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范文 |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绩效状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新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由新野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的跟踪问效,达到两个目的:第一,了解该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政治、经济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第二,在本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研究探索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的新措施、新方法,促进财政支出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评价过程 依照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相关部门组成了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项目单位上报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表》、自评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与核实,对相关财务账簿和凭证进行了认真查阅,并在咨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 (三)评价方法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财办农[2019]68号)要求,结合本项目专项资金运行的特点,本项目采用了“目标预定和实际效果比较法”的评价方法,利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价,其中:定量分析指标包括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运行能力情况;定性分析指标包括项目的社会、政治和综合效益情况、可持续影响等。评价类型以完成结果评价为主,兼顾过程评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官碾、张营、戴营三个自然村内新修入户路15条,3米宽,0.12米厚,1800米长,C20商混。 三、项目执行情况 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总额49.6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49.6万元,无结余资金。 2020年3月26日,新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了2020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项目正式开始启动。项目施工后,在项目区域内以公告形式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时间、地点等进行了多处公示。项目于2020年5月份竣工。 四、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为解决官碾村的贫困户行路难问题。 该项目实施后新建贫困村道路≧810米;工程使用年限≧6年。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100%。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预算执行率、项目组织管理水平、资金支出合理合规、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效果)六个方面,均达到指标值,年度总体目标全部完成。 五、评价结果 在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评价工作组实地调查,结合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评价组认为:本项目预算(即投入目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完整,产出、效果类关键性指标清晰、明确、量化,投入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匹配。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建立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相关制度执行。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目标值。 根据“优、良、中、差”的绩效评价等级,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20年城郊乡官碾村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一、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目的和依据 仙桃市胡郭公路318国道至排湖绿道段是仙桃市腹地的一条重要纵向通道,距沪渝高速排湖互通仅400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沿线排湖风景旅游区的逐步开发和沪渝高速公路排湖互通的建成通车,该路段交通量持续增加,现有的二级公路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亟待实施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经报发改委获批(仙发改交通〔2019〕260号),仙桃市公路管理局设立“胡郭公路318国道至排湖绿道段改建工程”项目。 2.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资金合同总价12837.55万元,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2020年7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公路建养和“三年消危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0〕83号),下达省级专项资金7245万元;2021年10月12日,市财政局下达一般债券资金3000万元(仙财专2021-90000008),项目共计到位资金10245万元,已全部拨付给仙桃市四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属性和类型 该项目为新增性、一次性项目。 4.项目实施情况 市公路管理局重点工程指挥部经公开招标,确定由仙桃市四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工程施工,由仙桃市安通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共建设道路10.361公里,改建桥梁2座,涵洞15道,等级路交叉2处,分离式立交交叉1处,目前项目已进入交工验收阶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促进预算部门强化支出责任,规范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仙桃市利安资产评估事务所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评价抽样对项目资金采取全覆盖,样本抽样率100%。评价体系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明确性等基本原则,参考《仙桃市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设计。 2.绩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综合评分为90.7分,评价结果级别为“优”。其中:决策得分16分(满分18分),过程得分17.7分(满分22分),产出得分33分(满分33分),效果得分24分(满分27分)。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预算测算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项目资金到位率79.8%,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基本有效;项目建设基本达到预期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实施促进了沿线经济发展,改善了交通环境,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 1.项目交工竣工验收不及时。k8+310-k10+400标段早已在2019年7月20日完工, 2022年4月21日才申请交工验收,截止交工申请时间已通车试运营2年9个月,违反了《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运营期最多不超过两年,试运营期结束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 2.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项目施工单位未安装道路中央分隔带、防落网、突起路标、柱式轮廓标、防眩板等交通安全设施,涉及合同金额约417万元,未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未按合同清单单价或议定单价据实增减合同价款,违反了《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七章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道路安全水平。 3.监理档案资料编制不规范。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月报内容简略,未详细描述当月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支付、合同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工作小结等事项,不符合《湖北省公路工程监理规范》(DB42/T851-2012)相关要求,不利于建设单位全面、实时了解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 4.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未在预算执行中开展绩效监控,不符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公路建养和“三年消危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0〕83号)中“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建议 1.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交工、竣工验收职责。市公路管理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应严格按照《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的公路工程交工竣工程序,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人员进行验收。 2.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仙桃市公路局重点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对一般性工程变更按程序填报工程变更申请批复单,说明变更项目、变更内容、变更理由、工程量增减数量、变更金额,对工期的影响等有关情况,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 3.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照《湖北省公路工程监理规范》(DB42/T851-2012)编制相关项目监理文件与资料,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的反映工程监理活动的全过程。 4.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议市公路管理局组织各部门人员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到绩效目标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和修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通知,修水县财政局委托江西同盛会计师事务所对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于2020年7月通过县第16届人民政府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实施,由县发改委立项批准建设(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项目起点位于宁州镇,路线起点位于宁州镇岗上G220国道约K1478+800处,途径横安、程山林场、范塅,终于陈家大屋,路线全长约11.121公里,路面宽6.0米(其中程山段原有路面宽3.5-4m加宽至6.0m及以上),并对水泥砼路面上加铺沥青混凝土。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拓宽路段修筑挡土墙、破损路面修复、增设涵洞、排水沟、标示标线、防护设施提升、沿线绿化及附属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期2个月。 2020年8月以(修交字【2020】166号)完成施工图批复,批复施工图预算总金额2083万元。2020年8月修水县财评中心以(修财评字【2020】222号)、审定金额1722.77万元,作为工程招标控制价,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2020年8月,委托九江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挂网招投标,2020年9月与中标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价1495.49万元,工期60天。与河南申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合同价14.8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15日全面完工。根据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度会要求,拟对公路沿线的防护设施、绿化、附属设施、桃里支路等工程进行改造提升,桃里支路100万元(与主线同步完成),2020年10月底至11月底完成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元月底完成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2020年10月与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桃里支路100万元;2020年10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绿化、节点景观120万元;2020年12月与江西铭宝建设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沿线防护功能等100万元。 2020年11月,修水县招标领导小组以(修招字【2020】43号)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增加投资185万元(其中设计变更及清单漏项60万元、增设管线及管涵10万元、程山路段加宽75万元、沿线零星处置40万元)。 2021年7月,项目已全部完工,项目建设单位陕西华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交工申请”申请交工验收。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修财字【2020】50号),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4万元,其中工程款1254万元、设计费13.65万元、监理费10.36万元、招标代理费3.8万元、造价咨询费5.6万元、测量费1.12万元、绿化工程5.87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是修水县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判断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明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指标体系和方法 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按照财政部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和(修发改投资字【2020】7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分析比较、逻辑判断、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项目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各占 20%、40%、30%、10%进行绩效评分,具体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实施 1、成立绩效评价组,初步了解专项资金基本情况,提请项目单位准备绩效评价资料; 2、修水县交通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资料和项目情况总结; 3、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4、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指标分析 1、过程指标,总分值 20 分 (1)超预算率,分值5分。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修水县交通局未见资金预算批复,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实际支付占预算的68.1%,由于项目临时增加内容过多,项目实际投资预计1968万元,超预算3.5%,扣1.75分,得3.25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5分。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经核实,该项目能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得5分。 (3)组织实施,分值 5 分。按照修财联字[2018]14号文件要求,要严格控制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验收、决算审计,考虑沿线实施要求检验高。扣1分,得4分。 (4)绩效目标明确、合理性,分值 5 分。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修改。得2.5分。 2、产出指标,总分值 40 分 (1)数量指标,分值 10分。 该项目完成了调整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得10分。 (2)质量指标,分值 10分,其中: 政府采购规范性,分值4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项目单位对主合同实行了公开招标,对其他工程合同未办理招标、竞价手续,得2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分值 3分。项目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得3分。 现场核查,分值 3 分,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得3分。 (3)工程完工及时性,分值 5 分。项目单位2021年7月申请交工验收,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扣2.5分,得2.5分。 (4)资金拨付及时性,分值 5分。经核实项目单位会计账目,项目资金预算1900万元,截止2021年 8月共支付1294万元,得5分。 (5)成本指标,分值10分。该项目预算单位成本1900万元/11.121公里=170,85万元/公里。预计实际单位成本2039.46万元/11.121公里=183.39万元/公里,大于预算单位成本。得0分。 3、效益指标,总分值 30 分,其中: (1)社会效益,提高通行能力,分值10分。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了交通压力,提高了通行能力。得10分。 (2)经济效益,分值10分,其中: 已完工程使用率,分值 5分。已完工程已全部交付使用,得5分。 提高经济规模与效益,分值5分。改建后,节约了车辆通行时间和运行成本,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得5分。 (3)生态效益,分值10分.其中: 绿化情况,分值5分。改善了改造前的脏乱差环境,改建后,沿线绿化景观得到较好改善,得5分。 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分值5分。改造后,通行时间大大缩短,环境卫生、空气质量有明显提升,得5分。 4、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分值 10 分。为评价满意度,对老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居民满意度占大于90%。得10分。 (二)绩效评价结论 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也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发现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大力提升陈门五杰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沿线旅游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组织实施、工程款拨付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分数80.25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项目设计没有统筹规划,建设内容一改再改,造成绩效目标不明晰、任务不明确。 2、项目组织实施不到位。修水县交通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具有组织责任,对项目资金具有监管责任;但实际执行时,修水县交通局仅负责将资金拨付,未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容易引起项目资金使用不当风险, 也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和目标的实现。 3、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未办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 五、建议 1、要明确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建设按既定的目标推进。项目单位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强化项目主管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修水县交通局作为修水县2020年县道岗上至彭桥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的主管单位,应根据《预算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预算编制、绩效管理、资金审核与监管责任,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3、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目标审核把关,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强化财政部门的审核责任,加快相关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提高工作效率。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南岳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南岳区财政局的委托,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绩效评价小组,于2021年7月14日至9月30日对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建投公司")实施的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预算支出决策背景 纬二路位于南岳区南城区谭家桥村,西起规划的禹王路,东至规划四路。 《南岳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明确南岳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东靠"为辅、"南进"为主、"北控"为重。纬二路的建设属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南进",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有利于该道路周边土地开发和南岳区城镇化,对南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16年9月,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岳发改〔2016〕108号)同意项目立项。 2.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岳发改〔2016〕108号文批复项目的建设规模:全长1032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城建投公司,估算总投资324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由区城建投公司负责建设。区城建投公司的主要职责为运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履行投资主体职能,组织实施政府指定建设的投资项目等。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城建投公司自筹,以及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769.29万元。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已使用资金1,169.29万元。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3.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管理按《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岳政发〔2017〕15号)执行,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合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费合同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施内容据实列支,支出履行内部报账审批程序;会计核算实行专账核算。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1. 绩效总目标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拉开城市道路骨架,有利于城市向南拓展,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人口向南聚集。 阶段性目标 数量目标:实施方案为道路全长772米,路幅宽32米;以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2)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3)时效目标:项目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一年。道路工程工期12个月(2017年9月开工至2018年9月完工),给排水管网安装工程工期1个月(2017年10月-11月),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期1个月(2018年10月-11月)。 (4)成本目标:控制在批复的总投资金额内。 (5)效益目标: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城区城市化进程和发展,同时给安置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评价专项资金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施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项目制度及管理办法,提高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以后年度项目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评价对象:区城建投公司。 3.评价范围:对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的立项、资金管理、使用、产出及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文件规定,评价小组制订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专项资金指标体系表》,并以此为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与程序作出安排。2021年7-10月进行现场评价,听取了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投标、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合同、资金财务记录等资料。实地查看了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完工建设情况。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城建投公司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预算支出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明细如下(评分详见附表1): 主要扣分点为:过程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量减少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产出成果方面,主要是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工期滞后;产出效益方面,主要是道路完工后未投入使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本项目符合南岳区城市发展规划,经区发改局批复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项目立项文件明确了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资规模等指标,并且有量化指标值。 3.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规模、实施进度相适应。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占合同总金额1,654.40万元的70.68%,占项目估算总投资3,248.00万元的36.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支出金额1,169.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参照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4)信息公开:项目的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等未进行公开公示。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执行《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工程预决算财评审核和政府采购程序。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但道路完工长度减少152米,未办理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 (4)绩效自评:区城建投公司提交了纬二路绩效自评报告,但无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20年1月15日,道路工程实际完工620米,与立项批复的1032米比较,有412米未实施;与合同规定的772米相比,有152米未施工。 2.产出质量 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 3.产出时效 除东段K0+940--K1+052有处房屋未完成拆迁而未施工外,其余工程于2020年1月完工,比合同约定的2018年9月完工延期近16个月。 产出成本 项目尚未办理财评结算审核,无法评价其成本控制情况。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据现场调查,因周边居民较少,实际调查3人,对项目本身无意见,希望项目周边地块早日开发。 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已完工道路目前处于封堵状态,未投入使用,沿线无新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成后未产生预期效益 纬二路新建道路项目从2016年9月立项,2017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月完工,至今已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目前两个道路入口已被围挡堵住,道路未投入使用。沿线除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外,无其他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2、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造成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 项目立项建设长度1032米,其中禹王路至盛阳街的道路260米未纳入本次施工范围,合同明确施工长度为772米。因道路东段有房屋未完成拆迁,道路无法继续向东延伸,实际只完成施工620米,其中广济路以东的230余米路段实际上形成了"断头路"。 受此影响,项目施工合同约定2018年9月完工,实际至2020年1月才基本完工,延期近16个月。 3、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K0+940--K1+052段因房屋拆迁等原因而未施工,其余路段已完工。至现场评价时止,项目现场基本完工已有20个月,尚未明确后续事项解决方案,未施工路段未办理变更签证,已完工路段未办理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4、未考虑周边实际情况,造成损失浪费 为方便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道路与绿化工程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在已建好的纬二路路面上开挖两条施工便道(即两个施工入口),使得纬二路部分人行道麻石路面、自行车道红色沥青路面及绿化带损坏,造成了损失浪费。 (二)原因分析 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是项目建设超前,未充分考虑南城区的实际发展进程,周边土地开发未达预期。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前尚未完成征地拆迁,开工后拆迁受阻。 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的主要原因是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造成损失浪费的原因主要是实施方案未考虑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工程施工对本项目所造成的影响。 六、有关建议 1、基本建设要有序进行 建设项目规划可适度超前,但项目实施不应过于超前,要与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项目建设应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能边搞征地拆迁边施工。避免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或者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 2、及时处理后续事项 对于项目建设的遗留问题,应明确处理方案,及时予以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如确要将未完成的152米道路完成,则应加大影响项目施工的房屋拆迁力度。如不需完成,则应将未施工部分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并在结算时予以扣减;已完工部分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3、施工方案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 对于纬二路部分已完工工程被谭家桥安置区小区施工车辆损坏的问题,建议建设方今后在审批施工方案时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如预计损失较大时,宜暂缓施工,待影响消除后再进行施工,或作甩项处理,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所属单位市政总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市政总公司为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360人,实有在编人员227人。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城区道路、排水、桥梁及其附属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及养护维修及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城市防汛、防涝、抗冰雪等突发应急事件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市政总公司主要承担市区57条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排水管沟及城市桥梁的日常管理维护,总维护面积300万㎡,其中:城市主干道车行道面积199.56万㎡;人行道面积78.41万㎡;城市排水管网长度173.46Km;城市桥梁7座;西湖桥、沿江桥、青龙桥、邵水桥老桥、邵水桥新桥、洛阳洞桥、红旗河桥等。 (1)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道路维护专项资金共2,334.88万元 ,资金到位率100%。 (2)实际支出情况 共计支出2,334.88万元,其中:城市主、次干道路面防治支出814.69万元;人行道维护支出596.12万元;排水设施维护支出477.95万元;桥梁日常监测及管护支出87.04万元;西湖桥下专项维护支出59.78万元;政府采购——日常维护设备299.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强化财政支出的管理意识和绩效意识,及时发现市政工程日常维护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并提出建议,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日常维护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市道路维护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0〕7号)的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布置绩效评价工作。 (2)邵阳市财政局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后,下发绩效评价通知。 (3) 根据通知,由湖南弘信园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实施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开展现场评价。 2、组织实施 (1)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归纳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向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包括专项资金财务账簿、凭证等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信息。 (2)现场评价。通过采用核查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有关账目、座谈、调查问卷、实地察看建设情况等方式,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绩效评价工作组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审核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4)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审核后的项目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论 根据《邵阳市2019年城市道路维护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三大项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经综合评价,该项目资金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5分,等级为“良好”。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19年市政总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了主干道车行道完好率93%,人行道(含侧石、护栏)完好率97%,排水管渠完好率97%,井座井盖完好率98%,市政设施维护与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零事故。 (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 道路维护经费的采购项目未执行招投标程序,招投标制度未有效执行。道路维护用商品砼和沥青为日常维护所需材料,年度采购累计额度超过100万以上,未见招投标的相关资料。 (三)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预算未有效执行,支出内容与立项计划内容的不完全符合。 四、主要绩效 (一)市政总公司认真履行市政设施养护职责。市政设施维护与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零事故。2019年市政道路桥梁等项目均得到较好维护。2019年市政道路维护工作监管到位,无媒体曝光批评并负责的事例。 (二)积极投入抗洪防涝工作。结合我市历年防涝抢险实际情况,市政总公司制定了严密的防汛抗涝应急预案。 (三)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活动安排。 (四)完善“110”社会联动承诺服务。2019年共接警受诉400余次,均做到了接后必处,处后必复。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政策依据不足。 (二)道路维护经费的采购项目未执行招投标程序,招投标制度未有效执行。 (三)专项资金未按绩效管理的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管理各环节执行不彻底。 (四)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与项目立项范围不完全符合。 (五)维护计划与巡查、市民投诉关联度不够高,联系渠道不畅。 六、意见建议 (一)树立绩效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管理,把绩效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二)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四)建立健全公众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渠道,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一、项目概况 农村公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为扎实推进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依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20〕140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20〕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20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确了阳宗海区2020年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计划,为进一步加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管理,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保障通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阳宗海区实际,制定了《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农村公路公路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位于阳宗管委会辖区内,属阳宗海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沿线居民生活、物资运输的一条重要地方经济通道。项目内容主要涉及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从2020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该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全面竣工。 截止评价日,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财政实际到位市级资金38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38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但就整体项目来看,预算资金资金缺口大,预算下达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应工程款,需从相关项目中调配使用。 二、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重点评价运用由项目组设计并经专家论证后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实地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2.7分,绩效评级为“优”。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总体较好,项目主管单位及实施单位能按照项目相关任务要求落实到位,资金拨付及使用流程符合相关规定。目前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20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了竣工验收,在上级各部门关心支持下和监督下,本工程未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路面质量、交通出行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设立2个二级绩效指标,分解为10个三级指标,其中“绩效目标完整性”、“指标细化分解情况”2项指标项未实现预期目标; 2.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设立3个二级指标,分解为15个三级指标,其中“预算执行率”1项指标项完成情况未达到目标要求; 3.项目绩效:项目绩效设立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10个三级指标,其中“绩效自评” 1项指标项完成情况未完全达到目标要求。 具体扣分原因详见附件一:《阳宗海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较少 由于阳宗海区成立时间短,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人员仅有两人,平时不仅要管控工程质量,还要兼顾各个市级对口部门下发的相关任务,包括公路管养、路面硬化、交通安全、公交车开通等工作,有时分身乏术,不能做到多方兼顾。 2.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机制是促进其性能发挥的关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如部分道路存在质量问题,部分道路被村民称作“豆腐工程”,铺设的路面只为好看,实际上偷工减料,质量标准不过关,有些原已硬化的路面经车碾压一段时间就起皮破损,既影响美观,又阻碍车辆平稳通行等问题,加上后期养护和维修意识淡薄,导致已建道路没有很好的发挥其预期的作用。 3.项目没有完善的实施管理措施、项目绩效管理不够重视 经过查阅项目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访谈,该项目在预算申报时,编制了项目任务目标及指标体系,项目实施也基本围绕着预算申报目标有序开展,但细化绩效指标缺乏具体的数据支撑。主管部门未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对项目实施绩效全过程管理,在自评工作中未建立相应健全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1.安排专业的项目实施管理人员 农村公路的硬化作为乡村建设中的一环,是一项长期的,连续的工作,最近几年一直在推进实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实施起来,工作内容繁杂,点多面广,公路硬化难度大、内容多,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要求高,因此有必要安排专业的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进行常年的跟踪管理,以保持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2.加强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健全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管理制度是促进其性能发挥的关键。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与养护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面硬化资金的利用和效果。注重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升公路路面硬化资金的利用和公路路面硬化的效果。 3.完善实施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考核机制 建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跟踪及建全实施管理措施,根据具体项目设定相应绩效考核指标,包括项目的进度、成效等,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绩效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阶段性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建全实施管理措施有助于推进项目的有效执行及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方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加强资金拨付合理性的主要参考。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公正性,切实做好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20年度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7〕117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委托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对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绩效重点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立项背景 农村公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20〕140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的通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20〕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20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阳管财〔2020〕10号)《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给予配套立项。 2.项目设立依据 为扎实推进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为做好阳宗海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20〕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20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阳宗海区2020年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计划,根据该文件立项、立项依据符合区政府相关规划和政府决策并与部门职责密切相关,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3.项目实施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管理,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保障通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了《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农村公路公路养护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省、市的工作要求,坚持“建、管、养”并重的原则,明确区、镇(街道)、村三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成立了由局长、副局长、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位于阳宗海管委会辖区内,属阳宗海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沿线居民生活、物资运输的一条重要地方经济通道。项目内容主要涉及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 项目具体目标为: (1)饮马池—杨柳箐 项目起点K0+000位于饮马池村口水泥路,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脚步哨村口。全长7.25219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2)杨柳箐线 路线全长7.21451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10cmC25砼整齐块石+3cm机轧砂+15cm级配碎石++10cm天然砂砾调型层 (3)大山寺线 全长1.384371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10cmC25砼整齐块石+3cm机轧砂+15cm级配碎石++10cm天然砂砾调型层 (4)丁家庄线 全长3.408938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从2020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该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全面竣工。 4.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依据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阳管财〔2020〕10号)《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云交规划〔2020〕11号)、《云南省公路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及大中修工程计划的通知》(云路农〔2020〕170号)等文件资料,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3,949,523.00元,其中市级资金380万元,其余不足资金由省、市、区级拨付或由其它项目结转使用。资金明细详见下表: (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截止评价日,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财政实际到位市级资金38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为38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资金使用明细详见下表: 目前项目已全面竣工,工程款项已全部拨付。 5.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主管单位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等总负责。同时制定完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相关制度,统筹做好项目推进协调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的台账、资料的收集归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为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项目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施工建设,与云南晟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友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设计、施工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 (2)保障措施 为确保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阳宗海管委会明确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项目管理上,根据云南省政府、昆明市政府、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的部署和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制定的《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为确保工程质量,并与云南航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云南云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检测、监理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为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措施。并实时对项目推进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对工程中存在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执行单位整改,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做好工程管理、质量整改督促及工程资料整编归档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在资金管理上,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阳综办发〔2012〕24号)、《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阳管财〔2013]59号〕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项目资金开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单独建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 依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20〕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20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了阳宗海区2020年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计划,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涉及我辖区内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由施工单位于规定工期内完成以上范围内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等任务。 项目具体目标为: (1)饮马池—杨柳箐 项目起点K0+000位于饮马池村口水泥路,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脚步哨村口。全长7.25219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2)杨柳箐线 路线全长7.214514公里,主线路线起点K0+000起于曲者村口,路线由西南向东北沿老路布线,直达主线止点K4+257.772,止于自然村村口。支线一: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2+330,路线由东向西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195116公里;支线二: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2+330,路线由北向西南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445409公里;支线三: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3+560,路线由东向西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1.520118公里;支线四: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3+605,路线由南向东北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796099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10cmC25砼整齐块石+3cm机轧砂+15cm级配碎石++10cm天然砂砾调型层 (3)大山寺线 全长1.384371公里,主线路线起点K0+000起于G324国道,路线由西北向东南沿老路布线,直达主线止点K0+957.474,止于自然村村口。支线路线起点K0+000接主线K0+000,路线由西南向东北沿老路布线至村口,长0.426897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10cmC25砼整齐块石+3cm机轧砂+15cm级配碎石++10cm天然砂砾调型层 (4)丁家庄线 全长3.408938公里。分为三段,主线项目起点K0+000位于北斗村,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丁家庄村口,长2.611201公里;支线接主线K2+448.5,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K0+156.847,支线长0.156847公里,龙泉寺段,起点接阳宗小营村,顺老路至K0+640.89止于龙泉寺,长0.64089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从2020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 2.预算批复(申报)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至评价日,该项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为: (1)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已全面完工,完成工程量的100%。 (2)项目完成质量: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以后年度类似项目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调研 通过前期对2020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展开调研,向项目相关单位收集所需文件,通过调研会议等工作的相继开展,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2.研究文件 通过前期调研结束后所收集的相关项目资料,通过分析研究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立项背景及依据、组织及管理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计划及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并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附件项目支出共性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指标,使设置的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能系统反应出项目支出所产生的项目效益。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一是项目决策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2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主要从项目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及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等方面对项目决策作出评价。二是项目管理指标:占指标权重20%。含3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主要从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监控有效性、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规范性及项目自评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评价。三是项目绩效指标:占指标权重60%。含2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主要从项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群众满意度及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产出及其成效进行评价考核。根据评价得分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档次,具体等级档次划分详见下表: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采用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绩效评价方法 按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对比分析法(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项目完成程度)、因素分析法(对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的各评价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公众评判法(通过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情况),通过与项目单位人员座谈(财务处相关人员、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等)、资料核查(具体核查项目立项、实施方案、批复、合同等相关资料)。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向项目实施单位收集相关项目实施进度资料、项目实施情况、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现场核实和查阅台账等结果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2.社会调查 为充分了解阳宗海2020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果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评价组通过对项目点周边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计发放4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0份,有效回收率100%,问卷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问卷共设置10个问题,每题最高得分为10分,总分为100分,每个题目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左至右依次递减分别为9-10分、7-9分、5-7分和0-5分四个分值区,分别对应优(合格)、良(合格)、中(合格)、差(不合格)四个打分区,问卷总得分为全部有效问卷相加后的算术平均分。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将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单位填报的数据结合通过现场勘查采集到的基础数据,通过分析整理对应考核指标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投入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考核,并梳理总结相关项目单位的主要经验及做法及存在问题,对应问题给予建议和改进措施,形成最终报告。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重点评价运用由项目组设计并经专家论证后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阳宗海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2.7分,绩效评级为“优”。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下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由10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75%。 (1)项目立项 本项目的设立依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20〕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20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立项。政府长期发展规划和政府决策与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部门职责密切相关,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相匹配。各年度项目根据项目需求,开展前期调研工作,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目标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项目的总体目标,作为项目方管理部门的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根据目标任务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应的绩效指标,但绩效目标缺乏完整性,未设定具体的效益目标,针对于绩效指标制定,缺乏定量指标数据,未分细化分解成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2.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类指标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及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由1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20分,实际得分19.7分,得分率98.5%。 (1) 投入管理 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依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昆交通〔2020〕26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预下达2020年昆明市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计划(第六批)的通知》等文件下达的任务指标及预算数据进行申报,具有合理性,且在资金批复到位后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实施单位依据具体的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了较为有效的管理,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成,但预算资金资金缺口大,预算下达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应工程款,需从相关项目中调配使用,预算执行率为79.88%。 (2) 财务管理 通过对项目单位进行走访、现场调查及察看相关台账资料、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相关材料等,项目单位预算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根据项目预算批复及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项目实施 通过查验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定期组织会议解决项目中实际遇到的难点问题,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项目实施单位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订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项目采购方式合规、采购流程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单位编制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并进行了相关交底,确保项目质量管理有据可依、有条不紊。项目已全面竣工,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3.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两方面内容,由10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60分,实际得分58分,得分率96.7%。 (1)项目产出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提供的相关实施方案等文件及实地调查,截止2020年12月30日,2020年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已完成了全部工程内容,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工程正在申请相关部门验收。 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涉及我辖区内阳宗镇。具体项目包括饮马池-杨柳箐线7.252194km,杨柳箐线7.214514km,大山寺线1.384371km、丁家庄线3.408938km。具体为: (1)饮马池—杨柳箐 项目起点K0+000位于饮马池村口水泥路,路线沿老路布线,止于脚步哨村口。全长7.25219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2)杨柳箐线 路线全长7.214514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10cmC25砼整齐块石+3cm机轧砂+15cm级配碎石++10cm天然砂砾调型层 (3)大山寺线 全长1.384371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10cmC25砼整齐块石+3cm机轧砂+15cm级配碎石++10cm天然砂砾调型层 (4)丁家庄线 全长3.408938公里。 路面改造类型:20cm水泥混凝土+15cm天然砂砾调型层 (2)项目效果 1)社会效益 公路运输在农村地区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交通方式,农村公路建设和其他交通方式相比具有建设难度小,经济效益高的优点,还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需要。通过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改善了基础设施的落后状态,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另一方面提高了沿线村民的交通出行质量,提高了村民生活水平,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经济效益 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重要控制环节,农村道路硬化作为乡村建设中的一环,最近几年一直在推进实行。本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当地村民的交通出行质量,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给村民创造了一个较好的交通经营环境,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其间接经济效益远远大于工程的直接经济效益。 3)生态效益 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的实施,通过对公路路面塌方及路面修补建设等项目的整治建设,使农村公路路状和路容路貌得到了较大提升,改变过去泥土路和碎石路的“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淤泥难行”,尽可能降低噪音污染、大气污染、粉尘污染等污染程度,良好的公路路面还能降低环境污染力度,即保护了生态、又改良了环境,尽一步做好平整、滞尘、降噪,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4)可持续性影响 通过实施自然村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促进公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和延长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较大幅度的提升了交通通行质量,改善了道路行驶环境,保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一条路就是一条经济带,良好的道路交通状况可拉动沿路的农村经济,经济要发展,交通要先行。同时,良好的道路状况也为自然灾害救助提供了便利的交通保障。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拉近城乡距离,促进城乡融合,沿路良好的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了沿路居民的生活交通质量,带动农村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群众满意度 通过对本项目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分,最终满意度=全部有效问卷得分的算术平均分,通过统计得出周边受益群众满意度为91%。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较少 由于阳宗海区成立时间短,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人员仅有两人,平时不仅要管控工程质量,还要兼顾各个市级对口部门下发的相关任务,包括公路管养、路面硬化、交通安全、公交车开通等工作,有时分身乏术,不能做到多方兼顾。 2.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机制是促进其性能发挥的关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如部分道路存在质量问题,部分道路被村民称作“豆腐工程”,铺设的路面只为好看,实际上偷工减料,质量标准不过关,有些原已硬化的路面经车碾压一段时间就起皮破损,既影响美观,又阻碍车辆平稳通行等问题,加上后期养护和维修意识淡薄,导致已建道路没有很好的发挥其预期的作用。 3.项目没有完善的.实施管理措施、项目绩效管理不够重视 经过查阅项目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访谈,该项目在预算申报时,编制了项目任务目标及指标体系,项目实施也基本围绕着预算申报目标有序开展,但细化绩效指标缺乏具体的数据支撑。主管部门未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要求对项目实施绩效全过程管理,在自评工作中未建立相应健全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1.安排专业的项目实施管理人员 农村公路的硬化作为乡村建设中的一环,是一项长期的,连续的工作,最近几年一直在推进实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实施起来,工作内容繁杂,点多面广,公路硬化难度大、内容多,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要求高,因此有必要安排专业的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进行常年的跟踪管理,以保持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2.加强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健全 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管理制度是促进其性能发挥的关键。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与养护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面硬化资金的利用和效果。注重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升公路路面硬化资金的利用和公路路面硬化的效果。 3.完善实施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考核机制 建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跟踪及建全实施管理措施,根据具体项目设定相应绩效考核指标,包括项目的进度、成效等,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绩效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阶段性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建全实施管理措施有助于推进项目的有效执行及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方针,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加强资金拨付合理性的主要参考。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为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按照原州区财政局《原州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原政办发〔2017〕32号)文的要求,须对列入2021年重点项目的“2021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我单位组织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原州区2021年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项目总投资概算1068.25万元,资金来源分别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中安排,解决。项目建设期间2021年8-11月。 根据关于印发《原州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振组发﹝2021〕5号文件),对项目进行了年终调整,调整后2021年资金规模为1030万元,资金来源分别为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530万元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500万元,项目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 本工程合同段长约100.12公里,为新建项目,全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四级公路设计/三级/乡村二级标准维修。合同总价为898.2466万元,工程期限为2021年8-11月。 本工程现已完工完工时间为2021-11月。我局积极与乡村振兴局、财政、审计部门协调,计划于本年12月底之前完成交工验收和决算工作。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工程2021年资金规模1030万元,资金到位10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分别从车购税和支持巩固脱贫攻坚530万元和衔接乡村振兴债券资金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本年度实际支付755.2239万元。 (2)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实际完成支出755.223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由自治区财政厅下拨资金到固原市原州区财政局,再由财政局将款项拨到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账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原州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振组发﹝2021〕5号文件)、《原州区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原政办发〔2017〕32号)我单位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单位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并到项目现场了解被评价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据此设计评价工作方案和相关表格。工作组与有关人员及项目执行单位确定联络机制。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及审批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资金分配、发放是否合规,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 (2)与项目管理和项目执行负责人面谈,了解项目管理与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分析项目绩效控制的关键因素,并了解实际控制状况。 (3)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及受益农户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情况介绍。 (4)现场查看。深入每个项目点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 (5)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21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评价,项目申报、审批严谨健全,建立了项目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并得到执行,项目完成符合基本要求;项目实施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状况,保障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完善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环境,减轻了当地农民的负担。根据从项目投入、产出和绩效三类方面的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6.08分。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率:按年初预算数/年度预算执行数计算,完成目标值达到73.32%。 (二)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数量指标(完成工程量): 项目路线分布于原州区境内,涉及14条公路,路线全长100.12公里,分别为C481范马沟-梁家庄、C396G309-海坪、C233海坪-上坪、C220高红-程儿山、Y231石庄-冯洼、C445杨南路、Y218杨蒋路、Y307河程路、C364骆驼河-槐沟湾、C211庙高路、C245撒姚路、C448下青石-潘家堡、零星工程、桥梁部分。 2.质量指标: 2021年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均严格按照《原州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年终调整方案》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规范组织扶贫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区交通局负责对项目的质量采取不定期对扶贫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督促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质量均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时效指标: 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征地方面的问题,需要反复沟通;同时,因村民、施工难度、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影响了工期验收。这反映出项目管理工作做的还不够精细,与项目相关部门的沟通还需要改善和加强。 (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是保障沿线群众和车辆出行安全,实现固原市“精准扶贫”、于2020年同全国同步脱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是实现固原市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增大农村公路通达深度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是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实践精准扶贫、集中扶贫、让原州区贫困地区完成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本项目的建设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新进展。 2.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扶贫道路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产品的快速流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助推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便利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了农村与城市的信息交流,扩大了农村对外沟通交往程度,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城乡差别缩小,农民生活方式将会发生根本转变,城乡生活也将实现和谐交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们对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大家普遍认为:项目工作组在项目改造期间建设施工单位均与项目所在村组相处关系很好;虽然施工期间发生过一些冲突,但冲突处理结果能接受;施工期间虽有给所在村组带来不便,但困难不大;该项目对出行的便利性和舒适性有非常明显的改善;对项目本身的总体态度非常满意。 五、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1、做好前期调研及环境考察工作,尽快做出施工方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前期要做好预防措施有效应对。 2、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对于秋季道路水毁维修建设实现目标考核制度,严格兑现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优秀的建设管理团队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扩大路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范围,对超重超载车辆依法打击;由于村组道路路线较长且比较分散,仅靠专职的路政管理人员很难管理,因此可以聘用乡村路政协管员分片管理。 3、区交通局负责对项目的质量采取不定期对扶贫道路建设项目开展督促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规范组织扶贫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起于玉山互通连接线终点,经石柱梁、柳水井、石垭子、马家梁,止于恩阳区与巴州区交界处尖子山,全长9.585公里,路基宽8.5米,桥梁宽度9米,路面类型为沥青砼路,技术标准公里二级。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恩区发改行审〔2017〕469号),项目投资估算24385.45万元。资金筹集方案为:上级补助资金5879.4万元,占总投资的24.1%;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4506.05万元,占投资的59.4%;安排政府一般债券4000万元,占投资的16.5%。 2、项目绩效目标: 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目前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根据区委区府的要求及项目工期计划,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预计2023前12月前初步达到通车条件,提升基础设施,同时带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改变,开发优势产品和资源,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整体生活水平,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述相关约定,及时整理相关资料,上报相关部门,完成资金申报各项工作。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书约定,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截止2022年6月10日已完成计量9100万元,已支付5300万元,资金到位率58.24%。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巴中市恩阳区公路养护段是恩阳区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单位设立财务股,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完整的会计账务,及时准确的进行账务处理,每月按时上报财务数据,按时按期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巴中市恩阳区公路养护段为项目业主,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四川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项目监理。各参建单位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推进项目建设。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 玉山至鼎山(巴州区界)建设工程项目自2018年开工以来,路基部分已完成80%,桥梁下部结构已完成,道路预计2023年12月达到通车条件。 本项目合同约定质量目标为合格,自开工以来,质量、安全均处于受控状态,未出现重大事故。截至2022年6月,已完成工程计量共计9100万元。 2.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能解决恩阳区义阳山旅游路网的全面建成,推动全区交通旅游的更好发展。同时该项目建成完善了当地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该区域的投资条件,增强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促进当地人民收入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资金到位非常困难。因目前资金拨付率低,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施工推进慢。 2、房屋征拆进度慢。房屋征拆因补偿、沟通协调等各种原因进度滞后。 3、占用林地、耕地手续办理难。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复杂,等待期长。 4、工期延误大。因资金到位困难,施工压力大,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如期完工。 (二)相关建议 1、请政府加快房屋征拆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占用林地、耕地手续。 3、确保即使拨付进度款。 道路施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20〕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21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16年8月开始建设,2019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9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19年-2020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21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21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19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21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19〕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9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19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19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21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20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21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21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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