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
范文 |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1一、从制度上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全集团、学校各单位有机结合形成连动、互动,发挥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从思想上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火灾的危险性、后果的严重性。 积极参加集团和中学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活动,使广员工都能够全面掌握消防知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三、从行为上进行规范从严要求认真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食堂负责人消防责任 ⑴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⑵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⑷开展本部门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职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处置方法。 ⑸定期组织开展灭火预案的演习,一旦发生火灾,应根据学校灭火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就餐的师生,确保安全。 2、后厨工作人员消防责任及注意事项 ⑴厨师应认真学习掌握应急事故处理方法。 ⑵熬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引起火灾。 ⑶烘烤食品应控制好烘箱温度和烘烤时间,以免烘烤温度过高或烘烤时间过长引起火灾。 ⑷后厨工作人员应定期清洗烟道、抽油烟机,防止烟道、抽油烟机积油过多引起火灾。 ⑸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由电工负责安装,厨师不得随意接拉电线。 ⑹息业前要认真检查厨房间内设施,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⑺厨房内禁止吸烟。 3、物资仓库保管员消防责任及注意事项 ⑴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储存、保管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熟练掌握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会扑救初起火灾。 ⑵库内物资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加以处理并报告。⑶、库内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和使用电器设备。 ⑷库内严禁闲人入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可燃物品。 ⑸下班前对库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2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 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 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六条 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 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八条 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 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 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9)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章 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 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 主管领导防火负责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总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总务(有关)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训。 (7)主管领导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 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采取责任合同书的形式,明确责任义务。学校法人代表为第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人代表授权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防火安全责任人;各岗位负责人为管辖工作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岗位工作人员为本岗位防火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教学、科研单位所需经费由学校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由本单位自行解决。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都有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义务。 第六条对防火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校的防火安全工作,研究确定全校防火安全的整体布局,制定防火安全规划和工作计划,决定防火安全工作的重事项。 第八条学院职能部门组织分工。学院保卫处为学院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建处为学院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及管理工作;设备处为学院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设备的安装、使用中防火工作及制度建设工作;学院其它部门对自己管辖范围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九条全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分工管理、督促检查的工作方式,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消防法规,执行安全规程、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和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落实有关经费和防火安全措施; (四)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一条学院保卫处作为防火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防火安全的综合管理、检查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负责建立群众义务消防组织; (三)制定全校防火安全规章和有关管理办法,督促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五)熟悉并掌握重点防火部位情况,督促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重点部位防火预案,建立消防档案; (六)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 (七)做好建筑设计消防安全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追查和处理火警事故; (九)完成校领导交办的防火安全任务,当好领导的防火安全参谋助手。 第十二条各单位、各部门作为防火安全的`直接管理和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本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 (二)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法规和防火知识的教育、培训,确定本单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和措施;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常备有效; (五)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六)组织火灾初起扑救,负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三条在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住地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三章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及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和竣工验收,未经审核验收或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破坏消防设施,确因学校总体规划需要改造时,应先改造后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六条举办型、焰火晚会、展览、演出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七条各种电器设备、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防火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正确使用电器,人走必须断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改接用电线路和违规操作、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八条特种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储存易燃、易爆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严格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用户必须按规定使用气罐,不得自行处理油气残渣;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爆危险物品,不得随意开挖或擅自拆除、改动燃气管道和有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招待所、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礼堂、室内体育场馆要加强电源、火源的管理,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都必须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邻近单位及人员要积极支援,待消防监督部门赶赴现场时,方可移交统一组织指挥。 第四章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必须按照“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落实防火措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程,接受有关部门的消防监督。 第二十四条实行防火安全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工种人员和新职工须经教育培训方可上岗;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职工应懂得本岗位工种的消防常识,会使用本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五条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防火重点 第二十六条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人身伤亡或重财产损失的单位或部位,应确定为防火安全重点单位或重点部门,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重点部位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监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违本制度规定未酿成火灾危害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取消评比创安全先进资格的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本制度规定造成一般火灾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按学院责任事故追究制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本制度规定造成重、特火灾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即行废止。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4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三、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 119” 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通,禁止占用疏散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5熟悉和掌握本学校的楼层和消防设施平面图布置,加强和贯彻国家及省市消防部门有关的消防法规,加强维护保养校内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临警状态下能及时发挥作用,确保本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广大校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1、 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和省、市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法规法令,做到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在学校内开展消防法的宣传,做好消防知识普及及宣传工作。 2、 保安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灭火器、消防栓的检查工作,工程部门维修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3、 消防设备故障维修应及时,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确实因故障在8小时内排除不了必须及时将特殊情况上报校方处理。 4、 在各班级成立消防小组,定期培训消防知识。 5、 任何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移动消防设施,更不得在消防设施前堆物品或设置障碍而影响临警状态下的使用。 6、 楼层内设置的灭火器一年检查一次灭火器的药效,过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7、 经常深入楼层巡视消防设施的完好和防火安全情况,随时发现纠正火灾隐患。 8、 制订消防的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内人员财产安全。 (1) 确保疏散楼梯和道口有明显标志,道口畅通,不堆放杂物和车辆,一旦发现立即清除。 (2) 经常维护疏散道口及楼道的应急照明,确保应急情况楼道和道口的照明。 (3) 经常宣传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师生防火意识。 (4) 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5) 严禁在楼内烧废物或乱丢烟头、点蜡烛等。 (6) 保持消防电梯迫降功能的正常。 (7) 临警状态时做好人员疏散组织工作。 (8) 使用电炉、电水壶电饭锅等电热器具的要注意安全,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护。 9、 值班人员在得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同报警人员保持联系,落实火情真实情况,如确有火情,立即用电话向119消防部门报火情并即刻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0、 对出现火灾的楼层要维持好秩序,保护现场并向物业管理领导及校方报告火情。 11、 对校方的装修工作应严格审查和控制外来装修人员的资质和素质,如需报消防部门审批的必须等待批复后方可施工。 12、 对外来装修人员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是否是阻燃型,施工过程中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报管理部批准,否则不得施工。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6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办公室、德育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生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发电房、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7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11、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高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8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 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二、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四、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五、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六、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七、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7.1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3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的区域,如指针在红色的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9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一: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10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护全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全校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校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2、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 3、校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4、全校的室内室外消火栓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6、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消防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11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通过广播、宣传板、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学校对每名教师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12一、学校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学校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检查测试,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善。 2)学校各类消防设施要按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3)学校各类设施要按月进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好用,并做好记录。 4)学校范围内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经消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能施工。 6)学校全体教职工有义务爱护所有消防设备。 7)对有意损坏、违章使用消防设施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1)学校内供电系统由专职部门控制、检查并维修。 2)电器设备、电源和照明灯具等,要由正式电工安装和管理,严禁非合格电工人员操作。 3)专职部门必须有上岗证方可上岗,上岗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任何部门不得私自乱接电源线盒使用私人电器。 5)外来施工单位给人需要用电时,必须经过专职部门允许并由专业人员接电、拉线,严禁擅自拉线、接电现象,所有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6)严禁超负荷用电。 7)必须接临时电源时,应在临时电源附近配臵适当的灭火器材,并熟悉使用方法。 三.机房(电脑、电话)防火安全制度 1)禁止用易燃液体擦拭机器,要采用不燃洗涤剂,用过的擦拭物不能乱丢,要集中处理。 2)磁带卡片、程序表、文件等要存放在防火柜内,废纸每天要及时处理。 3)值班员应该常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 4)机房内的线路及接地装臵应定期检查,进行绝缘和接地电阻的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值班员要熟悉机房内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性能、位臵和使用方法并保持清洁完好。 6)禁止烟火。 7)定期检查设备的散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工程部。 8)保持设备清洁,定期除尘。 四.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1)厨房内煤气管道、阀门接头、仪表、开头、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露。如发现泄露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通知,严禁明火检测和启动电源开关以及启动易产生电火花的设备。 2)电烤炉、绞肉机、切菜机、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并作定期检查。 3)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烧,熬油时工作人员不能离开。 4)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需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方能离开。 5)厨房内抽油烟机罩、抽油烟管要定期清洗。 6)清洁时须防止各种电器及插座进水受潮,以免引起电源短路。 7)厨房除配臵常用灭火器外,还应配臵灭火毯,以备油锅起火。 8)严禁挪用、遮挡、损坏消防设备。 9)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挚、抽油烟机、煤气、供油系统等,并认真填写《每日消防安全检查自检表》,及时反馈上报安全隐患情况并防患未然及时进行检修。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13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14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15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系指供广大教职工、学生、家属集中学习、生活、娱乐的下列场所: 1、室内体育馆、会议室等; 2、教学大楼、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以及30人以上的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 3、校内教职工、学生食堂、公共餐厅等; 4、其它可供教工、学生、进行集中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要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的工作直接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第四条: 公共场所主管部门与其他单位、部门发生借用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职责,由使用者负主要责任,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 负责对公共场所进行建设及装修的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报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 公共场所内部装修不得改变原有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 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消防安全通道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向外开,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公共场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消防安全通道出口畅通无阻,严禁上锁、堵塞; 3、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灯; 4、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八条: 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安装和定期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负荷、不得擅自改装。 第九条: 在公共场所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危险物品; 2、使用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内部设备检修、施工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3、公共场所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4、严禁个人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公共场所。 第十条: 各公共场所主管部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 总务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职责,具体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条款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16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
随便看 |
|
范文网提供海量优质实用美文,包含随笔、日记、古诗文、实用文、总结、计划、祝福语、句子、职场文档等范文,为您写作提供指导和优质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