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 |
范文 | 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通用7篇) 光阴如水,又解锁了新的工作,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计划了。估计许多人是想得很多,但不会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1一、总体要求 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从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大局出发,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增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学习,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切实增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水平;充分发挥校园广播、板报、专栏、升旗、班会等宣传阵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进一步增强师生、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在学校构筑起保障食品安全坚实的法律屏障。 二、学习、宣传活动要求 在这次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活动中,各学校要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专题会,二是对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法培训;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宣传活动。 三、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2日一6月5日) 1、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布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3、安排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时间、形式及内容。 (二)培训阶段(6月8日一6月12日) 1、各学校分别开展对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和师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 2、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培训的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三)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19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条款,对本校食堂、小卖部进行认真清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方案于6月19日前上报保健所,以便对照检查) (四)整改阶段(6月22日—8月24日) 以此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抓住暑期时机,全面开展学校食堂软、硬件整改、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项细则,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落到实处。 (五)检查阶段(8月31日—9月11日) 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将开展对学校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检查。 (六)总结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各校按照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方案,将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员参与,宣传到位。 (二)加强协调,增强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全员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实际工作效果。各学校要将学习《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师生参与学,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重点学,确保学习效果。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贴近生活,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抓住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2一、培训对象。 (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 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 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三、培训内容。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5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3、各培训组织单位负责本级培训的通知、签到、师资、出卷、阅卷、监考、成绩统计汇总、制发培训合格证及其台账登记等工作。 4、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考核测试和测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将签到表、测试成绩汇总表(包括电子版)、现场图片(包括电子版)等有关培训资料(可复印盖章)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报区局。 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3现在国家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展的较为顺利,新出生的每一届学生都不会很多,所以很多学校被放弃,集中到一起进行教学,这些就导致了学生大面积住校的情况。所以在管理学生的时候,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了非常重要的问题了。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联系到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也是我校重点抓办的工作。所以一直以来,学校所出现食物中毒或一些因不卫生而造成的健康问题几乎为零。新年里,为再次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学校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在校内的存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县教育局出台了XX年学校药品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与目标。 一、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二、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三、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四、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五、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20xx年安全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七、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一定不能放松,学生的成绩慢慢提高,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是食品安全的问题确实时刻不能放松的,一旦放松,学生的健康问题出现了,这就是学校的失职,这就是对学生健康的极不负责任,这就是犯罪!所以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要时刻高度重视! 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4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xxxx年6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行业道德伦理,确保我镇食品安全,现就我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时间: xxxx年9月30日 二、地点: xxxx镇政府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镇相关食品监管部门负责人、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镇辖区内流动厨师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典型案例的讲解由镇政府分管食品的领导负责讲解。 2 、农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讲解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xxxxx负责讲解。 以上培训工作具体由食安办协调,并负责邀请市级食品监管部门人员参加。培训完成后写出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的主要目的,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到会。 2、通过培训大家要本着和谐、社会稳定,为人民负责的态度,更加重视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通过培训工作后,要加大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5一、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 1、明确责任区具体监管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2、对责任区内的食品企业进行“六清查”。一要清查企业数量;二要清查企业证照;三要清查生产设备能力;四要清查质量状况;五要清查人员素质和健康状况;六要清查出厂检验水平。 二、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等级评定,实施分类监管。 一是对全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等级评定。按食品安全风险程度、产品质量、质量控制能力、诚实守信情况,交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二是对各等级企业实行分类监管。A类企业每年至少巡查1次,B类企业每年巡查4次,C类企业每年巡查6次。D级企业实行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三、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 一是加大对食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的监管力度,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二是按省、市局下达的强制检验计划,开展好食品质量的强制检验工作,食品企业强检率达到95%以上。 四、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 1、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摸清我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数量、所加工产品的类别、规模和质量善,建立翔实准确的质量档案,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实行动态管理。 2、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要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冒用QS标志、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 3、加强小作坊食品质量检验的监管。不具备检验能力的监督其实行委托检验,保证产品质量。 4、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通过巡查回访、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 5、严格查处。对长期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产品质量屡次出现不合格的小作坊,特别是生产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冒用QS标志的小作坊,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五、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的执法力度。 1、加大无证查处力度。 2、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3、实行食品“黑保单”制度,对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的,开入“黑名单”,予以曝光。 六、继续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加强宣传,使食品企业提高对市场准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大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三是严格许可准入,确保获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6为进一步做好XX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加强我街道食品安全各项监管措施,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网格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计划。 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1、全力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做好街道方面的职能转变与资源整合工作。 2、继续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实行资源共享。通过多种形式适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3、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力量的建设。进一步对现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进行整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4、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做好餐饮、“五小行业”、卤菜店的营业执照的发证和换照工作。 5、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督促餐饮部门做好餐饮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发证、换证和量化分级、卫生监督工作,并做好大排档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工作。 6、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做好食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证、换证工作,并做好卫生监督技术指导。 7、配合质检部门做好对辖区内涉食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上报,对限期整改的企业要做到督促和警示,确保辖区内良好的生产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 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大检测力度,对集贸市场、超市、学校、餐厅等进行监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在加工环节,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台账登记、原材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在流通环节,要具体检查相关证件、经营购销台账、假冒产品等。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工作整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使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在餐饮消费环节,要推进食品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建设,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设餐饮消费安全责任追究体系,餐饮卫生监督监管网络建设。在餐饮实行责任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职责,发挥企业自身管理作用,树立企业合法经营意识。 在药品及药品器械流通环节,要切实加强监管,加大抽检抽查力度,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完善诚信经营体系;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与信息员间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合力。 继续开展黑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和区有关整治要求,继续认真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 建立完善食品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行为有约束”的工作机制。宣传报道食品安全规范,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活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不断加大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栏、发放宣传册、挂横、张贴公告等宣传,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和监督意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让学生亲自参与鉴别真假伪劣食品,了解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四、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按照区局要求制定食品药品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重大安全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召开应急预案的学习会议,并不定期举办事故应急演习,确保应急预案的作用落到实处。 五、切实落实责任制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XX个村(社区)签订20xx年度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积极采取分段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的监管。 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计划7一、整治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 具体工作目标是 年底。 蔬菜农残检测整体合格率达到90%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实施食品招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建立不合格食品招回制度。 各综合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两证、两章”出证率达到100%区生猪屠宰企业达到国家Ⅱ级标准以上。市场(超市)冷库、肉类制品加工企业等经营的动物产品附证率100%;有效遏制运输、加工、贮藏、销售、使用病死、病害动物及产品行为;动物产品兽药、饲料添加剂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确保不发生经营、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行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入厂检出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确保对注水猪、病害猪不屠宰。 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劳动防护用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全市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用农产品、食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和水产品养殖场、屠宰(厂)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主要任务是开展以下八个专项整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 (二)重点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生产加工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大力开展治理整顿。全面普查生产企业情况,建立质量档案,推进10类产品生产企业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商店、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四)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实现“五统一”管理,即档案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制度统一、培训统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全区专项整治行动从 年 月下旬开始至 结束。 第一、动员发动阶段制订具体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做好发动部署。 第二、集中整治阶段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全面开展检查,集中进行整治。 第三、巩固提高阶段(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组织督查验收,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组织领导和分工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具体分工是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政府成立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区相关部门组成,农产品整治组。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二)区相关部门组成,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由质监 分局牵头。负责落实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三)区相关部门组成,流通领域食品整治组。由工商 分局牵头。负责落实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四)区相关部门组成,餐饮消费整治组。区卫生局牵头。负责落实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 (五)市相关部门组成,猪肉整治组。由区农业局牵头。负责落实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六)区相关部门配合,新闻信息组。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组织专项整治宣传和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各工作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乡镇、街道、各工作组实行联络员联系制度, 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 分局。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区域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二)落实责任。全区专项整治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部门分解表》见附件)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事件的地方,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三)密切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部门多,加强协作。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协同配合,相互支持,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专项整治中,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注重实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整治工作不能走形式,要花力气,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取得实际效果。整治工作要标本兼治,治本上要下真功夫。要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 (五)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正确引导消费。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专项整治期间,有关部门每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会议,发布权威信息,通报工作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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