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车辆管理制度 |
范文 | 关于车辆管理制度(精选18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车辆管理制度(精选1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管理制度 篇1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各项目负责人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有直接责任人负责。直接责任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监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竣工后使用完毕必须立即交还公司或移交其他部门。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6、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监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7、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配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监管人有连带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监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监管人和借用人自己解决。 3、节假日、休息日钥匙交由部门领导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 4、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 1、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每月15日各使用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合理控制速把。 4、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每个品牌的充电器与电池的性能是相匹配的,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5、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9、为保护电池,用户可随用随充,但不能使用回升电压行驶,防止严重亏电。 六、车辆的维修 1、车辆在使用第一年中原则上是由厂家免费修理,其首先在维修范围内,若由自己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保管者自己与售车方协商,费用自行承担。 2、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零星部件的更换应由监管人自己动手。 3、正常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应先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过后拿增值税发票由计划统计员代为报销。未经过领导同意私自更换零部件费用个人承担。 4、新车在购买一年内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监管人及使用人自行解决。 5、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无法正常工作,在两个工作日内必须解决,否则收回使用权并追究其责任。 七、违规处罚及事故处罚 1、对所使用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零件损失的一次处罚元 2、车辆造成损失或失窃,由保管人自行负责, 4、在车量停放区域骑坐于之上休息,一次扣除5分。 5、未办理手续私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管人自己解决,一次扣除10分。 6、用于非工作用途(比如:擅自骑回家)一次扣除10分。 7、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次扣除20分。 8、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失可以免除当事人责任。 9、当遇到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可根据事件轻重酌情处理。 10、未戴安全帽行驶,一次扣除5分。 11、酒后驾车者作除名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 篇2学校车辆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为教育教学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本照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 1、主要服务于教育教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未经请示,车辆不得私自外借,驾驶员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要做到准时准点,避免因个人疏忽耽误工作。 二、用车登记。 1、建立用车登记簿。用车超过半天或执行长途任务时,经请示校长批准后,做好登记,返校后,再做好行车安全方面的记录。 2、建立耗油、维修记录簿。驾驶员要做好日常耗油、维修、保养记录。 三、行车安全。 驾驶员要高度重视行车安全,认真参加有关学习培训。日常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经常检查车辆行驶安全状况,过期设备及时请示更换。 四、车辆停放。 夜间、公休日、节假日,车辆应停放在校园内停车场或其他安全指定地点。 五、车辆维护。 1、驾驶员要有高度的爱护车辆责任心,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按照区有关部门要求,根据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购办指定厂家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车辆管理制度 篇31、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车辆管理: 4.1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5、司机管理: 5.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车辆管理制度 篇4为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确保安全、节约、遵章、守纪,根据《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规则》、《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范围 (一)办领导工作用车; (二)会务保障和公务接待用车; (三)各处室工作用车; (四)老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危、重病人用车;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 二、派车程序 (一)处室公务用车,经所在处室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二)出市区范围外的长途车辆,需经综合处分管副处长或处长同意,并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派遣单》。 (三)老干部用车,直接与综合处联系,统一安排车辆。 (四)特殊情况,可先出车后报告。 三、车辆管理 (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和利用公车学车、练车,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二)严禁私自出车或者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三)严禁酒后和违章驾驶,否则造成损失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四)车辆因违章停放而造成损失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因公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10%。 (五)重要会议和办领导出差期间,车辆由综合处统一调配。 (六)夜间或节假日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办公楼下或车队院内。 驾驶人员违反以上条款之一的,除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油料管理 (一)公务车辆在郑州市区内实行定点加油;加油必须凭加油卡、《加油凭据》、对车号加油。严禁用单位加油卡给私车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后过路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 (三)健全车辆耗油量统计,定期公布车辆耗油数量和行驶里程,以接受监督。 (四)综合处车管人员应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厉行节约,不徇私情。发现给私车加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车辆保养维修 (一)驾驶员要提高车辆维修技术和保养技能,提倡一般常见故障自己处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时,驾驶员要提前申请,填写《省政府法制办公务车辆送修单》,经车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到定点单位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过程中,擅自扩大维修范围或未经批准私自购置车辆用品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二)车辆在日常保养或维修期间,驾驶员要现场跟踪把关,出厂时,由驾驶员和车管人员共同验收、签字。 (三)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到指定维修中心或定点维修点维修以便索赔。 (四)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妥善处置,同时向车管人员或者分管副处长说明情况。 (五)健全车辆维修档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车辆管理人员与维修厂家核对单据、结算修车费用,再按程序审批报销,并定期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六、车辆经费管理 (一)车辆在郑州市区内维修经费的报销由定点单位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经核查无误后,按照程序审签报销;车辆在外地出现故障维修时,维修厂家提供原始明细单,并开据正式发票,回程后经费按程序审批报销。 (二)车辆在郑州市区内不按规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费用不予报销。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桥费、加油费、行驶里程数、出差日期等有关凭证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七、驾驶员工作纪律 (一)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服从车辆指挥、调配,自觉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三)随时做好车辆行驶准备工作,始终保持车辆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四)尊重领导,保守秘密,热情服务,不讲粗话、脏话,不犯自由主义。 车辆管理制度 篇5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 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车辆管理制度 篇6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学校在相关校门安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原则只同意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自备车和与学校有公务业务的车辆进入校园,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只同意作短暂停留,超时间停在校园内的车辆需缴纳停车费。现就校园车辆管理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免费车辆: 1、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自备车(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单为准,按现所在的工作校区,一人一车办一证);跨校区上课及公务,由所到校区的相关学院和部门发给校区车辆出门单。 2、学校的公务车; 3、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凭学校发放的车辆校门通行单(学校以每个学院及职能部处的在编在岗人数,发放校门免费一定额度的出门单,超出部分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付费),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同意的车辆校门通行单为准,。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的车辆。(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超过时间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二、收费车辆: 1、全年包干收费车: (1)凡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长年业务往来的车辆; (2)长年在学校工作和经营的非本校在编在册的员工车辆; (3)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车辆。 2、临时停放收费车: 无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按校园停车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 1、全年包干收费车,年收费标准为:军工路1200元/年,复兴路3600元/年;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军工路每车收取5元/小时,复兴路每车收取15元/小时,一昼夜24小时,军工路最高收费为30元,复兴路最高收费为60元。超过24小时后,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费后再加第二天临时停车费,累加计费收取。 四、收费单据及发票: 1、全年包干车收费发票由生乐物业公司出具上海市税务部门监制的服务业统一发票(收费以一年一办理); 2、临时停车收费单据由各校门收费管理员出具上海市核准的停车收费单据。 五、管理规定: 1、免费车辆通行证由学校保卫处根据上述第一款规定,统一免费发放车辆无源卡通行证和自费购置车辆有源卡通行证; 2、学校516号校门原则上全天关闭,除重要贵宾来校和重要外事活动时开放,开启516号校门以学校办书面通知为准。 3、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一律不从516号校门进出,出校门时应提供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具的车辆免费单,无校门通行单者一律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免费,超时按系统显示的金额进行收费。 5、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出的免费停车单应从严把关,严禁非公务车辆作免费车。 六、注意事项: 1、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一律慢速行驶,并根据校园情况有序停车,严禁野蛮开车、停车和鸣喇叭; 2、进入校园停放车辆的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好车门,贵重物品自身携带,一旦发生失窃,学校和物业公司不承担查找义务和赔偿责任; 3、严禁免费车辆通行证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没收免费车辆通行证,并加收30元或60元以上的临时停车费。出借者交学院和部门处理。 4、严禁门卫进行无停车收费收据收费的行为,并欢迎大家监督举报。 未尽事项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制度 篇7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我局所有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条办公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指定车辆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四条局领导不设专车,局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事用车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予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去沈阳市(包括抚顺、本溪、辽阳)以外的地区出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下如办公室人员因工作脱不开,由用车部门可安排开车技术较好的职工开车。 第五条严禁公车私用,违者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六条用车登记。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用车前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登记表”,用车登记表分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带车人姓名、司机姓名、前往地点、行驶里程、出发时间、交车时间、取车时车况有无异常、交车时车况有无异常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每次用车都要登记。登记完毕,到管理员处领取车钥匙、加油卡。 第七条油料管理 1、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卡,车辆采用加油卡加油,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各科室用车时,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卡,加油时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加油小票,交车时粘贴在用车登记表的加油小票粘贴处。 2、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加油卡时,驾驶员应与车辆管理员沟通,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以现金方式加油,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升数、现金额,回单位及时核报,并在加油小票粘贴处写明情况。 3、车辆管理员要视行驶里程对加油情况审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车辆情况检查,不派有故障、未检验合格、保险到期的车辆。 第九条车辆行驶证放置在车内,车辆管理员要定期检查,防止丢失。 第三章安全行车 第十条驾驶员出车前要对车辆认真检查,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前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带病驾驶。 第十二条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随时掌握车辆情况。 第十三条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用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借予他人或非驾驶人员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第四章车辆停放 第十六条当日能返回的派车任务,车辆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必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 第十七条当日不能返回的派车任务,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将车辆锁好。 第十八条除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单位外,下班后、公休及节假日公务用车一律回单位停放。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车辆保养。车辆管理员负责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定期洗车,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车辆完好。 第二十条车辆维修。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车辆在维修的过程中,车辆管理员必须在维修现场进行监督,如发生项目变动,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经同意后方能维修。长途出车发生故障时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提出修车意见,经同意后进行修理。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第五章责任划分及内部问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应加强车辆管理,及时清洁、保养、排除故障、检车、购买保险,使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如派出车辆有故障、检验过期、保险过期: 1、出车之前用车部门发现,办公室负全部责任,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 2、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无责任的事故,办公室和用车部门各付一半责任,由办公室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3、出车之前用车部门没有发现,行车过程中发生我方负部分或全部责任的事故,用车部门负主要责任,办公室负次要责任。由用车部门牵头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在派出车辆合格的情况下,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在行车过程中发生问题,如果因驾驶员驾驶资格或违反交通法规原因导致保险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行车及停车时因违反交通法规所产生的处罚由用车部门和驾驶员负责。 第二十六条酒后开车、将车借予他人、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等以上行为发生严重后果的,用车部门负全部责任,行为人承担全部后果。 第二十七条未进行登记或未告知车辆管理员,私自用车的,出现问题,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未经车辆管理员同意,现金加油的,不予报销。 以上行为如果触犯刑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我局将会依照《公务员法》给予相关处理。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篇8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起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副总监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在处理违章前,应到行政部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行政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行政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1.6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公司给予辞退。 1.7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4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严禁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5、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驾驶机动车必须禁止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九、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4、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6、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十、驾驶员安全教育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十一、个人形象 1、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本标准规定了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 车辆管理制度 篇9为了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小区的居住环境,确保机动车辆出入有序,创建和谐平安小区,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在制订广润翰城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用地上车位车辆管理: 1、各车主到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临时地面停车位租用手续,缴费后领取通行证。临时地面车位租用费600元/年。(地上车位租用本着先到先办,组满为止) 2、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通行证对车,无通行证或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 3、车主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及时补办通行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负。 二、租用地下车位车辆管理: 1、各车主到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临时地面停车位租用手续,缴费后领取通行证。临时地面车位租用费100元/月,按月办理智能卡,按指定位置停放在地下车库。 2、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通行证对车,无通行证或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 3、车主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及时补办通行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负。 三、临时进出车辆出入管理: 1、临时进出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 2、临时进出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占道停放,不得占用固有车位。 3、临时进出车辆停放按2小时免费,超过每小时2元,超过4小时按全天4元/天收费。 4、当日临时车位已满时,无车位车辆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车辆管理制度 篇10一、实施目的 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维护小区车辆管理的正常秩序,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柏林印象、柏林阳光小区 三、收支对比 柏林阳光: 1、原来:每月80元/个,园区共215个停车位,一年总费用206400元。 2、新方案执行后:每月80元/260张卡一年249000元,临时停车费用按每天100元,一年36000元,合计总费用:285000元。 3、临时卡片工本费用一年3000元。 4、新方案执行后可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收入75600元。 备注:两个项目合计增加213160元 四、车辆管理原则 1、地面车位以租赁为主,地下车库车位以出售为主,有卡的车主可在地上不固定停车,所有无卡的车辆则停放在小区环道规划车位上。 2、凡本小区有卡车辆必须进出刷卡,任何时间均凭卡出入。 3、小区实行先到先得停放方式,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临时停车90分内不收费,超过90分钟白天(不超过23:00时)为5元,夜晚(超过23:00时)为10元 4、园区车位停满后不允许再进车。 五、车辆管理现状 柏林阳光: 1、柏林阳光车位共288个车位(其中:地下车库73个,地面车位215个),现共有车辆400多辆,且车辆还在不断增加,小区最多能容下约270辆车(不包括地下车位),剩下的车辆和不常回来的车辆则是停放在小区外面。 2、据统计,目前小区每天有大约30个固定车位空着,造成了资源浪费。小区环道大约停有50辆左右的车辆。 3、结合小区现状,柏林阳光小区能够办理260张停车卡,剩余10个车位空间为临时停车位。 4、目前柏林阳光车辆租赁协议签订的到期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现在执行,考虑到协议未到期,签过协议的业主不同意。如果到期在执行,今年的1月22日为除夕,时间上可能不允许。 六、实施方案 1、宣传方式:在大门口制作喷绘、在门岗做宣传牌、单元门上张贴办理车辆出入卡通知、发放宣传页、小区环道上以及门岗拉上宣传条幅、在门口显示屏上提示、给业主群发短信等方式。 2、车卡管理: (1)地上、地下、环道车位车辆,均需凭卡出入(门岗、车库出入口都设有门禁刷卡系统)。 (2)未办理出入卡车辆:所有无卡车辆视为临时停车(包括业主和外来车辆)。 (3)无卡出入(或忘记带卡)的小区业主车辆,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前期试行期间忘记带卡的可以核实身份先放行)。 (4)卡已到期的车辆,工作人员需提醒车主在一周内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续交费用,逾期不交者监控中心将其卡片挂失并收回。 (5)刷卡无效车辆,工作人员应登记其卡号、车牌号、业主姓名及楼座号,先予放行并立刻通知班长。须在一天内查清此卡无效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无效解决的,通知部门主管或厂家进行处理,给业主调整卡或回复业主处理办法。 (6)如卡片丢失的业主进出门岗时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并提醒尽快到服务中心重新办理,并补交卡片工本费30元,丢失卡片监控人员则给予挂失作废。 (7)门岗遇见车辆使用丢失卡片时,应马上拦下、立即上报当班班长或上报部门主管。 (8)所有办理车卡的业主必须凭房产证明、行车证、驾驶证到财务登记才可以办理。 (9)临时卡片内容(车牌号、进车时间、出车时间、以及日期、楼号、联系方式)收取停车费时一定要发放发票。 3、车辆管理: (1)车辆进入小区后,工作人员应及时主动的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和疏通,避免乱停乱放现象。 (2)所有月租车辆均需按要求有序停放,一车一位,禁止占用消防通道,辗压绿化带及碰撞、损坏公共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3)所有临时车辆在园区停放必须按规定停放在符合标准的路面,并设立专人监管。 (4)对于箱式货车、面包车必须开箱检查。装修及搬家车辆需凭物业服务中心所办理的《装修许可证》和《物品出入许可证》方可进出小区。 (5)工作人员必须完整清晰的记录每天进出的临时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被访对象的姓名、楼号,还有车体的完好情况),并发放收费卡片,如果超时则正常收费。 (6)非业主的出租车进入小区时,应询问乘车人落实身份。如是来访人员,应登记核实确认后方可放行。 (7)小区内严禁车辆鸣笛。 (8)车辆在小区内限速5公里。 (9)严禁进入小区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进入小区。 (10)按优质服务细节标准,对进入车辆、违章车辆、可疑车辆实行先举手敬礼,再按相应工作程序执行工作要求。 4、人员安排: (1)因前期工作难度大,柏林印象需增加15名秩序员支撑工作,柏林阳光需增加10名秩序员,需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项目及公司安排管理人员到门口做好解释沟通,各部门人员做好时间分配。 (2)小区环道每个路段派出一名秩序队员,早上6:30—8:30疏通引导车辆外出,上午9:30—11:30当班秩序员疏通车道,晚上19:00—22:00引导车俩有序停放。 (3)小区临时停车将加大巡逻,对临时停放的车辆进行巡视管理。 5、意外管理: (1)对于无卡闹事的业主,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态度,耐心的告知业主。统一用语“为了小区车辆更好的管理和避免外来车辆的进入,请您体谅和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向您表示感谢”。必要时,班长及部门主管到现场进行处理。 (2)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事件,工作人员应立即保护好现场,通知部门主管现场处理,必要时请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针对超时不缴费车辆,外来车辆则不让出行,并通知班长到现场处理缴费后放行,业主则登记(电话、楼栋号、车牌号)并上报班长事后小管家给予协助上门收费。 (5)新闻记者采访需请公司派专业人员接受访问(二次采访情况客服部处理)。 (6)出现过激行为如(打架)主管到现场处理,需公司协调相关部门(派出所、交警)或人员进行处理。 (7)进入小区车辆需服从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处理。 七、方案执行前后注意项 (1)针对前期执行车辆管理中意见较大的业主可提前进行沟通可从以下方面。 前期问题主要是存在没车位不让进小区,所以意见较大。 月租卡固定停车位业主部分不同意将车位打乱,后期沟通可以对前期月租卡用户在后期办理上提供方便。 部分业主对临时收费不认可,针对执行过程中有质疑的业主,服务中心组织专人进行沟通。 沟通无效时需公司出面协调处理。 (2)后期发票和现金的管理。 发票由(核算员)发放并记录,门岗停车费的收入要有记录,每天派专人(主管、班长)对发票和现金进行领取统计。 门岗不允许出现不收费或私自收费现象。 八、需支撑和相关费用方面 方案所需费用:初步估计需44300元 柏林阳光: (1)需增加秩序员10名。其中有4名为临时短期(一个月) 每月每人1600元,共计16000元 (2)宣传页2000张,约100元 (3)车轮锁两把,约900元 方案共计需费用:17000元 两个项目合计总费用:62200元 车辆管理制度 篇11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企业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企业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XXX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XXX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篇12商务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领导和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二、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三、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五、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六、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需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以方便联系。 七、对不执行本规定,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 八、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九、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各科室人员深入多家企业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大额现金; 3、去市区两级政府接访或处理突发事件; 4、参加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会议(驾驶员将参会人员送到会场后,立即返回局机关待命); 5、局领导冬季通勤用车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车辆管理制度 篇13第一条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再递交综合行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车辆,用车人必须在用车之前和用完交车时对里程进行登记。 第二条 公司所有人员不得擅自调配车辆,所有车辆的外出必须经得办公室的同意,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的安排。凡是未经得办公室允许,而私自调配车辆,此次出车费用及责任由此次用车人承担。 第三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相关年检证件、保险证件都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将钥匙在第一时间归还综合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 各部门有需车辆出差外地时,须在《出差申请表》中“拟搭乘交通工具”一栏填写清楚;且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出差申请表》须经得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实行谁用车谁报销原则。所有车辆加油(原则上只允许使用加油卡,)保养、维修费用、年检费用,最后必须凭借发票报销。发票上必须注明加油时的里程数及车牌号码。为确保燃油费用最低化、合理化,办公室对每次加油前后的里程数进行详细登记,由财务部审核。 第六条 外单位借车,需报总经理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第七条 车辆年检由办公室负责(仓库的车辆由赵海平负责),逾期未正常年检的,造成的损失由办公室、赵海平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负责人赔偿。 第八条 车辆如需送厂保养、修理,须提前告知办公室,并经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批准。且保养、修理过程当中需有公司内部人员至少1人同时在场。 第九条 各部门在车辆使用过程当中,务必谨遵交通法规,切忌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疲劳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否则,对因不遵守交通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由用车人自行负责损失和赔偿,对于各项违章记录将根据用车登记表核实追究到每个人。 第十条 办公室将会对车辆钥匙进行统一管理,对每次车辆的进出做好严格登记,并定期对所有车辆的违规、违章记录一一核查并追究到个人。 第二章司机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十三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第十四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十五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六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七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第十八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九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与一定金额的处罚或是对当事人当月考核进行扣分处理。(对于酒驾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损失由驾驶人全部承担)。 第三章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共交通又无法完全满足公务出行的需要。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外出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务外出应首先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务车辆,在公司公务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第二十二条 私车公用时,必须事先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三条 费用报销项目及计算方法: 1、私车公用期间产生的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同时补助1.5元/公里,每月报销一次。 2、里程数计算标准:以实际记录的里程数为基准,并拍下里程数为依据,并由使用人(第三方)签字。 3、公司总助以上人员实行车补制度,补助标准为1.4元/公里;要求该车辆长期在公司使用,并且为总助以上本人所有;采用先用车后结算的方式,由办公室人员抄表,每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执行公司指派任务并自愿使用私人产权车辆者为私车公用行为,员工在规定时间驾车上、下班的行为,不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次因公务外出,须按照实际里程数及时地认真拍照做好记录,随车人员或第二人监督签字;不准弄虚作假欺瞒公司,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和驾乘险)等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随车携带备查,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上述所需证件的维护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私车公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条例和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员工须及时对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不得疲劳驾车或在汽车安全技术性能有问题时驾车。 第二十九条 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 篇1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xxx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五)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10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驾驶人员守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九条 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第三十条 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三十一条 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二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三十三条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第三十四条 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五条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高速上行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一)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二)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三)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应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条 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第三十八条 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第三十九条 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第四十条 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相关奖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一)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险,但事故无责任。 (二)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三)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二)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三)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四)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第四十三条 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一)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 (二)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 篇151、施工现场道路、车辆交通实行统一管制。 2、进出施工生产现场的任何车辆必须接受执勤保安人员的严格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工程车辆须保持良好的运输状况,否则取消在施工现场的运输资格。 4、车辆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出驾驶室要戴好安全帽,着装符合要求等。 5、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占道,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或道路的交通管理规定。 6、履带式起重、运送车辆,严禁在砼路面油路面上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行走。 7、道路切断或破坏处应设警示和道路走向标志,夜间加装红色信号灯并在断路区域周边设防护栏。 10、为保证道路畅通,禁止任何单位在通行的道路上摆放物品或用做施工场地,不得在道路上随意丢弃垃圾等杂物。 11、对驶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特殊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车辆管理制度 篇16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公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因公外出,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 (1)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界首范围内办公室调配派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 (2)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用车申请单》→离开界首地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司机职责:原则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无司机时,由用车部门自行协调解决驾车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发生事故按扣除保险后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①负全责罚60%,②负主责罚40%,③负同等责任罚30%,④负次责10%。⑤无责免于处罚,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办公室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维修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总经理查验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 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办公室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办公室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办公室查验核实并登记提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门执行充值→财务部每月汇总与办公室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同意,自带车辆办理公事的相关员。 2、补贴发放: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未经办公室备案的,不予报销)。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制度 篇171、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对外来车辆进行认真询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未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工地。 3、施工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有资质和证照齐全的工程运输单位。 4、工程运输业务发包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工程运输单位必须签订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工程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5、值班期间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车辆要及时上报。 6、对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办理有关手续。 7、认真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车辆管理制度 篇18第一条公司小车由行政部公室负责调度,以满足公司接送客户及公司各部负责人外出办事需要。 第二条小车的使用申请需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申请单方有效。申请单须提前2小时报行政部,以利于同地点合并用车,否则不予派车。以下情况一般不得审批用小车: 1、一般人员出差办事; 2、采购员外出采购; 3、各类人员因私外出。 第三条以下情况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期间,由行政部经理代签): 1、当本公司车辆调用不够,需借车用时; 2、长途用车(杭州、杭州地区以外); 3、在不影响公用前提下,各类私人用车; 4、公司试用合同工以上员工结婚用车;(每人1辆,半天内) 5、公司员工丧事送花圈用车; 6、公司员工伤、病、孕去医院用车(原则上优先考虑用车)。 第四条小车的签发使用: 1、小车出门一律凭小车出车单; 2、小车单应为一式三联,一联为出门联;二联为结算联(平时存司机处);三联为行政部存档务查联。 3、用车时间、里程必须控制在出车单允许范围内,无故超出用车时间和范围必须说明经过,视情况处理; 4、公司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用。 第五条小车驾驶员的考核: 1、驾驶员须在上班后在小车内待命,迟到一次扣10-50元; 2、在无出车任务的情况下,必须在车内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驾驶员在车单开出5分钟以内需出车,延误一次扣10-50元; 4、严禁无单驾车出门,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5、出车回来后须马上与调度员取得联系,以利安排用车,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车费用(过桥费、油费等)报支时应附上结算联,由使用者签字,以便凭结算联复核费用,加强费用的控制; 7、驾驶员要做好小车保养工作,故障须及时修复。因故障影响出车一次扣10-50元; 第六条各类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正大门:上午8时至下午5时准许一切载货用的机动车辆(包括货用汽车、三卡、手扶拖拉机、铲车等)和人力车的进出,但需填写进出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一切人员进出。 第七条经警人员有权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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