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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范文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了保障汛期灾情发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

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x县20xx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突发地质灾害,尤其是场镇、各中小学校、重要工程设施、主要交通干线、居民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XX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县XX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各部门紧急救援;协调武警、消防中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县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归档;指导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各乡镇XX参照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预防预警

(一)已有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易发生石块崩塌的路段,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安全。

风景区管理部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风景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工程治理。

相关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治理。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

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XX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县XX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三)发放防灾明白卡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XX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县XX,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XX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县XX和市国土资源局。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乡镇xx县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XX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本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县公安、武警、国土、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二)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乡镇XX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XX的领导下,由辖区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本地国土、建设、水务、民政、救灾等有关部门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三)应急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部门职责

(一)紧急抢险救灾。

县公安局负责调动公安、武警、消防部队帮助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及时消除隐患。

县规划和建设局、水务局、安监局、县供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公司、消防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上学问题。

(二)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县水务局、防洪办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如发生的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水、气、渣),县环保局负责配合进行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三)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县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县药监局负责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经济和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讯。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县电信分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

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款和救灾物质的分配、发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信息报送和处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报告县指挥部;县广电局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七)应急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职责

县武警中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社)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乡镇XXxx县级相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

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所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3

根据国土资源部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省地质灾害调查队调查,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和防治措施,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我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

一、基本情况

(一)孕灾环境

红白段横跨多个大地构造单元,北西、南东两侧发育,北川——映秀大断裂和江油——灌县大断裂,中间则密集平行分布众多次发生断层,又被后期平移断层切割,形成网络分布格局,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受长期地质营力的作用,特别是“5、12”地震后,岩体稳定的力学结构受到破坏。

该地区属中山沟谷切割地貌,高差大,地形陡,沟谷多呈“V”字型,水系发育,呈树枝状,水位随季节变化,汛期受暴雨影响陡涨陡落。

该区域植被覆盖率70%左右,局部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二)诱发因素

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量,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

(三)危险对象

区内工矿企业、居民点众多,交通线路原水系分布,旅游景点初具规模。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制约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

根据以上因素,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预测如下:

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规模及危害均将有所增加,红白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松林村四组——木瓜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地区地形陡峻,地质构造作用强烈,矿山开采工程活动频繁,暴雨集中且强度大,洪水冲刷侵蚀作用强烈,特别是“5、12”地震后,该区域极易诱发和产生地质灾害,应特别注意广青路沿线、赵家坪滑坡、岳家山泥石流、干河口滑坡、马槽滩泥石流、将军岩崩塌、水磨沟地面塌陷等不稳定地质灾害。该地区地质灾害具有类型多、规模大、稳定性差、治理难等特点,严重危害矿业生产、农林生产、交通建设和职工居民安全。

2、红白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沿石亭江和通溪河分布,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岩体破碎,完整性、稳定性较差。残坡积松散堆积物覆盖厚度大,河流、水位在汛期陡涨陡落,易引发滑坡。应密切注意椅子框潜在崩塌,石岗坪潜在滑坡及金河磷矿子弟校滑坡。瞿家山地裂缝有大规模滑坡发生的先兆,应加以注意。

3、峡马口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红钟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红金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桦头尖——红星煤矿一带的泥石流等。

以上各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是明显的季节性,降雨量和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要特别注意6月底-9月上中旬的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对该区的影响,可能诱发该地区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

二、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要求。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分户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三)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防御地质灾害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根本方针。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意识。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在灾情发生时应及时出动,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迅速。

(四)完善制度,协调配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红白镇已成立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加强与防洪、气象、地震、救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当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联系密切。

组织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重点地质灾害和危险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发展趋势,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安排以下几条汛期巡回检查路线:

1、红白——西部惊奇欢乐谷;

2、红白——峡马口——钟鼎寺;

3、红白——观通桥——金莲池。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4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xx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

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发布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人员表

值班人姓名

电话

值班人姓名

电话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专人)保管。

社区在街道办事处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社区应急工作组,并按本提纲制定相应预案。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6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相关地质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现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害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害队伍,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情况,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

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

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

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用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立即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避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顾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7

为了抵御和防范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及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按照国务院“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指示精神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人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和制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在汛期前后,对乡内水利、防洪设施、重点地质监测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努力将人畜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见附表《眉山市区2016年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责任表》。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8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五)市政保障组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六)治安与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讯保障组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八)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九)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十)灾害调查及监测组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十一)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影响分析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情影响分析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分临灾和灾后两种情况:

(一)临灾时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处于临灾状态时,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做好启动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避灾疏散;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因险情扩大,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及险情实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市地质灾害各抢险救灾专业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随时将灾情变化趋势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同时将灾情规模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在启动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必须赴现场进行应急指挥,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部署、指导和协调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市地质矿产局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见附件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的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由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通讯公司检查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六、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乡镇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教体等有关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完善行业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时启动本部们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七、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见附件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应急预案和各乡镇的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配套预案,一并实施。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9

为有效处置我乡境内发生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等级,其中小型地质灾害为:因地质灾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省、市、县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乡地质灾害抢捡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谢芳菲任组长,曾博、朱喜珊任副组长,聂佳枫、刘军文、林向军、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资源所),林向军兼办公室主任。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配合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联络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调度全乡人力、物力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2.乡原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会同乡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的部署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负责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组织指导群众安全转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3.乡原水管站:组织和督促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通报降雨信息,汛期动态。

4.乡原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乡政府对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乡林业派出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

6.乡卫生院: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在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指导下建立与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和汛情的信息网络。

(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还应向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基层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乡、村、组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和乡国土资源所报告。

(四)乡人民政府及时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村委会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当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组织力量救灾,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二)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将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工作发生后,乡各级组织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置善后工作,民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文化广播站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乡直各单位、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相应的补偿。

(四)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一)本预案在本行政区内公布,同时送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根据需要每年适时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演练。

(三)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

(四)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乡国土所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篇10

为切实加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乡实际,特制订20XX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㈠成立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国土所,杨x兼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㈡成立乡地质灾害应急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二、工作责任

(一)乡国土所负责灾前预案编制和灾后初步地质调查,确定有无后续灾害,划分危险区,指导进行避险,进行灾情评估和提出灾后重建方案以及防治措施。

(二)发生灾害的村委会负责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警戒区和疏散危险区群众。

(三)派出所负责维护抢险秩序,协助政府组织人员转移。

(四)卫生院负责伤员抢救及灾后传染病预防工作。

(五)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运作,保证抢救及善后工作顺利进行。

(六)民政所负责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调配、发放救济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配合政府共同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

(七)交通、公路部门及时组织对因灾中断的道路进行抢险,恢复交通,保障交通畅通。

(八)供电所负责电力供应及灾后供电设施维护。

(九)水利站负责对水库、防汛设施的监测工作。

(十)电信所、广播站负责保障通讯畅通。

三、组织及准备

各职能部门负责成立各自的抢险救援队伍,做好救援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四、地质灾害分级及上报程序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村委会负责提供灾害的损失情况报告(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确定灾害等级,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予以上报,同时做好灾害初步评估分析。

五、地质灾害调查及处理程序

(一)应急分队负责调查地质灾害情况,包括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类型、规模、原因、发展趋势,对采取的防范对策和今后的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二)根据调查结果,由应急分队将地质灾害情况上报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六、预警信号及避让搬迁

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预兆后,各村应及时安排具体责任人搞好监测,发放避险明白卡,确定并公告预警信号,保障通讯畅通,以便村民在灾害临界点前能够得到报警和及时避让搬迁。

七、转移路线及疾病控制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现预兆后,有关乡直单位和相关村应做好人员财产撤离准备,按规定路线搞好转移,卫生部门要做好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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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