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
范文 |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范文(精选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障肉品供应方案范文(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及7月23日全国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当前促进生猪生产保障菜篮子市场肉品供应等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各县(区、开发区)要落实属地政府责任,按照高质量、高水平、规模化、生态化发展方向,推进畜牧业提质增量发展,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做好产销对接和冻猪肉储备及投放,做到疫情防控和肉品供应两手抓、疫情防控和产业健康发展两促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 二、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标准化生产体系 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加快推进规模猪场转型升级,继续创建一批高质量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大型养猪场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中型养猪场逐步普及智能化环境控制、自动化饲喂、机械化清粪等设施设备,实现提档升级;小型养殖场、家庭农场强化防疫、粪污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或引入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推进种养有机结合。支持畜牧大县规模养猪场(户)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养猪场生产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 三、科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切实落实生产猪产业发展用地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环保部、农业部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科学规划生猪产业布局,杜绝盲目禁养限养,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禁养区划定范围。对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坚决整改,重新调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辖区新建生猪大型养殖基地或种猪繁育基地,特别是涉及重大项目的,所在地政府提早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用地及水电路等问题,优先审批生产设施用地;对新建、扩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优先从各类项目中安排资金支持。服务好大型生猪龙头企业,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加快释放潜在产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 四、抓好其他肉类替代品生产,确保市场供应 加快家禽、肉牛羊等产业发展,重点抓好种源供应,指导做好肉鸡肉鸭等“短平快”替代肉品生产,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增加市场“菜篮子”供应,平抑物价。对生猪养殖场转型其他种类畜禽养殖的,加强防疫管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指导工作,防范动物疫病及养殖污染,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市场保供干预准备 加强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及市场价格信息预警,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多渠道宣传解读各级政府扶持政策,增强生猪养殖业主信心,引导养殖场(户)增养补栏,主动恢复生产。完善生猪活体(冻猪肉)储备补偿机制,加强生猪(冻猪肉)收储、轮换、动用的监督管理,完善生猪及其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强化市场形势研判,根据需要启动猪肉收储和动用市场储备保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六、加快完善产业链条,强化产销对接和冷链体系建设 落实生猪调运政策,加强生猪及其产品产销对接,保障符合条件的种猪和商品仔猪正常流通,支持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厂“点对点”调运生猪,提高自身供应保障水平。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实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大力推动猪肉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由热鲜肉向冰鲜肉转变,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引导、鼓励养殖、屠宰龙头企业通过自建、联建、订单、协议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生产、加工、销售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繁养育、产加销一体化。推进生猪主销地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强强联合,通过参股、重组等方式组建产销一体化公司,以需定产、以销定产,努力实现产销平衡。引导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线,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猪肉产品品牌。加强冷链物流基础建设,完善城乡冷链物流网络,鼓励屠宰加工企业、肉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共同建设或完善自有冷链仓储配送体系,不断提升全市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七、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渠道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多渠道广泛宣传落实自治区关于提高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金额比例的新政策,引导养殖场(户)积极参保,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协调解决养殖场(户)在投保和赔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增强养殖场(户)应对非洲猪瘟的风险抵抗能力。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大对生猪产业担保融资力度,不断创新增信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分散风险,提振复产信心。对养猪场保种、引种、增养补栏及贷款利息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支持能繁母猪繁育,确保生猪产能和市场供应,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 各级财政加大现有渠道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规模养殖场挖掘生猪产能潜力、保护种猪生产能力、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市级财政重点支持生猪国家核心育种场、自治区级原种场、市级父母代扩繁场和大型生猪规模场;各县区要统筹整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等,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县区也要尽快出台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有效补充产能,保障供给。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2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我县猪肉市场供应,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的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要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以生猪统一定点收购屠宰、肉品集中配送、增加冻猪肉储备等方式,建立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分工明确、协作有序、效果良好的应急机制,保障我县猪肉市场供应的稳定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澄迈县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周领军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徐伟松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乔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欧阳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忠兰县商务局局长 张山旭县财政局局长 周序坚县卫健委主任 王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黄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昌政县交警大队队长 何其位金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应运大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尧老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光涛福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蔡笃汉桥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广深中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杰仁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秋颜加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应宁文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洪祊新永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曾令京瑞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世敏金安筹备组组长 杨芳澄迈城乡旅游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善浩澄迈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执行董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澄迈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生猪定点收购、屠宰、销售等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和职责变动的由接任者接替,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实施全县生猪城区定点屠宰,建立起衔接有序、运转顺畅的猪肉集中配送体制,健全完善猪肉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肉品市场供应体系,强化产销对接,推动建立安全可靠的肉品供应链;建立和完善冷冻猪肉储备制度,通过收储和投放机制,切实保障应急调控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屠宰企业产能,切实做好生猪养殖屠宰环节准出与生猪产品加工环节准入管理的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尤其是端午节将至,我县将迎来猪肉消费高峰,要力保我县市场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我县人民随时吃上“放心肉”。 四、操作模式、流程及费用保障 (一)采用“五个统一”的保障模式 由县政府授权澄迈城乡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应对非洲猪瘟保障猪肉供应的市场运营主体,由县城乡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到县畜牧局指定的无疫情养殖场进行统一收购后,运输至县畜牧局指定的合格屠宰场进行统一屠宰,按照县商务局的指导统一冷链配送至各相关市场和大型超市(附表1),按照市场批发供应价供应,并按照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收储要求统一收储至冻库,便于应急使用。 暂定瑞今生猪屠宰场为我县本次配送保供屠宰场,构建猪源检验供应—生猪运输—屠宰检疫—配送—市场监管的保障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生猪肉品供应。 (二)生猪供应 1.设立安全猪肉供应点。选定金江第一、第二农贸市场、瑞佳超市、千秋超市等超市和市场为安全猪肉供应点。在各安全猪肉供应点挂“安全猪肉供应点”“放心猪肉销售点”宣传牌、“检测结果公示栏”和“价格公示栏”等宣传标识,引导市民放心消费。根据猪肉需求情况,安全猪肉供应点将陆续增加。 2.建立计划台帐。由县商务局动员各安全猪肉供应点卫生条件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肉品经销商和信誉度高、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生猪批发商参与生猪肉品保供配送工作,协调生猪批发商与肉品经销商签订供销协议。各肉品经销商每天将次日销售计划报送给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及时上报给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汇总销售计划后,制定次日生猪采购、屠宰计划。 3.生猪采购。生猪来源为经当地官方兽医现场检验合格、采样送检呈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结果的规模养殖场。由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按猪肉供应计划进行“点对点”采购,并组织车辆运到瑞今生猪屠宰场指定地点存放,运输车辆须在畜牧部门检测备案,车辆专线运输,禁止交叉使用;禁止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无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检测结果、无免疫标识的生猪进入屠宰场。 (三)生猪屠宰 瑞今生猪屠宰场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屠宰生猪;宰前检疫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派驻官方兽医负责实施,宰后检验、检疫在派驻官方兽医监督下,由瑞今负责实施。未经检疫、检验,“两证两章一结果”(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和非洲猪瘟检测结果)不齐全的生猪肉品禁止出场,确保猪肉质量安全。发现疑似不合格生猪要及时报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并无害化处理。 (四)肉品配送 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组织冷链专用配送车将生猪肉品从瑞今生猪屠宰场配送给各供应点,配送车有专人跟车卸货,保证沿途安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指导做好猪肉供应点、生猪运输车、猪肉配送车每天消毒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 (五)市场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放心猪肉供应点销售的监管,做到明码标价,组织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违法行为,确保不能掺杂不明来源的猪肉。 (六)相关流程及费用保障 1.收购。由县畜牧局牵头负责,对我县存量生猪进行摸底调查并检验检疫,并指定收购点,由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按照需求分批次进行收购及投放,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收购生猪(200斤以上)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购。由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统一租赁消毒后的生猪运输车运输至畜牧局指定的合格屠宰场进行屠宰。 2.投放。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按市场批发供应价格将猪肉投入各大市场及超市,由具有营业资格的个体户或商户批发收购后进行市场销售,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销售所得全部为公司所有,同时承担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稳价保供的社会责任,起到稳定市价的作用。 3.补贴。由县财政局按照700元/头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下达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每月按照实际收储情况拨付给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为保障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有关工作的开展,可根据县商务局的收储要求,县财政局可预拨一部分补贴给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最终在补贴总数上进行核减。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结束后,由县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生猪保价稳供成本进行核算报县政府审定,不足部分由县政府进行最终补贴。 五、部门职责 (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负责摸底调查我县目前无疫情的生猪存栏底数,负责提供安全生猪来源信息,为进入屠宰场的待宰生猪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检测结果;负责监督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运输车辆在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负责每日将次日可采购的生猪地点、数量、联系方式及屠宰点汇总报给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负责生猪屠宰场屠宰生猪同步检疫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二)县商务局:实时启动应急状态下市场日监测制度,对各大市场及大型超市、商场的猪肉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负责将各市场及超市关于生猪肉的次日需求及时汇总报给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便于统一屠宰运输;负责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冷冻猪肉收储要求;加大鸡鸭、牛羊等替代品种的供应力度,缓解市场需求压力,保障猪瘟疫情期间市民的消费需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猪肉供应保障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消费预期。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投放生猪的超市或摊点是否合规经营,负责生猪肉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依法取缔生猪肉品无证照经营摊点,严防未经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流入生猪肉品市场;负责农贸市场安全猪肉供应点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及不正当竞争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人员深入销售一线,查处涉及生猪肉品安全的违法活动,严厉打击制售伪造假冒印章票据等行为;配合各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加工、生猪肉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件的.审查、发放、年检工作,依法开生猪肉品卫生监督。 (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开展对全县生猪肉品流通市场的价格监管和监测工作,指导销售生猪肉进行的补贴价格;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收储计划报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六)县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各职能部门及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所需经费。 (七)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路分局:县交运局负责根据商务局要求,制定专门路线,保障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供应生猪肉的收购路线及配送路线的科学、合理;建立健全活畜禽承运车辆监管制度,负责对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承运车辆的备案;县公路分局负责国道和省道生猪及猪运输的把关;负责“点对点”公路生猪及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 (八)县交警大队:督促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严格落实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入境生猪及产品指定通道制度,加强运载工具消毒,严禁从疫区内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生猪市场流通监管、调运监管等防控措施。 (九)各镇政府:负责协调做好本镇生猪屠宰点关闭及生猪肉品集中收购、配送中的有关协调工作;正面宣传、科学引导本镇人民到指定销售点购买生猪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害肉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 (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配合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或雇用人员对农贸市场猪肉供应点、生猪运输车、猪肉配送车消毒工作。 (十一)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负责按照有关部门要求选定租赁合格冻库及时完成冻猪肉收储任务;负责租赁生猪调运车辆及冷链物流车辆,负责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屠宰前后承运车辆的消毒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做好生猪统一运输、统一屠宰有关工作;负责与相关市场及超市商户签订购销合同,及时投放猪肉,保障市民需求;负责严格规范使用有关资金,做好核算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是各部门职责所在,也是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非洲猪瘟疫情的严峻性、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的艰巨性,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防死守、联防联控,坚决打赢非洲猪瘟防控这场硬战。 (二)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及早谋划,提前介入,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遇有重要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加强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应。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稳定生猪生产保障肉类市场供应的意见》(桂政发〔2019〕39号)和《桂林市实施菜篮子工程保障肉品供应方案》文件要求,为稳定我区生猪生产,保障肉类供应,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疫情防控和生产保供同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抓好生猪促生产、保发展,确保市场肉品充足供应,“菜篮子”肉价相对平稳,肉类质量安全有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菜篮子”首长负责制。各乡(办)要切实履行辖区内生猪生产及肉类市场供给的主体责任,稳定并提高生猪生产,确保猪肉供应,并列入考核内容。要统筹谋划好各项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推进养猪业提质增量发展,做到疫情防控和肉品供应两手抓、疫情防控和产业健康发展两促进。 (二)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转变生猪生产方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导向,深入推进环境友好的生猪生态养殖。推广节水、干清粪、“微生物+”等生态养殖工艺,提升生猪生产、环境控制、动物防疫、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标准化改造。多渠道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建设完善车辆洗消中心、人员与物品洗消间、防疫隔离带、实验室检测仪器、高温加压消毒设备等,推广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装备,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鼓励和引导标准化规模猪场在加强生物安全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增养补栏,对购买引进种猪要给予财政支持,稳定提升生猪核心产能。 (三)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根据桂林市政府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科学规划生猪产业布局,杜绝盲目禁养限养,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禁养区划定范围。对禁养区划定前已有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场户进行关停搬迁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并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非禁养区要大力发展标准化养殖,推进种养结合和农牧结合。要按照国家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生猪种业、规模化生猪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满足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 (四)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实施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粪便全量收集利用、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扶持养殖场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支持在田间林地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扩大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范围,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五)科学完善产业链条。按照“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原则,大力推动猪肉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由热鲜肉向冰鲜肉转变,促进猪肉冷链产业发展。引导、鼓励养殖、屠宰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机制,推进繁养育、产加销一体化。鼓励屠宰企业向主产区转移,建设冷库等设施,配备冷藏车,引导主销区建设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构建生猪主产区和主销区的有效对接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高终端产品的配送能力。鼓励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强强联合,以需定产、以销定产,形成养殖与屠宰相匹配、屠宰与消费相适应的产业布局。 (六)发展替代肉类产品生产。统筹畜禽养殖发展,支持发展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替代性强的家禽生产。鼓励支持家禽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同时完善市场舆情管理,引导家禽养殖企业及时调整养殖规模,防止禽肉产业大起大落。鼓励生猪养殖场在加强防疫管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的前提下,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转型其他品种畜禽养殖。加大扶持力度,保障禽肉和牛羊肉等畜产品供给,优化肉类结构,多渠道满足市场消费。 (七)加强生猪养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对复核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养殖企业,金融机构应积极予以信贷支持,进一步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不盲目停贷、限贷、断贷。要积极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全面落实生猪产业政策性保险各项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生猪养殖场受保率。探索建立规模养殖场联合担保贷款机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方式,为生猪产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切实解决生猪养殖融资难问题。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额,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畜禽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办)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稳定生猪生产工作,深刻认识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切实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二)强化信息引导、宣传和技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定点监测和市场价格调度,加强信息推送和服务,多渠道宣传解读利好预期,准确解读国家在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鼓励生猪养殖场增养补栏。积极引导好舆论,针对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及时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要密切关注相关舆情动态,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和恶意炒作行为,避免恐慌情绪扩散,防止不法商家囤积居奇,坐地涨价。要通过举办培训、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养殖场户解决生产和防疫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特别加大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防疫能力。 (三)统筹整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规模生猪养殖场挖掘产能潜力,保护种猪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要优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立免疫档案台账、开展疫情调查、协助产地检疫、实施防疫消毒等工作,保障辖区无动物疫情发生。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8〕62号)明传电报、省商务厅《关于加强猪肉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31号)要求,为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提高市场调控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积极做好猪肉市场运行动态监测 加强猪肉市场供求和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变化,做好市场预测预警相关工作,准确把握市场走势。 1.启动桃江县猪肉价格及供销日报制度,桃江县商务和粮食局要对辖区主要超市、农贸市场猪肉价格、日销售量、肉品来源进行监测,及时分析市场需求情况。其它区县(市)要提前做好辖区猪肉市场的预测预警,有情况立即上报。 2.加强与农业、财政、发改、工商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做到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系农业畜牧部门,对辖区生猪屠宰场日屠宰量和存栏量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辖区猪肉供应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认真做好猪肉及替代品采购供应工作 1.除桃江县外,各区县(市)要统筹协调本辖区内猪肉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市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桃江县肉食由湖南颐丰食品有限公司等A类屠宰场定点、有序供应。 2.充分发挥我市承担省级、市级生猪活体和冻肉储备任务企业的骨干作用,及时组织调运储备资源供应市场。同时,争取省商务厅支持,调运省级储备猪肉投放我市,确保我市猪肉不断供、不脱销。 3.鼓励相关商贸流通企业发挥连锁优势,扩大经检验检疫确认合格的猪肉供应,加强牛肉、羊肉、水产品、禽类及蛋品等肉食替代品的采购、供应。 三、配合做好猪肉等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农业、公安、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落实猪肉质量安全监管措施,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正常的肉品市场供应秩序和供应安全。 四、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工作 1.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通报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的有关情况,避免因不实炒作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市场的有序供应。 2.引导市民合理消费,科学调整饮食结构,增加牛肉、羊肉、水产品及禽蛋类食品消费,缓解猪肉产销压力。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5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对和硕县牛羊肉、猪肉直销工作的管理,稳定肉类价格,提升肉类市场调控保障能力,保障节日期间市场肉品供应充足,县人民政府决定,以县财政补贴的方式,向市场投放储备牛羊肉和猪肉,以满足各族群众节日消费需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模式开放、动态管理、政策支持、多方共赢”的原则,把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稳定全县肉类价格,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提供便民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市场肉类价格秩序有序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和硕县春节期间牛羊肉、猪肉直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哈热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延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政协党组 书记、副主席 朱震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勇副县长 成员:贺洪亮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伟商工局局长 刘雪梅财政局局长 张亮公安局局长 李名市监局局长 陈培其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红山特吾里克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工局,办公室主任由胡伟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和硕县牛羊肉、猪肉直销采取政府引入,配送企业统一为全县各直销点配送牛羊肉、猪肉,各直销点销售的方式。直销工作由县春节牛羊肉、猪肉直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商工局、财政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及特吾里克镇(社区)根据各自职能,协作配合,确保和硕县牛羊肉、猪肉直销“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直销前及直销期间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商工局:负责牵头春节期间牛羊肉、猪肉直销工作的申报、审批、现场验收等工作;并根据县域各直销点整体分布及市场经营户确定经营者,颁发统一标识标牌。 财政局:负责认真落实调控政策,将专项春节肉类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配合商工局做好审核各项费用的拨付和使用,并报人民政府审批后拨付差价资金。 公安局:负责维护直销销售点的治安工作,监督直销点落实“人员不聚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市监局:负责推荐选址地点;配合农业农村局对直销点进行日常监督;对肉类产品来源进行认证管理;对各直销点所经营的肉类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直销点的肉类品质合格,不缺斤短两。 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屠宰场产品进行监督,保障食品安全。 特吾里克镇(社区):负责投放点的监督管理,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协助维持投放点秩序。每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岗位;对直销点进行日常监管并做好销售台账登记;监督各直销点对各项工作规定执行情况;大力宣传直销工作,化解和调处日常矛盾纠纷。 四、直销点、配送企业确定及管理 (一)牛羊肉、猪肉直销点的管理 1.各投放点统一悬挂“‘春节’储备肉销售点”、“关注民生保障供应”等宣传条。 2.承办企业统一制作宣传“告示牌”标明承办企业名称、法人名称、定点屠宰场名称及投放价格。 3.承办企业必须认真做好各投放点当日台账记录、各销售点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社区人员三方共同将当日台账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二)投放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月10日,共3天。 (三)供应标准。和硕户籍居民凭户口本每户(贫困户优先)限购牛肉5公斤、羊肉5公斤、猪肉5公斤,牛羊猪肉每日限量各供应1600公斤,3天限量供应肉品总量为14400公斤。 (四)投放点设置。全县共设3个投放点。 五、投放方式及补贴办法 (一)投放方式价格标准。在同期牛羊肉销售价基础上下调5元/公斤,猪肉下调5元/公斤进行销售。 (二)补贴办法:肉品下调价格差额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补贴,补贴合计7.2万元。牛肉、羊肉、猪肉每天各补贴8000元,3天共计72000元;销售点规范填写销售台账,投放期结束后,由商工局负责汇总审查,上报县政府审批后,向销售点拨付差价。 (三)原则上每日限量发放平价牛羊猪肉各1600公斤。商工局要加强市场销售情况监测,如确需调整投放数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适当调整比例。 (四)直销价格:羊肉74元/公斤;牛肉75元/公斤;猪肉33元/公斤。 六、相关政策措施 建立贴息及价格补贴机制,财政局根据实际投放量做好资金保障,专项用牛羊肉、猪肉直销工作,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存在价格、质量、衡器问题或投诉较多的直销点,要通过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曝光,并取消其直销经营资格。 各项费用的拨付和使用,由商工局、财政局审核后,报人民政府审批。市监局、商工局、农业农村局、特吾里克镇(社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各直销点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七、投诉监督 设立和硕县牛羊肉、猪肉直销工作的投诉监督电话,由商工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特吾里克镇(社区)予以依法受理。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6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做好猪肉市场供应的基本稳定,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市防指办相关文件、纪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按照“预防为主、应急为辅”的原则,高度重视猪肉等生活必需品流通和保供工作,全力确保我市“中秋、国庆”期间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构建和谐宁国。 二、范围和时间 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保供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马亮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物价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全力解决防控期间遇到的问题。 四、任务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南门桥农贸市场、四个大型商场超市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分析、研判;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本市鲜猪肉品临时管控,外调出宁国的鲜肉,必须经商务部门报市非防指同意后方可外调。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冷鲜肉等肉品按市非防指工作要求实施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市物价局: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和价格举报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监测预警预报、价格信息及统计上报工作。 市农委: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督促本市定点屠宰企业做好生猪存栏储备和鲜猪肉外调出本市上报审批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突发性、群体性治安防范、处置、安保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掌握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储备等相关情况,负责辖区内外调出宁国的鲜肉统计,需外调报市商务局并经市非防指审批后放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非洲猪瘟的防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我市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 (二)注重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形成强大合力,保障市场供应工作。 (三)狠抓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网站等载体及时发布市场供应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 (四)严格市场检查。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市商务局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物价局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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