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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范文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范文(通用1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范文(通用1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1

为了强化公司及工程项目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复工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该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并根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生产设备和机械加工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复工复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加强在建项目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1)、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3)、针对员工可能出现的“假期综合征”带来的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减少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复工复产现场检查要求

本次节后复工检查需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检查中,需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及项目部限期整改,且要求做到各安全隐患整改闭环。

疫情管控:各在建工地即将面临全面复工复产,各部门及项目部要重视疫情管控工作,按照疫情管控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履职到位:需提前排查工地上各项隐患、狠抓隐患落实(项目经理需牵头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项目复工复产前所有复工手续完成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用电方面:由各甲代牵头,对宿舍、施工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对施工场所电气线路进行全面的检测,及时排除线路、器材老化或因杂物压迫造成的线路短路、断路、裸露等隐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要组织作业人员在正式生产前开机进行试运转,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临边防护、围挡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安全标识、施工人员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符合质量要求)是否到位。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

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

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

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

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

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

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臃⑽闹掌鹕В獬奔淞硇型ㄖ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3

一、工作原则

依据中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对全省各县区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防控策略,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加强督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省厅要加强督导市级住建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市、县级住建部门负责属地建设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协调帮助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开工报备工作,开工后要加强对属地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人员健康防护制度,尤其是督促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复工预案,确保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落地。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地产、物业、市政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出现发热症状人员,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同时向所在地的社区、辖区防疫部门及住建部门报备,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城市管理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1.保障市政公用企业正常运营。各地住建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保障市政公用企业的生产物资和防护物资。指导城镇燃气供热和设市城市供水企业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密切研判分析供应需求,加强需求侧的预判,根据供需变化及时采取灵活机动的应对措施。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完善“一厂一策”工作方案,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做细做实保障设施正常运行的各项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

2.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复工,20xx年2月和3月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的政策要求,主动配合发展改革部门落实好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57号),根据上游企业降价情况,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及时降低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3.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要主动靠前服务,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环卫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积极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落实相关财政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按时足额拨付相关服务费用。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期限到期的,鼓励政府与企业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予以合理顺延。

(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优化线上审批,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出件等不见面审批的方式予以办理。可实行企业承诺制,对于现场查验等必须室外勘察流程,先由企业递交现场资料并做出承诺,后期疫情缓解后再实行现场查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有序有度恢复商品房正常销售。提倡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楼盘开盘、销售等环节采用手机应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的线上服务。各地住建部门要发挥房屋交易网签系统的作用,全面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网上办理。

2.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流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流动支持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梳理房屋预售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在疫情期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规定和保障各方主体利益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审批标准,加快商品房上市,形成有效供给。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加大企业流动资金持有量,缓解资金压力。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却因当地疫情影响的,予以一定期限内的缓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20xx年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可按竣工时间顺延缴纳住宅物业保修金。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各地要深化细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服务措施和操作细则,进一步通过各种线上预约和错峰办理公积金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公积金放款节奏。

3.摸排项目,建立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要全面摸排梳理辖区内所有立项及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清单,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和预销售楼盘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房地产项目供给情况。对暂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前期开工准备工作,待全面复工后,逐步调整加快建设进度节奏,确保形成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4.抓好商品房合同履约管理。要根据房地产在建项目台账,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妥善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履约问题,对确因疫情影响开工、竣工而延迟交房的,协调企业按照不可抗力的因素,将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在疫情结束后,指导企业与购房人就延期交房事宜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帮扶开发企业。要充分发挥各地市房地产市场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单位的作用,加强与自然资源、金融、税务、人社等部门联系,研究制定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可适当调整信贷政策,增加信贷渠道和额度,针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企业,协调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或续贷。协助企业解决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困难,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加快住宅用地供应,延长疫情期间新供土地开竣工时间要求。鼓励房地产企业疫情期间不裁员,加大招聘力度,稳定劳动力市场,降低疫情对失业率的影响。

6.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交流推广疫情防控经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各项防控措施,帮扶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全面动员辖区内房地产企业,引导企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

1.分类组织实施。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按照《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划定我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划分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实际,动态对应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开工复工工作。

对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各级住建部门要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实现全面开工复工。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对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复工。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工地和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施工人员返岗时,省内除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对其他员工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省外施工人员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进行管理;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对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管控,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和涉及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落实“一项目一专人”的要求,为项目开工复工创造一切条件,实现应开尽开。对于一般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开工复工前各项工作,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帮助企业再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2.优化工程审批。对于新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加强前期协同,对于经多部门协同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要进一步压缩每一阶段的审批时限。对于新开工项目,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应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也可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各级审批部门要设立审批服务专岗,公布咨询电话,加强在线值守,为项目单位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要切实列为告知承诺制事项进行办理。参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办理工作实行承诺制的通知》,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工作所有材料实行承诺制。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情况,采取分阶段审查。对于已经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地区,建设单位通过数字化图审系统办理网上申报(涉密事项除外),实施“不见面、零接触”审查。尚未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城市,应尽量采取网上传输或快递等方式报审。鼓励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采取远程办公、网络办公、不见面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3.做好服务保障。各地住建部门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建立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开工复工台账,对重点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争取全省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早日开工复工。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同当地卫生、公安、应急等部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运输、防疫物资紧缺等问题。每个重点建设项目配备一个开工复工专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开工复工、审批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疫情防控与开工复工工作“两不误”。对于新开工项目要主动上门服务,需要纸质材料和文书的,审批部门要采取政务专递或快递主动服务。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的通知》,积极协调建设各方因疫情影响项目工期、防护费用、人工和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对目前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前期工作;按照《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补助资金统计上报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对疫情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厅将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按照省级扶持优势企业政策进行帮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四)全面落实建设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1.深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帮助企业按照低、中、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动态管理实际,按照当地防疫总体安排做好项目复工报备工作。加强对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监督,压紧压实复工项目疫情防控责任,帮助企业落实好防疫物质准备,建立完善项目防控体系,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防疫要求,突出抓好从业人员的疫情管控,摸清返岗人员活动轨迹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严防复工项目发生疫情。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员工,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2.持续强化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复工项目各责任主体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情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复工。要注意加强对复工企业的帮助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3.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对复工项目的监督指导,要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强化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并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各地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中省重大投资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应开尽开,争取2月底全部开复工。国有勘察设计甲级以上企业务必2月底全面复工;国有和省级优势扶持企业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大型施工企业项目,2月底前开工率务必达到70%以上,上述企业在开(复)工期间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由属地住建部门跟踪协调解决,特殊困难报省厅协调解决。近期,省厅适时将对各地复工复产和新开工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各市要积极借鉴省上做法,对各县(区)开展常态化督导,使督导的过程成为帮助各区、县加快复工复产的过程,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4

为保障餐饮服务行业单位(含企业、个体户、单位食堂等,以下简称餐饮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服务。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推动餐饮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 适用范围

本防范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符合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允许对外营业的餐饮单位、在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执行本防范措施。

二、 做好复业准备

(一)建立防控工作制度。餐饮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全面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掌握员工是否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情况。对14天内有xx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应严格进行14日隔离观察,督促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得进入经营场所。

(三)复岗人员培训。要对负责体温检测、消毒液配制、防控知识宣教、应急隔离区管理的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掌握应急措施。要提前了解当地定点收治医院,确保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能及时送院诊治。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鱼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四)经营场所通风。开业前对经营场所每日进行通风。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预防性淸洗消毒。无前后窗或前后门窗的厅室暂不使用。

(五)场内保洁清理。要清理经营场所内积存的杂物坟圾,做到卫生无死角。

(六)防控物资配备。要提前釆购足够的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确保使用的测温仪器准确可靠。

(七)设置防控区域。要在场所内明确标示体温检测区、应急隔离区、防控物资储备区、垃圾处理区等关键区域。

三、实行分区分级管理

各县(市、区)对照分级防控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区域内餐饮单位复工复业工作措施。

(一)餐饮经营单位(门店)

1. 防控级别高风脸地区的餐饮经营単位(门店)。可提供外卖服务和无接触自取服务,停止其它形式的餐饮经营服务活动,

(1) 外卖配送员

个人健康管理按照餐饮业从业人员管理的要求执行。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盛放食物的容器、配送服务使用的交通工具,应进行符合标准规范的消毒作业,并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

(2) 平台管理方

应制定巫台信息服务、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的操作规范。要求配送管控部门建立完善的配送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实施外卖配送员情况监控、配送项目执行情况监控、每日订单完成情况监控、风险控制数据监控、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对出现的突发异常数据进行分析和及时处理。制定《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提醒外卖商家告知书》,下线野味餐品不予配送。倡导餐饮商户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餐饮外卖“吃的安全”“吃的安心”。

2. 防控级别为中、低风险区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要在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下,可有序开放堂食服务,但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1)用餐人员进入餐饮经营单伯(门店)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C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禁止进入餐饮场所,立即向所在社区防控组织报告,按照防疫有关规定协助其及时就诊同时登记造册。

(2) 要求顾客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

(3) 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并安排一个监控镜头对准入口,记录相关人员出入情况。

(4) 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

(5)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时间最长不超过45分钟,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

(6) 就餐顾客间隔最短距离不少于1米。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7) 包房及包厢就餐按照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执行,保持良好通风,采取分餐制且提供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8)餐饮经营单位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做好用餐台账、对每一桌客人相关信息、用餐时间、消毒记录等做好登记,以备查验、跟踪。

(二)单位食堂

1. 防控扱别为高风险区的,禁止堂食。本单位食堂制作或外采团餐后,打包送餐到人单独食用。

2. 防控级别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的,本单位登堂制作或外釆团餐的,可釆取分散就睿方式。、其它就餐方式按照当地卫全防疫部门的要求和规范执行,同时控制就餐人数、保持就餐人员间距、増加就餐饭桌距离,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四、加强员工管理

(一)强化防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槎、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

(二)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要对员工每日进行检测体温,采集员工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

(三)实行健康状况报告。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对从业人员进行每日。晨检、并分上下午两次进行依温监测,发现员工体温超过37。5C并伴有咳嗽或呼吸不畅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四)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进入经营场所前、进行洗手消毒,上班期间应时刻佩戴口罩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営洗手,坚持在摘口罩前后、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気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五)实行员工错时就餐。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而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五、做好经营场所管理

(一)加强入场检测。在经营场所配备测温仪,对所有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测量体温、在醒目位置设置或张贴“氤戴口罩入场”提示,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在超过37.3C的情况下,应询问是否有相关接触史、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对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拒绝入场并向防疫部门报告。一如遇客流集中,人员过于密集的情况、可釆取限流、疏导等措施,

(二)合理使用电梯。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豈避免与哉手直接接触。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推荐顾客自助结算,尽量减少排队时间。

(三)经营场所清洁卫生。每日对各个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等,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对有二次供水系统的企业、必须按照标准对二次供水水箱做紫外线杀菌。对所有卫生间地漏排水,小便器排水,盥洗池排水做水封检查,并做杀菌消毒处理"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卫生间下水管存水弯应当维持一定的水封高度,

(四)養饮具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

流通蒸汽消巻20分钟;或煮沸消毒15-30分钟;或使用远红外线消毒柜、温度达到125C、维持15分钟,消毒后温度降至40C以下方可使用,。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食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如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二氧化氯含量200mg/L的二氧化氯溶液、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分钟,消毒后淸水冲洗、控干保存备用。

(五)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管理。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疋进行储存防止变叉污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先进先出,适量存储。

(六)垃圾淸运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隹专门垃圾处埋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存、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圈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七)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间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礼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六、做好餐饮服务管理

(一)加强服务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保证避免消毒液、酒精等直接接触餐具、食材和菜品。原则上推广分餐制,不具备分餐制的必须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吿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吿拓消费者并取得理解,平日给客人提供零食的经营单位,应停止供应到疫情结束。每日公示消毒情况。可增加打包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和增加外卖窗口。

(二)加强釆购进貨管理。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料。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釆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俺肉“两证一报告”的`查稔,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及时淸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和原料。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提倡无接触收货。

(三)加强外卖服务管理。按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标准,避免配送过程中面对面与顾客接触。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外卖配送员的交通工具应进行消毒。平台管理方应制定平台信息服务、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鼓励外卖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的操作规范,配送管控部门要建立完善配送服务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外卖配送员情况监控、每日订单完成情况监控、突发异常数据监控、项目执行情况监控、风险控制数据监控、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坚决不予配送野味餐品。

七、做好经营场所通风

(一)自然对流通风。

1. 经营场所内包括厅(室)要有前后窗或前后门窗,以保证能够形成空气自然对流通风,保证厅(室)内空气自然新鲜。

2. 经営打开门窗,创造厅(室)内自然对流通风的条件

(二)机械对流通风

I。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口设置淸洁区、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管道保持清洁;送风口与出风口保持一定的距离,最好送风口在厅(室)的一端,出风口在厅(室)的另一端。

2。在不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开启另一端动力排风。

3。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适时开启输出风口动力排风。

4. 在通风换气的同时、要注意厅(室)内空气流动布局分配量,调整好厅(室)空气流动分配布局、保证公共场所厅(室)内各处均有新风输送和空气流动,不留死角。

5. 所有排风一定要直接排到室外,不在厅(室)内循环、不直吹人体,不污染居民楼和办公室等其它地方。

6. 禁止在密闭门窗无任何排风设各的情况下使用中央空调,排风系统使用专门通道。

7. 送风和排风过滤网以及管道的清洗要由专业人员定期消毒清洗。

八、做好清洁与消毒

(一)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所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剂须现配现用(下同)。84消毒液和水按1:100比例稀释配置,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按每1包消毒粉加4。8升水配置一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按每1耳-溶于1升水配置75%乙醇消毒液可直接使用。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二)物体表面淸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三)空气消毒和接触物消毒。无人条件下,可采取化学或物理方法逬行空气消毒,如使用过氧乙酸熏蒸,二氧化氯、过氧乙酸气溶胶喷雾消毒,过氧化氢气化消毒;可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等物理消毒法,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可采用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可安装高强度低昊氧紫外线杀菌灯。

(四)地面、墙面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在经营场所如发现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液小心移除,可能受到污染的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处理污染物应佩戴手套与一次性医用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厨房要经常打扫,提倡采取湿式清扫。

(五)洗手间消毒。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卫生纸充足,营业期间,应开启卫生间的排风装置,卫生间内无异味。曰常运营期闻每2小时应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消毒,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每日应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并公示消毒情况。

(六)淸洁工具消毒。拖布和抹布等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七)办公设备消毒。电脑的键盘和鼠标定期用75%的乙醇清洁消毒,电脑其他部件表面先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的湿抹布去除残留的消毒剂、其他办公设施例如传真机和打印机的淸沽与消毒也可用上述方法处理。

(八)垃圾桶消毒。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九)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淸洗。

(十)注意事项。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九、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一)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或顾客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或顾客就近就医。

(二)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宿舍和就餐区域,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经营场所、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三)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5

为了确保20xx春节后我工地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根据重庆市北碚区煤炭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煤矿春节期间及节后复产工作通知(北碚煤管局[20xx]4号)文件,以及集团公司对旗下各煤矿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梁文川(矿长)

副组长:张波(总工)、李永东(生产副矿长)、邓良敏(安全副矿长)、代继红(机电副矿长)

成员:苏叶勇、田洪雨、刘成贵、李兰英、曹建华、黄金云、刘成宪、李永明、刘云、李春明、李光建、李永学、吴先明、李中伦、黄清林、李光吉。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张波负责,成员有曹建华、黄金云。机电运输组:由代继红负责,成员有刘成国、李忠勇。

采掘组:由李永东负责,成员有黄清林、李光吉。

地测防治水组:由苏叶勇负责,成员田洪雨。

地面综合组:由梁文川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后勤保障组:由李兰英负责,成员有潘兴平。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6

为做好工地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三、主要任务

(一)复工复产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扶持政策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7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外防疫情输入,内防疫情传播,确保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冬担任组长,副局长黎子江、党组成员黄爱娟任副组长,成员为执法大队干部丁伟昌、商贸流通股干部黎慧萍、陈佳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陈国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伟昌、黎慧萍为具体联系人。同时,建立全县商贸企业复工防控组织网络体系,在每个商贸企业设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为具体联系人。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更新上报当日情况,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复工准备

积极指导商贸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做到准备不充分不复工,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复工。

(一)落实复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二)制定复工预案。督促各类商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我局具体联系人的对接,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三)加强风险评估。商贸企业恢复营业前,组织力量对企业可能发生疫情的区域、部位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摸清抓准薄弱环节、问题漏洞和关键要害,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四)做好人员排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复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大超市和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做好节后复工疫情防控预案和用工来源排查,动员湖北籍员工和疫情敏感地区用工延后返岗。要求企业加强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对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企业要和员工所在街道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员工所在社区推送员工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并全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工作,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四、强化疫情防控

(一)加强应急管理。配足配强值班力量,加强内部舆情管控,所有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预案到位,演练到位,有的放矢。

(二)加强人员管控。要求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建立在岗人员每日体温登记台账,确保不漏一人。密切关注在岗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防止劳累成疾现象。增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对于存在发热或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员工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

(三)做好日常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加强通风;减少集中开会,提倡视频会议,控制会议时间;做好食堂就餐防控工作,建议采用分餐进食;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做好上下班及出行防控工作,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等交通工具要全程戴口罩;建议商超、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暂不使用中央空调。

(四)加强市场监测。将华润、多美荟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纳入保供调度范围,每日监测掌握其销售、库存、进货、运输、复工等情况,突出保供重点,切实增加粮油、肉类、蛋、蔬菜、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保障市场不断货不缺货。

(五)做好物流配送。及时帮助大型商超解决物流配送问题,协助供应商办理车辆通行证,保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按时按量供应。

(六)加强物资储备。协助企业拓展采购渠道,做好防护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升企业员工尤其是商超员工的科学防护能力。

(七)加强加油车辆管理。加强对外地车辆的关注,做好车辆和司乘人员的信息登记,要求所有上岗员工100%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同时,督促油站每天对加油现场、便利店、卫生间进行全面消毒,开门通风30分钟、喷洒消毒液擦拭加油设备,推荐使用线上方式付款,确保疫情期间安全运行。

(八)加强信息报送。要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人员留观、外地返回人员筛查登记等工作,动态了解和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部和疾控部门。

(九)加强科普宣传。要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防控、应急信息,加大对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力度,提升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将节后复工防疫责任传递到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中去,从而传达到每位员工,层层传导,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8

一、复工时间:

20xx年2月xx日

二、复工准备工作: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9

一、指导对象

镇辖区内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二、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镇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不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领导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成立舜峰镇疫情防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建斌

副组长:唐双云

成员:唐世羽、袁轩、屠强军、胡国建、

罗建斌、周林圣、曹海斌、李新祥、李江武、彭新、李睿、孙小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安排、意见汇总、资料整理、上下协调和联络工作。

四、指导内容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指导企业抓好以下六点:

(一)指导复工复产时间。全镇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具体复工复产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应急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指导企业严把疫情防控关。

1.加强企业内部人员自身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措施,准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做好职工食堂、宿舍消毒防疫工作。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因工作需要进入企业的人员,必须详细做好人员身份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年龄、籍贯、工种、通讯号码、实际住址),详细询问拟进人员发现有湖北及重点疫区行走史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劝返、并立即报告属地乡镇政府。

3.各企业要把储备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免费发放给从业人员,进企业上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医务室,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选和科学防护指导。

(三)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2.制定好《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护方案》(《疫情防护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①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②防控物资储备③疫情防控措施④疫情防控台账),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方面的复工复产准备。

3.要求企业立即部署对上年度重点疫区员工的清核统计工作,重点筛查外包队伍民工,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姓名、年龄、工种、籍贯、实际住址、通讯号码、是否返乡等信息。对已返乡经重点疫区的民工进行劝阻暂停返临,对来自重点疫区的民工暂停续聘。

4.委托医疗机构对所有返岗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对检查体温异常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划定专门区域实施隔离观察。

5.指导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会。逐级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

(四)指导企业严把复工复产关。

1.严格按照《郴州市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市安委办4号文)和巜临武镇矿山企业20xx年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临应字4号文)等文件要求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隐患整改方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备案后方可启动整改。

3.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地乡镇和镇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疫情审查同意后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对区域内复工复产企业全面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五)指导企业严防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1.停产6个月以上需要恢复生产的矿山,除履行以上程序外,还需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安全评价;停建复工的矿山,除履行上述程序外,重点要对照设计的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2.严格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照该法第六十七条的措施采取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停止供电的措施,并将重大隐患纳入“一单四制”管理。

(六)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指导企业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系统运行安全状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为重点。

2.查看企业证照,检查企业证照持有情况;

3.指导企业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建立培训教育台账。

4.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报表、隐患公示及隐患统计报告、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记录(带班下井计划及带班下井记录)。

5.准确辨析及现场检查企业隐患台账中记录的重大隐患。

6.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的具体情况,立即制定具体复产复工检查方案和验收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扩大检查的覆盖面,不留死角死面。

(二)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镇直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复产复工程序和要求,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防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施工。

(四)做好信息反馈及总结工作。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复产复工验收的各项工作。要立即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10

一、总体目标

为了做好我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工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有效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机构

成立浦北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县工贸行业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组长:黄坚葵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飞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县应急局工矿商贸股全体人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是制定一套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复产复工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安全平稳地度过复产复工这一关键时段。确保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才能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

二是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针对节后员工易出现的身心疲惫、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及复产复工设备设施运行状态不稳定等问题,精心准备授课内容,深刻吸取山东省济宁市佰仕达木业有限公司“1·27”粉尘爆炸事故及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钢炼铁总厂“2·6”事故教训,统一职工思想、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转岗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施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同时,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纳入厂级培训。

四是一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员工要克服春节假期节后综合症,上岗后要绷紧安全生产思想之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和流程。企业要强化节后现场安全监督,增加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安全提醒,及时制止并纠正各类“三违”行为。

五是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生产设备、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如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对开展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等问题隐患。

六是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及自身实际,认真研究春节假期停工停产对人员、机器、原料、方法、环境等要素的影响,辨识安全风险,制定一套简单明了、行之有效的复产复工应急处置方案,包括复产复工阶段容易出现的事故类型、易发区域、事故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征兆、事故可能引发的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做到遇事不慌、安全处置。

七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报告等工作。凡是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有密切接触史的,要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底线。各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应急部门负责督促、抽查企业落实情况,不代替、不包揽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二)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关。各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故意隐瞒问题违规复工复产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恢复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通知》和县疫情防控办《祁县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低风险区管控策略和措施,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我县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一、科学研判,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疫情防控是当前各地各部门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虽然在持续高强度攻坚下,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抗“疫”还在爬披过坎的阶段,丝毫不能松懈,我们要把困难想得严重一些,把风险想得大一些,把不利因素考虑得充分一些,坚持科学判断、精准施策,准确把握疫情发展新趋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外防输入、统筹兼顾”的策略,进一步压实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将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各项工作抓得更扎实、更精准、更有效,确保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有备、有防。

二、压紧压实,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各有关行业管理机构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运输领域:运管所监督指导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企业疫情复工复产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班线客运企业、客运始发点认真落实“四不进站、七不出站”防控措施,采取“站对站”运输方式,恢复县际班线运营。同时根据对方地区疫情防控分级情况与相对发车的客运站场沟通协调,确认时间恢复市级班线运营。各客运、货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货运物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与运输保障指导意见》,严格控制运输工具50%客座率及司乘人员体温检测,严格站外拉客,并登记造册;货运企业要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企业疫情防控管理和一线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切实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城市公交、出租客运领域:城市客运所指导监督城市公交及出租客运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从20xx年2月25日起,督促、组织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企业在确保群众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合理调增,恢复运营。督促公交企业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强化50%客座率和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加强交通工具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和一线人员体温检测,做好自身防护及乘客登记。

公路建设施工领域:围绕“工地无疫情、人员零感染、项目早复工、首季开门红”目标,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工地实行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督促、引导生活、生产区内人员戴口罩、勤洗手,坚决防止疫情在工地传播。

农村公路领域:综合执法队和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加大县乡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县乡公路畅通,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三、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报备。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验收具备条件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14天的体温检测登记,所有外地返岗人员要报备返岗前14天行动轨迹;三是对于湖北、湖南、河南、浙江、广东、安徽、平遥务工人员要电话通知,暂缓返岗上班;四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带当地社区卫生院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指派专人对进出企业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六、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各行业监管机构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12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和大气污染治理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及扬尘治理工作。未组织复工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各方组织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复工。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施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组织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后方可复工。

三、突出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联合组织一次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逐条整改销号。

四、确保工地扬尘防治设施及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筑工地应全面落实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工地是否落实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措施,逐一检查扬尘防护设施及措施是否齐全有效。扬尘防治设施不全、措施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五、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督查

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安全管理或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特别是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过的工程项目。对于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活动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复工的,应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住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责任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并将处理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13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道路运输企业所属规模及经营区域,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流程

(一)规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在防范区的规模以上运输企业向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工申请(附件2)。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3),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防范区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以上资料报邹平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股备案。

(二)规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参照规上道路运输企业审批流程,由镇(街)、开发区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报交通物流专班当日复工企业名单。(附件4)

(三)从业人员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从业人员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并健全员工信息台账,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营业条件

1.制定复工营业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到岗安排等内容。

2.建立员工排查台帐。企业要对每名拟上班员工近14天的去向、是否完成第十三轮核酸检测、是否接种3剂新冠疫苗、是否具有通行证明进行排查,形成企业员工信息表。

3.具备必要的防控设施物资。企业要准备不少于两周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测温设备,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4.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企业开业复工前,要提前对企业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员工集聚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保持良好通风。

四、严格复工营业期间疫情防控

各镇(街道)要严格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核擅自开业复工的,要责令停工停业。各经营单位开业复工期间须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员工管理。实行上班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凭通行证上班。要实施岗前检测、日监日测、分散用餐等制度,严格员工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场所防护措施,教育员工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避免聚集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二)严格经营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进入办公场所的从

业人员进行扫码和测温,绿码、体温正常、配戴口罩者方可进入。区分进出通道,防止形成人员聚集,严格执行“1米线”等防控要求。

(三)严格消毒消杀。开业复工后要每日对办公区域、营业场所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电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重点消毒循环消杀。所有卫生间都要摆放肥皂、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四)严格应急处置。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企业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经营单位需明确一位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定期向所在镇(街道)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14

一、树牢红线意识,层层压实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统一到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安全防范职责,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层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和关键要害,创造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因自然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二、落实责任,确保复工复产有序。

(一)要从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抓,要下沉到企业、车间和班组送安全、送培训、送温暖,全面摸清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底数(开工时间、开工规模等有关情况,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二)要从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街道安委办、各社区(村)要明确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把复工复产关。要组织一次复工复产安全监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未经批准复工复产、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审查批准、盲目复工复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尤其是对未落实企业复工复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有法不依、验收不严走过场、放任非法违法复工复产的,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要寓监管于服务,主动帮扶企业应对困难、顺利安全复工复产。

( 三 ) 要从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前,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工贸、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特种设备、液化气配送点等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务必到岗到位,并做到“五个一”: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二是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案要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三是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不可逾越的红线》);四是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五是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检查把关)。各企业要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明确的法定职责,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带病”复产等情况。

(四)要加强薄弱环节管控。以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等为重点,加强居民小区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保障消防车正常迅速通行,尤其要加强对老旧小区、农民安置房、出租房、宾馆等居住场所的排查,取缔直排式热水器、“三无”灶具、胶管等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设备,严防煤气中毒事故。通过信息数据、群众举报、明查暗访等方式,做到安全监管更加精准有效,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黑作坊”。要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加强节后返程高峰交通运输安全治理,紧盯“两客一危”强化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黑站点”“黑服务区”、超载超速、无证运营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做好雨雪冰冻、大风团雾等灾害天气、车辆检查的交通引导,确保返程安全。

三、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应急处置。

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对接联动,加强疫情和安全形势研判,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格科学做好各单位内部防范,按医学要求做好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外出探亲人员的隔离、留观、检查工作,精准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队伍良好的战斗力,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安全高效处置。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15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抓早、抓细、抓实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成安监函〔20xx〕27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春节期间停产,节后复工复产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是否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原料产品库房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危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场所和高温高压区域、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容易集聚的空间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实行闭环管理。

(二)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开车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装置、设备开工时突发情况下的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开车方案是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是否存在强行开车和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行为。

(三)复工复产前,企业是否逐级分解、层层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是否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新进员工和换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复工安全措施、本岗位操作要点、操作规程、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掌握异常工况识别判定、应急处置等技能与方法,员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作业。

(四)加强开工时的现场安全管理,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是否在开工时跟班、带班,随时注意并掌握工艺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严肃治理从业人员“三违”行为。

(五)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及作业票证制度执行情况。

(六)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企业是否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条、《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彭安监〔20xx〕3号)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有关要求

节后复工复产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时段,也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关键环节,相关科(室)队要高度重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过程的安全管控,在企业开展自查自验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本方案,按照“先安全、再复工,不安全、不复产”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采取严格措施,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对达不到复工复产要求的企业,要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复产复工各项工作,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主体责任,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业平稳安全的通知》(宁政传〔20xx〕3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两手抓、双促进

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当前又处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全区应急系统要强化政治担当,正确认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关系。既要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疫情防控中心工作添乱;又要预防企业疫情防控不力,致使重要岗位减员、影响安全生产,甚至祸及社会;还要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相关单位场所提供安全技术指导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要以“防疫保平安,安全促生产”为总体思路,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双促进,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全面系统摸排,实行“一人一档”严密疫情防控

开发区、各镇(街)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制定本企业关于疫情应对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情况。要依托应急管理“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疫情直报系统,立即布置企业全面摸排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两类人员”:

(一)计划2月底以前“来宁返企”的外地人员(包括承包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

(二)1月25日(初一)以后,具有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高发地区行程史,或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按触的企业人员。要规范登记上报,形成“一人一档”,每日动态维护,对“疫区关系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企业务必如实填报,不得谎报、瞒报、迟报、漏报。对目前尚未加入平台接受监管的企业,要责令其尽快入网上传数据。

三、创新监管模式,实行“一企一策”确保复工安全

要正确理解、落实“放管服”要求。一方面,对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验,实行“告知承诺制”,支持方便企业复产复工。2月11日前,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溧水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告知书》、《溧水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送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企业可在“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资料库”模块中下载《告知书》和《承诺书》),充分告知企业应履行哪些主体责任,未履责或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后果。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并在“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任务活动”模块上传后,即可复工。另一方面,严格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和重点“不放心”企业的`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工作,实行“核验制”管理。危化品企业要依据《危化品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自评表》开展自查,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复产复工前,重大隐患必须整改闭环,所有安全设施必须安全有效,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企业,要依据《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矿企业复产复工自查报备表》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危化品、非煤矿山企业还应当组织专家逐项检查诊断,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复产复工申请,同时报送自评报告,经核验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连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参照“告知承诺制”制度执行,进一步明确所有企业在全区复产复工期间的“两个主体责任”。

四、突出隐患治理,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开发区、各镇(街)要强化对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充分运用“181”平台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摸清辖区内复产复工企业底数,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重点环节和岗前培训、预案演练等规定动作的监管。要重点对未使用系统上报“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企业、未执行“承诺制”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履行安全生产承诺、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从严处罚。同时,视情节采取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对主要负责人约谈、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等惩罚措施。

五、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开发区、各镇(街)以及各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疫情,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按规定准确及时向属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确保及时妥善处置。

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17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国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春节期间,各村委(社区)、各单位及辖区各生产企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狠抓安全监管,强化工作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春节过后,节前停产停工企业将陆续复产复工,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期,近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将陆续复产复工,又值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叠加。各地及相关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早做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防控,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运营、安全生产,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和广西应急管理厅调度会议精神要求,适当推迟企业复产复工时间

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期,1月30日下午,浙江省通报疫情防控情况时就通报有杭州一家企业30人开会11人传染新型冠状病毒。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已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3日。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和广西应急管理厅调度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全县高危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防疫工作需要的企业除外)复产复工时间建议推迟至2月8日(元宵节)后。请各村(社区)立即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好本辖区行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抓好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切实抓好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危化品企业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烟花爆竹:进一步严格管控烟花爆竹销售、仓储和燃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粉尘涉爆企业: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冶金等工贸行业:复产前,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安全监管

各村(社区)及辖区各生产企业要结合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监管工作。道路交通:继续加强春运和城镇公交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加强运力调度与疏导,强化应急措施,科学组织车辆分流,采取除雪除冰防滑等安全应急和交通管制措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行。水上交通:加强以防客船翻沉、防商渔船碰撞为重点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下河渡口渡船事故防范措施。建筑施工:加强各类工程和建设项目复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停、复工安全制度等规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遏制建筑事故的发生。消防:把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城镇综合体等单位场所作为重点,严密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种设备方面: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节后复产复工涉及到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防止带病运行。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五、组织开展节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把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

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改工作。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严格落实安全复工方案,严格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二是坚持复产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经审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产,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未通过验收擅自复产复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其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三是督促企业认真分析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一旦发生突发情况,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对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检查。县安委办将以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突出复产复工阶段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督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企业,各村委(社区)、各单位及辖区各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村委(社区)、各单位及辖区各生产企业于20xx年2月5日前将本村委(社区)、本单位、及企业复产复工调查摸底情况及复产复工工作方案报送镇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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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