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
范文 |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通用1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2(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3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 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4一、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相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5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 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6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 (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 (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 (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 (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 (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7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证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六、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八、制作凉菜应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凉菜专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饮具,并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 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或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8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9一、认真学习并落实《食品安全法》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和各岗位加工和操作流程。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四、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质量关,把好原料索证关,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库房内应按原料半成品分类存放,按时清扫消毒,保持库房干燥,发现过期和霉烂变质等食品应及时清理。 六、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后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台清洁卫生。 七、粗加工应将所有原料进行检查,发现腐烂变质,未经检疫食品不得进入加工间,按照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八、做好三防工作,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立即消失。 九、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证。 十、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不得在食品中乱加添加剂。 十一、废弃油脂专人管理统一收集,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十二、严禁向学生销售酒类商品。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0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系到公司长远利益,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响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九、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生产副总的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按权限审核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第七条基建部经理职责: 一、基建工程生产动工前,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机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组织进行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施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管理部及国家指定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四、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五、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 六、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编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在编写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三、不得安排不合适在某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不得分配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应调离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职工晋升、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 五、负责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 七、协助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八、对伤亡事故处理的各种争议负责调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议建议。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经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审核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 五、负责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娱乐室、锅炉房、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六、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科研、技术公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认真组织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组织审定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㈠公司经理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⒉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㈡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⒍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㈢公司总工程师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公司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⒉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⒊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⒋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⒌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㈣项目经理(工地)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组织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⒊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⒋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⒌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并组织本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2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 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4、开除留用; 5、除名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3(一)目的 为确保本企业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和谐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适用于xx水泥有限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1、职责 1.1总经理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安全生产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评审、修订,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1.3各部门、工段负责对本单位下属班组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制定、沟通、培训、实施及考核。 1.4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负责各部门和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审和绩效考核。 (五)管理要求 1、制定 1.1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各部门、处室编制安全责任制,并予以指导、审核。 1.2必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按照公司的机构、人员设置,所有部门、人员都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死角。 1.3各部门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时,必须要结合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兼顾可操作性。 2、沟通 2.1在制定过程中与各部门、处室加强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反映及时修改安全责任制。 2.2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审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3、培训 3.1安全生产责任编制完成后,应组织相应各级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3.2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动时,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变动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和权限的培训。 3.4所有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案。 4、评审 4.1生产技术处每年组织一次对安全责任制适宜性的评审工作。 4.2评审应根据法律法规、组织结构、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 4.3评审应形成报告,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4.4评审报告应上报领导审批。 5、修订 5.1当评审报告的结论为不适宜时,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及时修订。 5.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 5.2.1当外部环境或安全标准化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 5.2.2通过绩效评定报告要求进行修改时。 5.2.3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时。 5.2.4当发生相关方重大投诉时。 5.2.5目标、指标未完成时。 5.2.6产品变更、工艺变化、引进新技术或新设备时。 5.2.7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5.3修订参照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生产技术处保留相关材料备查。 5.4修订后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重新发布,并将旧制度收回。 6、考核 6.1生产技术处不定期检查、了解各部门、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掌握、落实情况,包括责任制是否缺失,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是否相符。 6.2对各部门、处室负责人的考核依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安全考核,一般年底进行,考核过程参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 (六)记录 6.1《目标管理责任书》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4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或法定代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同样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公司与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7、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8、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9、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均应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5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全员这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是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的每一位成员身上,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工能部门(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宣传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生产单位必须安排适当资金,用于改善和更新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必需的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单位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资金投入具体由谁评断保证?一般来说,股份制单位、合资单位等,同董事会予以保证。而且,对因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证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3、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定期检修,维修安全设备,在雨季做好防护、防雷击工作、 (2)对安全设备定期检修,安全操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对安全设备派专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防止丢失。 (4)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安全设备正常运行。 4、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定期检查、检验、检测并严格记录。 (2)对危险场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技术监督水平。 (3)对危险场所加大武警控制能力水平。 (4)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管理责任制度。 (5)制定应急救援制度、并进行演练工作。 (6)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上报制度。 5、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危险源监控与“双千分”竞赛相结合,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提高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双千分”竞赛是全市质监工作的核心内容,县局把重大危险源监控列入到“双千分”竞赛的重点工作中,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危险源监控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中,这个局先后帮助企业制定各项制度和记录十余项,有效提高了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同时,该局还通过帮助企业制定应急救援措施,有效提高了企业的防变应变能力。 (3)危险源监控与企业完善质保体系相结合,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质保体系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质保体系是否完善健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管理质量。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中,我局帮助企业把重大危险源的相关内容添加到企业的质保体系中,完善了企业的质保体系,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4)危险源监控与工作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特种设备现场监察的工作质量。现场监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主要环节,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5)危险源监控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了重大危险源五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落实使用单位法人的责任,要求使用单位的法人每周都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一次,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落实监控人员责任,要求监控人员制定具体的监控制度认真执行,坚持做到每日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汇报;落实操作人员责任,要求每一名操作人员都能保持持证上岗,按章操作,随时监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报告;落实检验人员责任,要求每一位检验人员认真根据工作细则做好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落实监察人员责任,要求做到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监察,分析安全状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是以液化气为主的企业,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3)本公司职员,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4)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时间15天。 (2)本单位职工每月时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考核档案,达标者方可上岗工作。 (3)对新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录用上岗工作。 (4)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同定期到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5)在特种作业时,就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以防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火、防风、防盗的实地演练,工作要求职工人人具备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不知所去种作业人员经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生产麻痹思想避免产生安事故安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从事特种作业要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技术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要求其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是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发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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