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范文 |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重点,加强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不断向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目标迈进,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陕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医学高峰高地。实施“秦跃计划”,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积极落实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争创呼吸、心血管、癌症、精神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创建1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选择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作用、综合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各地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承载能力,更好满足省域内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减少患者的跨区域流动。(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织密城市医疗服务网络。发挥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作用,与其他专科医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医养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3年底前,各市(区)城区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到2025年底前,城市医疗集团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结合服务覆盖所有市(区)城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县域医疗服务基础。以县域就诊率90%以上、基层就诊率65%以上为目标,加快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基础强、技术精、服务好的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到2025年,全省8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院纳入三级医院管理。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将部分业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打造成县域内医疗副中心,逐步对建在乡村医生自己家中或租赁其他村民房屋的村卫生室进行公有化产权建设。到20xx年6月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覆盖50%县区,到2025年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县(市、区)。(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薄弱专科及短缺专业,提升重症、心脑血管、呼吸(含尘肺)、消化、儿科、麻醉、老年医学科等临床专科能力,扎实推动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建成省重点专科联盟。20xx年6月底前实现县级综合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中心全覆盖。加强针灸、骨伤、肛肠、康复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建设10个省级以上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50个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完善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落实,有效提升诊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学技术模式创新。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围绕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等重点领域,加强应用基础、临床和转化研究。聚焦城乡居民多发病、常见病,以慢性病、地方病、尘肺病、青少年近视防控等为重点开展科学研究和适宜技术推广。强化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中医药科研院所及各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疗效提升、运动康复技术应用推广和“秦药”开发应用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推广多学科诊疗、日间手术、无痛诊疗、责任制整体护理和运动促进健康等模式,积极推动无陪护病房试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在全省分片区建设省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建设10个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脑梗死、慢性肾衰等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强化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管理,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推进公立医院总药师制度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动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公共卫生职能。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建设省公共卫生中心(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5个省级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支持宝鸡、铜川、渭南、榆林、商洛市新建5个市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4个市级传染病医院,保证每个市(区)都有1所达标的传染病医院。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设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实做细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疫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人才和信息化支撑作用。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育计划,“十四五”期间,引进培养200名左右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中西医人才,培养100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3500名左右中青年技术骨干、10000名左右基层实用紧缺人才。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在远程医疗等场景应用,构建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依法开展对药品网络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投入责任。 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县级政府继续按照编制数量将县级综合医院人员基本工资70%以上和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基本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对承担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医院,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公立医院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健全完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杜绝违规举债。审计机关依法对公立医院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合理制定并落实全省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出台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的具体政策。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定向招聘政策。继续实行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政策。“十四五”期间,每年下达招聘计划2000名,其中不少于30%用于乡镇卫生院;到2025年,争取为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000名医学专业人才。(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持续抓好“两个允许”政策落实,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60%以上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强化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培育复合型护理人才。推动中医药师承教育规范化、终身化和制度化,建设3-5个省级名医传承中心,实施多层级师带徒项目,促进中医诊疗经验与中药传统技艺传承发展。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量化评估,对符合调价条件的及时稳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好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占比。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适时总结西安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韩城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到2025年,按DRG或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充分发挥国家、省级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杠杆作用,激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完善医保报销政策,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加快形成分级诊疗格局。(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核心业务及人、财、物供给效率,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中的量化治疗、药品和耗材使用标准,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全省三级公立医院于20xx年6月底前,二级公立医院于20xx年底前,制定完成医院加强运营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开医院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覆盖医院经济和业务活动全范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单位管理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加强成本关键环节管控,逐步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1.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创建5个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办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建成陕西中医药博物馆,打造陕西中医药文化品牌。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持续开展三秦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增强医务人员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患者需求导向。以提升群众就医体验为核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急难愁盼”问题。利用“互联网+”实现精准预约解决患者挂号难、就诊时间短的问题。建立“一站式”预约服务中心,缓解就诊反复排队、等候时间长的问题。成立“服务中心”及时应答患者问题咨询及意见反馈。合理增加车位,解决患者就医“停车难”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引进第三方平台投入铺设取餐柜,达到用梯高峰时段“错峰分流”解决患者就医“乘梯难”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促进患者疾病健康知识的掌握。实行“一码通用”解决就诊卡卡内金额沉积问题。配备多种温馨设施,优化群众就医环境。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多项助老举措,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相关体制机制,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推动成立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司法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和保障责任。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牵头抓总,建立任务推进台账,定期通报督导工作进展。 (二)强化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充分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宣传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结合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围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治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更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加快卫生健康现代化和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优质医疗资源扩容计划。 1.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取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布局浙江。争取国家级中医类别的医学中心、基地和特色医院达到5个以上。到2025年,推动建设一批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拔尖、科研能力突出、管理水平较高、辐射影响较大的高水平医院,三甲综合医院三级、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5%以上,省域外转住院病人的全国占比实现下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高质量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宁波、温州、湖州和金华等地依托高水平综合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杭嘉湖、杭绍、甬舟、温衢丽、温台、金义等地高水平医院协同发展。支持温州、湖州、嘉兴、衢州、丽水等地建设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建设20家左右省级中医特色医院。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32家山区海岛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3.全面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提标扩能,县级公立医院中的三级医院占比达到30%、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提档升级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改革,实质性推进资源重组、体系重构和制度重塑。网格化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创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制度体系和发展模式基本成熟,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二)医疗技术能力提升计划。 1.提高重大疾病临床救治能力。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新增国家级中医类学科(专科)8个以上。新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5个以上,实施品牌学科、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潜力学科计划,规划30—4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优先发展10个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布局一批省市共建学科、县级龙头学科。实施儿科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出台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意见。推广50项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和100个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2.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快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二期项目建设,支持核酸适体与临床诊治重点实验室发展,争取建设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争创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出台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创新能力实施方案,开展研究型医院和病房建设,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激励机制,做强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到2025年,全省医院科技人才影响力进入全国第一阵营,成为全国卫生健康重要科技中心和创新策源地。(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3.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创伤危急重症立体救治中心,建设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动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新建在浙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各1支。每个设区市依托1家三甲综合医院或传染病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定点收治院区(病区);每个县(市)依托辖区实力最强的'县级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院区(病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发展改革委) 4.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落实“医学高峰”项目引进高层次人才类别与引才奖补标准,国家级卫生人才数达到350人以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深入实施“杏林工程”“岐黄使者”培育项目,新增国医大师1—2名、全国名中医3名左右、省级名中医60名以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三)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行动计划。 1.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多学科诊疗、精准用药、优质护理服务、医院志愿者服务和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推进无陪护病房建设,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省级三甲综合医院日间手术比例达到25%以上。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卫生健康行业),推进国家“5G+医疗健康”应用项目。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推进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实体化运作。建设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科室。(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医保局) 2.打造“健康大脑+”多跨场景应用。以重大需求、多跨场景、重大改革等三张清单为抓手,迭代看病就医“一件事”场景,打造院前医疗急救“一件事”“数字健康进社区”和“疫情精密智控”等一批标志性应用。到2025年,全面建成运行高效的“健康大脑+”体系,智慧医疗、数字健康管理和智慧公共卫生等领域率先实现流程再造、模式创新和制度重塑,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打造“浙里健康”金名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3.营造良好服务氛围。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传承优秀医德、医风、医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实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行动,落实工作生活保障、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职业荣誉激励等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完善医院安防系统,提升智防能力,优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四)医院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计划。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常态化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入融合。实行公立医院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健全内部审计,加强授权审批、预算、资产、会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内控制度。强化临床、医技等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探索运营助理员制度。加强医院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开展医疗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强化合理用药管理。推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3.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激励奖惩挂钩机制。优化省医院质量管理与绩效评价平台,做好合理用药、医用耗材、医疗核心数据监测。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强化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计划。 1.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稳妥调价。落实分级定价机制,到2025年,全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办法。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病种(病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点数法付费。探索总额预算下门诊费用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点数法付费。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 3.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核增机制,出台省属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分类设置、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加强县域医共体统一招聘、培训、使用和调配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政策,出台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拓宽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鼓励实施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探索医务人员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到2025年,公立医院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不断提高,力争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5%左右。(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六)治理能力提升计划。 1.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实施公立医院“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工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落实清廉医院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xx—2025年)。建立公立医院清廉建设指数评价体系,有序推进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服务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到2025年,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进一步遏制,清廉行医的良好风气更加浓厚,清廉建设指数逐年提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强化卫生健康整体智治。以数字化引领、撬动、赋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卫生健康“云网计划”,建立全省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和数据服务能力体系。推进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管理系统、互联网医院平台、诊疗行为综合监管系统等建设。加强医疗健康和医保公共数据共享,明确医疗数据标准、统一接口技术规范,分级分类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到2025年,整体智治的卫生健康数据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4.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全行业、全要素、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建立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建立公立医院依法执业管理体系和“一承诺三制度”(依法执业承诺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提醒告诫制度、依法执业述职制度)工作机制。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对假病人、假病情、假的发票等的专项整治力度。推进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三、保障措施 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医改联席会议召集人。各地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医改工作领导的要求,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或其中一位主要领导担任医改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责任落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在全省选择若干公立医院先行先试。建立工作指标和评价体系并纳入健康浙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源配置、医院等级评审、项目申报、资金奖补等挂钩。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典型的培养、树立和推广工作。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要求,巩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积极成果,为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现决定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十四五”期间,高举公益性旗帜,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设置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促进我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通过打造一批医疗技术顶尖、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推动我国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到2025年,初步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重点建设行动 (一)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在“十四五”时期围绕重大疾病、医学前沿、平台专科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含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含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设置和管理工作,新建一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千县工程”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发挥公立医院在医疗联合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开展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促进中医医院特色发展,发挥中西医协同引领作用。到2025年,形成国家级医学中心和国家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级和县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诊疗需求为导向,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百千万工程”,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加强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提升中医内涵和疗效,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高难度手术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提供支撑。加强对中西部地区薄弱专科建设的政策倾斜力度。依托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多学科交叉融合,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优势专科,引领我国医疗技术快速发展。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深化医教协同,强化医院教学和人才培养职能,对接医疗技术、临床科研、医院运营等不同领域人才需求,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支撑相应高水平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支撑公立医院实现医防融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形成专科发展互相支撑、专业结构配比合理的人才队伍。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尤其要加强负责医院运营、信息化建设、经济管理等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基本建成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四)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完善智慧医院分级评估顶层设计。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加快应用智能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和治疗系统等智慧服务软硬件,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到20xx年,全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1级和2级,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形成,医疗服务区域均衡性进一步增强。 三、能力提升行动 (一)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各级质控中心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断巩固。以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为指引,推进目标管理。实施手术质量安全、病案内涵提升等相关专项行动。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实现“四统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快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的范围,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不断改善。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级、省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持续提升,不断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推动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形成公立医院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建立健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多学科诊疗、日间医疗服务、合理用药管理、优质护理服务、满意度管理等医疗服务领域十项制度,中医医院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医疗服务指标持续改善。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管理的科学流程。不断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救治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以医联体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将患者安全管理融入医院管理各个环节,实现持续改进。做好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三)实施医院管理提升行动。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凝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先进文化。明确公立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形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管理体系。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以大数据方法对医院病种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从定性到定量评价,提高效率、节约费用。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内部辅助性、支持性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确保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四)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建立临床需求导向的科研机制,对接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前沿科技,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瞄准精准医学、再生医学、人工智能、抗体与疫苗工程、3D打印等,有效解决医学科学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重要支撑作用,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诊疗协同,科研成果服务临床和疾病防控一线。完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依托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医药、医疗设备和器械的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支持公立医院牵头或参与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充分认识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建立评估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结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形成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并进行年度评估。评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避免增加基层负担,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 (三)同步推进改革。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抓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解决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的协同作用,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合力。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工作成效的宣传,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结合发展指数年度评估结果,对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公立医院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4推动我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xx〕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xx-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xx〕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夯实基层医疗网底为目标,强化体系、技术、模式和管理创新,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公立医院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医疗水平、服务能力及运营效率明显提升,打造“区域特色医学高地”,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中国南岸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 1.支持在区市级医院发展。支持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建设传染病、心血管、呼吸等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建设职业病防治专业国家医学中心。支持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建成“部队、驻地双一流医院”。支持重庆市东南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医学院校非直属附属医院。 2.做强区级公立医院。到2025年,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五院”)基本建成以老年医学研究为特色、老年医学相关学科统筹发展为主线的研究型、智慧型、友善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南岸区人民医院建成“总体布局合理、医疗技术优良、医疗服务满意”的具有一定竞争力和特色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南岸区中医院建成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病种疗效显著的现代化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和南岸区中医医联体龙头医院。南岸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完善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打造成南岸区中西医结合示范医院。南岸区妇幼保健院建成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为妇女儿童提供防治一体连续性医疗服务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南岸区精神卫生中心建成的人文、专业、现代的三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 3.筑牢基层医疗网底。到2025年,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医联品牌、医防示范”的美丽社区医院。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以口腔、康复等为特色的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医院。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以老年服务为特色的社区医院。长生桥镇卫生院建成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水平的“区县域医疗次中心”。迎龙镇卫生院建成以中医康复、医养等为特色的乙级镇卫生院。峡口镇卫生院建成以医养结合、精品家医为特色的乙级镇卫生院。鸡冠石镇卫生院建成运营效率良好的群众满意镇卫生院。广阳镇卫生院建成以精神、康养等为特色的甲级镇卫生院。优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 4.组建医联体整合优势资源。依托在区市级医院、高等院校资源优势助力高质量发展体系。支持市五院与知名大学建立非直属附属医院关系,建设区域老年医学中心。以市五院为核心医院牵头组建“1+3+N”网格化区域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市五院的龙头作用,以“医通、人通、财通”为主线,推广“市五院—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试点经验,全面推开区域医共体“三通”建设。支持区中医院牵头组建中医类区域医共体。区精神卫生中心牵头建立精神卫生区域专科联盟,提升基层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加强区内二、三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严格落实帮扶效果考核。力争辖区居民区域内住院量占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逐年提升,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逐年下降。 5.全面完善医疗服务体系。20xx年区中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完成迁建,2023年市五院新院区建成投用,2024年区妇幼保健院完成改扩建、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迁建,推动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启动南坪镇卫生院新建、涂山镇卫生院新建、鸡冠石镇卫生院迁建前期工作。探索以共建、租赁、收购等方式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推动“一街一中心、一镇一卫生院”落地。依托市五院建设区域内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咯血中心、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救治中心。支持区人民医院建设基层胸痛中心、宫颈病变诊疗中心。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床位达到4.69张,其中: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0.5张、每千人口康复床位数0.26张、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0.5张。 (二)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能力 6.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满足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区级公立医院专科能力建设,力争新建成重庆市区域专病临床诊疗中心3个、重庆市医学重点学科8个、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10个、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8个,南岸区临床重点专科7个。到2025年,争取市五院冠心病、放射、检验建成重庆市区域专病临床诊疗中心;市五院神经内科、心内科、普外科建成重庆市医学重点学科;市东南医院儿科、急诊、产科、骨科、神经内科建成重庆市医学重点学科;市五院老年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骨科、泌尿外科、肝胆外科建成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或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市东南医院普外科、区人民医院骨科(运动医学)建成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市五院普外科(肛肠疾病)、心脏介入治疗专科建成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市东南医院消化科、康复科、耳鼻喉科建成重庆市医疗特色专科;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心内科、骨科及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科建成南岸区临床重点专科。加强胃肠外科、生殖医学、肿瘤等薄弱学科建设,鼓励开展医学美容、口腔正畸、心理咨询等特色专科。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达到100%。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三级公立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逐年提升,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达到32%,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达到22%。 7.着力打造中医优势专科。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建设,建成1个重庆市中医重点专科、3个重庆市中医特色专科、2个南岸区中医重点专科。依托区中医院打造区域高质量中医诊疗中心,中医骨伤科、康复科、国医馆打造成“龙头”科室,骨伤科建成重庆市重点专科,内科(脾胃病科)建成南岸区重点专科。加强区中医院康复(针灸)、治未病、中医皮肤等学科建设,康复(针灸)科建设成重庆市特色专科。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峡口镇卫生院针灸科建成重庆市特色专科。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成南岸区重点专科。到2025年,区中医院门诊中药处方比例达到60%、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达到30%;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中药处方比例达到40%、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达到20%。 8.逐步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强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研究,加大对基础和临床研究的投入力度,医院科研经费投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全区研发投入强度。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人均科研经费投入不低于5000元。大力支持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加强中医实用经验及方剂整理。实施10个重点科研项目,争取5项进入市级科卫联合立项。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 9.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健全医务人员培养引进和评价 制度。积极开展人才“线上+线下”培训、上级医院进修、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等行动,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交流培训、专家学者定期授课等活动,着力建设一支高端强、中端足、基层稳的卫生健康队伍。加大顶尖人才及团队引进力度,力争至少引进知名专家、博士等高层级人才30名。力争培育国家级及市级中青年高端人才5名、区县医学头雁人才20名、优秀基层卫生人才20名。做好中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开展第三届“南岸区名中医”评选。持续开展“好医生、好护士”评选,树立学习榜样。到2025年,区中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达到60%;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和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的临床类别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达到30%。加强全科、儿科、麻醉、重症医学、精神卫生、急诊、康复、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10.配置必要医疗设备。加强公立医院基础设备配置,在市级大型设备配置规划内,支持市五院新配手术机器人、PET/CT、SPETCT/CT,适当增配MRI、DSA、CT、DR等大型医疗设备。支持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配16排螺旋CT等医疗设备,为创建三级精神卫生中心打下基础。支持区人民医院增配1.5T磁共振提升影像医学检查能力。按照《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支持市五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配置发热门诊专用CT。按照二级及以上医院至少配置2辆入网且配置达标的120救护车等要求,支持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妇幼保健院、长生桥镇卫生院增加配置救护车。 11.加强传染病救治和重大疫情防控。加强市五院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发生重大疫情时发挥定点救治功能。到2025年,区人民医院建成感染性疾病科。推广中医药预防推荐方案,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优势。依托区中医院“夏中和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推动区中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规范设置感染科和发热门诊。建立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到2025年,公立医疗机构每100张床位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三级综合医院应至少配备5名公共卫生医师。 12.强化信息化推动作用。持续推进5G医疗专网示范建设,实现市区两级多云协同的“混合云”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2025年完成3所公立医院“智慧医院”示范创建。依托市五院医学影像质控中心,完善区域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平台功能与应用。到2025年,完成市五院、区人民医院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推广应用,20xx年完成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改革,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13.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和康复科,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60%。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实施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峡口镇卫生院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南岸区中医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三)不断提高现代医院管理水平 14.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治理机制,以患者安全为目标,以医疗服务品质为核心,以《医院章程》为基本加强医疗机构全面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医疗差错、医疗风险环节管理。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不高于0.2%。提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到2025年市五院达到6级、二级医院达到4级。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范围,不断改善合理用药指标,到2025年三级公立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控制在38以下。推进公立医院参与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到2025年通过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数达到250个,室间质评项目合格率达到98.5%。完善31个区级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范。通过检验质控中心持续推进检验结果互认,通过影像质控中心完善线上检查质量控制互认标准体系。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关心关爱医务人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依法执业自查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推行医疗责任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完善投诉管理逐年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严格落实医院警务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15.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二级医院逐步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对医院CMI(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到2025年,市五院CMI值达到1.09。公立医院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执行、有预算不超支,20xx年区属公立医院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在市五院、区人民医院等医院逐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消耗关键环节流程管理,市五院建设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探索推广区属公立医院后勤服务集中招标采购。到2025年,区属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不含药品收入)降到100元,万元收入能耗支出降到85元,管理费用占费用总额的比例降到9.5%。 16.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二、三级公立医院分别在全市、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的分值及名次逐年提升。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领导干部任免、医保总额测算、绩效总量核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改革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加强区域医共体绩效考核,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17.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巩固优化预约诊疗等12项医改便民措施,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保持50%以上,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降到20分钟以下。实现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设患者服务中心等集成式服务单元,开展诊间(床旁)结算。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人综合服务门诊。挖掘医院文化底蕴,支持市五院建设院史馆。到2025年,力争市五院、区中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建成市级“美丽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生桥镇卫生院、迎龙镇卫生院、广阳镇卫生院建成区级“美丽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达到90%,住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2.5%。 (四)深化公立医院全面系统改革。 18.改革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核增机制。在市五院试点推进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备案管理,稳步扩大试点范围至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等公立医院。优化岗位聘用考核机制,深入实施竞聘上岗。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用好用活“周转编制”、“备案编制”,稳妥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实现人员逐年到岗到位。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动态调整薪酬水平,人员支出占费用总额的比例合理。建立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绩效工资项目。探索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人员薪酬中稳定收入的比例合理。 19.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全面实施多学科诊疗模式,二级及以上医院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推行日间手术,到2025年,市五院日间手术占比提升到20%以上,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下降到8天。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动二、三级医院药学人员占卫技人员总数比例达到5%,在二级及以上有条件的医院实施药学门诊、处方前置审核、临床药师驻科,开展药物重整、治疗药物管理等药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阻肺、慢支炎、脑卒中、哮喘、肺气肿、心肌梗塞、高血脂等10 种慢性病用药为基础推进医共体内上下级用药衔接。完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加强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应用。到2023年,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20.改革创新医防融合机制。到2025年,全面完成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专业科室标准化建设,促进区域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健全完善医共体二、三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县聘乡用”方式,在属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下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两员一机构两联盟”模式建立医共体医防融合体系,由区疾控中心向医共体牵头医院派驻公共卫生专员和联络员。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医共体内公共卫生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工作。由区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区域妇幼健康联盟,由区中医院牵头组建区域中医药服务联盟。建立医防管理、队伍、服务、信息、绩效“五融合”工作机制。 21.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监测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有序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提高到40%,患者次均费用年均增幅控制在5%以下。 2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到2025年DRGs付费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细化结算规则,探索按床日、按人头付费。落实区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推动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行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国家、重庆市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中医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实现“同病同效同价”。 (五)加强党对公立医院全面领导。 23.加强党建对医院治理的引领。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分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医院治理。医院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比例达到100%。修订完善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备案率达到100%。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干部回访等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4.加强党组织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以“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广党支部、党小组“五建”模式。设党委的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由业务骨干担当的比例达到85%以上,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及党员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党组织联系服务专家制度,1名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专家。将人才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将医疗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推动发展、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团结协作等方面纳入干部回访。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区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统筹协调。区财政局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妇幼保健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和资金保障。区医保局负责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政策配套。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分别加强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人事薪酬等政策保障。区委组织部加强对公立医院党组织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指导。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深化“放管服”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要强化保障、管理、监督责任。区内各公立医院要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党组织书记、院长负责制,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监测评价和经验总结。建立区级层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主要评价指标体系,由区医改办建立重点任务台账,督促指导工作推进,定期组织效果评价。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5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xx〕43号),全力推进我市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持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高举公益性旗帜,突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提升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争取用5年时间,努力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转向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辽源提供有力支撑。 二、优化高质量发展布局 (一)加强市级公立医院建设。 通过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市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市级设有1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1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以市区为规划单元,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网格,组建由辖区内的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为成员的城市医疗集团,统筹为网格内居民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各医院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 (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加强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力争每个县设有1家二级甲等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逐步覆盖全市50%以上的县。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加强县级医院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实现县办中医院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率达100%,形成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市卫生健康委) (三)建立医防融合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在现有资源基础上,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业类别市级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公立医院重点加强疫情救治能力建设,发生重大疫情时能够迅速实现功能转换。在市级选择1家综合医院针对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设置1家传染病医院,对现有独立传染病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公立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的合作机制。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排名不分先后,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一)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依托五大医疗中心,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省市一流水平的优势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域内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建设一批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老年医学科等临床专科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高难度手术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提供高技术支撑,提升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加强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市卫生健康委)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医疗服务流程,以质量安全优先为医疗服务导向,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三级网络,形成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科室之间的互动和联动。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对标绩效考核体系,对医疗质量控制要素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全面评价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建立良好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体系,围绕安全、质量、服务、管理、绩效五个要素,加强质量管理与改进。开展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全面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数据评价工具的应用,加强病案首页质量管理,建立数据采集、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质控监测系统。(市卫生健康委) (三)推进医疗技术科研攻关。 建立临床需求导向的科研机制,对接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领域科技前沿,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等重大疾病,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诊疗协同,科研成果服务临床一线。建设和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开展中药材生产关键技术、中药新药、民族药、中医药健康产品研究。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 (四)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开展多学科诊疗模式,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落实国家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全市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和符合条件的专科医院均要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手术量的'比例逐步提高。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强化基础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防治融合理念,建立医防融合新型服务模式。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市卫生健康委) (五)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严格落实药品追溯制度,以“互联网+电子处方”模式,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 (一)创新运营管理体系。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核心业务供给效率,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内部资源配置效率和运营管理效益,实现医疗成本、医疗质量双控制。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市卫生健康委)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推进所有经济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增强公立医院预算收支管理意识,提高预算资源利用效率。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将全面预算管理纳入医院预算绩效考核范围,强化绩效考核导向,推动落实公益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坚持公益性原则,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实现医院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公立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公立医院智慧后勤建设,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二、三级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转型、管理模式转变,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市卫生健康委) (五)加强执业行为监管。 公立医院要加强行业自律,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严守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考核,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和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机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公立医院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的挂钩机制,以及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的挂钩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市卫生健康委) 五、激活公立医院发展动力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落实《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试点县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吉编发〔2013〕43号)精神,结合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我市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编制资源配置。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适应我市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服务群众积极性。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以及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予以适当倾斜。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加强医学生临床技能和医德素养的培养,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让医学生尽早接触临床实践,培养职业认同感。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强化早跟师、早临床学习模式。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落实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有关政策精神,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文化建设 (一)践行公立医院办院宗旨。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不断改革创新、优化流程、深化内涵,创办有温度的医院。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 (二)凝聚强大精神动力。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文化建设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医院文化建设,在公立医院打造红色阵地。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市卫生健康委) (三)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医务人员感受到实现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受到尊重的职业荣誉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健康委) 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坚持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医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卫生健康委)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卫生健康委) (三)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市卫生健康委)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结合现状加强统筹谋划,明确阶段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 (三)落实投入政策。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六项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四)加强舆论引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对工作成效的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开展政策解读,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6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xx〕74号)和《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医改发〔20xx〕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健康泾源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强化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泾源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坚持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医改,政府分管领导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 坚持分类指导。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明确县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等,加强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城乡区域均衡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改革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和实施路径,推动县医院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医防融合。坚持新时期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聚焦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早期预防、应急处置和综合防治能力,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总体目标。 通过持续努力,力争到2025年实现县域医共体下医疗综合业务均衡发展,县医院发展方式以提质增效为主,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医疗服务结构更加合理优化,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得到根本改善,全民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遵循《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xx年—2025年)》 《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xx年—2025年)》《泾源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20xx年—2025年)》,按照“常见病不出县、一般病在基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定位、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完成重点专科和县域医疗中心建设,确保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住院量占比达到85%以上。 (一)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1.组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组建以县医院为龙头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成立医疗健康总院,明确功能定位,实行人员、财务、业务、信息、药械“五统一”管理,一体化运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2.实施县医院达标工程。县医院对标国家县级医院基本标准符合率达到85%以上,推荐标准符合率达到55%以上。 3.推动医防融合发展。在县域医共体内开设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物治疗咨询管理中心,引导医生、药品下沉基层;县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室,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系统,提升院内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医防融合发展。 4.推动临床专科建设。县医院创建2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包括中医重点专科),加强急诊、感染、重症、呼吸、心脑血管、妇产、新生儿、中医等科室建设;每年遴选1个薄弱专科加强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持续提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服务水平。 5.加强对口帮扶。完善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工作机制,加强与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疗中心、厦门市第一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石嘴山市人民医院、宁医大总院、固原市人民医院的交流合作,每年引进三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到县医院进行驻点帮扶,通过“传、帮、带”的形式提高县医院诊疗服务能力。 6.实施县人民医院急救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新建门急诊综合楼8600平方米,配备必需的诊疗设备,重点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救治中心建设。 7.实施中医药康复提升工程。在县医院设置中医康复中心(科),加强县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馆建设,达到县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药和中药房,妇幼保健院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有标准化中医馆,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目标要求。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8.提高便捷医疗服务。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和预约诊疗服务制度;在县医院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强化基础护理,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探索开展社区延续护理服务、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试点;强化药事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逐步推开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9.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依托固原市120调度平台和重大疫情院前应急转运体系,加强县医院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形成城市10分钟、农村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 10.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建设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实现县域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90%;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电子病例和影像、检验、院感、物资、财务等其他系统的互联互通、医院精细化的成本核算、面向患者的“智慧服务”,县医院电子病例应用达到4级以上标准、智慧医院达到3级以上标准;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机构为主体,依托“互联网+”,深化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病例讨论等远程医疗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在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建成乡村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开展村卫生室星级管理工作,提高乡村医生诊疗水平。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委网信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政策,依据公立医院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工作量、核定床位数等情况,加强人员总量及编制动态调整。深化公立医院“放管服”改革,充分赋予公立医院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职称聘任、干部选用、业务发展等运营管理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县域医疗健康总院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编制分别核定,人员统筹管理使用。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合理调配临床医生、护理等人员结构,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县域医疗健康总院和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委任制、聘用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牵头部门:县委编办、人社局、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医院 1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提高公立医院现行工资调控水平,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80%以上用于人员奖励,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控制在35%—50%。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不同岗位、不同科室、不同风险程度、不同工作强度、不同专业类别人员间薪酬要有差异。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和医疗健康总院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制,探索职工目标年薪制。在对引进人才(柔性)、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等可以实行协议工资或项目工作制。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医院 13.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加强与对口支援城市三级医院的合作交流,每年选派不少于5名业务骨干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完成自治区分配的基层业务骨干到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研修学习任务。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制度,加快培养一批复合型医学人才梯队。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县医院每年引进一名资深中医专家,建设“名中医工作室”;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馆”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基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推广和使用,每年组织对基层中医药人员和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开展不少于20种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开展10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强化老年、儿科、产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队伍的培养和护士规范化培训,建设一批高质量护理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人才评价机制,制定完善卫生人才职称晋升办法,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晋升政策,根据医疗机构发展需要和现有人才结构,科学合理设定岗位设置比例。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1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支持医院优化医疗收入结构,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强化医院精细化管理和成本管理的同时,动态调整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到2025年,县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县医保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医院 1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加快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合理提供医疗服务、回归功能定位。探索开展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探索建立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支付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全区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政策,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拨付并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建立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激励机制。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 牵头部门:县医保局 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 (四)提高医院运行管理水平。 16.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章程》和核心制度,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人员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提高效能、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保障可持续发展。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发改局、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 17.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推动县域医疗健康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依据国家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以项目预算为基本单元,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对医院管理、资源分配、合理使用的有效约束,促进公立医院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完善公立医院全面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医院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和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 18.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和重大风险评估机制,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院内审批、预算、资产、会计、采购、信息公开等环节控制,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廉政等领域风险。加强成本消耗关键环节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二级公立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分别控制在110元以下。推广公立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探索车辆、供应、餐厅、保洁等后勤保障实行社会化服务。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 19.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按照国家二级公立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全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每年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社会利益、满意度评价等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偿、新增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等挂钩。县域医疗健康总院要建立完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运行可持续、操作信息化、结果可利用,覆盖每个科室和职工的绩效考核办法,把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把考核结果与科室绩效和职工薪酬分配挂钩,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规范开展妇幼保健院妇科、儿科等临床业务工作,提升全县妇幼保健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发改局、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 (五)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20.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发展、科技进步、文化特色和名医传承、医德医风等,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 21.强化患者需求服务。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新理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宁夏公立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xx年—2023年)》要求,实施居民健康“一码通”工程,提供预约诊疗、预约检查、预约住院、健康咨询、电子健康档案查询、在线诊疗复诊等全方位服务。在县医院实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为老年人、孕妇、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开设绿色就医通道。将慢性病药品下沉到基层,合理引导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开药患者到基层就医。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22.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xx〕13号)精神,落实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政策性带薪休假制度,对确因工作不能休假人员,应适时安排补休,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和争先创优机制。落实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薪酬待遇。县医院要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实行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完善第三方调解和引导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财政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医疗单位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3.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自治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党办发〔2018〕63号),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要经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发挥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能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指导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 24.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优配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科学制定医院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县委编办、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 25.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切实发挥医院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科室,原则上党支部书记兼任科主任,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医院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把医院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把好政治思想关、医德医风关、业务技术关。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 26.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公立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医院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也是医院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巡察制度,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医院安全、意识形态等纳入巡察主要内容,作为医院等级评审、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县委深改委全面深化改革考核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为抓手,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确保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落实责任分工。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施工图、时间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推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全县各级公立医院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作为,进一步制定任务分工细则,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督导机制。县医改办建立任务台账,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动态监测、定期通报。自治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将对全区公立医院实行统一考评。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补助经费等挂钩。 (四)做好政策培训。县卫生健康局要强化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培训和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解读改革政策文件,让疗卫生人员充分了解改革,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的环境和氛围,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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