扶贫工作站 配合单位:农技农经站、劳务办、畜牧兽医站、金强水管处石门水保站、教育辅导站、卫生院、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4、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对县、镇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分期分批进行督查,加快马营坡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供暖建设、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建设进度工作的督查,督促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具体问题,确保按计划进行。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6月、9月 5、提升招商引资效益。对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投产率,着力解决用水、用电、用地及手续办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任务数。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6月、10月 6、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全镇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收缩居住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以及收缩居住后续工作的任务。 牵头单位:项目办 配合单位: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5月、8月 7、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对全镇各村及天互公路沿线、村组巷道、河道沟渠、田间地头和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所有村建成环境整洁村,上级督查不出问题。 牵头单位: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8、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全镇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政、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供给体系。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5月 9、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大力推进特色中药材种植,加强优质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稳步扩大中药材种植成为新的收入增长点,全面推广马铃薯脱毒技术,年内完成马铃薯种植4600亩(其中:旱作农业2200亩),中药材种植750亩,高原有机绿色蔬菜种植6110亩,高效农田节水技术推广7100亩,饲草料种植14010亩。 牵头单位:农技农经站 配合单位:畜牧兽医站、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9月 10、完成“下山入川”工程。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摸排、再动员,积极协调完成在建的移民住宅,确保年内完成25户81人的搬迁任务。同步抓好产业培育,紧盯户均3亩棚的目标,实现搬迁入住农户富民产业全覆盖。 牵头单位:移民办 配合单位:项目办、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6月、10月 11、“生态文明”建设。对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工程、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生态治理项目,实施人工造林1200亩,义务植树9万株,通道绿化5公里,禁牧9917亩、草畜平衡127568亩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水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等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华隆林场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4月、8月 12、社会民生保障。严格程序要求,规范农村低保动态调整以及民政急难救助等资金的评审工作,结合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救助。积极宣传新农合和新农保政策,动员群众参与新农合、新农保,确保完成参合、参保任务。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政策等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基础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牵头单位:民政办 配合单位:合管办、计生站、财政所、各村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起持续跟进督查 13、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牵头单位:安委办 配合单位:食药所、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4月、10月 1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对各党支部学习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落实“48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开展“四述”约谈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5、维护社会稳定。对各村、各单位综治(平安建设),综治维稳网格化管理和“十户联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反邪教工作、禁毒工作、宗教工作、依法治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政法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 牵头单位:综治办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3、8月 16、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对各村、镇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 “双十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村、各单位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长期持续督查 17、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党建示范村、“五好党支部”、实施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双带”工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工作进行督查,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站 配合单位:各党支部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9月 四、方式方法 (一)强化信息收集。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设立举报电话(电话:318527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固定信箱,各村、镇属各单位也要向全镇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镇党政办、纪检监察室每周对收集到的信息和线索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报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摸排核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 (二)深入明查暗访。紧扣省、市、县、镇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督查重点,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联查、专项督查、部门督查、随机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频次,全年度全方位盯紧看牢抓落实。通过开展“群众监督随手拍”活动,拓宽信息搜集和抓督查促落实的社会参与度。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联络员联系面广、接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中央和省、市、县、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拓宽眼神抓落实的广度和深度,切实保障督查工作出结果、有效果。 (三)狠抓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建立督办清单制度,对省、市、县、镇明查暗访转交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全面整改。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涉及面广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确保整改到位。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和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考评问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把明查暗访督查情况列入年度政绩考核范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作为评价班子和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对督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选择性落实和工作进展缓慢、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和部门、站所有关负责人,由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横幅、公示栏、手机短信、“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宣传“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大力宣传在“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发现的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典型问题,要及时汇报活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营造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 五、具体步骤 镇“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从20xx年2月开始,20xx年12月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2月至3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全面任务,确定总体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20xx年4月至10月)。紧紧围绕督查工作重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持续开展大范围、高频次、强力度明查暗访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20xx年11月至12月)。结合年终考核,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同步考核,抓好成果运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推动中央、省、市、县、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部署,是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美丽石门进程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努力在抓执行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中求实效,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政府以及各村、各单位是抓好“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的责任主体,“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实施主体。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亲自带头督促抓落实,各村、各单位主要责任人都要亲自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切实做到在明查暗访和推动整改落实上积极主动上手、不消极被动应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制止正在发生的问题、整改已经发生的问题、关注长远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大范围、深层次、多层面的排查整改,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四)强化保障支撑。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于律己,注意保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开展暗访督查不得提前告知被查村和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暗访工作有关内容。 督查方案 篇10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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